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成寡夫郎后被迫万人迷》作者:栖云台【完结】
  简介:
  【万人迷貌美寡嫂受x阴暗疯批小叔子攻】
  祝明悦大概是史上最悲催的穿越者。
  一朝穿越便因容貌出众被流民绑架,以四石米的低价卖与村中鳏夫做夫郎。
  新婚夜上,祝明悦身着红衣被绑在床头第一次见到溜入婚房的未来小叔子谢沛。
  彼时的谢沛在谢家举步维艰,吃不饱穿不暖,瘦的只剩骨架。
  那天祝明悦哭到几乎断气央求对方救他出去,哪知谢沛吃完桌上的喜果,抹抹嘴转身面不改色高冷离去。
  祝明悦:……
  活了十多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几番相处之下,祝明悦发现谢沛此人虽表里不一,但与他却无恶意。
  就在他以为彼此人生将再无交集之时,
  直到某天,便宜夫君死了,被毒死在了祝明悦面前。
  谢沛恰时出现在他身后如地狱凶煞般将他困在怀中,端着大哥生前未喝尽的药碗至他面前语气恶劣道:“嫂嫂喝药。”
  “谢谢,我不爱喝”
  祝明悦抽泣着抖着发软的手推开药碗小心翼翼地看着他,心道:杀了他可不许再杀我了……
  那天祝明悦梨花带雨地哭了足足半个时辰,睫毛被成片打湿,泛红的眼尾处泪水滑落,沾湿了整张脸,氤氲了大片衣襟。
  任何人看见美人落泪都会心生恻隐
  ——除了谢沛
  他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将药碗摔碎。
  没见过这么会哭的人,娇气的要命。
  祝明悦最终还是活着留在了谢家,以寡嫂的身份。
  *
  人人都道,有个姓祝的寡夫,虽形貌昳丽,却是个天生克夫命,新婚短短数天便克死了自己的夫君,与小叔子相依为命,日子过得惨淡。
  祝明悦乐见其成,关起门来做买卖,挣钱挣得美滋滋。
  不久后镇上出现了一家吃食门面,味道极佳,引得食客趋之若鹜。再不久后,祝明悦双手叉腰推了谢家旧宅,盖起了两进两出的气派大宅院。
  众人才恍然大悟,往日被人人唾弃的扫把星竟是个财神爷。
  上门求亲的人不绝如缕,只是为何某人看他的眼神也越发不对劲起来。
  某个夜黑风高的深夜,再也无法忍受的谢沛将人狠狠压在身下,喘着粗气道:“嫂嫂,既然他们可以,为何我不可以?”
  祝明悦睡眼朦胧,眼里一片茫然:“可以什么?”
  直到被对方哄骗上了床,祝明悦后知后觉捂住屁股欲哭无泪。
  救命!死老公后小叔子想上位怎么办?
  ps:1.攻受双洁
  2.受有轻微万人迷属性
  3.攻杀人有情可原
  内容标签: 强强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美食基建
  主角视角祝明悦互动谢沛
  一句话简介:在古代做美食的日子
  立意:即使深陷泥沼也要积极向上,坚持拼搏终会获得美好的未来。
  第1章
  砰——
  困在沙漠里的第八天,又一个人毫无预兆地倒在了祝明悦身前。
  他蹲下身,将手探向男人的鼻息,而后艰难的咧了咧嘴,他想哭,可眼睛已经干涩到挤不出半滴泪来。
  他清楚的意识到,至此除了自己,再也没有别的幸存者了,他能不能活着也是个未知数。
  好累,真的好累,可是他不想死,哪怕队伍中的人接二连三因为缺水暴躁崩溃,他仍旧目光坚定的锁视着前方,导游说,前面有一片绿地,绿地上有一汪泉水……
  祝明悦咽了口并不存在的唾沫,略微抬头,太阳仿佛在触手可及的位置灼烧着他的每一寸皮肤,蒸发着他体内的每一滴水分,嘲笑着他的不自量力。
  他重新将视线转向前方,艰难得移动着步伐。
  再走几公里,只要再走几公里就能看到绿地了,到那时,他一定要趴在泉边喝个够,好好慰藉一番自己饱受干渴摧残的□□。
  祝明悦如此想着,视线却逐渐变得模糊,倒地的那一刻,恍惚间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日思夜盼的绿地幻化出了无数的触角在朝他招手。
  好渴啊!明明就差一点,可惜他注定到不了了。
  最后一个念头从祝明悦大脑中如流星般快速划过,随后,缓缓合上眼。
  “娃儿,娃儿?感觉如何?还能听到婶子说话不?”
  祝明悦感觉到一只粗糙的大手正用力拍打着他的脸。
  “管他干啥?”一旁凑热闹的男人吐掉嘴里衔着的草根,不满地嘟嚷着,“这世道谁活着不艰难?要我说不如让他死了一了百了。”
  “怎能说这种丧良心的话!人娃儿还活着呢!如果是你付大强家的躺在这,你能忍心说这话?”
  突然一股甘甜清冽的水源顺着他的嘴角流入嗓子,顷刻间被滋润着的五脏六腑渐渐复苏。
  耳边嘈杂的闲话他已无暇顾及,求生的本能令他迫不及待张开干裂的嘴唇艰难汲取着梦寐以求的生命之源。。
  唇上的裂口因为牵扯而发出细密的疼痛感,刺激着他的每一寸神经,提醒着他还活着。
  祝明悦缓慢睁开眼,只见以他为中心,一群衣着破烂面容枯藁的男男女女,正以或欣喜,或嫌恶,或好奇或麻木的神情盯着他。
  这一幕让他的意识出现一瞬间的呆愣,他望望天,是能遮阳避日的大树,一阵风吹过,树叶如悦耳的风铃般沙沙作响。望望地,是含水量充沛的黑土。
  他欣喜若狂地抓起一把泥,是真的,居然是真的,所以他还活着,被一群……呃难民救了?
  他低头看向自己,依旧身着出意外前的短袖,只是短袖上沾染了许多的泥渍,看上去并不比周围披着烂麻布的人好到哪去。
  “我这是在哪?”祝明悦喃喃道,情绪从方才的欣喜若狂隐隐生出些许不安。
  扶着他喂水的花衣婶子以为他忍受不了长途跋涉逃难的辛苦,精神恍惚,好心解释道:“娃儿,咱们应当是一同从九荒城一路逃荒到此地的,见着你时,你躺在队伍里,别人都醒了就你还躺在那,一直叫着饿,没有干粮我只能给你灌了点水,没成想你是个福大命大的,还真醒了。再坚持坚持,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祝明悦心下了然,这位好心婶子应该是听错了,他当时喊得应当是“渴”,只不过气息微弱,呼救声太小,所以被误以为是饿晕的。
  但这已然不重要了,他很庆幸自己被喂的是水而不是干粮。
  他大概一辈子也忘不了倒在没有边际的沙漠中,被高温榨干体内最后一点水分的场景。
  殊不知好心婶子误打误撞喂的那碗水,却是真真切切地救了自己的小命。
  这婶子怜惜地向后捋了捋祝明悦额前的碎发,因为太短,怎么费劲也捋不到后脑勺,婶子见状往手心吐了口唾沫,似乎是准备与他缀在脑门前的头发斗争到底。
  祝明悦见状连忙往后躲了躲,婶子救了他,他万分感激,可这不代表他能受得了被口水糊头发啊!
  对方见他不愿意,便将口水顺势擦在衣服上,讪讪道:“婶子看你长得倒是万里无一的俊俏模样,只是这头发我实在是看不明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哪有人头发剪成这样的?
  祝明悦朝她虚弱一笑,心底却越发沉重。
  他的不安看来是正确的,事情似乎真的在朝自己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
  他环视四周,方才并未注意,这会才终于察觉到,他的装扮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这些人虽也狼狈,但各个都蓄着长发,或披或盘在脑后。
  这种发型和穿着他只在古装剧里见过类似的,但若说他是被一个古装剧组给救了……
  这种荒谬的可能性刚一出现便被他火速排除。
  这些人麻木不堪的表情不似作伪,导演上哪能找到这么一群演技超群的人?
  祝明悦转动手腕,盯着手腕内侧硬币大小的红色胎记,一个更加荒谬的想法浮出水面,
  他大概率是无意间触发了什么穿越机制,身穿了。
  他稳住心神,穿越什么的,没什么好怕的,能活着便是眼下最好的结果,说不定他也能在异世他乡活得很好,总归情况不会比躺在沙漠里渴死要差劲。
  他佯装镇定继续问道:“婶子,那咱们现在要赶往何处?”
  对方闻言道:“不远了,再往前走个两日,咱们已经进了甘州地界,再往前就是康阳郡,我在宁江老家有个亲戚,闺女便远嫁在此处,说是这边日子过得富庶,少有人饿死。”
  “哎!如今已入寒冬,边境战乱,南边胡人若是这时候打过来,宁江怕是真要失守了。”人群中有人叹息道。
  攻破?祝明悦眼神闪烁,所以他现在所处的国家正在打仗?难怪能融汇这么多难民,敢情都是因战乱逃到此处。
  但听这些人语气,甘州目前应该还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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