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方鸣被这个单纯的笑容,耀得眼花,心口没由来便是一动。
他年年托人到杭州买这样一盒杭白菊。年年盼她主动来医院看自己,盼着可以亲手替她泡一杯她喜欢的茶。盼着看她喝茶时惊喜的笑容。
终于将她从美国盼回来,盼到今日,夙愿得成,但期盼太久,心中竟然生出细微疼痛。
生活上,徐知宜是个极其简朴的人。她对一切都没有要求,一切物质上的享受,对她来说都是可有可无。
方鸣知道她极爱喝菊花茶,可是她永远想不到要自己去买一盒放在宿舍里。她十年如一日喝白开水。或者喝实验室自备的,带着抹布味的速溶咖啡。
她对什么都不挑剔。
因她从小就懂得,不给任何人添麻烦。
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与其说是懂事,不如说是拥有兽类的谨慎与乖觉。因为随时缺乏安全感。
从小,方鸣就怜惜她没有爸爸,小小男子汉一直以她的保护神自居。渐渐,这份怜惜在心中酝酿太久,不知什么时候,变质为另一种感情。
然而这份情隔了太长的时光、太远的距离,终于发酵成说不出口的爱。
徐知宜看着微笑望着她的师兄。
这个梦中的人,此刻如此真切坐在她身畔,呼吸触在她的肌肤上,她的胃都紧张得快要痉挛了。
他是她从小就深埋在心底的人,不管在何处,只要想到他,她就觉得安心。
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将对他的信任、依赖、崇拜、转化为一份暗恋的情愫的。然而每次看着他对自己露出兄长般温厚的笑容,那些堆积地沉沉压在她胸口的感情,便汹涌地在身体里来回撞击,撞得五脏六腑都在痛,忍不住一涌而出。
可惜,每一次告白,换来的都是师兄的白眼。
有一次,他甚至伸手狠狠弹了她额头,告诫她,这种话不准轻易乱说。
可她明明很认真。
是人们对待爱情太过迂回含蓄。在她看来,爱一个人,若连勇敢说出来都做不到,还能做到什么呢?
此刻,她被方鸣的大衣裹着,那残留着他体温的苦杏仁味道,象个含混的怀抱,一下将她的记忆拉回老远。
她去美国读书的那一年,偷偷藏了一件他穿过的淡蓝色旧衬衫。这衬衫,陪她飞到陌生的出生之地,在阴暗的宿舍间,她叠好它放在枕边,夜夜与它说几句亲密的私房话。衣服早被方鸣穿得软熟,似第二层肌肤,有浓浓的属于他的苦杏仁味,洗多少次都依然萦绕其上。想家的时候,生病的时候、被导师责罚的时候、同学嫉妒刁难的时候、每每要熬不过的时候,她就把这件t恤,贴在面颊上厮磨片刻,埋首那轻柔质地中,她便会恍然他还在身边,呵护着她,会不动声色伸出两根指头,捏住她鼻子,帮她忍住眼泪。
思念是寂寞浓缩成的一泓月光,每每夜深人静,才肯照进人心里。
她才能偷偷流一滴泪。
她是一个没有家的人。
父亲早在美国有了自己的家庭,对于她来说,那只是个支票上的签名。是一年一次固定不变的几个数字,而不是爱。
在美国读书的那几年,她一次也没有见过他。
稀松几通电话,也是为了生活费。
在父亲心里,她也是个陌生的女儿,专为讨债而存在。
而回到中国,家是属于母亲、继父宋饶和妹妹宋熙的。而她,她只在百般维护她,无数次替她擦干眼泪,给她讲睡前故事的方鸣身上,体会过家的温暖。
有方鸣的地方,她才会觉得象回家。就像此刻,这一杯甘苦各半的菊花茶,一入口,芬芳的,充满家的温馨。
一时间,两个人都陷入沉思。
笃笃笃——
房门被人曲指敲响,指关节与硬邦邦的木门,叩击出单调的闷响,投入房间里的静谧湖泊,破出一阵涟漪,涟漪中的两个人被这音石一激,心神一荡,绮思尽退,回到现实。
门口站着个黑漆漆的男人。
说他黑漆漆,是因他浑身上下,只着黑这一单色,打扮如地狱使者。细看,才发现,他穿一件黑色羽绒服,又从羽绒服里抽出黑色卫衣的兜帽扣在头上,帽沿压得很底,几乎遮住半张脸。且,他脖子上也绕了一堆黑围巾,鼻子以下的部分都埋在里面。不管谁仔细盯着他看,也只能看见唯一露在外面的一管鼻子,倒是分外俊秀,然而因其超乎常人的英挺,反更显得诡异。
一时间两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男人给愣住了。
“咳咳咳——”来人清清喉咙,不等两人出声回应,便自顾自走了进去,径直走到床前,顺手不耐烦地将堆在下巴上的一堆围巾向下一扒拉,露出更为精致的下巴和轮廓性感的唇。
“你来干什么?”徐知宜的羞恼在看见沈肆的这个当口,重新燃起。半小时前的尴尬境地,一下又涌至眼前。
“虽然你说了,再也不想见到我——”沈肆片头瞥了一眼方鸣,故作礼貌地略一颔首,算是打了个招呼。
而方鸣仍没有从见到沈肆的惊讶中回过神,这颗万众瞩目的星,怎么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里?但他仍礼貌地点点头,算作回应。
“可是——我不得不见你——”沈肆厚着脸皮,露出他招牌似的暧昧笑容:“我把鲁鲁忘在你的房里了——”
说话的时候,他乘势插到徐知宜与方鸣的中间,将两人的视线隔开。
“啊——”徐知宜的满腔火气被凌空一盆水兜头浇下,只剩一缕愕然的青烟,还在挣扎。
“所以——钥匙。”他身体大幅前倾,理直气壮地伸出手摊在徐知宜面前。如果说一个人好看到连手都能放电,那这个人无疑只能是沈肆。
沈肆像日光,亮烈夺目,整个人仿佛是由荷尔蒙组成的。
从他进门开始,说的每一个字、做的每个动作、传递的每个眼神、无一不散发出一种诱惑的意味。浑身上下散发出的气息,在三米开外就形成一张粘稠的巨网,所有人一靠近,就不由自主要扑过去,自投罗网。
他是那种靠男性原始本钱,就可以征服半个地球的雄性动物。
和他相比,方鸣就是一潭笼着淡淡轻烟的、令人松弛的、治愈性的温泉。清澈、却不清浅,一眼就能让人安心。
为什么要拿他和方鸣比?
徐知宜需要深吸一口气,才能将手插进运动衫的口袋里,掏出宿舍的钥匙。需要再吸一口气,才能忍住不把钥匙扔到他的脸上。
她尖着手指,几乎是负气地将钥匙掷入沈肆的手心,以避免与他再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
“带走鲁鲁,把钥匙交给管理处的阿姨。”徐知宜缓缓吐出憋在胸腔里的闷气,说:“别让我再看见你。”
“你别这么小气——小气的女人容易长皱纹。”沈肆向空中一抓,将腾空的亮晶晶钥匙串抓在手中,冲徐知宜挑衅地一笑,扬长而去。
“管你屁事!”饶是一贯沉稳,徐知宜还是忍不住爆了粗口。如果不用最粗俗的词语回敬他,这口气一定会憋至她生癌。
“这是——”方鸣将视线从门口移到徐知宜脸上。
徐知宜有些尴尬:“事情是这样的,晚上我跑步——”
“对了——你膝盖到底怎么样了,我刚才忘了问。需不需要我替你找个看护。”不等徐知宜解释完,沈肆又折返回来,从门外探进半个头,打断了她的解释。
“缝了7针——”方鸣转头看着沈肆:“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是知宜好像不太想看见你。这么晚了,以你的身份,在这里也不太方便——急诊室的病人不少,被人看见,给大家都添麻烦你不如早点回去,知宜这里有我”
“那谢谢你替我照顾她。”沈肆的脸隐在帽子的阴影下,看不轻情绪。
房间里的两个人,被这句话逗乐了,相视一笑。
谁都没回答他,却又是最好的回答。
沈肆只觉无趣,悻悻将身体收回,走了两步,又觉太没气势,复折回:“徐知宜——再见!”
他将再见两个字念得余音绕梁,简直如同一曲令徐知宜头疼的紧箍咒,经久不散。
“师兄,别理他,这人莫名其妙得很”
沈肆向外走了好几步,才听到房间里徐知宜的声音,隐隐约约传出来。
他是在两个人气氛最微妙的一刻,出现在病房门口的。
这本是他一早安排好的剧本,他故意将鲁鲁忘在宿舍,好骗到徐知宜的钥匙。
可回到车里,暖气一熏,他才发现那串钥匙,握得太紧,咯得他手心生痛,简直要咯进心头。
如果徐知宜会死,那么她的师兄又会怎么样呢?他想起房间里,甜得像兑了几斤蜂蜜的粘稠氛围。
他看了看窗外,黑墨墨铅云压得低,几乎将行道树全都压弯了腰。连带他也觉得,有什么东西重重压在身上。
他掏出手机,打开邮箱,三两句话,将事情简单交代,最后落下一句:在你预见中,方鸣会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