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不是在诉说往事吗?不是在互诉衷肠吗?不是在感天动地吗?
  抱着她的地方,怎么又升起灼灼热意。
  这与那些聊星星月亮,再聊到莎士比亚,再聊到人生哲学,最后一聊......
  有什么区别!
  “谢,怀,风!”
  谢婴去吮/咬着她的耳尖,潮湿而闷热。
  “我无法控制住自己对雁雁的喜欢,即便是没有颤声娇。”
  “我的手已经脱力了。”
  沈雁回被按倒在小溪旁的蓝色小野花中,无力呐喊,“你知晓吗?这真的比抡锅铲还累,我要反抗,我要抗议!年轻人能不能不要这样气血旺盛啊......”
  蓝色的小野花簌簌落下,沾染在二人的鬓发间。
  “不会让雁雁累的,我知晓雁雁也想。”
  谢婴堵住她喋喋不休的唇,“下次不要再用针扎自己了,我帮雁雁解颤声娇,好不好?”
  方才她就一直在蹭他,似有若无。
  唇色潋滟似红玛瑙,梨心亦氤湿了谢婴的唇。
  “你什么时候戴的玉扳指......”
  嗓音嘶哑到沈雁回已经没有力气去喊,谢婴似是玩味似的一遍又一遍。
  舌尖、指尖。
  “话本子教我的,雁雁似乎非常受用,戴在食指上,正好。我知晓是这里,雁雁,你好热情。”
  冰冷的玉扳指碾过,引起尾椎阵阵酥麻。
  身边的蓝色小野花不停地落下,几乎浸满了她的鬓发。野花碾出汁液,沾透了谢婴的衣袍。
  “乖雁雁,退再夹锦些。”
  浓郁的花香溢满了二人的周围,即便她嗅觉再灵敏,她已经分辨不出四处到底还有哪位香味。
  她只知晓这件身上粉色桃花袄裙,不能要了。
  谢婴那件青山亦是。
  月色更加浓稠。
  在不知过了多久,亦不知到底有了几遍,沈雁回在昏睡前迷迷糊糊地喊出。
  “谢怀风,我迟早烧了你那些话本子。”
  第74章 蛤蜊米脯羹,老朋友又来了
  “沈小娘子, 这篮李子我放这儿了,你快收下。”
  新摘的李子光滑圆润,布了一层轻薄的白霜, 鲜亮的紫红色似红玉石。
  “谢谢王姨。”
  阿福披着抹巾,嬉笑着与送礼人道谢,再给她添了碗清茶, “雁雁姐姐, 这已经是第二十个今日来送礼的了。”
  都是来探病的。
  阿福数了数如意小馆摆着的的一篮蛤蜊, 一篮杏子、一篮糕点、蹄膀两只、腊肠三串......
  “还是先吃本官带来的鸡比较好。”
  张伟坐在圆桌的一旁,将砂锅中才熬好的鸡汤又盛了一碗 , 推到沈雁回面前, “清炖的鸡汤,放了些玉蕈与笋尖, 又请大夫配了些滋补的药材放在里头......来来来,沈姑娘再喝一碗,对你手腕上的伤势恢复有好处。”
  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 沈小娘子被小苍山贼寇所绑,谢大人只身救人这事,恐已经能在青云县写上好些话本子。
  据说谢大人与贼人酣斗了一夜,才将沈小娘子给救回来。
  二人同骑一匹马, 在天微亮时下了小苍山,是挖笋捡菌的菜贩子们亲眼所见。
  沈小娘子累得窝在谢大人怀里, 睡得连他们打招呼都未醒,实在乏累。
  二人的衣衫上沾满了小苍山上贼寇的血迹, 想必经历了一场恶战。
  据说谢大人的母亲急得未眠, 一见到人,急得直跺脚。
  “怀风我儿, 枉我们这般担忧你。你你你......你简直!”
  沈雁回脖颈上红痕斑驳,露出的肩膀处亦是布满,梦语更是些骂人的话。
  总之每一句都是关于谢婴混蛋的。
  谢婴替她拢了拢衣衫,抱着回县衙安睡。
  “我没有,你别造我谣。”
  “鬼信!”
  她儿什么样子她不知晓吗?能做的都做,不能做的,变着法子做,总能达到他一些私欲与目的。
  可怜的雁雁,定是遭了他不少哄骗。
  竟将朝堂那套亦用在雁雁身。
  沈锦书担忧地于上学前在沈雁回的床旁放了一瓶从牛俊那儿配来的防蚊虫的澡豆,直呼小苍山虫蚁真是太多了,不过四月末,就有这么多蚊子咬雁雁,真是可恶的毒蚊子。
  雁雁一定要好好擦。
  呵。
  可恶的蚊子。
  沈雁回嚼着一只炖着软烂的鸡腿,拜可恶的毒蚊子所赐,五月之初,她还要在脖子里绕一条纱帛。
  “所以,你为什么会过来。”
  谢婴坐在张伟的对面,轻柔地替沈雁回在手腕处抹药粉,连眼神都未给张伟留一个,“铜锣县这么闲,不如本官找人替易达兄说道说道,给你升个官吧。”
  如何就能在他们下山当天的傍晚,就能从铜锣县赶来。
  这厮到底是还想着他的雁雁。
  有他在,绝无可能。
  “滥用职权,公报私仇。”
  张伟愤恨地盯着谢婴,用调羹使劲戳了戳碗里的蛤蜊米脯羹,“大家这八品官都当得好好的,要升你去升,本官可不升。升上去与他们日日斗,不到五十就油尽灯枯了,说不定一不留神人头落地,还能坐在这里吃这蛤蜊米脯羹吗?要不是本官主意多,啧,我可没有机会认识沈姑娘。”
  他不满地舀了两口羹,蛤蜊肉滚过浓稠的粥,滑嫩鲜美,鲜掉眉毛!
  还是吃沈姑娘做的羹好,与谢婴说两句话,能气死人。
  实则上头早就考虑过调任张伟,还不止一次,毕竟铜锣县素年来税收不错,比他上任前翻了多倍,可以说是五谷丰登,欣欣向荣。
  可每每派人来调查时,张伟不是躺在瓦子里,就是睡在田埂上,身旁跟两位美娇娘。自己吃得美滋滋,山珍海味,不带重样的,招呼他们的却是辣脚配水饭,条件好些时,还给配碗香葱炖鸡卵加一叠炙鸡皮。
  真是岂有此理,这像话吗?这是对待领.导的态度吗?
  于是每次上头一有人去铜锣县,张伟得到的评价是——政绩不错,作风有很大的问题。
  这么几年过去了,他还是位八品县令。
  “易达兄的嘴还是要管好些,雁雁不见得差见你一人。”
  谢婴涂好药粉,轻轻吹了吹,将剪成长段的干净丝帛在手腕处一圈一圈地绕好,“大夫说再包两日就结痂了,届时不用包了,雁雁且忍忍。”
  他故意极大姿势地一圈又一圈,似是在示威。
  “沈姑娘,不如你跟了易达吧,跟着怀风兄,瞧瞧,都伤成什么样子了,还被绑架。易达是绝对不会让你受一丁点儿伤害的。”
  “噗!”
  沈雁回一口茶险些喷在张伟脸上。
  这都什么跟什么,想要在她的如意小馆内引发世纪大战吗!
  “莫说胡话,我不与你们说了,我还未到花树下,就听蜜蜂嗡嗡嗡半天,炒菜去了!”
  恰巧如意小馆有食客进门用饭,沈雁回立刻马不停蹄地逃离这个阴阳怪气到极点的战场。
  “带着你的鸡滚回去。”
  待沈雁回进了厨房,谢婴的脸色才逐渐阴沉,说话也毫不客气。
  “哎唷,怀风兄生气了。”
  张伟也不怕,似乎知晓谢婴不会在如意小馆里对他动手。他眯着的眼微张,依旧不紧不慢地舀着面前的蛤蜊米脯羹,“难道易达说的不对吗?怀风兄在汴梁的事处理好了吗?能确保自己永远呆在青云县吗?圣上允吗?我若是你,便不会这样轻易地做出承诺。沈姑娘这样的人,她对你的信任一旦崩塌,日后对你还会如眼下这般吗?”
  他放鞭炮似的问出了一长串问题,字字戳人肺腑。
  他太懂这些了,圣上即位不过短短一年,就大刀阔斧地改革,早就引起了朝中旧权贵的不满。朝堂岌岌可危,又有外辽虎视眈眈,一个拥有治国之才,且能在众殿下中以一百人马敌上千将圣上救于水火的人,圣上不会让他永远呆在一个小县。
  而沈姑娘,偏偏不是个往热闹处挤的人。
  他们日后的未来,一定是背驰的。
  “我会陪着她,我亦会处理好这些事。”
  说到沈雁回,谢婴的目光才有一丝柔和,淡淡开口,“鸢鸟早就传来过信件,让我回汴梁,圣上欲让我重新回到汴梁的朝堂上,我不愿,他不会罢休的......可若我答应圣上,不做文官,却做武将,若能成,我愿意用自己所有的军功换。”
  他不要虚名,不想升官,就想呆在她身边。
  “领兵,与辽吗?”
  张伟低头嗤笑一声,觉得谢婴的话可笑至极,“辽兵阴险,边境地势险恶如天堑,太祖都拿他们没什么办法。谢婴,你当真觉得自己,不会死?你不要命了。”
  他真是个疯子,一个伪装得很好的疯子。
  好好的文官不当,要去吃边境的苦。自太祖以来,与辽征战的那几位将军,有多少能活着回来,又有多少回来时已过数年。
  大雍国力富饶,唯独兵力薄弱。他谢婴虽一身武艺,却未免也太过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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