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手脚干净利落。”
哪有人自我介绍说自己手脚干净的,未来的屠皇在末世前像个会主动自首的小傻子。
白存远没有揭穿任戈,朝地上的少年伸出一只手:
“好,任戈,我用你。”
细白的手伸向任戈,任戈无措的搓了搓手上的灰和擦伤的血痕,没敢看白存远。
目光在白存远的腰间停留了一下。
中年男人见好不容易出现的招工人,要用地上这个身上没二两肉的小鸡崽子,脸色变得很难看:
“你别不识好人心,他昨天偷东西刚被抓到,雇佣我吧,你雇他会倒霉的!”
白存远没理他。
中年人皱了皱眉头:“你们年轻人就是眼皮子浅,假善良,你雇他干什么。可别一会儿被抢了钱哭着喊妈妈。”
他后面那个妈字还没落,地上准备搭白存远的手站起来的任戈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手伸入白存远的口袋。
中年人揭露了任戈的意图,任戈怕这个干净的肥鱼起疑心,抢先出手。
白存远早就注意到任戈看过他腰间的口袋。
驯狗,狗不出错,怎么驯。
“我就说吧!”中年人上前拦任戈,打算在这个看着就白净的小老板面前好好露一手,好让老板感激他,谁知却被任戈狠狠一撞,一个不稳闪到一边。
少年如同野性的小兽,那一撞用了全身的力气,灵活的窜入人群。
中年人气急败坏,却没去追任戈,转身教训起白存远来:“我说什么了。”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墙边被踢倒的钢管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落到白存远手上,清秀的少年秀气的鹿眼中一片无机质的黑。
钢管在他细长的指尖旋转半周,如长矛一般急射而出。
这个速度会死人的!
中年人脸色惨白,他一不相信眼前这个秀气的人能有这么迅捷的反应速度和力气,二不相信他能如此残忍直接拿钢管掷人。
这简直不是人的力气!
“快闪开!”
任戈在人群中穿梭,中年男人担心混乱人群的安危,大吼一声。
钢管已携破风之势穿过人群,插入任戈的卫衣兜帽,任戈的衣领瞬间锁死,惯性将他狠狠拉到地上。
后背传来一阵钝痛,痛得任戈眼前发黑,连眼神都摔得清明了几分。
透过蒙着生理性水雾的视线,他看见穿着白色羽绒服的“受害者”正慢条斯理地活动肩颈走向他,纯白的羽绒服干净无尘,晃动都没晃动一下。
中年男人的嘴长成了o型。
被抢的钞票在那一瞬间如同天女散花般飞起,飘飘悠悠的落到任戈身上和四周。
围观的路人却都自觉散开一大片,没一个人敢上去捡不义之财。
白存远上前抽走钢管,一脚踩到任戈的卫衣帽子上。
“抢我?”
清亮的嗓音像动人的小提琴拉了弦,任戈却在那声音中听到了比这寒冬更冰冷的死意。
白存远说完,朝周围的围观群众点头,鹿眼微弯,露出一个浅淡礼貌的微笑:
“不好意思,我抓小偷。”
他张白净秀气的脸在昏黄的路灯下映得近乎透明,漂亮的小鹿眼笑起来像春日盛开的花。
周围的招工者纷纷摆手回礼,人群逐渐散开。
只有个别人还留着看热闹,其他人都忙着找工。
底层务工的人的生活是匆忙的,没人关心别人的闲事。
水泥路面的寒气渗进脊椎,任戈躺在地上看着面无表情居高临下俯瞰他的白存远,无边恐惧将他淹没。
任戈看过小说里偷钱的人被打个半死仍在路边,尤其像这种白净的有钱人,性格都很淡漠。
他腰腹发力猛地弹起,衣领骤然锁住他的咽喉,后脑勺与地面碰撞出令人牙酸的闷响。
一连两次磕到后脑,任戈只感觉视网膜炸开金星,恢复视觉后,他看见白存远眼中的笑意在寒风中变得浅淡,逆光下瞳仁是一片无机质的黑。
寒冷和恐惧将任戈裹挟。
“我再投一次,就不保证还能投到帽子了。”
在路灯下反着冷光的钢管在白存远手上打转,细长的钢管扫过任戈的鼻尖,任戈浑身汗毛直竖。
不保证投到帽子……如果那根钢管错位,插入他的后脑。
任戈想都不敢想,打了一个机灵。
白存远这才松开踩着任戈卫衣帽子的脚,冷声命令:
“把钱都给我捡起来。”
任戈翻身爬在地上,将散落在地上的钱一张一张捡起。
三分钟后,一双灰尘扑扑的手捧着一叠现金举过脑袋,任戈半跪在地上,头都不敢抬,也不敢站起来。
白存远没接。
任戈这才抬头看他,又看看手中的钱,缩回手将落了灰的钱在胸口一通擦,才又捧起来。
白存远这才接过钱,伸手点了点:“少两张。”
“少?那肯定是那些人捡走了!”任戈猛地抬头,左右乱看,狼眼带着凶光。
人群早都散干净,仅剩的几个人听见白存远说少两张,也立刻装作很忙的样子散开。
任戈跪坐在地上,束手无策,咬牙道:“不是我抢的,我也没藏。”
白存远冷笑:“他们是从我口袋里捡的?”
第2章 人活着的意义,就是享受一天的阳光
任戈不敢说话,冷不丁听到白存远一声怒斥:“回话。”
“不,不是。”方才硬气瞪旁边的人的小狼瞬间怂成小狗,他咬咬牙,才声音磕巴地出声。
白存远抱臂:“你没抢,我的钱能被他们捡走?这钱从你工钱里面扣。”
从……从工钱里面扣?
他……他还要我做工?
任戈懵懵抬头看向白存远。
“我……我抢了你的钱,你还叫我做工?”
白存远点头,任戈立马爬起来,眼睛滴溜溜一转。
白存远抬了抬下巴。
任戈顺着白存远抬下巴的方向一看,看到地上躺着的光溜溜的钢管。
他……他这是什么意思,不打工还账就捅死我?
白存远的教训浅淡又干脆,让人生不了违背之心,他有碾压任戈的实力,却只是轻描淡写揭过任戈的过错,给了他个很容易就能弥补过错的方式。
人类都有求生的本能,他们会下意识的服从强权求生,而不是逃跑,因为逃跑会面临被抓被宰的风险,服从则不会。
打白工和死亡比起来,打白工明显更容易。
白存远从末世回来,太明白这点了。
他说完,扭头走向招工市场的出口。
任戈看了看白存远的背影,他想跑,但又摸不准白存远能不能追上他。
横竖打白工不会死,白打工就白打工。
他在原地站了一秒,咬牙追上白存远的脚步。
任戈前世以一己之力屠杀一个安全区,被称为“屠皇”也被成为“人型尸潮”。
白存远从车前镜片中看见任戈坐在后排把两只指头搅在一起。
寸把的头发和不羁的眼睛,配着可怜的小动作。
白存远喉间溢出一声轻笑。
才偷个东西就这么紧张,说跟上就跟上,扔国际线能卖俩腰子。
就这脑子,屠城……白存远想象不到。
出租车停到一间户外装备店前,白存远带着任戈跨进店内,指尖掠过货架挑了两耐磨冲锋衣裤,转身将其中一套抛给身后人:"去换上。"
任戈接住衣服,让衣服远离胸前。
“把他收拾干净。让他把衣服换上。”白存远对服务员说。
他干净利落属于常在高位的人的气质,让服务员第一时间确认这是个大主顾。
服务员微微欠身:“是先生,您稍等,我们这里有湿巾。”
任戈和服务员离开,白存远去换上了另一身夹绒的冲锋衣,和服务员小姐要了压缩袋,买了一个55+10l的户外包,将白色羽绒服压缩后扔了进去。
末世一旦开始,羽绒服在僵尸的助力下变成末世的第一场雪,白存远并没有成为散花雪女的想法,这件衣服可以留到后面御寒当褥子,但绝对不适合穿在身上。
任戈收拾的很慢,他被服务员小姐拿湿巾擦得干干净净,才换上那身冲锋衣。
任戈就是手脚脸脏,外套不干净,里面的衣服被和他一起来城里务工的乡亲洗的发白,带着皂香。
白存远自顾自的在橱窗上挑选东西,水袋,手套,套锅,还有五六把通身纯金属的登山镐……叮叮咚咚一大堆,将背包塞的满满当当,登山镐扎捆绑在背包外面。
末世丧尸开瓢利器,轻松易得。
任戈换好衣服等在白存远身后,半天都不见白存远开口,白存远只在服务员试图介绍衣服的时候给她比了个噤声手势。
他犹豫深呼吸好几次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为什么让我换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