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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直白的询问,沈藏泽一如既往地在逃避和面对之间选择了面对。
  沈义面沉如水,事实上,他很清楚,虽然儿子问出这个问题,可无论他的答案是什么,都不会动摇儿子对那个人的信任。
  “林顺安,离成为杀人犯只有一步之遥。”沈义说道,以无比肯定的语气,“他跟十一年前比起来,多了种更危险的秩序感,这种秩序感是他给自己设下的界线,如果他能控制住自己,会是刑侦支队最好的帮手之一,也会是最好的犯罪心理学家,可他如果选择跨过那条界线,用触犯法律的方式去寻求或实现他认可的正义,那他会成为比林朝一更残忍的杀人犯。”
  透过那个审讯录像,沈义在林霜柏身上看到了跟林朝一以及其他杀人犯都截然不同的黑暗面,那是一种脱离社会道德体系和司法程序的疯狂,在跟潘时博对峙的过程中,他很确定林霜柏是一个有自己一套标准原则,并且对自己认定的那个“理”有着近乎病态执念的人。
  这样的人,首先对自己就有极端的克制,可问题也恰恰出在这一点上。
  跟穷凶极恶的罪犯打交道次数越多,在黑暗的世界里潜行越久,面对和承受的人性之恶也会越多,人想要维持纯粹的善良很难,可想要作恶沦为犯罪者却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林顺安对自己过度的压抑和控制,同时也是在给自身不断积攒无处释放的恶念,一旦林顺安对自己和世界感到彻底的失望,理智崩盘的瞬间那些多年沉淀在心里的恶将会不受控制的倾巢而出,以最直接的方式反噬林顺安,将人彻底推向地狱。
  沈义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看着沈藏泽说道:“如果林顺安真的成为了杀人犯,无论是我还是所有曾经用各种手段方式逼迫审判过他的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为是杀人犯的儿子,所以从一开始就否定了林顺安,从一开始就以先入为主的思想观念对林顺安进行错误的定义。
  实际上,并不是所有杀人犯或犯罪者的孩子都一定会走上同样的道路,真正重要的是个人意志,可惜的是,不管是普通人还是生活的环境乃至整个社会,人一旦被落下耻辱与罪恶的烙印,歧视和谩骂便会伴随一生。
  在辞职不再当警察并转而从事刑事法律咨询工作,这十一年来跟数不清的原告被告还有他们的家属接触过后,沈义渐渐意识到,不是所有犯罪者都是天生坏种,有时候把人逼上犯罪道路的,或许正是他们所生活的这个社会以及千百年来所形成的观念。
  并不是要圣母心泛滥的理解同情所有犯罪者,只是有时候或许也该反思一下,为什么有些悲剧明明可以避免,可在走向悲剧的路上却竟然没有一个人做对或做出不一样的选择。
  第一百六十四章
  阳光从玻璃窗照进来,空气中的泛白浮尘无依无靠地飘着,既没有来处也没有归处。
  沈藏泽垂下眼帘,目光落在手里的保温瓶上,哑声道:“刑警,本来就是一份无法相信人性,对所有人都抱持怀疑的工作。当上队长后,我才渐渐察觉职业要求跟信念是背道而驰的。我们坚守正义,可面对嫌犯时,我们要设想最坏的情况,要以最恶毒的方式去揣测对方的思想,比起无辜,我们总要先肯定没有人是清白的。”
  要坚守正义,就意味着必须保证自己内心的善良,要时刻记得谨守公义的底线。
  可当人长时间面对犯罪分子,长时间的凝望深渊,真的能不被影响,不被侵蚀吗?
  一旦天平不再平衡,自身的判断又是否真的还能保持公平公正没有任何偏见?
  沈义怀疑林霜柏没有错,当年若换做是他不见得就能做得更好,甚至可能会对当年的林霜柏做出更过激的行为,在那之后,沈义也没有逃避自己所导致的结果,而是选择面对和承担。
  又喝了一口保温瓶里的菊花茶,沈藏泽用被茶水湿润过后不再那么艰涩的声音继续说道:“所以我不认为你有义务去为他人无法确定的命运以及人生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对你而言,你只是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且,我们做出的判断和行动不可避免的受限于我们的身份,还有经验累积下形成的固定思维以及观念。”
  他不会去评价那些与自己无关的普通人,也不会过多去批判媒体舆论,人都是在一个社会里生活的,不管是谁都必然会接受社会化的思想观念灌输,自然也都会受到周围环境以及言论的影响,同时人也是自私并且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机制,在种种前提条件下,用定式思维对不认识不熟悉的人下判断,随身边所有大多数人一起排挤或是疏远某个被贴上特殊标签的人,是很常见的事。
  但有些职业是不能犯错的,因为一旦犯错,付出的代价往往是人命。
  也正因此,在做事时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会愈发严苛。
  刑警就是其中之一,可刑警也是人,只要是人,做决定时就多多少少会受到个人情绪以及感情的影响,更何况有时候也正是那点直觉和情感会在某些关键时刻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所以除非是真的带入过多的个人情感又或带有严重偏见的主观看法,否则在他看来只要查案时记住自己的最终目的是查出真相抓住真凶,而不是为了要给某个人安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不是为了在压力之下必须拿出一个结果去结案,那么无论曾经做出怎样的决定,都能堂堂正正面对随之而来的后果。
  “林霜柏的人生无需任何人为他负责,所有人都应该为自己做出的选择负责。同样,我也会为自己的选择承担相应的责任。我无法贸然对潘时博现在的生死下定论,但也不排除他已经遇害的可能性。至于他是否杀过人,我认为不是只有亲自结束一条生命才算是杀人,以夺取他人性命为目的而制定详细计划并利用他人执行实现计划,这样的行为,一样是在杀人。”沈藏泽握紧手里的保温瓶,因用力的关系,指节略微发白,他沉着脸,眼底泛起冷光,“他如果遇害,是死有余辜,但我更希望他活着被我们逮捕归案接受法律制裁。”
  他不说林霜柏是否已经杀过人,是因为他直到现在依旧相信,无论处于何种境地,林霜柏不会选择用杀人来解决问题。哪怕是对他做出暴行的第二人格,他也是同样的看法。
  第二人格想要的,是让所有人看清真相,让所有人都清清楚楚明白到不管是当年的林顺安还是如今的林霜柏,一直都是无辜的受害者,而杀人,恰恰是在印证那些人对杀人犯儿子所抱持的偏见与歧视,所以哪怕是被逼到绝境,第二人格都不会做出杀人这一极端选择。
  “我只是想不通,林霜柏为什么会知道许苒被抛尸在那里。”沈藏泽知道,只要无法解释清楚这点,林霜柏的嫌疑只会越来越重。
  尽管许苒的尸体上无法找到相关的生物证据去证明林霜柏是杀害她的凶手,可通讯记录证明许苒最后联系的人是林霜柏,而监控录像也拍到许苒最后见的人是林霜柏,再加上尸检报告又具有一定指向性,这些在当前来看都是加重林霜柏嫌疑的间接证据。
  如果不是杀害许苒的凶手,为什么会知道许苒的抛尸地点。如果是知道凶手身份,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因为局里有鬼所以就彻底不相信警方了吗?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是早就知道许苒会遇害,却没有阻止而是任由许苒被害,这同样是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监护人、看护人员、警察和医护人员等负有法律上救助义务的人如果明知道会有命案发生却不阻止,将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哪怕是一般人,因不作为而让犯罪分子得逞,依旧会根据实际情况被认定为共犯或帮助犯,必需承担一定刑事责任。
  换而言之,即使林霜柏不是杀害许苒的凶手,只要他是故意放任凶手杀害许苒才再尾随凶手去抛尸地点后才匿名报警,他依旧有极大可能性会被认定为是凶手的共犯。
  林霜柏跟许苒见面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见面时又谈了什么,所有的这一切现在除了林霜柏和凶手以外,没有人知道答案。
  从怀里取出几个微型摄像头以及窃听器,沈义说道:“这是在你和林顺安的办公室里拆出来的。”
  沈藏泽一愣,骤然抬眼盯着沈义手里的摄像头和窃听器,确认道:“我办公室里也有?”
  林霜柏明明只说了自己大学和局里的办公室还有家里安装了摄像头,却并未提及他的办公室也有,甚至还有窃听器。
  沈义把摄像头都窃听器都交到沈藏泽手里,道:“算是我当刑警多年的直觉,所以我也检查了你的办公室,你的办公室里没有摄像头但有窃听器;而林顺安的办公室则是摄像头跟窃听器都有,但是分开安装,而且从新旧程度来看,窃听器安装时间远比摄像头要早。”
  握紧拳头,沈藏泽只觉太阳穴处的抽痛更加剧烈,他脸颊肉都微微抽搐了一下,咬牙道:“也就是说局里真的混进了老鼠,而且老早就开始对我进行监听,我却居然一无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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