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又重又深,时隔三年多依然那么扎眼。
整个房间飘荡着野浆果的甜香,她习惯于在这样甜腻的味道里入睡。
不再去想文时以的用意,那个很轻的晚安吻也逐渐隐匿进渐渐沉睡的感官里。
这一晚,她睡得还算安稳。
在sephora这,丛一也不便睡到中午再起来,在家怎么逍遥任性都无所谓,在外面她绝不许有人瞧了丛家的笑话。
早餐是非常地道传统的英伦早茶,煎蛋和香肠的火候掌握得极好,送到餐桌上时,黄澄澄的蛋心还在轻微地晃动,一边搭配着的圣女果被烤得外皮微焦,混杂在焗英氏豆和蘑菇片里,整个餐盘的颜色看起来很是美观协调。
丛一慢条斯理地吃完了每一样,又喝了半杯加奶的英伦红茶,对这顿早餐很是满意。
相比之下,文时以吃得便简单得多,他的惯例,一块培根香肠全麦三明治,再配一杯热美式。
sephora一家都是非常虔诚的天主教信徒,每周末是她们雷打不动去礼拜的日子。加上老公爵也就是文时以血缘上的外公去世后,sephora和现任丈夫很少再涉足贵族圈,几乎不再参与任何对外活动,不出现在公共视线内。
大家慢慢也都知道了她的性子和态度,有宴席或者晚会一般只是礼貌性送来请帖。
刚好这次赶上文时以带着丛一赴约,代为把礼物送上,也算是全了礼数。
参加旧爱的婚礼,当然要盛装出席。
这与第一次上门见sephora又是完全不同的性质。
礼服倒是好解决,但在珠宝的选择上丛一有点犯难。
昨日的装扮可以放弃旁的装饰,今日的万万不行。
她正琢磨着要不要喊人送来一套她在伦敦放置收藏的珠宝,文时以敲门进来,手里拿了一只非常精致的丝绒匣子。
“这什么?”
“打开看看。”
丛一照做,掀开匣子的瞬间,里面装着的那顶紫色冠冕曝露在浓郁的阳光下,光线照耀在切割精细的宝石表面,霎时折射出潋滟晃眼的光彩。
丛一下意识侧头回避了强光,回过神仔细看了看认出了这顶王冠的来历。
二十岁那年她受邀参加过一场巴黎的名媛舞会,能出席这场舞会的人身份财富自然是不必说,其中不乏很多欧洲王室成员。
她与vinay便是在这场舞会相识。
她记得很清楚,当时占据大c位的那位公主佩戴得便是这顶紫水晶王冠。
“你哪找来的?”丛一有点不可置信。
“妈妈的东西,她让送给你的,说到时候我们的婚礼她不能飞到国内参加,算是提前送我们的新婚礼物。”
水晶不算是贵重的宝石,但这顶王冠的价值和珍贵程度绝不是能以价格作为衡量的。
这是王室的东西,百年流传下来,妥妥的古董。
没想到,这顶王冠,竟然是sephora的。
从小到大丛一也算是见遍了国内外的奇珍异宝,一般般的彩色石头很难入得了她的眼,但这顶紫水晶冠冕她属实是喜欢。
而且,sephora这是送给她了,以后这宝贝玩意可就是她的了。这回港岛,可不得叫沈希雅那女人羡慕得鼻子都给气歪!
匣子内铺着绵软的绒布,她小心地将那顶王冠掂在手里。
颗颗鸽子蛋大小的紫水晶体颜色浓郁到了极致,阳光轻易地穿透晶体本身,肉眼几乎看不到任何杂质。每一块椭圆形的晶体周围都镶嵌着一圈满钻,整个冠冕目测下来至少放了大几十颗颜色干净的白钻。
“送我了?”丛一思忖着,带着拷问又和文时以确认了一下。
“还要把妈妈请来和你当面确认一下?”
“不用。”丛一拿着王冠,又严谨地和文时以确认道:“不过你也知道,现在送我属于婚前财产,不受婚姻法保护的哦。”
丛一半开玩笑地同文时以扯了句,文时以识趣地点头,温柔地笑了笑。
其实何止这顶王冠是婚前财产,那辆挂着以她生日为号的两地车牌的“黑王”,聘礼里那些数不清的奇珍异宝现在都悉数归于丛一名下。
她也从全然瞧不上,觉得文时以土豪作风,到慢慢觉得这男人有点意思,品味还能救一救。
她坐在梳妆台前,头发刚刚造型师已经为她弄好。
身上穿着的那件黑色鱼尾礼服是她最喜欢的丝绒质地,搭配的披肩刚刚好是深紫色的,与这顶王冠简直是绝配。
礼服的体量不大,拖地的范围也很小,彰显气质的同时又不会过分张扬抢了今日婚礼两位主角的风头。
丛一凝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又抬眼看了看文时以。
“那就劳烦文先生把我戴上吧。”
文时以温柔地目光顺着镜面落在她身上,按照她说的,亲手为她戴上了这顶紫色的王冠。
她的皮肤很好,是白里透着血色的那种好,干净透亮,完全不会被头顶这顶大体量的紫色宝贝压住,打眼看过去,反而是她娇俏的脸蛋更吸睛,冷艳高贵的气质与头上浓郁深重的紫色尤为相称。
文时以为她戴好,双手搭落在她肩膀处,凝神看了镜中人一会儿,缓缓笑了笑。
“我很漂亮吧!”丛一高傲地抬了抬下巴,不是在问他答案,而是在等他赞同。
“特别漂亮。”文时以完全真诚地回答。
丛一得到了期待中的回复心满意足地起身抬手递到了文时以面前,“那我们就出发吧。”
婚礼选定在城郊的一处古堡酒店,从庄园过去并不算太远。
丛一同文时以坐在后座,面上看着相当平静,与飘雪夜那晚的焦灼紧张判若两人。
文时以余光偶尔看向她,瞧着她一副神色如常的模样,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她刻意伪装。
这座古堡酒店丛一在大学的时候来过。
她记得很清楚,当时是过来参加vinay朋友的婚礼。
丛一挽着文时以上了渡车,沿路开过马场和湖泊,眼前的景致与记忆里模糊的碎片逐渐吻合。
她记得他们曾说好,以后英国的这场婚礼也要在这里举办。
一转眼,他和别人践行了当年的诺言。
伦敦城郊土地没有那么紧张,这一片保留了不少古堡庄园,前前后后连缀着十几个聚集在此的中世纪古老村落,经过精心修复后,几乎完整地保留了历史原貌,整个周边的建筑还包括古教堂,酒窖,和一些私人酒庄葡萄园。
私密隐蔽性很好,又僻静舒适,是西欧不少上流社会显贵选择度假和举办宴会酒席的绝佳地点。
今天婚礼选定的是最西角的古堡酒店,场地定在古堡内的borgo san felice庄园。
婚礼现场布置得漂亮且十分有格调,没下渡车就已经能看见沿路铺就的白玫瑰,完全自然又简约的风格。
仪式还没开始,宾客们都还在各自房间休息。
丛一随着文时以到了他们的房间,站在敞开的窗子边,可以看见整个村落的全貌。
古堡前后的村落都盛产葡萄,虽然现在已不是采摘季,但留在地下酒窖的那些陈年美酒正是品味的好时候。
婚礼的主人很贴心地在每个房间留了美酒,还配备了精致的点心。
“我记得那边还有个高尔夫球场。”丛一站在窗前,背对着文时以悠悠地开口:“你高尔夫技术好吗?”
“还可以。”文时以不敢太夸口。
事实上,他有过一次一杆进洞。
在他二十二岁生日那天,也是元旦。
全家人在京郊的酒庄度假。那一年他从harvard毕业,在华尔街的投行初出茅庐,四面受敌,同时又开始接手一部分家族生意,有连着两三年的时间,平均下来他每天休息的时间甚至不足六小时。
那天爷爷和父亲有意考验,为他即将带来的新的一岁出了更多难题。
他没说什么,只是心里思忖,面上如常。
站在原地,沉默了大概十几秒,然后挥杆打了完美一球。
他那天唯一的一杆。
文兆锡大为高兴,依照惯例,当天给文时以的球童和整个高尔夫球场的工作人员发出去了大几十万的红包。
其实文时以一点也不喜欢打高尔夫,他时常在心里厌弃这种运动却又不得不流连于高尔夫球场交谈生意,与形形色色的人不停地推拉。
这让他觉得膈应,觉得无趣。
而且这项运动在心里早就被他打上了服从性训练的标签,同念书,娶妻,接受家里生意性质一样。
那是长辈们需要他做好的事,这样的性质就注定了他无法真的喜欢上这项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