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嗨,沈小娘子莫说笑了......没有你与谢大人的鼓励,我也没有如今这个胆子嘛。”
  牛俊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但这次他并没有脸红,而是自信了不少。
  牛大胆总是来如意小馆用饭,瞧着沈雁回一个仵作将如意小馆开得风生水起,自我反省了自己是不是对儿子的要求太过高了。
  谁说杀猪匠的儿子就一定要杀猪。
  他最近卖猪肉时,有不少妇人都夸赞他儿子的唇脂颜色好,或是胭脂粉嫩,或是澡豆抹了一个冬日,脸上也不起皮了,连自家丈夫瞧见自己都说年轻了不知多少岁......
  真有这么神乎?
  儿子确实开朗了不少,与人打交道不在结巴,还总是傻乐呵。
  他知晓他傻乐呵,是因为翠微楼的芍药。
  自从知道刘成与牡丹那件事后,他因从前自己编排刘成,偷偷骂了自己好几回嘴贱。
  芍药这姑娘,挺好的。乐观开朗,与他那闷蛋儿子,倒是有些别样的配。
  也该为他们俩考虑考虑了。
  牛大胆与媳妇儿再三商量后,决定给儿子开个胭脂铺子。他们打听了地段,找了好铺子,没想到儿子“叮铃当啷”地掏出一大笔钱,将铺子的租金给付了。
  给夫妇俩看得是目瞪口呆。
  他到底靠着卖澡豆胭脂,挣了多少钱?
  连租铺子都不要他们俩付钱,那他们成日卖猪肉挣的钱该如何使?一定要给儿子办一场大婚事。
  自那以后,街上多了家牛氏胭脂铺子,多了位牛掌柜。
  “不过,雁雁你这胭脂可不是白收的。”
  芍药牵起沈雁回的手,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她,耳根处爬起一抹红晕。
  “让我猜猜。”
  沈雁回笑得花枝乱颤,“要我做筵席对不对?我可是自从知晓你要成亲的消息,盼到现在了。我们芍药姐,可算来找我了。”
  牛俊与芍药的婚期,就在四月。
  “你真是......我们定得急,可会影响到如意小馆的生意?”
  芍药整张脸虽羞得通红,但依旧皱了皱眉,有一丝担忧。
  “一点也不会。”
  沈雁回拍了拍芍药的手背,朗声笑道,“给芍药姐做筵席,那我定是要大展身手,拿出我所有的看家本领,如意小馆歇业两日,不会有事的啦!”
  “多谢沈小娘子。”
  牛俊望着这对好姐妹,感叹颇多,眼泪花要都出来了。
  自在码头那日,他就看出了谢大人对沈小娘子别样的感情。谢大人与沈小娘子对他有鼓励之恩,是自他研究澡豆起,第一次赞赏他的人。
  他尝试着去各处卖澡豆,自然有不少嘲弄的,尤其上像瓦子那样什么人都有的地方。
  “你一大男人,坐地上做什么,这做的不是挺好看的。”
  有人帮他捡起地上的瓶瓶罐罐,教训了几个嘲弄他的人。瓷瓶都碎裂了,她却从地上瓷片上蘸了一些抹到唇上。
  “这世上什么行当都有,你喜欢你就去做。他们总是说我爱翻筋斗,女子却是武生腔调。你知晓吗?我听了只想笑,我就爱翻筋斗,我做什么,还要他们来管?”
  她笑起来真好看,像他们家院子里冬日盛开的腊梅花。
  她涂那盒唇脂,也好看。
  “不说了,我那槐花饭好了,我去给你们盛。”
  沈雁回将木盒子收好,嬉笑着,“难得芍药姐来我这儿,我今日必须多炒几个菜,再开一坛百花酿,让芍药姐试试我的菜,能不能做你筵席的掌勺人。”
  “今日我定是要将你吃醉的。”
  “那试试!”
  甑中的槐花饭已经熟透了,正滋滋冒着香气,用饭勺铲上一铲,还能铲出底下的锅巴。
  一双手从后头搂住了沈雁回的腰肢。
  谢婴声音轻柔,“雁雁,我们的筵席,到时候请谁掌勺。”
  “要不我给自己烧一顿。”
  他的指尖拂过她的脖颈,引得她一阵战栗,“青天白日的......你别闹。”
  “届时你去当厨娘,我就给你当烧火工,咱们一块蹲厨房。”
  谢婴偏头瞧她,见她唇色艳艳,“新的唇脂?”
  “然后谁也找不找我们俩,这还怎么成亲,三娘非得揍你不可......唔。”
  沈雁回好不容易将手中的槐花饭端稳,放在一旁,“谢怀风,你这......”
  “我这色中饿鬼。”
  谢婴咬住沈雁回的唇瓣,轻轻舔/弄,“我先替雁雁说了。乖雁雁,张嘴。”
  槐花饭出锅的香气萦绕在整间如意小馆。
  就是厨房的人,不出来。
  “哎唷,我要饿死了......我说大人啊。”
  明成撩开厨房的门帘后,迅速退出。
  “怎么了?”
  众人一致疑惑齐刷刷地看他。
  “饭,它还没好。咱们,再等会。”
  明成一脸讪笑。
  “谢怀风,你的话本子到底都藏到哪里去了!”
  第67章 东山枇杷,兰花豆
  四月里, 河畔的绿柳浓密,不长新叶,开始飘柳絮。
  桃杏两树的花瓣渐渐开始凋谢, 长出不少青色的小果实。
  柳絮飞,花瓣落。
  “阿嚏!”
  这是牛大志坐在如意小馆门口,打的不知第几个喷嚏。
  “牛捕头, 这是雁雁姐姐炖得枇杷水, 你先用热气熏熏鼻子, 再喝,会好受些。”
  阿福乖巧地给牛大志端来了一碗鲜枇杷与枣子一块炖的糖水, 正往外冒着丝丝热气。
  “谢, 谢阿......阿嚏!阿福,且离我远些!”
  谁不爱春日。
  百花齐放, 处处好风光。
  唯有牛大志,闻到花粉的味道,就止不住的难受。如今柳絮纷飞, 更是像添一把灶台火。
  这亦是没有办法,谁叫从前青云县筹备县衙搭建时,在周围种满了鲜花绿柳,美其名曰这是文人雅客们都爱的。历任县太爷都是有才华的读书人, 定是也爱。
  实在是苦了牛大志这十多年。
  “且等等!且等等!沈小娘子,沈小娘子你要做什么!”
  牛大志一碗糖水下肚, 才好受些,就见沈雁回拿着挎包朝他缓缓走来。
  牛大志如何不知道她挎包里的东西为何物。那粗细长短各不一的针, 比他家隔壁那绣娘手里头的种类还要丰富。
  这样的针, 在他看来,沈雁回只用来验尸。
  “牛捕头, 长痛不如短痛......让我来给你扎两针。”
  沈雁回轻轻将布包往牛大志面前一排,密密麻麻的针不计其数。她轻车熟路地捏起几根细针,“虽不能让你这症状痊愈,但稍作缓解,还是不错的。”
  几根细针在暖阳的照射下,更加亮闪闪。
  “这,这不用了吧......阿嚏!”
  牛大志一脸苦涩,一着急,脸红脖子粗,鼻子更痒了。不知人是否自古都对尖锐之物有一种天生的恐惧,让牛大志站在身前厮杀,他倒是不会那么害怕,可这短短几根小针,试想它们扎在身上那种痛痒感,真叫他有些股栗。
  他今日打喷嚏无数,再这样下去,伤身伤肺,头亦会昏沉沉。
  这样的状况,别说沈雁回,旁人看了都替他担忧。
  “明成,抓住他!”
  “得勒,沈小娘子!”
  “不要啊......啊!”
  牛大志一直不是很能明白,为何明成此人瞧着比他不知瘦了多少,力气却能这样大。初见他时,还真以为他是谢大人身边端茶送水的书僮。
  直到他们在县衙内比摔跤,常年稳居第一的他,轻飘飘被明成摔了个狗啃泥。
  譬如眼下,他正被明成双手钳制住,被迫接受沈雁回的针灸。
  其状悲切,惨叫连连,整条街道都能听见,甚至还在县衙内办公的谢婴,都有所耳闻。
  “成了!”
  沈雁回收回了牛大志身上迎香、印堂等穴位的针,笑眯眯地瞧他,“牛捕头如今可觉得好些了?”
  待牛大志睁开眼睛,果然觉得鼻中通畅不少,那种见到柳絮就忍不住打喷嚏的痒意也减少了。
  “是感觉还不错。”
  牛大志使劲嗅了嗅,感受春日的新鲜味道。
  “只是暂时的。你这是长年累月的老症状了,还需定期扎针与喝药,听他们说,你总是嫌药苦,不好好喝药......若是不好好治,老了可遭罪,一个喷嚏将自己喷没的大有人在。”
  沈雁回偏了偏头,似是迎客人般,“眼下可以进来做了吧,坐在外头,不知晓的还以为我对牛捕头你有偏见呢。”
  牛大志知晓自己打喷嚏,来如意小馆这儿讨口水喝,都不好意思踏进门,恐叫人没了食欲。
  故一来就搬了个小竹椅,跟门神似的杵在如意小馆的门口。
  “真有一个喷嚏能把自己送走的?”
  牛大志半信半疑,进了如意小馆,洗了一把手后,便开始吃桌上的一大篮枇杷。
  “霍,真甜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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