第48章
墨无痕不爱热闹,本不欲上前,不料看见楚宜笑被一男子挤了个踉跄,对方大约是见她好看,视线一直粘着不动,色迷迷的。
真是叫人看得好不舒服!
待他反应过来时,人已经走到楚宜笑身后,不动声色为她隔出一道屏障。
他瞥一眼男子,对方见他来者不善,恋恋不舍收回目光,灰溜溜跑了。
簇拥的人群被贺兰朔豁开一道口,一个老汉萎靡在地,衣衫破烂,怀里还抱着个哇哇大哭的小婴孩。
包子铺的掌柜啐了口唾沫,老不死的,还敢来偷!
衙门对过一条街都是卖吃食的,另有几人附和道:俺家铺子昨儿丢了一只烧鸡,定也是这老不死的偷的!
俺家的茶碗少了一只
俺家少了三只馒头!
俺家晒在院儿里头的衣裳不会也是这老不死的偷的吧!
呸!老汉岁数不小了,皱巴巴的一层皮覆于头骨,一怒,露出两只凹陷的眼珠,俺家小孙子都快饿死了,这才没办法偷了只肉包,你们怎还都赖俺老汉头上了?呸呸呸!
偷盗之人的话岂有人信,大家一口咬定家中失物皆是老汉所偷,当即就要将他押去衙门,老汉急得打起滚来,嘴里哎呦着,小孙子也被他扔在地上不管,瞧着就让人心疼。
贺兰朔看不下去,伸臂挡去那些抓老汉的手,宛如一尊守护神般矗立老汉身旁,道:不过是孩子饿了他走投无路才偷了只肉包,大家何故不依不饶,反倒栽赃无辜之人?!
嘿,你这个小伙子,打哪儿冒出来的?东西不是你丢的,你杵在这儿装什么好人!
可不就是,反倒谴责起咱们这些失主来了。
要俺看,这人就是同伙,一起押走便是!
说着一窝蜂就往上冲,贺兰朔看见贺兰玉一个劲儿给他使眼神,示意他不要惹事,贺兰朔握了握拳头,一跺脚,骇得众人往后倒退三步。
你们丢了什么,我赔便是!
他解开荷包,里头装的全是碎银。
见他有钱,大家伙面面相觑,无声达成一致后集体顺坡下了,各自报数领了银,对老汉道:这次算你走运,下次再逮住,可就没这么好心的小伙子了!
贺兰朔憋着一肚子气,多买了六只肉包递给老汉,又将仅剩的十两碎银连荷包一起全给了他。
老汉连声道谢,先把荷包妥善放好,连忙往嘴里塞了只肉包,两口吞下去一只,小孙子还在啼哭不止,老汉也不管,六只包子片刻就下了肚,看来是饿极了。
他舔了舔嘴角油渍,咂摸几下,抱起孩子便要走,斜里突然伸出一臂。
抬头,只见一短发少年拦在前,下压的眉眼散发着寒意,一看便知不好惹。
老汉将孙子抱得更紧了些,企图绕道而去,谁知少年再次拦住他的去路,老汉不知所措,向贺兰朔投去求助的目光。
贺兰朔拧眉道:小兄弟,这是何意?
丈八看着那哭到小脸涨红的婴孩,这是你孙子?
老汉磕巴道:你、你什么意思?
丈八一扬下巴,哭成这样,不哄哄?
有病啊你这人,小孩儿哭也管!
老汉护着孙子骂骂咧咧就要跑,丈八一个扫腿将他撂倒,还不忘接住飞出的婴孩。
老汉大叫:快来人啊,抢孩子啦!
丈八冷道:贼喊捉
一句话没说完,脸颊刮过一记掌风,贺兰朔劈手便去夺孩子,被丈八闪身躲过。
两人过招不带停滞,旁人根本插不进手,贺兰玉看在眼里干着急。
楚宜笑拽拽墨无痕衣角,周围噪杂,墨无痕俯身去听,姑娘柔软的发顶擦过脸颊。他不欲冒犯,向外拉开些距离。
丈八会不会受伤啊?
好歹也是历史有名的贺兰小将军,真发起狠来丈八不一定接得住。
墨无痕却丝毫不担心,就那个花架子,丈八单手打他都嫌多。
楚宜笑:
事实也果如墨无痕所说,丈八动作干脆利落,哪怕一只手抱孩子都没能落了下乘,十招之内便看透贺兰朔的软肋,趁他不备绕至身后,一脚揣上膝窝,贺兰朔当场就给她跪了。
看得人是目瞪口呆,拍手叫好。
孩子,我的孩子!
一位妇人冲进人群,二话不说就从丈八手里抢过婴孩,抱在怀里温声细哄,孩子也逐渐在母亲的语声中安静下来,打了个哈欠,窝蜷着睡着了。
贺兰朔跪在地上与老汉四目相对。
你他么竟然是个人贩!
衙门不远,过街就是,贺兰朔亲自把老汉扭送过去,临走还不忘把自己的荷包收了回来。
待他气冲冲杀回,想要再与丈八痛痛快快打一场时,丈八早就走了。
贺兰玉抿唇而笑,人家小姑娘才不跟你计较。
姑娘?贺兰朔愣住,他不是个小子吗?
楚宜笑笑道:如假包换的真姑娘。
墨无痕啧了声。
贺兰朔涨红了脸,梗着脖子道:姑娘又如何?方才我忌惮着孩子没发挥好,再来一场,我未必输她!
看他掘地三尺也要把丈八翻出来比一场的架势,楚宜笑心道,完了,这人是魔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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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楚宜笑:[吃瓜]
第48章 沉塘 银子算个狗屁,我要你的命!
四人自包子铺前分手, 墨无痕乘车回自己在澜郡金玉阁分店的住处下塌,楚宜笑随贺兰姐弟的马车回驿站。
回房后,来不及更衣,楚宜笑风风火火扑向妆奁。
她平日不喜首饰压颈, 没有重要场合时均以一条麻花辫示人, 最多编几根彩珠链做点缀。
今日公堂之上她撒了谎, 得赶快给贺兰玉送一支玉簪去圆谎才是!
前两日薄云义夜半来袭,翻窗时不小心打翻了她的妆奁, 玉制的首饰摔碎不少, 其中一柄嵌有宝石的玉梳更是断成三截,楚宜笑为此肉疼了许久。
当了好歹还能换银子,碎了便是一文不值。
翻找许久, 原主玉制首饰不算多, 多是金银这类重物,大半还都是太子赏的。
有一说一, 萧遇的眼光极好, 他选给原主的首饰,精致却不媚俗,大气却不显老, 都是数一数二的好东西。
这支不错!
楚宜笑翻到一支幸存的白玉簪,簪体莹润,放在光下,薄薄的玉胎中似有水流涌动。
簪头雕有五朵小花, 最下的两朵红艳似血,其余三朵洁白如雪,花瓣微微蜷起,煞是漂亮。
丹朱凑头过来瞧, 轻轻咦了声,姑娘又新买了簪子?
楚宜笑不解:何出此言?
来离州的前一天晚上,奴婢曾见姑娘戴了支差不多的,簪头也有五朵小花,但都是白的。
都是白的?
楚宜笑确信她从未买过什么玉簪,丹朱日日为她梳妆,妆奁里的首饰样样熟稔于心,既然连她都没见过,那么的话
【统统统!难道是我带过来的?】
系统像是刚睡醒,嗓音有些闷懒,【哦,玉簪啊,确实是随你一同来的。簪头五朵小花均转为赤红,便是你归家之时。】
所以说,这支簪子,是她回家的法器?
那可不能送人了。
楚宜笑顺手簪于发间,决定从此将它焊死在头顶,一日不归家,一日不摘簪。
【那你可知怎样才能使它变红?】
【条件触发。】
她当然知道是条件触发!
系统答的笼统,大概是有规定不能透露答案。
先前系统让她三选一,她只要能活过城破日,便能归家。所以,最后一朵花的触发条件,必然是在城破那日或者之后,绝无可能提前。
倒是也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