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救世主白月光是我》作者:雨节【完结】
  文案:
  人畜无害黑心控场攻x武力超群冷脸圣母受
  攻重生,受两世单箭头变双箭头
  -
  攻视角:
  作为末世最高级别异能者和最后的存活者,白存远冷淡、薄幸,身旁得他信任的只有一人。
  尸潮来临时,穆澜峪用身体为他争夺了最后一秒的存活时间。
  重生回末世早期,穆澜峪挡在他面前,被穆澜峪护在身后的人从上一世的他,变成了这一世的其他幸存者。
  末世易叹豪杰折戟、英雄折腰。
  对王而言,最性感的就是英雄折腰。
  长着一双干净清澈小鹿眼的漂亮青年指尖摩挲着高岭之花的腰线,脸上写着人畜无害。
  “让我放过他们,可以。拿出你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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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软肋的人无从反抗。
  白存远以为,穆澜峪的软肋是他拯救的众生。
  但不是。
  穆澜峪对他动心了。
  他不止一次认真注视他,在他的撩拨下想吻他,在他的禁令下压抑隐忍。
  比让救世主堕入红尘更性感的是什么?
  是让救世主保持干净纯粹,而救世主自己,心动难抑,苦苦克制。
  受视角:
  被誉为人类灯塔的救世主穆澜峪一生只坚持两个信念。
  “真正的末世是没有人活着。”
  “穆澜峪的末世,是没有白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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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末世都知道救世主在倒贴只有攻不信#
  避雷:
  1、攻长得清秀但是有爹味儿,在末世前期没有感情全是驯服
  2、受是圣母,被冤枉被误解但是还是救人,这是play的一环
  3、小群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守和闪光点,同样缺点也很明显
  内容标签:强强 异能 重生 末世 爽文 治愈
  主角视角:白存远,穆澜峪 配角:任戈
  一句话简介:谁说这救世主不爱啊,他可太爱了
  立意:人类火种,永不湮灭
  第1章 我还可以让你再活一秒
  末世倒数20小时,凌晨四点,劳动市场。
  白存远快速环视四周,一路向前,他干净秀气的容貌一看就不是凌晨等待招工的人,像是家里有活儿干的老板。
  他一进广场就被眼尖的求工者们团团围住:“老板,招工吗?”
  “我力气大。”
  “我可以扫家的,我什么活都能干!”
  白存远摇摇头,那些迎上来的大娘大爷眼中的光瞬间没了。失望将人群驱散。
  “你别看他秀秀气气的,那眼里也没神,说不定是来跟咱们抢工的。”
  “快去找下一个吧,再不走那些老板就都招满了。”
  人群如潮水般来,如潮水般散。
  白存远看着人群,心中没什么波澜。他走到广场中央的小摊买了两个窝窝头。
  “五毛钱两个!”
  钱货两讫,白存远坐在绿化的牙子上将窝窝头塞入口中生硬的干嚼。
  铺天盖地的丧尸潮在脑海里第十次将他淹没,白存远再一次看见穆澜峪用肉身挡在他的前面,硬生生把两只十二阶丧尸撕碎。
  城防不复存在,高高的旗帜飘荡着,旗帜下,他站着,穆澜峪挡在他前面。城墙上密密麻麻全是丧尸,城墙下也一样,丧尸爬满的墙,丧尸堆叠的地面,他们张牙舞爪如朝圣的鬼怪一般渴求着城墙上被高级丧尸围住的那两个人的血肉。
  穆澜峪全身是血,但他没有让开,也没有停下。
  “澜峪,白帝城已经是死城了。”白存远异能耗尽,眼角沁血,指尖都动弹不得,他勉强靠着旗帜出声,声音哑的比前方丧尸的嘶吼还要不堪,他陈述着现在的局面和事实,话语不抖,也无哀叹。
  穆澜峪恍若未闻,寸步未退。他衣衫破损,后背一片血肉模糊,却如青松般挺立,风扬起他被染的鲜红的破碎袖管和白存远身后的旗帜。
  “人类还可以再活一秒,我还可以让你再活一秒。”
  ……
  白存远嚼完了两个窝窝头。
  广场上密密麻麻的人头犹如末世的丧尸一般,但招工的喧闹和热烈的自我介绍让白存远感受到一些属于人世的生气。
  人民挣扎苟活着。末世求生,和平也求生。
  没有人知道,末世即将在二十小时后降临,而长达十几年的末世,会是一个没有终点的炼狱,丧尸终将围城,人类终将湮灭。
  就算重生,白存远也觉得,人类的结果不会有多好。
  末世人类互相倾轧,导致人类异能者数量远低于高级丧尸数量。
  重新混一遍末世看这些虚伪的人类,对白存远而言,根本没什么意义。
  脑海中突然响起穆澜峪死前的话:“人类还可以再活一秒,我还可以让你再活一秒。”
  至少那个傻子的祈愿成功了,不止一秒,他又活了一世。
  白存远拍了拍沾着窝窝头碎屑的手。
  末世来临,人类终将泯灭于尸潮,要想在末世生存,只有一条路。
  杀丧尸,收服所有可以杀丧尸的人,在早期丧尸还未进化之时,就把大部分丧尸扼杀在萌芽中,让他们失去进化的机会。
  白存远重生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到c城。末世后期的高级异能者,大部分来自于c城,最出名的有n区屠皇任戈,和c区的猪刚鬣朱健。
  陪伴白存远到死的穆澜峪也出生于c城。
  穆澜峪行踪不明确,末世前最需要争分夺秒,因为白存远不确定,重生的是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他要尽快收服有用力量。
  n区的屠皇任戈在末世前,是混迹c城劳务市场找活儿的孤儿。白存远要找任戈,任戈是山区留守儿童,爷爷奶奶高龄过世,他随村里人进城打工,一直到末世开始。
  白存远起身,他没走两步,就被一群人围上。最前面的是个瘦弱的小孩儿,比白存远看起来要低半头。寸半的头发,如狼般的眼睛,有些面熟。
  “老板,我什么活……”小孩儿话都还没说完,就被后面一个人推开。推开他的是一个中年男人,那人个子也不高,但是结实,明显是干苦力出生的。
  “老板,他一看未成年呢,没我力气大!”中年人一把推开急着揽活的瘦弱的小孩,指着自己满面赔笑,他高举着双手,充分展现自己灰尘朴朴的上身和手臂,试图让心目中的老板透过他饱经风霜的身体看出他是个常干活的能手。
  瘦弱的小孩儿被他一推搡,直接摔在地上。
  急于介绍自己的中年人没想到小孩儿会跌倒,他看了小孩儿一眼,动作一顿,向前探了探,像是要扶他一下,但只是那一下,他就立刻陪着笑重新迎向白存远,求生挣钱的意志战胜了他属于人性的善良:“老板,你看他,站不稳呢,找我吧!”
  “老板,你招……呃。”
  小孩儿的少年音在手掌擦地的一瞬间变成隐忍的痛呼,求工的声音被中年人盖过去。
  白存远居高临下低头看撞过来的小孩儿。
  小孩儿这一下摔得很重,半面身体都染了灰。
  少年单薄的背脊硌在青灰色的地面上,发梢上粘着灰尘——这般狼狈模样,竟与末世里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屠夫任戈渐渐重合。
  挤哄哄的人群因为任戈的摔倒寂静了一秒,喧闹起来,没人管摔在地上的任戈:
  “老板,你招工吗?”
  “招我吧!”
  “我什么都能干的,我干活麻溜。”
  “我抗二百斤的大理石板不成问题!”
  ……
  白存远没有理会那些人,站到地上的少年面前:“你叫什么。”
  “任戈,我叫任戈。”少年从地上抬头看着白存远:“我十九了,手脚干净利落。”
  十九了……这么矮。
  任戈不算高。
  板寸头,狼一样的吊梢眼,还有右眼角那颗拖长眼尾的黑痣。
  白存远仔细看了两遍,确实是任戈无疑。
  任戈比前世矮不少,但那双凶狠的狼眼,只要被他盯过一次,就不会忘记。
  是个做打手的好苗子。
  收服任戈,他在末世就多了一把最锋锐的刀。
  末世丧尸横行,白存远不打算用自己的手解决问题,太累。
  他要收集一些顶尖的异能者在手下。
  白存远嘴角轻轻扬起。
  “他手脚可不干净!”
  推开任戈的中年人见白存远这个小白脸想因为怜悯招地上的孩子,上前一步,对白存远说。
  “你听叔的!招人就是找人干活的,这毛小子最喜欢装可怜偷老板东西。招我吧,招我吧!”他态度很是友好殷勤。
  对弱者推搡,对强者殷勤。
  白存远轻笑一声,不置可否。
  他当然知道任戈手脚不干净,这个小傻子,刚刚自我介绍的时候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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