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寻玉臣语气低了几分:“当然记得。因为我是8号到的青芜镇。”
如果他知道林逢秋也在这里,那天,他一定会去见林逢秋。
林逢秋这个生日过得并不特别,只是和林引鹤去吃了一顿烤肉,便当是庆祝了。林引鹤也同往年一般,给他包了个红包,只是今年的红包包得格外的大。
他已经27岁了,对于过生日,并没有多么期待和喜欢。
或者说,他已经在不擅长表达的父亲和对他过于苛刻的母亲这种家庭氛围中,一年又一年的失去了对过生日的期待。
去年他倒是过了一个愉快的生日,只是现在回想起来,也不知道那时为他精心准备、庆祝的方可为,到底几分是真心,几分是利益算计。
想起方可为,林逢秋脸上的笑淡了。
时隔三个多月,再想起这个人,他平静地发现,自己心里除了嫌恶,再没有了别的情绪。
原来结束一段糟糕的错误的恋爱并没有那么难,再浓烈的爱恨情仇,再沉重的得失,在时间面前,都只会变成一些模模糊糊的记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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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不止于此
一阵手机铃声打断了林逢秋的思绪。
他看了一眼来电,也没避着寻玉臣,直接便接通了。
电话那端,何逸风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响亮:“秋儿,我剧组这边的事儿都忙完了,买了明天的票。我还给老爷子买了点特产,昨天就先快递发过去了,我看最新的物流在派送了,你记得签收。”
寻玉臣站得近,不经意听了个大概。他觉得这样不太礼貌,便往旁边走了几步,拿出手机,拍风景照。
林逢秋余光注意到他的动作,弯了弯唇角:“明天我来接你?”
“不用,我认识路,你找吃饭的地儿就行。”何逸风在电话那端笑了两声,“先说好,新开业的不成。上次你带我去吃那家新开业的粥底火锅,说装潢漂亮,味道肯定不差,结果呢!”
林逢秋被他这么一提醒,也想起了上次两人在郁林城小聚吃的粥底火锅的味道,确实难吃,确实踩雷。
“知道了。”
挂断电话,林逢秋抬眼,目光清凌凌的撞进手机的镜头里。
“偷拍?”
刚连按几下拍照键的寻玉臣握紧了手机,然后佯装淡然地把手机收了起来:“没有,我只是随便拍了几张风景。”
林逢秋盯着寻玉臣的眼睛,见他撒谎眼睛都不眨一下,神色自若的模样,“啧”了一声:“影帝的演技,果然好。”
他说话语速不快,语气也不重,慢条斯理的。却每个字都沉沉地压在寻玉臣的心上,让他垂在身侧的手微微收紧,又松开。
“我只是在拍风景照,然后拍到了你,你如果不喜欢……”
林逢秋冷着的脸慢慢露出一抹笑来:“逗你的,不过就是张照片,拍了就拍了。”
寻玉臣刚松了口气,就听他话音一转,问道:“不过,你拍我做什么?”
气松早了,又提了起来,心也悬了起来。
林逢秋不喜欢谎话,从刚才他的冷脸和语气便能感受出来,所以寻玉臣只迟疑了一瞬,便选择了说实话。
他说:“因为好看。”
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
林逢秋在网上看那些评论时只觉得好笑,如今自己体会了,才明白被话噎住的感觉。
一时无言。
寻玉臣见他不接话,便自然地岔开了话题:“刚才是何导的电话吗?”
“嗯,他明天来青芜镇。”
寻玉臣垂眸:“那这几天你要和他一起……”
原本他们已经约好了,后天去不栖湖。
“我们可以一起。”林逢秋并没有觉得何逸风的到来打乱了他们的计划和安排,何逸风性格自来熟,而且和寻玉臣已经接触认识过了,他们一起也不会冷场尴尬。
寻玉臣在心里叹了口气,都是圈内人,互相都认识,他没理由拒绝。
只可惜单独相处变成了三人游。
“何导打算在青芜镇玩多久?”
“没问他。”林逢秋说,“不过小钟最近在拍新戏,他肯定要去探班,我估计他也玩不了几天。”
寻玉臣沉默了一瞬:“何导和钟玉灵是真的?”
林逢秋:“……”
大意了。
竟然忘了何逸风和钟玉灵没有公开,一不小心说漏了。
其实何逸风和钟玉灵公开和没公开也没什么区别,他们两年前就被狗仔拍到过,何逸风的粉丝早就认准了嫂子,只是不怎么拿到明面上来说,就怕钟玉灵把何逸风给甩了。
他俩虽然低调,但难免有一些微博被粉丝们用放大镜扒出来糖,时间久了,就连钟玉灵的一些粉丝们都默认他的姐夫身份了。
但林逢秋还是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他开口问道:“你有没有什么忌口的或者是想吃的东西,明天一起吃饭。”
“别的没什么,水果有忌口,芒果和菠萝,我吃了会过敏。”寻玉臣道。
林逢秋想了想镇上的各种吃食:“渔歌晚你去吃过没有?”
寻玉臣摇了摇头:“我基本上都点的外卖。”
“那就定渔歌晚,在不栖湖那边。”
“好。”
不认识的时候,想认识。
认识以后,就只想独处,独占。
寻玉臣想,他还是太贪心了。
下山的路比上山的路更难走,不过林逢秋和寻玉臣本来就是来徒步的,所以走走停停,一路上拍拍风景素材,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只是山里蚊虫多,等寻玉臣察觉到脚踝处的痒意,撩起一截裤脚去看时,才发现自己的脚踝已经泛起了一块浅浅的红肿。
林逢秋随着他的动作看去,语气有些无奈:“幸好带了驱蚊水。”
他从包里拿出小瓶的驱蚊水,递过去,寻玉臣便单膝跪地蹲了下来,按着瓶口,往外侧脚踝喷了两下驱蚊水。清凉的触感裹挟着一股淡淡的薄荷味儿飘散开来,寻玉臣又如法炮制地给另一边脚踝也喷了两下,手腕上也喷两下,一副要把自己用驱蚊水全副武装起来的模样。
林逢秋被他逗笑了:“你变成薄荷味了。”
寻玉臣看了一眼手里巴掌大的绿色小瓶子,目光有片刻的恍惚:“我从小就招蚊子,以前到了夏天,爷爷也给我用这种驱蚊水,喷了驱蚊水还不够,还要拿蒲扇轻轻地摇,空气里都是薄荷的清香。”
林逢秋买的这款驱蚊水自然不是以前的那一款,但它还是记忆里那个熟悉的香味,好像一下子就把他拉回了儿时的夏天。
那时候的爷爷身子骨还很健朗,每天都带着他一起晨跑,周末带他爬山,假期就带他旅游。
寻老爷子总是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他记得自己的来时路,所以哪怕被认回了祝家,也仍旧叫着“寻玉臣”这个名字。因为这个名字,是从来不信神佛的爷爷去了大家口里最灵验的寺庙,为他求来的。
“爷爷们的手里是不是都有这么一把蒲扇。”林逢秋的声音把寻玉臣的思绪拉了回来,“我爷爷也喜欢摇蒲扇,夏天蒲扇不离手,走到哪儿扇到哪儿。”
“或许是吧。”寻玉臣低声道,“现在很少见那样的蒲扇了。”
林逢秋说:“小镇上就有得卖,在花灯街。”
寻玉臣沉默了一瞬,才开口:“我看到了的,没有买。”
他的声音更低了,低得有些喑哑:“蒲扇可以买,但替我扇蒲扇的人……却再也回不来了。”
林逢秋怔愣了一瞬,目光触及到寻玉臣眼里的晦暗神色,像是被火燎了一下。
“抱歉……我……”林逢秋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他顿了顿,才有些生硬地说了一句,“我不是故意提起你的伤心事的……你节哀顺变。”
“没关系,爷爷走的时候,是笑着的,那时他已经没有什么遗憾牵挂了。”寻玉臣把驱蚊水收了起来,“他陪我长大,我陪他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这已经很好了。”
林逢秋静静地听着,没有接话。有时候,言语的安慰远不如安静的聆听。
“走吧。”寻玉臣继续往山下的方向走去,“总得往前走。”
人的一生都在往前走,即使偶尔驻足停留,或是回首来路,也不过片刻的沉溺。
往前走,往前看,不止于前,不止于此。
【📢作者有话说】
不止于前,不止于此。——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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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我们周二见啦~
第13章 青梅酒和桂花酿
男人按着导航的指引,走到一家水果店面前,黑色背包上毛茸茸的小狐狸玩偶晃了晃,然后随着主人的动作停了下来。
这家水果店的店面很宽敞,装潢古朴,陈设整齐,店里的柜台前站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一头略显叛逆的白发,一张俊俏白皙的脸,成了店里一道独特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