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暮雪点到为止讲了两句,便不提了。那理藩院尚书之妻自然是一回到府中,就同丈夫说了这事。
隔日,大盛魁的掌柜,随着她一起进京的王相卿跪在堂前禀告,声音里满是喜气:“那理藩院尚书夫妇果真投了钱。”
“这个面子总会给我的。”暮雪道,“不过能不能把这点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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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他们真的离不开、无法不心动的实利,就要看你了。”
“奴才一定全心全意将事情办好,绝不丢您的脸!”
王相卿忙表忠心。
此后暮雪也依葫芦画瓢给自家产业拉来了一些新股东。譬如四阿哥五阿哥,就同意入资她的当铺银号来。毕竟,她的当铺盈利能力,就是放在京城这些皇当官当中,也是很可观且名列前茅的。
此举不过是想用利益真正将这些人捆绑起来,只有她的生意好坏,会切身实地影响到这几个达官贵人,他们方才能真正把她的事放在心上。套句后世的流行话,能永恒的只有利益。
一回府,伍嬷嬷就迎上前来,满脸堆笑的禀告:“公主,额驸那边寄信来了。哎呦,原是应该早些寄到的,说是额驸一回到库伦,就给您寄信了。只是消息往来不方便,他们以为您在归化城,于是先跑了一趟归化城,听说不在,然后才绕道一路送到京城来,可就耽误了一些时间。不过好在还是送到了。”
暮雪愣了一下,点点头:“知道了。”
将其他杂事吩咐妥当,她自己拿了信笺进到寝宫,屏退众人,独自拿了一把小银刀,将信匣四周的封条拆封。
信匣打开,紫檀匣子里,静静躺着许多信。都令暮雪有些糊涂了,哪里来的如此多的信?
她拆开最上面的一封,瞧见落款年月,竟然是她与多尔济分别的次日。
“吾妻暮雪,明明才离开你六个时辰,我却觉得已经过去几年了一样……”
他所写的都是些平白无实、毫无文采的话,甚至连字迹都没有那么完美——担心暮雪读起来困难,他是用汉字写的信。因此很明显的,能顺着信笺落款时间的推进,瞧出写字人的书法进步,从张牙舞爪到渐渐有些行书的意思。
他那个性子,约摸着是写废了几张纸,揉成一团丢掉,然后又再写吧?
想到多尔济在大帐中,握着狼毫笔因为写字而为难的模样,她忍不住笑起来。
笑着时候又想,倘若此时此刻多尔济在身边,瞧见了她这样笑,大概又要挑一挑眉,一脸“我很荣幸的神情”。
“不错,我写个字都能逗公主笑,公主实在是太喜欢我了。”
暮雪含着笑,一封信一封信看过去。
其实每封信都不太长,多尔济有一种写随笔的感觉,记下他所见着的令他印象深刻的事,譬如在回程途中瞧见的大漠浑圆的落日,月光一泻千里的草原,回到库伦后,热热闹闹的敖包祭祀与那达慕大会。
拆到最后一封,先滚落出两朵干花来。
暮雪将那淡黄的干花放在掌心端倪,认出来了,是金莲花。当年初嫁旅途中,多尔济曾在月夜草原涉过流水,为她采来的那一种。而后又在她的大帐旁边种了一片。
她捏着一朵金莲花凑在鼻下嗅了嗅,隔着遥远的距离以及逝去的时间,这金莲花早就没有了香气。不然,应该是能嗅见淡淡的清香的。
把金莲花放下,暮雪摊平信纸去读。
这最后一封信,字数尤其少。
“我将漠北开得最好的两朵金莲花送给你,我的公主。你过得好吗?我很想你。”
第90章 往事如烟 月光从小轩窗照进来,投在地……
月光从小轩窗照进来, 投在地上,一片清辉。
暮雪把信笺吻了吻,铺纸研墨, 将她的思念写在纸上。
见字如面。
她将庭间桂花挑了一枝折下,用小香包盛着, 同样封在信匣中,着人速速给库伦送去。
十月, 太后圣寿节。
宫中举行了盛大的典礼,康熙皇帝亲自领着妃嫔、阿哥、公主, 给皇太后祝寿。
“恭祝母后皇太后圣寿无疆!”
祝贺声如潮水漫过大殿。暮雪一身吉服,混在人群之中, 为太后拜寿。
如此声响,实在令人震撼。暮雪抬眸间, 瞧着宝座上慈祥微笑的皇太后,也有些感慨。
仁宪皇太后, 这一位从草原来的女子,当世最尊贵的女子,放在历史长河中, 似乎泯然众人。
若不是穿越了一遭,暮雪对仁宪皇太后也不会有什么印象。或许是因为,她身边人的故事, 都如此夺目璀璨, 赫赫有名的孝庄,哀婉动人的董鄂妃,倒衬得她没有什么传奇光彩。
可是这样一个女子,在宫中的位置是不可撼动的。她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同孝庄一样,在皇帝年幼时料理宫务乃至政事、不声不响间, 她的懿旨分量之重,有如皇帝谕旨。
就连暮雪抚蒙的亲事,也是康熙皇帝问过仁宪皇太后方才定下的。
可见实比名更重要。暮雪垂下眼帘,心里这样想着。
朝见之后,寿礼依次献上。康熙皇帝手写一篇万寿无疆赋,并许多礼物一齐送上。
目不暇接的各色珍奇异宝,礼官拖长了声调唱喏着。
她毕竟有了年纪,精力不很充沛。除去最开始的皇帝、太子等人进献的寿礼,宝座上的太后渐渐有些漫不经心,只是点头微笑。
日光照在大殿前的汉白玉阑干上,灰蒙蒙的砖,一点杂草也没有。那孩提时代曾经常常嗅见的青草的淡淡气息,已经是很遥远的事。
她是十三岁时,从草原来到这座金碧辉煌的紫禁城的。堂姑姑由皇后被废为静妃,在朝臣与皇帝、太后的争论后,她和妹妹淑慧妃坐上勒勒车,懵懵懂懂的往京城来。
进了京城,又进紫禁城。在日暮时分的宫室,她与那位因善妒无能被废的堂姑姑打了一个照面。
很漂亮的一个女子,丹凤眼微微上挑,傲气凌人。静妃全然和她的封号是两种不同的性格。她看见自己,冷笑道:“看我不好糊弄,就从草原上又接了个小的。”
她不知如何回答,只是怔怔站在那里,垂着头看着地上的金砖。
静妃细细打量了一番,抿嘴笑:“你没有我漂亮,看起来也笨笨的。喂——小侄女,我记得你是叫娜木钟?”
娜木钟点头。
静妃捏着她下巴,强要她抬起头,看了一会儿,又皱起眉头:“不过,你要小心点,他们很会欺负人。”
“……多谢娘娘提醒。”
“别叫我娘娘,我不当娘娘了。”静妃松开手,转身坐在交椅上,把脚翘着说,“等避了这一阵的风头,我就回家去,回我的草原。哼,这狗屁地方我才不想呆呢。”
“可是,这琉璃瓦和红墙还挺好看的。”娜木钟慢吞吞说。
“你喜欢啊,那你就有福气了,能看一辈子呢。”
一晃眼,她在宫中所待的时间,竟然已经是草原上的三倍有余。
起初是兴奋的,十三岁的女孩子,坐在凤座上,仰受内外命妇叩拜,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即便如此,她到底谨记着静妃被废的前车之鉴,绝不多说什么话,多做什么事。
可是她的丈夫觉得,“这个是老实了,可未免太老实了一点,无趣。”她听说了这句话,心里像给针刺了一下。
顺治皇帝宠爱的是另一个女人,董鄂氏,一个如水一般温柔的人。她其实刚开始不大喜欢董鄂妃,觉得她说话的声音太柔太细、风声大一点都听不清,觉得她走路的样子歪歪斜斜,一点都不爽利,总之横竖都看不顺眼,哪哪儿都是毛病。
当然,这里头可能还是有一点嫉妒的因素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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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鄂妃却待她很好。董鄂妃比她大几岁,虽然名义上是后与妃,她待自己也恭恭敬敬的。可董鄂妃投过来的目光,却有一种对家中幼妹的感觉。
有一回,她生了重病,病得很厉害,听说宫里都备下了棺椁。
病的不只是身子,也是心。那时她为了一些缘故,终于与顺治皇帝大吵起来,顺治皇帝摔碎了一只明黄御用瓷碗,粉碎。
与瓷碗破碎之声同时响起的,是他的咆哮:
“你也不配做皇后,我要废了你!”
废了你。
这三个字即使是在病得昏昏沉沉,不省人事的时候,也在她脑海里回荡着、咆哮着。
静妃被废之后,静妃的父亲吴克善亲王使尽浑身解数,硬是把女儿从宫里接了出来,带着她返回草原,虽不免要隐姓埋名,到底是能在草原上过她喜欢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