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非常好客。
竟然直接提速,想将车开往警察局。
但我哥也不是吃素的,他在罗宾跳进车子里和前排的两个人打起来后就直接跳车离开了,带着雇主要的东西。
噢,至于我?
我在摄像头后面,我隔着屏幕看他。
那是我第一次认识他。
那种非常不讲道理的追踪与非常不讲道理的暴力,制服我们的临时工作夥伴如闲庭散步般游刃有余。
我很难向你解释那时候我是什麽感觉,如果说是一见钟情那还好,但也不算,那只能算是引起了我的注意。
事情还没完,警察在他跳进车子里后终于赶到,一大堆警车围着我们的车,直接封锁了罗宾想跳出去追我哥的想法。
他只能刹车,然后举着双手下车,一群警察躲在警车的掩体后,用枪指着他,但他还是那麽从容自信,说:“你们来得不算好,再早点来或者再迟点来都比现在好,但我就先不陪你们处理后面的事了。”
然后他就当众消失了。
这才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种带秩序外的暴力,但暴力是为了秩序,被秩序不容,又为秩序所用。
好有效率,好厉害,好笨。
我坐在旧公寓地下室的沙发上,再次重温当年相遇时的录像。
手上抱着一个罗宾球球的抱枕,身后躺着一堆。
黑暗中只有放映机的光反射在我的脸上。
不管看多少次,我都觉得他很好看。
动作很利索,人很有活力,又热情,声音又有元气。
还非常克制,哪怕别人用枪指着他,也不生气,好像已经习惯了一样,让我莫名觉得自己被他纵容了。
被惯出来的。
活该你被我盯上。
被人用枪指着还只是打一顿。
这根本就不算代价。
活该你被我找上门。
我向后仰,睡坐在沙发上。
罗宾球被压到散开,围在我身边。
抬头,放映机的光打在我的上方,那是——
一串串照片。
罗宾时期的、哥谭高中时期的、警校生时期的……全是他的照片。
我说过吧,我以前租的地方,也就是这个旧房子,它没有阳光的。
因为我要在这里挂满迪克各种各样的照片。
他的脸上上下下地围着我,每一张都是我精挑细选的,每一张都是我觉得不能压在箱子底下的。
我有一种满足感。
尤其是有好多张,他直接对准了镜头,让我有一种对视感——他发现我在看他了吗?
还是说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无处不在的注视?
也是,但这不能怪我,要怪就怪蝙蝠侠吧,是他赞助了哥谭的摄像头,不然我也不能隔着屏幕看他那麽久。
但布鲁德海文就有点可惜了。
我调整了一下姿势,拿起箱子里刚印出来的照片。
这是最新的——夜翼时期的迪克。
黑蓝色的制服,如同飞翔般的姿态。
非常好看,但照片实在不多。
布港的摄像头还是比不上哥谭的。
我看了好一会儿后,才将用夹子把它夹起来,挂到新的一条在线。
这不能怪我。
谁让他要把我的照片收走。
我想起上次那张被我夹在钱包里的照片。
没关系,收走一张就一张吧,我还有很多。
但是为了不让你再收走它们。
这里暂时还不能被你发现。
我慢慢地笑出来。
唇印在夜翼的照片上,亲了一下他。
飞得那麽高,到现在不还是落到我手里?
可惜还没有夜翼球球,之后有空的话我自己再做吧。
我把被我躺乱的罗宾球球们摆好。
干完正事后,我才想起来,来这里还要做什麽。
验证一下黑面具是不是真的凶手。
怎麽验证呢?
我坐在计算机屏幕前。
决定钓鱼执法。
——where is the gbu-28 bunker buster in rpg-7?
然后,一个算得上是大名鼎鼎的账号回复了我。
——
black mask:me.
我呆了一下,虽然料到他们行事高调,但也没想到他真那麽容易被钓出来。
就好像一直在等人问一样。
可恶,不会被他爽到了吧?
我有点被人堵了一口气的郁闷感。
但也还好,省了我力气。
那就确定是你了。
我坐好,对着计算机屏幕再次思考。
我得想个办法,把他们都处理了。
第31章
早知道黑面具也在等人来问他,那我就没必要大费周章来这里了。
他真的很像那种课堂上拼命举手,想让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的小学生。
我坐在计算机前,想了半天,最后还是觉得很无语。
就在这时,手机上接到了一个来信。
来自未知名人士,问明天我有没有时间与他见一面。
谢尔盖集团的人。
他们来人了。
谢尔盖集团,外来者,毒|品;
德斯蒙德家族,本地帮派,大力神药、贩|毒、赌场、地盘;
范纳弗集团,运输、人口、地皮、权势;倒下了。
海关、警察、政府,官方;
夜翼,局外暴力;
还剩黑面具和……奥森。
我心里有了个想法。
我起身,关闭计算机。
失去电子组件发出的光线,整个空间只剩一些幽幽的生物光——也许应该说是死物,但不值得在意。
我习惯了地下的黑暗,也习惯了这里的排布。
这里又高,又阔,又暗。
脚步声回荡在空旷的空间里,像是恐怖片的前奏,但发出声音的人是我。
除我之外,就是电机运行时轰鸣的叫声。
穿过迪克一串串的照片,它是迷宫,也是指引,我爬上梯子。
没有回头,不必回头,虽然身后不像眼前这般黑暗,但我知道身后是什麽——一对对在黑暗中发光的红色小东西。
布港有它的神秘种族,但我不是环保主义者,不必为地球的种族多样性考虑那麽多。
——我把它们的眼睛都装到了罐子里。
我进入了旧公寓里面。
虽然有地下室,但它其实在二楼,有两个窗户,都被我用贴纸封住了阳光,我以前的东西都搬走了,只剩一些旧家具,但也不算旧,我没怎麽用过它们。
这里非常干净,因为我不想被灰尘暴露我的脚印。
我没从正门出去,走的是背对着街道的阳台。
布港的城市规划很有意思,一般人看不懂它这构造,我刚来的时候也迷惑了好久。
现在想想,可能是为了躲避上门的警察,所以房子要建得四通八达。
已经是中午了,布港的雾浓又起来了,天空阴蒙蒙的。
虽然说我不习惯阳光,但总是这种鬼天气我也会不开心,我慢慢地走向车子停靠的地方,远远地看着我的车矮了一截。
我:……
不会吧。
走近一看,果然,轮子全没了。
很无语。
你们应该去偷黑面具的轮胎而不是偷我的。
这次我是真的没做错什麽。
布港的小偷们。
我对着车子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了迪克。
配文:车子的脚跑了!
附上一张哭哭的表情包。
然后又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保险,让他们来把车子处理好。
我不想坐出租车,出租车会让我有种把自己的生命安全赌在司机是个老实人上的感觉。
而且我手脚功夫不好,在有限的空间内我的动作很难施展开。
但现在是在大街上,我扬了一下眉。
迎面向我起来的是三五个布港青少年,他们盯着我,恶狠狠的,像小狼崽,配合有序地想把我围起来,我扫了他们一眼,然后——
在第一个少年和我擦肩而过对我的口袋伸手的时候,我出手快速握住了他的手腕,一拧!
把他甩到我面前,然后另一只手控在他脖子后面,向上抓住他的头发把他整个人摁到墙上。
一下、两下、三下!
咚、咚、呯!
墙上染上了深红的痕迹,等他终于呻|吟出声,我才把他甩到他同夥的腿边。
跟一般人想象的不同,他的同夥们并没有硬气地继续围着我,而是赶紧扶起他四散逃跑了。
还算识趣,我默默地想,心里那股被人无故盗窃的烦郁消散了一些。
我扶起被他们踢倒在地的盆栽,继续往家里走去。
我手脚功夫确实是不好的,别看我能应付裕如地处理街头小混混,但一旦有人拿枪指着我,我就很难处理了。
而且这点功夫也比不上那些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