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孟初的导师也笑了:“小孟嘛,别的不说,尊重师长的礼貌还是有的。”
导师望着他,桌上的几位教授也望着他,孟初觉得自己应该说什么,想了半天,说出来一句:“陪各位老师喝杯酒而已,应该的。”
面前的一张张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情。孟初突然觉得很高兴。
他们也许会记住他,喜欢他。
他一边徜徉在社交成功的快乐里,一边觉得自己很可悲。
他们这一代,已经意识到“酒桌文化”的不合理。他的很多同龄人,因为不想成为这一习俗的受害者,用各种方法阻止它,声讨它,希望它能停留在上一代。
不遵从规则的人多了,顺应规则的,就会成为受益者。
孟初甚至有些欣慰,多亏了同龄人奋起反抗,他才占到了逆来顺受的便宜。
“好好好,”主座的教授开心地说,“可算见到一个明事理的年轻人了。”
孟初还没来得及微笑回应,导师在他身后稍稍推了一把,示意邻座的那位教授。
他刚要走过去敬酒,导师提醒他:“杯子还空着呢。”
孟初盯着手里的分酒器,突然意识到一件事。
完了。
第一杯他干了,这些话又把他架在那儿,接下来的每一杯,他怕是都要喝完。
他忘了,那些反抗旧例的同龄人,之所以愿意付出反抗的代价,是因为顺应旧例,会更痛苦。
这和博士生时代一模一样。
那时候,他学不会送礼,也不懂得如何讨老师欢心。于是,他只能选最笨的一条路:听话。
无论是接送孩子上学、辅导功课,还是搞报销、订机酒,反正助教的活他干,秘书的活他干,保姆的活他也干。
组里那么多学生,他干的杂活最多,并不是因为他最需要导师的照顾,而是大家都看明白了,他最好压迫。
同样的杂活,交给别人,别人能找出各种理由搪塞、拖延,就他能排除万难,压榨自己,觉都不睡也给你做好。
这样的天选打工人,谁不愿意用。
导师是拥有绝对的权力,但也不会随意动用。他们手中那柄切断学生学术之路的利剑,很多时候,是不会出鞘的。
别的同门能看出这一点,所以在尽量不得罪导师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保全自己的利益。
他做不到,因为不敢,也因为不会。
归根结底,还是他能力不够。
他没有反抗规则的勇气,也没有明哲保身的技巧。就算是顺从,有人能从顺从中获取最大利益,而他,只会被剥削、利用到底,最愚蠢的顺从。
他和第二位教授碰了碰杯,一饮而尽。
胃里已经有点难受了,嘴里除了辛辣的酒气,还有一股胃酸倒流的苦味。
孟初昏昏沉沉的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问题:如果在这里的是孟寄宁,他会怎么做?
也许从一开始,就不会傻到一下子干掉。
就算不陪酒,他照样能说出动听的话,哄这群人开心。
退一万步说,即便干了,他事前也会强调自己不会喝酒、不常喝酒,把这杯酒的价值拉到最大,把对方的地位捧到最高。
在之后的敬酒轮回里,他总会有办法让自己脱身的。
孟初想不出来,他没这个能力,但他笃定孟寄宁有。
第三杯下肚,他开始失去对周围环境的感知了。导师的声音有些模糊,好像是在介绍他的研究方向。
这太重要了,他使劲掐了掐自己,找到最后一点理智,说了说自己的项目。
对方似乎觉得他的想法不错,赞扬了几句,还提出了几点意见。
如果今日的社交能到这里就结束,那还算圆满。可惜,还有半桌的教授没见。
到后半程的时候,孟初进入了恍惚的状态,机械地举杯,吞咽,酒好像也失去了味道。
他混沌的大脑又莫名其妙开始想:付关山呢?他会怎么做?
看家庭聚餐那会儿,付关山喝酒像喝水的样子,这点酒应该不成问题。
他应该能一边喝,一边逗得满桌哄堂大笑。回家之后,人人都把他当做今日话题:碰上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年轻人,能喝也能讲。
天生的酒桌文化圣体。
反正……不会像他这样,挖了坑给自己跳,回到座位,胃像是腐烂了一样难受。
孟初不知道酒席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只记得桌上的菜逐渐冷却,纸巾盒在面前转来转去。
最后,是导师拍了拍他,示意他要走了,他才努力站起来。
他喝酒不上脸,也不闹腾,安静地坐在那,没人知道他醉到了何种程度,身体又是如何翻江倒海地难受。才走到包厢门边,他就觉得不行了,跌跌撞撞地走去厕所,扒在马桶旁边,又吐不出来。
他捂着脑袋,觉得胃像是被刀搅了一样。
他走不动也回不去了,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让那群教授,或是他的导师照顾一个醉鬼,不太合适。
可这里是香港,他在这里没有认识的人。
酒气和胃酸一同涌上来,无法喘息的痛苦中,大脑忽然迟钝地冒出一个念头。
等等。
有的。
如果在平常,他绝不会麻烦人家。但现在他太难受了,生理上无法照顾自己。就算让别人帮他打个车回到酒店,也是帮了大忙了。
他掏出手机,盯着通讯录,辨认了一会儿,才找到那个名字,点击通话。
对方很快接起。“都跑来一天了,才想起我,”话筒里,熟悉的声音传出来,“真是太让人伤心了。”
这不是预想中第一句话的内容。孟初愣了好久,才慢吞吞地、含混地说了句:“你知……知道……我在香港?”
对面顿了顿:“你这是喝了多少?”
孟初陷入沉默,他在计算。
对面的人没有等他算出答案:“你现在在哪?”
孟初模模糊糊说了位置,翻江倒海的感觉就又上来了。他摁掉手机,抓着头发,开始后悔从出生开始的所有事。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隔间门开了。
他缓缓转过头,看到发型一丝不苟的付关山……眼睑上亮晶晶的东西是什么?铝粉吗?
对方低下头,注视着他。“还没见过你穿蓝色正装呢,”付关山说,“好看。”
孟初停顿了三秒,慢慢挪动嘴唇,做了个口型。
付关山没听清楚,皱起眉,俯身凑近:“什么?”
“3.8两。”
第10章 伏笔
【伏笔:在文艺作品中,为后段情节埋下的提示或暗示,以读者察觉不到为最佳。<例句:当然,在推理小说中,读者会在明知道埋有伏笔的前提下,与作者展开角逐。>】
孟初在餐厅敬酒的时候,付关山也处于社交的漩涡中。
孟初的一天结束得痛苦,付关山也同样。
当然了,这只是付关山的一家之见。事实上,经纪人海秋认为,自己比这个疯癫当事人痛苦百倍。
事件起因如下:他们共同的老板,华盛娱乐的ceo来香港谈合作,顺带慰劳正在当地拍戏的公司台柱。
付关山是华盛头号摇钱树,老板礼贤下士,早与他兄弟相称。伯乐与千里马,资本家与提款机,饭吃的其乐融融,开怀畅意。
直到付关山拿出了一叠文件。“吴总,”他郑重地说,“我发现了一个绝世好本子。”
隔着老板大腹便便的肚子,海秋仿佛能听到对方心脏坠落的声音。
“我觉得,”付关山举起文件,“这两年观众已经对情情爱爱、天龙人之类的东西过敏了,他们喜欢现实的,平常人的生活。”他珍重打开第一页,从上到下抚摸着文字,好像那是书圣的亲笔,“你看,这情节多朴实,台词多接地气……”
老板战术性地喝了口水,从他手里拿过文件,用最大耐心浏览了第一页。“永安街儿童失踪事件。”
“是,”付关山说,“多好的现实向题材,又有犯罪,又有亲子关系。”
“这就是你之前给我那个《在永安街消失的孩子》,”老板用死鱼眼望着他,“你把名字同义改写了一下。”
“谁说的,”付关山翻开剧本,“你看,原来是秋天发生的,现在是春天发生的……”
老板一声长叹,把本子合上:“你到底想干什么?”
付关山像哆啦a梦一样,从大衣内侧掏出一份电影立项规划。
老板才看了三行,眼睛像被灼伤了,不规则地眨动起来。
“投资人就是我,”付关山拍了拍胸口,“导演嘛,最好是尚导,他擅长现实向,剪辑就找陈桥,摄影找王斌,美术找赵乐平,实在不行,陈晓杰也可以。吴总,我知道您在圈里人脉广,面子大,您就帮我组一组班底吧。”
老板的嘴唇抽动了一下,像要说出含有丰富植物词汇的话,但最终只说了饱含感情的两个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