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眼底布满了血丝,腺体因为极致的情绪波动而隐隐作痛。
空气中,冷冽的金酒信息素不受控制地弥漫开来,充满了整个房间,霸道而焦灼。
沈栖,你是我的……
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沈栖再不回应,或者试图否认,他会立刻亲自彻查整个旧金山,不管用什么方式,他都要见到他。
他的栖栖。
这一次,绝不会再放手。
*
沈栖的公寓,空气死一般的寂静。
沈栖接过手机看着那两条短信,身体无法控制地剧烈颤抖起来,手机从颤抖的手中滑落,掉在地毯上,发出沉闷的一声轻响。
程言昼不是猜测,他是确定了。
因为喻安的存在彻底暴露了他。
完了。
他脑子里只剩下这两个字。
喻安也吓傻了,捡起手机,看着那两条短信,嘴唇哆嗦着:“他、他怎么查到我的……他怎么会……”
喻安瞬间明白自己成了“猪队友”,又是懊悔又是害怕。
“栖仔……对不起,我没想到……都怪我……”喻安的声音带上了哭腔。
沈栖摇了摇头,脸色灰白,仿佛所有的力气都被抽干了。
他不能怪喻安,毕竟谁也想不到昨晚会遇到程言昼,会在卫生间被他发现……
沈栖只能抱紧自己,指甲深深掐进手臂的皮肤里,却感觉不到疼痛,只有无边的冰冷绝望。
程言昼找到他了。
以那种宣告般的姿态。
这一次,他还能往哪里逃?
难不成还能再“死”一次?
这显然不行。
程言昼找到他后会怎么做呢?
他不明白。
对方都有时念了,为什么还要找自己?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程言昼痛恨自己的离开,痛恨那种所有物逃走的感觉。
他要惩罚自己吗?
因为自己违背婚约?策划逃离?因为自己挑战了程言昼可怕的占有欲?
什么可能都说得通,唯独不可能是因为爱他。
程言昼要是早在乎他,那三年不会是这么过来的,那被他找到之后,就只会是最坏的结果。
他知道的,程言昼虽然面对他的时候冷冰冰的,但这个人骨子里是存在暴戾偏执和疯狂的,不然怎么能靠一己之力稳固偌大一个集团。
对,不能被他抓回去!
沈栖来不及多想了,他需要立刻离开,离开所有有程言昼的地方……
第41章 回国
经历方才巨大的恐慌之后,沈栖脑中冷静迅速回笼。
目前这个局面,他不能坐以待毙。
跑!立刻跑!
旧金山绝对不能待了!
程言昼的能力他再清楚不过,一旦被他锁定,掘地三尺也能把自己找出来,昨晚的侥幸逃脱绝不可能再发生第二次。
“安安,这不怪你。”
沈栖的声音出乎意料地镇定,只是微微发颤,他抓住喻安的手,“是我们都低估了他……也低估了信息素匹配度带来的麻烦。”
他深吸一口气,眼神变得决绝:“这里不能留了,我得立刻走。”
“走?去哪?”
喻安又急又自责,脑子一团乱:“美国虽然大,但他能找到一次就能找到第二次!除非你躲到深山老林里去。”
“不,”沈栖摇头,一个大胆而堪称疯狂的念头在脑中迅速成型。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绝对想不到,我刚从他眼皮底下逃开,就敢立刻往回走。”
喻安愣住了:“往回走?你的意思是……”
“回国。”
沈栖吐出这两个字,带着破釜沉舟的意味,“他刚刚确认我在旧金山,必然会动用所有力量在这里搜寻,国内,尤其是海市,反而会因为他的重心转移而出现短暂的真空,而且国内人多地广,隐藏起来比在异国他乡更容易。”
这个决定让喻安倒吸一口凉气,但仔细一想,却又似乎是最优解。
程言昼的思维模式是掌控和掠夺,他绝不会料到猎物敢主动钻回猎人巢穴附近。
“好!回国!”喻安立刻支持,“我跟你一起回去!刚好我年假明天结束!”
“不,安安。”
沈栖立刻拒绝:“你不能跟我一起走,目标太大了,你正常结束你的假期,明天再回国,我们分开走。”
沈栖必须保护好喻安,不能把对方也拖入这种无止境的逃亡中。
况且,他“死遁”的一切计划,都有喻安的帮忙,如果事情传开了,程言昼要痛下杀手的话,喻安会因为他被毁掉的。
喻安还想说什么,但看到沈栖异常坚定的眼神,知道这已经是最好的安排,只能重重地点了点头。
“好!我听你的,那你打算怎么做?”
沈栖看了一眼时间,行动力惊人,“我现在就订最快回国的机票,然后收拾东西,和露西太太告别,就用之前想好的说辞,家里有急事必须立刻回去,之后就立刻动身去机场。”
他一边说,一边拿起另一部不常用的手机开始操作。
幸运的是,几小时后恰好有一班直飞海市的航班还有余票。
他迅速用很久之前准备的备用身份信息成功预订。
“等等,名字换了,样子最好也变一变。”
喻安看着沈栖忙碌,猛地一拍脑袋,认真道:“万一他在机场查监控,或者以后在国内用面部识别系统排查呢?虽然可能性小,但不得不防!”
沈栖动作一顿,呆呆问道:“你说的对,但是……整容吗?来不及吧。”
而且他也没那个钱和精力。
“整什么容!?你这张脸去整容简直是犯罪!”
喻安无语地翻了个白眼,上下打量着沈栖,突然眼睛一亮:“有了!染头发,换个发色改变最大!而且最快!”
染发?
沈栖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黑发。
他从未染过任何夸张的颜色,程言昼包括他自己都不喜欢,认为黑色最显乖巧温顺,符合他“程总配偶”的身份。
而就在这时,一个名字突兀地跳进他的脑海:时念。
程言昼放在心尖上的那个白月光。
他记得,时念有一头精心打理过的浅粉色头发,时尚又温柔,衬得皮肤白皙,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王子。
思及此,一阵复杂而诡异的情绪涌上心头。
那情绪里带着自嘲,一丝破罐破摔,甚至还有连他自己都难以察觉的模仿般的扭曲心态。
程言昼喜欢那样的么……
“好。”
沈栖听见自己的声音平静地响起:“染,染个……浅金色吧。”
浅金色,足够醒目,足够颠覆他过去的形象,让人很难第一时间将他和那个黑发乖巧的沈栖联系起来。
而且……也远离了时念的粉色,他终究还是保留了一丝可笑的自尊。
喻安有些意外于他的爽快和具体的选择,但没多想:“浅金色?可以,肯定好看!我们现在就去!”
在玄关准备出门时,喻安又盯着沈栖的脸发问:“栖仔,要说你最明显的特征,还有这个。”
他伸出手,指了指沈栖右边脸颊上那颗黑色的小痣。
“要不……把它点掉?”
“不行。”
沈栖第一时间就略带些强硬的拒绝了。
这颗痣,妈妈说过很可爱,妈妈还说,这是他的福气……
那是妈妈给他的,他不要让它消失。
喻安讶异一瞬,到底没多问。
“好,那就只染头发,走吧。”
时间紧迫,两人立刻行动。
沈栖快速收拾了最重要的证件,银行卡和少量衣物,一个小行李箱就足够。
他给露西太太打了电话,语气充满歉意,只说国内家人突发急病,他必须立刻赶回去,可能很久都无法回来工作了。
露西太太虽然惊讶不舍,但也表示理解,还祝他一切顺利。
随后他联系房东退了租。
做完这一切,二人便直奔附近一家发型工作室。
几个小时后。
看着镜子里那个顶着一头耀眼浅金色短发的青年,沈栖有一瞬间的恍惚。
镜中的人,皮肤被衬得愈发白皙剔透,五官似乎也因此显得更加精致立体,甚至带上了几分混血般的时尚感。
气质截然不同了,过去的温顺柔软被一种疏离和冷淡取代,像换了个人。
“卧槽!栖仔!绝了啊!”
喻安围着他啧啧称奇,“这简直换头术,好看炸了!我敢保证,程言昼那狗东西站你面前都不一定能立刻认出来!”
沈栖勉强勾了勾嘴角,心底却是一片涩然。
生平第一次做出这样巨大的改变,只为了逃离那个人……
他最后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拿起准备好的鸭舌帽和口罩:“好了,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