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那是叶禧第一次见到那么漂亮的房子,也是第一次遇见付迦宜——穿一身白色公主裙,脑后别一枚同色系的蝴蝶结,安安静静坐在秋千上看书。
她局促地站在不远处,羡慕同龄人光鲜亮丽的穿着,以及过分完美的人生。
付迦宜也在同一时间看到了叶禧,没嫌弃她简陋的穿着,朝她友好地笑了笑。
夏日午后,蝉鸣不止,简单场景的开展,是两个再稚嫩不过的小女孩一段友情的初始。
接下来很长一段日子,叶禧懵懂发现,不同人有不同的苦恼,原来像付迦宜这样的人生并不是完全一帆风顺,也会时常遇到坎坷。
付迦宜家教森严,几乎没有属于自己的私人时间,不是在上课就是在上课的路上,连早起和睡觉的时间都被严格控制。
那时候她是付迦宜唯一的玩伴,也是唯一的朋友。
两人一同住在文化公馆的别院,一起吃饭,一起上私教课,背着所有人一起尝试去体验各种新鲜事物。
这样的日子断断续续过了小半年。
叶禧第一次见到付迦宜的大哥付迎昌,是她生日前夕。
彼时付迎昌在英国留学,正读大四,一年才回来一次,这次回来是为了过年。
叶禧很早之前无意间问过付迦宜,她大哥是个什么样的人。
付迦宜沉默了很长时间,最后只说:……应该是个好人吧。
她这才了解到,他们兄妹的关系似乎不太好。
直到见到付迎昌本人,叶禧后知后觉意识到,好人的定义实在太广泛,他看起来……虽然很好看,但真的不像什么好人,寡言寡语,冷得像福利院后院的冰窖,前脚踏进去,随时有被冻碎的可能。
除夕跟着付迦宜去主院烧香拜佛,叶禧只离远瞧了付迎昌一眼,没敢再靠近。
奇怪的是,她莫名很怕他。
对于家里突然多出这么一个小女孩,付迎昌全然不在意,甚至没放在心上。
偌大一个公馆,平时人来人往,他记不住脸,也没打算把记忆力专门用在这方面。
年后不久,叶禧生日到了,阿伊莎特意给她做了个风筝。
那天风和日丽,叶禧扯着风筝的线,偷偷喊付迦宜一起去院子里玩。
突然起一阵风,线被吹断,叶禧一个人爬到主院那棵百年的白桦树上捡风筝。
她一脚踩着树杈,好巧不巧,付迎昌在这时走出来,面无表情地扫来一眼。
几乎是一瞬间,叶禧脚滑,身体向后仰,直直摔到了草坪上。
冬天的草坪全部是人造的,厚厚一层,外加穿得多,摔在上面实际没多疼。
但叶禧窘迫得不行,她仰头定定看着他,一时拘谨,甚至放飞了好不容易捡回来的风筝。
付迎昌目光在她身上停留短暂几秒,缓缓移开了。
路过她身边时,寡淡丢出一句话:“这地方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的。”
自那以后,叶禧更怕他了,即便她后来知道他当时是好意提醒——白桦树底下埋的是邹安黛当年亲手酿的桂花酒,付晟华十分珍重,禁止旁人私自靠近。
生活在付家,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一个年头又一个年头,比想象中过得快,不算太难捱。
从小学到初中,有幸得以照拂,叶禧和付迦宜一直在同一所私立学校,且学费全部由付家出。
付晟华虽然独断,但保留了付迦宜一部分的情绪输出,而叶禧恰好就是最合适的伴读人选。
叶禧深知这点,一直带着感恩的心思对待付迦宜,有求必应。
付迦宜虽然出身优渥,却没什么大小姐脾气,从不会在她身上找优越感,也不会轻易把她当成输出负面情绪的垃圾桶。
两人的友情经得过时间考验,情比金坚。
在付家住的这几年,叶禧遇见付迎昌的次数满打满算不超过十根手指头。
博士毕业以后,付迎昌从英国回来,很快参加了工作,整个人越来越忙,隔十天半月回文化公馆陪付晟华吃顿饭,在这小住一晚,隔天便走了。
叶禧偶尔在大门口碰到他,离远瞧见他的车停在那,脚步一转,不经大脑思考,直接绕路走。
真正和付迎昌有进一步交流,是她上初中后。
付晟华做主,给付迎昌定下一门婚事,他在三十而立的前一年娶了周依宁,婚姻事业双双拥有。
那时候叶禧对他以及他的婚事没太大感触,在婚礼正式举办前,她见过周依宁,脑子里唯一的想法是,他们郎才女貌着实登对,很像她和付迦宜看过的那些言情小说里的男女主。
既然是男女主,合该走向最好的结局,携手度过余生。
婚礼当天,酒席按国宴标准,请来的厨师是国内的御用主厨。
叶禧刚放学,这会正好饿了,美食当前吃得相当满足,没控制住食量,胃撑得有点难受,她跟付迦宜打了声招呼,一个人下楼,沿酒店周围随便走走,权当消食了。
酒店附近就是塞纳河畔,离远看纸醉金迷,灯影交绒。
没走出百米远,她在背光的一块空地上意外碰见了付迎昌。
他独自坐在河边的长椅上抽烟,身上还穿着婚服,衬衫头两颗纽扣被解开,目光偏沉,叫人难以捉摸,既波澜壮阔又深不可测,看起来有些颓唐。
这是叶禧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付迎昌。
以往他在外人面前呈现出的,无一不是无懈可击的完美状态,衣服上没有一丝褶皱,连腕口的金属袖扣都是精挑细选。
在这之前,她一直以为他是没有血肉的冷冰冰的机械人。
见到他的一瞬间,叶禧脑中警铃大作,正想绕路避开,被喊住。
付迎昌没说第二句话,几分漠然地投来一眼,示意她过来。
叶禧平生第一次痛恨自己太有眼力见,不过一个眼神,她居然秒懂。
她硬着头皮悻悻走过去,主动道出一句付先生好。
付迎昌不咸不淡地说:“就这么怕我?”
叶禧将头摇成拨浪鼓,说没有。他又不是暴君,怎么会希望有人怕自己。
付迎昌说:“既然不怕我,老是躲我做什么。”
叶禧只好顺势往下编:“没有躲您,只是觉得……您现在这个状态,大概不太希望被外人瞧见。”
付迎昌向来惜字如金,今晚喝了酒的缘故,外加心情欠佳,没计算时间的投入产出成本,话比平常多了些。
他掀了掀眼皮,看着眼前穿校服绑马尾的女孩子,没戳穿她的谎话,平声问她来这边做什么。
叶禧总不好说自己吃撑了出来闲逛,缩缩肩膀,声音越来越小:“没做什么……”
见她不想回答,付迎昌自是不会多问,轻掸烟灰,没有再跟她交流的打算。
视线所及刚好是一眼望不到边际的塞纳河。
只有到了晚上,叶禧才觉得巴黎是座很浪漫的城市。
但眼下她没功夫赏景。
她杵在原地,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又过了会,付迎昌抽完一支烟,按动打火机,又要点燃一支。
火苗簇起后一秒,叶禧没想太多,鼓足勇气说:“今天您结婚,真心希望您能开心点。”
说完这话,她立马就后悔了,暗戳戳用指甲抠着掌心,恨不得当场消失。
那支烟终究没点燃。
付迎昌收了打火机,淡淡道:“你又怎么知道我不开心。”
他讲话时语调总是很浅,平声静气的,中气不是很足,却予人一种完完全全的压迫感。
叶禧对他本就畏惧,生怕自己说多错多,在心里反复咀嚼措辞,找不出合适的借口,到最后只得讷讷地实话实说:“……猜的。”
她活的年头虽然不多,起码知道新郎不该是他这种状态。
她对除了付迦宜以外的付家人一知半解,自然不清楚付迎昌的私事,却没由来地觉得,他应当是不太满意这桩婚事,同时也无能为力。
强大如付迎昌,也会有无能为力的时候。
那天究竟是怎么度过的,叶禧至今还记得。
和付迎昌简短地聊了些什么,他讲话的内容乃至语气,亦或是无数个小细节,她终生难忘。
至于难忘的原因,大概源于一种又惊又恐的好奇心理。
-
这段插曲一过,付迎昌在她心里的形象稍微鲜活了些,但依旧没改观。
午夜梦回,睡不着的时候,叶禧曾仔细分析过自己为什么这么怕他,最终得出一个答案——他生人勿近的冷淡气场是一方面,最主要的原因是有一年除夕的垂耳兔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