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九尺天王不带鼠。”
曹野若有所思:“难道说的是手持宝鼠的多闻天王?”
话是这么说,但曹野很清楚,佛门中的多闻天王可不会吃肉嚼骨,很显然,此天王非彼天王。
孔雀耸耸肩:“不知,但中州百姓大多将那巨人称作天王,也是直到阮云夷被封神火将军后头又死在灰鹞岭这才有了天王胆一说……只是不知为何,许多中州人都十分畏惧这个天王,对此讳莫如深,甚至连提都不敢提,就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
“不但如此,今天街上还有人说,不能提他的名字,否则天王就会找上门来杀光他一家。”
南天烛啃完鸡腿,故作神秘地冲曹野挑眉:“接下来就是今日最大收获了……是我问出来的。”
“……”
曹野叹气,将另一只鸡腿也夹进她碗里:“说吧。”
南天烛这才心满意足,压低声音:“先前不是说杀仙鬼只杀太和弟子吗?但其实不是……杀太和弟子是这两年才有的事,自从十年前杀仙鬼身死,中州已经陆陆续续失踪过许多人,大多都是独自出行时忽然消失,官府查不出名堂,只说了遭了山匪或是野兽,但是,自从无忧真人再这里开宗立派,像是雨燕尾这样的山匪早就已经不再出现,也因此,其实民间一直有传言,说这些人都是死在杀仙鬼手上。”
“也就是……被那个天王所杀?”
曹野此时又想到他们在东山山顶挖出的那具伤痕累累的尸骸。
太和弟子之所以会将武斗中死去弟子的失踪嫁祸在杀仙鬼头上,便是因为这所谓天王正是死在无忧真人剑下。
如此说来,山下百姓又为何会觉得那些失踪之人都是死于杀仙鬼之手呢?
还是说……他们也曾经伤害过那个巨人?
他问道:“这个传言是怎么来的?”
南天烛摇摇头:“问不出,只知民间忽然便有了这个说法,还有人说,之所以这些人都失踪了,是因为那巨人生来非人,茹毛饮血,将人直接吃了,这才连尸体都找不到。”
“茹毛饮血?”
孔雀却是冷哼一声:“就我们在东山上挖到的那个,还茹毛饮血?牙都烂了,只怕连鸡腿都啃不了。”
曹野不解:“但是……为何连童谣里都说,这巨人会吃人?”
“说不定只是因为他长得与众不同罢了。”
南天烛像是想起往事,冷笑一声:“他长得那样高大,本就容易被人误以为是异类,在常人眼中,一个异类就和野兽没有区别,自然就会吃人了。”
“你怎么忽然生气?”
孔雀心细,觉察到南天烛面色不对,想也不想便问:“难不成你因为鼻子太好,所以过去也被人误会过吧?”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南天烛登时翻了个白眼:“你还好意思说?你没说过我是狗?”
“那还不是因为你在我身上闻来闻去?。”
孔雀还想嘴硬,最终却是在南天烛刀子一样的视线里败下阵来,无奈道:“我从小到大长着这张脸,你以为就没人把我当异类吗?我那两个兄弟成天笑我,拽我头发,说我给羊羔施针是小姑娘,反正后头我就想开了,越是看不惯我,我就越要穿好看的衣裳在他们面前晃悠,这样谁也别想好过。”
孔雀摆出一副凶狠模样,只可惜,他那俊俏的脸蛋无论怎么扭曲,看起来也像是小猫呲牙。
勾娘忍不住笑:“这就是你打扮如此放浪形骸的缘由?包袱里每件衣服都花花绿绿的?”
孔雀不服:“不行吗?谁规定男子不能穿得花花绿绿的?再说了,我都叫孔雀了,花花绿绿有什么不对?”
他气势汹汹,但显然并没有说服力,勾娘和南天烛对视一眼,双双笑成一团,而曹野却只是出神地抿着茶,心思早不在这上头。
异类……
南天烛虽是无心之言,但或许,她说的没错。
一个身高九尺的巨人,在他人眼中是茹毛饮血的异类,这些人会如何待他可以说是一目了然的事。
这么说,他身上的伤……
一时间,曹野心中隐隐浮上一些猜想,恰逢掌柜的亲自来给他们上菜,又问他们吃得怎么样,曹野随口说道:“没想到中州还有这等醉生梦死的好地方……”
“这位爷,您是外地来的吧,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因为南天烛和孔雀一口气将店里所有大菜都点了,掌柜的眉开眼笑,一边端菜一边道:“咱们中州菜虽是一绝,但这酒足饭饱之后的去处那才是真的妙。”
“酒足饭饱之后的去处?”
曹野心里咯噔一下,莫不是因为孔雀打扮放浪,他们看上去就这么像是会流连勾栏的登徒子吗?
老板也很快发现他会错了意,好笑道:“这位客官,你误会了,你还带着女眷,我又哪里敢说旁的地方……我说的,是咱们中州的斗鸡。”
曹野一愣:“斗鸡?中州也流行这个?”
此事对曹野来说自是不陌生。
他出身富贵,但因自小体弱多病无法远游,故而小时闲来无事时,就如寻常的公子哥,也常常偷跑出宅子,去看人斗鸡。
正所谓,博戏驰逐,斗鸡走狗,作色相矜,必争胜者,重失负也。
斗鸡本就是一场赌博,胜者赢钱,败者输钱,故而就和斗狗赛马一样,作为一种消遣,在民间一直久盛不衰。
勾娘没看过斗鸡,一听便来了兴趣:“斗鸡说到底不就是两只鸡啄来啄去,将另一只鸡啄死了便算赢了,这有何趣味可言?”
掌柜的摇摇头:“姑娘此言差矣,我们这儿常说,斗鸡斗犬,其乐无穷,城中善斗鸡者极多,前头街上还住着斗鸡翁,专饲斗鸡,你们要是看过便知,他养的鸡比狗还威猛,扑腾起来,一口就能啄掉人的眼珠子,寻常人根本不敢去招惹。”
“是吗?”
曹野回想起他幼时也曾饲过一只斗鸡,浑身雪白,威风凛凛,他那时戏称那鸡便是阮云夷,从不吃败仗,结果不出半月,那鸡便自己啄开鸡笼飞了,气得他连喝了三天茯苓鸡汤,后头阮云夷从北境回来意外知道此事,还因此笑他许久。
曹野笑道:“斗鸡的趣味在于下注,我小时也爱斗鸡,后头给我爹发现了就不许我再斗,他老人家还说,此事比寻常赌坊还有瘾……”
话说到一半,曹野却忽像是想到什么,脸色一变。
斗鸡,下注?
先前他便一直觉得奇怪,那武斗场的庄家似是深谙此道,如今看来,中州本就好斗鸡,两鸡相斗下注,其本质和两名弟子相斗下注并无不同,非要说有哪里不一样,那便是鸡不通人性,须得由人捧上场去,而人则不同,为了利益,他们会自己走上赌桌。
“有斗鸡斗狗……为何没有斗人呢?”
他想得出神,竟是将心中所想直接说了出来,只让那掌柜的脸色骤变:“公子!这话可不能随便乱说啊!这人又不是畜牲,斗起来万一把人斗死了可是要偿命的!谁敢斗啊?”
“不敢斗?”
眼看那掌柜的满脸心虚,曹野在瞬间意识到,之所以店家会下意识说出不敢斗,那是因为在中州过去就曾有人斗过。
而想想也知,既然斗鸡斗狗都其乐无穷,斗人又怎会没有看头?
思量一二,曹野让掌柜的先退下,几人交换了目光,似乎都有同感。
“没想到吃这顿饭还能有意外收获。”
事到如今,曹野终是不觉得这顿饭钱花的冤枉了,他忍不住笑起来:“看来明日我还是得去一趟中州官府,再查一下,除了斗鸡和斗狗,中州过去,到底有没有斗过人。”
第26章
又休养了一夜,翌日一早,曹野独自一人回到中州州署,想要从这十年浩如烟海的案卷里寻找杀仙鬼线索。
他隐隐有种感觉,武斗和杀仙鬼应当还有旁的联系,还有那个可疑的庄家……只可惜,武斗一事他们无法直接去问太和弟子,否则,应当能知晓更多关于那庄家的事。
在过去,中州究竟有没有以人相斗的事?
有了上回在蜀州的前车之鉴,曹野更是不敢轻易同知州说他的目的,草草把人对付了便一头扎进仓房,一找就是三四个时辰,一直到窗外日头西晒,他却还是没有任何收获。
怎会这样……
若要认真计较,按律斗鸡也算博戏,凡赌财务者皆要罚杖,此事官府大多数时候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若是赌上人命就不同了。
赌博再加伤人,一旦查到,轻则杖一百,重则流放三千里,而若是打死了人,那更是轻则杀头,重则凌迟。
如此重罪,官府若是查到必然留下记录,如今翻遍了这十年的重案要案依然没有,那便只有两种可能,一,官府与背后之人勾结,二,官府根本没有查到。
看来,还是得去会会那位知州大人。
无奈之下,曹野也只得回到前厅,中州知州姓李,在此地为官十五年,为人谨小慎微,从未高升,故而也不曾见过曹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