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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北府一丘八 第7节

  刘裕心里打定了主意,长身而走,大踏步地向着家的方向走去,远处的一处小高岗上,刘林宗冷冷地看着二人向着相反的方向离开,嘴角勾了勾,转头对着身边草丛之中的一个影子说道:“连你们也听到过他的名声吗?”
  一个声音低低地响起:“对于勇士,我们一向非常在意,尤其是在京口能连拿两届武魁首的男子,五月五快到了,这一回,我可以亲眼见识一下。”
  一个紫面钢髯,双目炯炯,身高超过八尺,神华内敛,护卫打扮的人,走到了刘林宗的身边,轻声道:“主公,杨公已经休息了,安歇之前,他还问您去哪儿了。”
  刘林宗点了点头:“骨子里他还是看不上这些京口人,唉,我们世家子弟,如果都跟他一样的想法,那国家可就危险了。”
  紫面大汉垂手恭立,默不作声。
  刘林宗勾了勾嘴角,平静地说道:“牢之,在你看来,那刘裕怎么样?”
  第20章 刘母训儿三节气
  这个名唤牢之的紫面大汉的眉头微微一挑:“是块好钢,不过,还需要好好磨炼一下,老实说,这一辈的京口人,比起二十年前的那批,已经差远了。刘裕虽然也可称英豪,但不经锤炼,难堪大用。”
  刘林宗微微一笑:“哦,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刘裕应该也是此地数一数二的好汉了吧,就如此不堪?”
  紫面大汉牢之的眼中冷芒一闪:“因为,他就算在京口再厉害,也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场,没有经过那种生与死的考验,只有经历了这些,才是真正的男人。”
  刘林宗转过了头,月光映着牢之的脸,两道长长的刀疤,挂在他的侧脸之上,被那络腮虬髯所隐瞒,但仍然可以看到这痕迹。刘林宗叹了口气:“牢之,你南下进入我们家的时候,记得还是冉魏败亡的时候吧。”
  牢之的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神色,他闭上了眼睛,摇了摇头:“那是我这辈子也不愿意回忆的往事。尽管在胡人的马刀之下,我有了战神之称。”
  “但这个战神,是无数敌人和同伴的尸骨所铸就的,直到今天,我还不时地会梦到那些可怕的战场景象,主公,那种百战余生的滋味,真的不好受。”
  说到这里,牢之睁开了眼睛,冷芒一闪:“所以,在刘裕真正碰到胡人的马刀之前,他谈不上是一个真正的兵,更不用说是战神!”
  刘林宗默默地看着刘裕的身影终于消失在夜色之中,喃喃地说道:“那也得先把他变成一个兵再说。刁逵,你会让我失望吗?”
  他突然笑了起来,转头看向了草丛:“至少你从没有让我失望过。”
  刘裕轻轻地推开了家里的柴门,这是一座方圆十余步的小院,典型的江南特色,和这个小村里的其他家,都几乎一模一样,茅草顶盖着的正屋里亮着昏暗的灯光,不用看就知道,那是母亲还在等着自己,而两个弟弟所住的左侧厢房,已经是一片黑灯瞎火,显然,刘道怜和刘道规这两位异母弟弟已经睡下了。
  刘裕轻轻地关上了柴门,走近了堂屋,他在门外脱掉了鞋子,赤脚走了进去。轻轻跳跃着的火苗映照下,一个四十左右,慈眉善母的妇人,正跪坐在矮棍之上,做着针线活儿,正是刘裕的继母萧文寿。
  在她的手中,绣花针穿梭如飞,一件布制夹袄,已经快地完工,她没有抬头,轻轻地说道:“大郎,回来了啊。”
  刘裕的脸上闪过一丝愧色:“对不起,娘,今天孩儿又闯祸了。”
  萧文寿停下了手中的针线活儿,抬起了头,平静地说道:“事情我听羡之说了,他今天一直在旁观的,你打跑刁弘时,他也先溜了回来报信。这事你做的很好,没给你爹丢人!娘很高兴!”
  刘裕的眼圈一热,泪光闪闪:“娘从小就教育孩儿要有侠义之心,要乐于助人,尤其是助我们的乡里乡亲,孩儿不敢一日或忘。只是今天这回,是孩儿第一次惹上世家子弟,可能,可能以后会给娘,还有弟弟们带来祸事。”
  萧文寿摇了摇头,正色道:“娘从小就教导你,咱刘家可以穷,但是有三股气,是不能丢的,你说,是哪三股气?”
  刘裕挺直了腰板,正色道:“骨气,义气,勇气,这三样不能丢!”
  萧文寿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人穷不能志短,要有骨气;面对强横之人不能畏惧,要有勇气;强大之后不能欺软怕硬,横行霸道,要讲义气。你爹在时,成天就跟我说这些,说这些是咱老刘家的传家祖训,万不可丢!”
  刘裕奇道:“这些是爹说的吗?他活着的时候怎么从来不跟我讲?”
  萧文寿勾了勾嘴角:“天底下哪有不爱自己儿子的父亲呢?你爹在世的时候,他天天都会去我妹妹家偷偷地看你!”
  刘裕转过了身,不信地摇着头:“可为什么他天天来看我,却要把我送到别人家?这是一个父亲应该做的事吗?”
  萧文寿长叹一声:“当时你爹家徒四壁,还要借钱给你娘办丧事,他为官清正,不收贿赂,所以家无余财,更没钱雇佣乳母来喂你。”
  “我们这京口郡,虽是侨置州郡,但也有良田沃野,你爹官居郡功曹,主管选荐乡贤之职,如果跟现在的不少官吏一样,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何至于此呢?一个尽忠职守,效忠朝廷的好官,又怎么可能没有骨肉亲情,抛弃儿子呢?”
  刘裕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他喃喃地说道:“难道,真的是我错怪了他吗?”
  萧文寿点了点头,上前拉住了刘裕的手,正色道:“小裕,其实你也知道,你父亲是个好官,即使他离世了这么多年,在京口这里仍然是人人交口称赞。”
  “从小到大,你拳脚无情,打伤了很多人,那些人后来没来找你麻烦,不是因为你有多能打,而是因为顾念着你爹的名声。”
  “我之所以肯嫁给你爹,不是图你家的权势,而是因为敬佩你刘家的家风。你父亲那种忧国忧民,廉洁奉公的品德,在你的身上,也一直有体现,即使你这两年当这个里正,不也是颇有好名声吗?”
  萧文寿说到这里,轻轻地叹了口气,眼中泪光闪闪:“他当时一直在跟我说,说这辈子对不起你,说什么也不能让你留在你姨娘家里,要把你给接回来。”
  “而这刘家祖训,他怕你因为恨他而不愿意听,所以特意嘱咐我,等你长大后,要教你这些道理。”
  “你爹在你回来的时候,身体就不太好了。为了拉扯大你的两个弟弟,他起早贪黑,落下了病根。”
  “你也知道你爹本是文吏,但为了接你回来,要存钱,所以干了许多体力活,这就更加重了他的病情,以至于一病不起。”
  刘裕低下了头,黯然道:“原来,爹对我还有这份苦心,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恨他当年抛弃我,不把我当成他的儿子,看来,是我错了。”
  第21章 豪侠所为成人礼
  萧文寿轻轻地抚着刘裕的头,说道:“天底下哪有不爱自己儿子的父亲?只是他当时的条件实在是困难,养不起你。他说他当时想着与其让你这样在世上受苦,不如随着母亲一起早点往生!”
  “这也是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一直到死前,你爹都一直拉着我的手,流泪说对不起你。”
  “小裕,今天你不畏强权,拳打刁弘,顶撞刁逵,算是完成了你的成人礼,以前你打架再多,甚至拿了两届武魁首,也不算是真正的好汉,但是从今天开始,你爹的心愿终于了了,因为,你已经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只有不畏强权,敢挺身而出的男人,才是我们老刘家的子孙。”
  刘裕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他不停地点着头:“娘,这么多年,是你一手把我带大的,我就是您的亲儿子,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地孝顺您,不管再艰难,我也会把两个弟弟们拉扯大的。”
  萧文寿摇了摇头:“不,小裕,你听娘说。这回你不畏权贵,敢于出手保护乡亲们,在娘的眼里,你终于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了,娘也可以放心地让你去从军建功,搏取功名富贵。”
  “家里的事情,你不用担心,娘可以做针线活儿补贴家用,而道怜也可以下地做农活了,道规很快就会长大,加上我们家的存粮,是不用担心没饭吃的。这些年来你当这里正,行侠仗义,俸禄米和收来的例敬钱都去接济了有困难的乡亲们,虽然我们家过得紧了点,但咱京口民风纯朴,你真要出门在外,我们就是碰到什么难处,也会受到乡亲们接济的。”
  刘裕的心中一酸,穿越多年以来,他不是没想过用一些后世的知识来改变命运,但是他在前世的学习并不算好,这回穿越又没带什么百度百科之类的随身智库,无论是火药还是水泥,都不知道如何做出来,最后还是发现有一副好身板,好武艺,靠了双手同样能打出自己的一片天,想到这里,他摇了摇头:“不,弟弟还太小,他们现在做不了什么农活,娘,还是等弟弟们成丁了之后,再考虑别的事情吧。而且,我惹了姓刁的,他们有可能会报复,我这个时候,可不能离开家啊。”
  萧文寿咬了咬牙:“放心,我一个老太婆,再带两个半大小子,饿不死的,咱们刘家毕竟有七十亩地,实在不行,还可以雇两个人来种。你这回仗义出手救了那些北方流人,我想,是会有人过来帮忙的。”
  刘裕双眼一亮:“对啊,这点我怎么没有想到呢?”
  萧文寿微微一笑:“其实从小到大,你都对农事不是太热心,宁可去山里樵采或者是去水塘里打渔,再要么是编草鞋去卖。硬要把你圈在这几十亩地里了此一生,也是违了你的性子。”
  “你有这一身功夫,有这么大的劲,不去从军报国,太可惜了。这回北方胡人要南侵,听说朝廷要大征兵,这个机会,你可千万别错过!”
  刘裕叹了口气:“这些北方人的底细,我并不清楚,贸然让他们留在这里种我们家的地,我不太放心。娘,孩儿还是留下一段时间,起码找到可以信任的人之后,再走不迟。”
  萧文寿勾了勾嘴角:“好吧,你也有你的想法,娘不拦你。来,这件布袄,你先穿上,看合不合身。”
  刘裕笑道:“孩儿有衣服穿的,这件真不用。”
  萧文寿的脸色一沉:“娘都织好了,这件衣服就是照着你的身形做的,你不穿,也没办法给你弟弟穿,娘就希望你穿着这件衣服,能杀贼报国,建功立业呢。”
  刘裕的眼一热,接过了这件衣服,他的手微微地发抖,这件轻轻的衣服,却凝满了母亲的心血,这会儿在他手中,是如此地沉重。他的鼻子有些堵,声音也就得哽咽起来:“娘,孩儿,孩儿…………”
  萧文寿慈爱地拉着刘裕的手:“好了,你一晚上没吃饭,怕也是饿了,娘今天说的话,你再好好想想,灶壁间里有一碗给你留的菜饭,你去吃了,早点歇息吧。明天,还有一堆草鞋要卖呢。”
  从萧文寿的房里出来之后,刘裕走进了正对左厢房的灶壁间。一只大水缸座落在墙角,上面掩着一个木盖,而一只葫芦做的瓢,置于木盖之上。
  随着刘裕开门时带起的一阵轻风,瓢轻轻地晃动了两下,而就着微弱的星光,可以看到灶台之上放着一木碗的饭食,上面搁着几片小鱼干,一股酱油和豆豉的香气传来,让刘裕那已经饿得有些扁平的胃,一阵抽动。
  刘裕走到水缸边,打开木盖,舀了一瓢水,“咕嘟咕嘟”地灌了下去,清凉的井水带着一丝淡淡的甘甜味,让他整个人一下子感觉好了很多。
  今天刘裕说了很多话,嗓子都有点疼,这一瓢水下去,那干涸撕裂的疼痛感顿时就没有了,从他的每个毛孔,都透出一股子透心的滋润。
  刘裕长舒了一口气,重重地啧巴了一下嘴,又舀了一瓢水,准备再喝,突然,灶台后面传出了两声响动。
  他顿时警觉了起来,把葫芦瓢往水缸里一丢,双拳横胸,摆开了架式,沉声喝道:“什么人,出来!”
  两个毛头小子从灶台后面探出了头,刘裕松了口气,放下双拳,哈哈一笑,上前摸着两个人的脑袋:“二郎,三郎,这时候不好好睡觉,躲在这里做什么?”
  这两个小子正是刘裕的两个异母弟弟,左边一个看起来表情有些木讷,拖着鼻涕的一个蓝衣少年,乃是二弟刘道怜,而右边的一个身形小一点,却是两只眼珠子滴溜溜地直转,五官清正,神气活现的绛衣小子,则是三弟刘道规。
  刘道怜的眼睛巴巴地盯着灶台上的那碗饭,说道:“大哥,你今天这么晚都没回来,我和三郎一直都担心地睡不着觉,直到二更天的时候,徐羡之来家里,说你今天抖了威风,打跑了想来京口欺负人的什么鸟公子,娘一高兴,就下厨给你做了这碗饭。”
  第22章 共享饭食孝高堂
  刘裕笑道:“所以你们两个馋鬼就打上这碗饭的主意了是不是?”
  刘道规微微一笑:“大哥,我们都在这里等这么久了,要是想偷吃的话,这碗还会留到现在吗?”
  刘裕点了点头,这个二弟从小一向胆小懦弱,甚至有些发育迟缓,大概是因为萧文寿初嫁过来时,刘翘的家境太差,营养跟不上,连带着萧文寿产后奶水不足,影响了刘道怜。
  后来生刘道规的时候,靠着刘翘的拼命工作,家境稍好一些,萧文寿的奶水也因为有些鱼汤可喝,足了不少,而刘道规也从小聪明伶俐,四岁起就跟着刘裕开始习练拳脚棍棒功夫,倒是比他的二哥出息得多。
  刘裕摸了摸刘道规的脑袋:“我就知道是你小子的主意,二弟可是个懒鬼,这个时候让他起来,除非是用这好吃的来引诱。是不是啊,二弟?”
  刘道怜的眼睛一直看着那碗饭上堆着的几片小鱼干,江南这时候还没有后世的占城稻,可以做到一年多熟,一年一熟的水稻产量还是偏低,所以各种辅食就显得很重要。
  自古以来,江南地区水乡阡陌,河网纵横,虽然不能象北方那样有大片的草地可以养牛放羊,但是鱼米之乡可不是浪得虚名,即使是再穷困的地方,也总有些小溪小河,捕鱼采菱几乎是每个江南人的必备技能。
  对于鱼的吃法,在这个时代很多是作鱼脍,也就是后世的生鱼片,切成一片片的,去鳞剔刺之后,用姜末与醋沾了吃。
  除此之外,放在太阳下曝晒,抹上细盐作成小鱼干,也是一种常见的吃法,尤其是行商旅人,行囊中几乎必备此物,今天在渡口的时候,有起码三分之一的小摊子就是在卖这种小鱼干。
  可是这种鱼干对刘裕家也并不是寻常之物,两个幼弟并未成年,继母难得出门,在外捕鱼这种事情,几乎只能交给刘裕一个人做,而他平时要务农种田,上山樵采,还要应付官府支派的各项差事,捕鱼之事,大约十天半个月才能轮到一回。
  所以刘裕家里,连鱼干都是稀罕之物,平日里吃的,除了这种用酱油拌的,掺了糠皮和陈米的饭外,就只有几根青黄不接的野菜了,连吃上鱼干,都成了一件奢侈的事。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即使是这样艰难的生活,跟四周的乡邻们比起,也算得上是不错了,起码,身为胥吏,不用交一年三石的税赋,也不用服那徭役。
  而且刘裕从小身体强健,七岁就跟村中猎户上山打狼,死在他手下的豺狼野猪,不计其数,每隔旬日,总能有些野味给全家开个荤,也因此练出了一身好武艺和强健体格。只是自从当了里正以来,每日忙于公事,倒是没什么时间再去打猎了,今天才发现,家里居然只剩下这几片鱼干,连半块腊肉也没有了。
  刘裕看着碗里的鱼干,鼻子微微一酸:“这些鱼干,娘有没有吃过?”
  刘道怜不假思索地说道:“娘说大哥是家里的主心骨,顶梁柱,今天费了不少气力,有鱼干应该你先吃才是。”
  刘道规叹了口气:“我们都劝娘要先吃,可是她执意不从,说这就是给你留的,大哥,你说现在怎么办?”
  刘裕眉头一皱,从一边的一个小柜子里又拿出了一个木碗,用筷子把饭碗里的几根鱼干夹出,放到新的木碗里,正色道:“我们做儿子的,一定要孝顺母亲,爹早去世,是娘把我们从小一手拉扯大,怎么能有好东西我们先享用,不给娘呢?这鱼干我不能吃,把它放起来,明天早晨我们给娘做鱼干稀粥喝,如何?”
  刘道规微微一笑:“大哥说的有道理,小弟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就在这里等你商量。”
  刘道怜抹了抹嘴角边的口水,说道:“那就按大哥说的办,可是,可是我们已经有十几天没吃到荤的了。”说到这里,他的眼神变得黯淡起来。
  刘裕的脸色一沉:“没吃的跟我说,二弟,你要记住,无论什么时候,心里都要想着娘,有好东西一定要先孝敬她老人家,知道了吗?”
  刘道怜看着刘裕的脸,那表情是如此地严肃,他的心中一凛,连忙说道:“知道了,大哥。”
  说到这里,刘裕的神色稍缓,把那碗装了几根鱼干的小碗装进了柜子里,看着柜子上的一个陶罐,这本是装鱼干的,这会儿却已经是底朝天,显然,这几根鱼干是家里最后的荤菜了。
  刘裕的心中一阵酸楚,老实说,刚穿越到这个时代的时候,他是做梦也想不到古代的生存条件是如此地艰难,后世里能吃上的白米饭都在这个时代是一种奢侈,常年能吃到的也就是拌着树叶和糠皮的饭,一天也只有两顿。若不是自己后来当上了里正,全家有免税免役的特权,只怕这日子,更是没法过了,比起乡邻来说,起码有这一碗米饭吃,都算得上是小康生活了。
  刘裕的眼眶一热,说道:“原来家里都这么困难了,都怪我,这些天一直没顾这些。今天本来入山打了柴,想卖了柴买两斤肉回来的,可惜看二熹子给打得惨,心一软把柴给了他。不过没关系,明天我去把草鞋卖了,买几条鱼回来,那些草鞋都准备好了吗?”
  刘道规笑道:“早就准备好了呢,就挂在厢房的墙上,今天你回来之前,我和二哥一直在编草鞋呢,这回有足足四十双,两钱一个,也能卖了八十钱呢。”
  刘裕哈哈一笑:“你们两个小子,居然连草鞋的价钱都知道。这回从北方来了不少流民,我看他们走了很远的路,鞋子都很破烂了。”
  “哼,连徐羡之这个书呆子都能想到去渡口卖果脯,明天我带着这些鞋子去渡口,三钱一个卖给那些伧子,我看不用半天就能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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