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现在蜜饯坊和果酒坊都已经走上正轨,各有掌事负责收果洗果和酿造腌制,不需要他再跟着连轴转。
于是他脆抽了空去果园, 看看当初自己提的要求,有没有落实。
他提的要求便是选种,这里的果树许多都是野生的, 很随性的生长结果,也没人管过他们甜还是不甜。但现在,这些果树都是他的,那么他就要管一管。
“按公子的吩咐,将摘采过后的果树分成三个级别。甜度比较高的果树用红色布条系上,甜度一般或是不好评判的就系上绿色布条,特别酸涩的系上白色布条。还有一些结果不好甚至畸形的也系上白色布条。”
韩阳早就习惯了公子各种奇怪的要求,处理起来也越发得心应手。
“不错不错,绿色的不用管,系白色布条的果树把枝条砍掉,只留下砧木,然后将系红色布条的果树,砍一些枝条嫁接到系白色布条的果树上。”赵苏要做的便是利用这一次的收成,直接判断出果树的优良度和甜度,从而进行改良。
劣质的,甜度不够的果树,便直接砍掉,留下砧木,将优良的,甜度高的果树枝条嫁接过去。这样明年的果树收成,以及甜度就会有质的提高。
砧木就是留下一截主干,然后在边缘部分切开一个口子,将优良的枝条杆修剪之后插/进去,用布条缠紧,让他们生长在一起。最后这颗果树就会继承优良的基因,从而摈弃掉劣质的基因。
“记下来,等果实陆续采摘过后,统统按这个方法炮制一遍。”赵苏让韩阳记下,二到三年内,他要让这些果树的品质,直接上一个台阶。
“真能活得了吗?”韩阳跟着看了好几天,直到所有的系白条果树都被嫁接完毕,面对已经熟练掌握嫁接技术的农人自言自语道。
没想到农人们竟然比他还自信,拍着胸脯道:“公子亲口交待的,怎么会不能活。如果活不了,就让公子来吹口仙气,也就能活了。”
韩阳赶紧道:“这话万万不能再说了,公子说过,这个世上没有神仙。”
农人们赶紧捂嘴,“不说了,再也不说了,没有,确实没有。”
可是那眼神,根本不像是相信世上没有神仙,倒像是为公子这个神仙保密。
韩阳哭笑不得,只能四处转了转,见挑不出什么问题了才道:“你们多盯着点,一有异常,立马来报。”
“喏。”农人们个个红光满面,口袋里装满铜子,就是说话都比以前大声许多。
赵苏交待完嫁接一事,又重新忙碌开了。无他,终于可以搬家住进他的三层小楼。
忙的他呀,刚出现在别苑,脚一伸,就被丫鬟拦住,“公子,前头在搬东西,小心撞到您。”
不就是嫌他碍事吗?行,他挪。
小楼里统统要重新布置,他的审美终于有了发挥的空间,那里必然欢迎他。
“公子,马上要将床榻抬上来,您是不是……”
好,他再挪。
他得盯着厨房一点,省得搬来搬去,把他的食材弄污染了。
“公子,小月厨娘交待,厨房要待她看过了,再将食材搬来。若是有一丝灰,就饶不了小的。”丫鬟可怜巴巴的看着被公子踩出一条泥印子的水泥地面,垂泫欲泣。
赵苏怒了,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他去咸阳行不行。
众人齐齐松了口气,碍事的人终于走了,他们总算可以畅快的继续搬家,而不用总被公子以莫名其妙的理由打断。
赵苏顺手带走公子白,公子白有点不想离开新村,夏日的新村,焕发出勃勃生机,好玩的东西太多了。随便一条水沟,小孩子们就能找到无数的乐趣。
“你已经是个五岁的大人了,不能再像三岁的小孩子一样只知道玩。先生们开始教你念文章了是不是,背一篇听听。”
新村的学堂,也在经历了最初的识字算数阶段后,开始了分级。象公子白,和另外二个极有天赋的孩子,一起接受先生的升级教育,开始学习文章,练习大字。
而面对大多数人,仍然是只求识字,会基本的算数便好。
赵苏原本以为,有识字的机会,这些孩子们会很珍惜,毕竟在新村,像庄头,帐房,掌事,甚至匠人这样有一定地位的工作,前提便是能写会算。
但没想到,绝大多数的孩子,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有些坐不住的,几天之后宁愿帮着家里人下地干活,也不想去学堂。而坐在这里头,能够坚持下来的,大多靠的是家长的强压。像是掌事或是匠人的孩子,学的不好,家长回家就是一顿痛揍。
而靠着自觉能够坚持下来的普通农人的孩子,则少之又少。但这些少数人,俱都表现的比同龄人早熟,也更清楚自己未来要些什么,所以才有动力去学习。哪怕天赋一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也会咬牙坚持不肯放弃。
赵苏坐在去咸阳的马车上思考这个问题,他只能无奈道:“看来不管哪个朝代都一样,靠自觉去学习的,都是极少数。大部分人在年幼的时候,都是被动学习。”
年幼的孩子说他懂事吧,什么都知道一点,但又没有真正长大,并不懂得自己所面对的世界从来不温情,相反是极度的险恶。当你以为自己有选择权时,其实你只是被这个世界选择。
就拿新村来说,不识字的老百姓可以选择当农人或是工人,但永远不会有机会去选择当掌事还是帐房。
“但石顺民不一样。”石顺民就是那种即有天赋,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孩子。
摇头晃脑背完一篇文章的公子白,在听到熟人的名字后,转了转眼珠子,“他读书好,先生们都夸他。不过他说,等我像他那么大了,会比他更加厉害。”
“这是当然的,我们小白才是最厉害的。”赵苏从来不吝啬夸讲公子白。
公子白抿着小嘴收了半天没收住,高高翘起来,配上团团的小圆脸,可爱的像个小天使。
翌日,带着公子白一同进宫给秦王请安,送上最新做出的桃脯,还有一匣子白砂糖。
至于果酒,他当然要对秦王有所交待,否则哪天让秦王从外人嘴里得知,可有得他受,“儿臣利用山后的荒地种植果树,收获颇丰。但果子向来存放不易,鲜食再好也吃不了那么多,最后多是白白浪费。儿臣便用果子酿酒,若是能行,倒是给这些果子找了个出路。”
“哦,可有成效。”秦王对杏脯桃脯只是略尝便罢,倒是极喜欢冰糖和白砂糖,毕竟对于甜食,大部分人是无从抗拒的。尤其是在甜食得之不易的时代,越发显得珍贵。
尤其在喝了加入白砂糖的豆浆后,承认扶苏说的没错,豆浆加白砂糖才是原配。
不过听到酿酒,秦王明显更感兴趣。在大部分人吃不饱的时代,用粮食酿酒是件极为奢侈的事情,受到非常严格的管控。但贵族拿粮食酿酒自用,却是无法管束的。若是能用果子代替,那岂不是能省下大量的粮食。
粮食是战略物资,也是一个国家能够维持运转的基础,君王对于能节省粮食,或是扩大粮食产量的事,从来都是热衷的。如果不热衷,只能说明一件事,这个朝代快完蛋了,这个君王也活不了几天了。
赵苏献上目前仅有的樱桃酒,其他的有的还在酿造过程中,有的还挂在树上,等着被酿造。
“按理这酒要存放一年以后,才能适口,现在刚刚酿造出来,也不知道味道如何。”味道怎么样,赵苏还是知道的,和后世的美酒自是没法比,但和现在的浑酒,米酒比一比的信心,他绝对有。
韩书早把他那一坛子酒喝了个精光。然后整天眼睛发绿的盯着小楼的冰室,吓得韩阳都不敢放他进去,生怕一转身,冰室空了。他到底是举报自己的堂兄,还是为了公子大义灭亲呢,实在左右为难。最后干脆不放韩书进冰室,一劳永逸。
“倒来试试。”秦王可不管要不要放一年,先尝尝再说。
果酒倒出来,晶莹透亮,还带着淡淡的殷红色,更有一股果香,至少从卖相上,完胜现在所有的酒水。
“好,观之如朝霞,闻之如香露。”果酒从外观和颜色上,先声夺人,已经引得秦王颇有好感。
按惯例,所有宫外进来的饮食,必由三斗先行验尝。三斗刚才已经喝下一杯,这会儿还在回味。
秦王一指三斗,大笑道:“瞧这老东西,已经享受上了。”
说着喝下一口,味道清洌,酒味和果味有点杂驳,简单说就是有点冲,不够绵软醇厚。就如同扶苏所说,还得酝酿一年才能适口。
“已有美酒的雏形,孤等着一年以后,喝你的美酒。”
“到时六国必然统一,儿臣正好为大王贺。”赵苏一记马屁拍上去,段子虽老,管用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