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倒真是一副小书生的模样!
  “凤姐儿真威风呐!”
  第一次见沈锦书这样的穿着打扮,沈雁回也笑着在一旁开口捧腔。
  “这是谁家的小夫子呢?快说我说说学问。”
  李芝兰收了油纸伞,手中捧着几支粉艳的桃花。见沈锦书,她上上下下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便开口夸赞。
  “你们莫要取笑凤姐儿。”
  沈锦书的脸颊微微泛起了红晕,可眉头却是皱的。她走了两步,拉住沈雁回的胳膊,“雁雁,凤姐儿舍不得你,凤姐儿不想去了。”
  沈锦书那些小心思果然被沈雁回猜了个透彻。
  毕竟从古至今,每一个小孩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开学焦虑恐惧症。
  “临门一脚,哪能不去。”
  沈雁回轻笑一声,摸了摸沈锦书的脑袋,递给她几块切好的梨,“凤姐儿原先可是答应得好好的,眼下学杂费交了,束脩礼也备了,凤姐儿不会要反悔了吧。还记得元日时,凤姐儿在桌前信誓旦旦,说些什么来着?让雁雁想想......”
  “雁雁不必想了,凤姐儿不反悔,凤姐儿可不会说话不算话!”
  沈锦书接过梨块嚼了两口,吸了吸鼻子后长舒一口气,像是做了什么巨大的决定,“日后凤姐儿要读好书,与好官谢大人一起保护雁雁的。”
  她转身,拍了拍阿福的肩膀,语重心长道,“阿福,你可得照顾好软绵绵。”
  脚边的软绵绵用脑袋蹭了蹭她的腿,喵了两声,似是不舍。
  阿爹说,做人要守信用。
  她可不能说到做不到。
  “好了,怎么说得要出远门似的,今日惊蛰,凤姐儿梨也吃了,灾病也远离了。”
  沈雁回捏了捏沈锦书的脸,“等凤姐儿下学,雁雁给凤姐儿做河豚与黄金鸡吃,好不好?”
  “嗯!”
  张伟来青云县时,又带了几只笼子,里头装了不少的鸡。
  在谢婴成日里的白眼中,他终于提早回了铜锣县,走时留下黄金鸡秘方一份。
  沈雁回将那秘方仔细研究了一番,也懂了个大概。她做出的黄金鸡给明成香哭了,他热泪盈眶,直呼“好鸡,好鸡,好想去铜锣县亲自尝仙鸡。”
  谢婴罚他绕着青云县跑两圈再回县衙。
  “凤姐儿,咱们快走,第一日去书院,可不能晚了。”
  明成亦嚼了几块梨,而后将柜台的束脩礼全然拎在手上,又预备去帮沈锦书背箱笼。
  这几日奔跑下来,他似乎清瘦了不少。
  “不用的,凤姐儿自己背。”
  沈锦书将箱笼往背上一扛,打开油纸伞,踏进雨中,脚步欢快,“高手明叔叔快跟上!”
  “咱们凤姐儿可真乖,哎唷我真稀罕。”
  明成撑起他的伞,快步踏进雨幕之中,跟上沈锦书的脚步。
  他已经答应沈锦书每日接她上下学,反正最近县衙清闲,也没什么大事发生。更何况成了杵在谢大人与沈小娘子身旁,有什么好杵的。
  两个一大一小的身影很快就在烟雨朦胧中消失不见。
  “明年阿福也去上学吧。”
  沈雁回注意到了阿福注视沈锦书的眼神,全是艳羡。她拍了拍阿福的肩膀,“我们阿福攒上一年的工钱,也是能去莲清书院与凤姐儿做同窗哦。”
  “我一定会的。”
  阿福收回了发愣的目光,攥紧了手中的抹巾,好好地给自己立了个目标。
  攒钱一年上学堂!
  “五姨就在莲清书院,我一早同她说过,她可盼着凤姐儿去了。 ”
  李芝兰拨动着算盘,将昨日的账再细细地盘算一遍,算珠在她修长的指尖下快速滑动,发出好听的细响。
  “苏女夫子学问大,大家都知晓,凤姐儿会喜欢上学的。”
  虽为女夫子,但莲清书院名气最大的便是她苏玉环。
  前几日发生了周秀英那件事,可如意小馆最近的生日依旧不错。眼下还未到饭点,便有人陆陆续续地踏进来用饭。
  “虽说已是春日,但这雨一下,浑身还是寒津津的。”
  食客在门廊将雨水使劲甩了甩,再把油纸伞放进沈雁回备好的伞桶中,“沈小娘子,给我弄个腌笃鲜暖和缓和。”
  “我好砂锅鱼,这两日不来,馋得很,给我上一锅!”
  “马上!”
  食客一多,大家都开始忙活起来,整个如意小馆热气蒸腾,吵吵嚷嚷的,全是攀谈。
  “沈小娘子这儿的米酒确实好喝。”
  一食客喝了一口感叹道,“热乎乎的,今日竟还煮了些圆子进去。”
  手中的米酒今日多捞了醪糟,与圆子、枸杞同煮,还撒了些干桂花,仅凭卖相就诱人。又说这倒变得不像是一碗酒,而是一碗甜羹,软糯甜香,带着丝丝酒味,喝碗整个人发暖,浑身都畅快。
  “惊蛰嘛,大家都喝碗甜醪糟暖暖,算是今日的靓汤,可不收钱。”
  沈雁回的声音从厨房传出,响亮又热情。
  “那我得可多喝两碗。”
  “莫说甜醪糟,今日的零嘴也是嘎崩脆呢,我也是过上了蚕宝宝的日子。”
  零嘴为酥炸桑叶。
  春日里油亮鲜嫩的桑叶裹上混了鸡卵的面糊,放到油锅里烹炸,炸到整片桑叶酥脆喷香,咬之有羊签、鸡签的口感。
  食客夹起一筷笋块,放进嘴里,见阿福这小身板来回忙忙碌碌,疑惑道,“阿福,前日我还见这儿有个婆子帮忙着收拾,怎得今日就只剩下你了。李叔不急的,你可慢些。”
  “嗨,那哪是个收拾婆子,是来闹事的,让谢大人给罚了。她还胡乱攀谈亲戚,说是沈小娘子的婶婶,哪有这般盼着侄女不好的婶婶,就是个挑事的。”
  另一食客是那日的在场围观者之一,嚼着梨块解释道,“眼下罚够了,许是回家去了。”
  “嗯,回家去了!”
  阿福眯了眯小眼睛,咧嘴一笑,继续忙活。
  实则不然。
  周秀英蹲监一月去了。
  谢婴以周秀英寻衅滋事,是去年骗婚一案的潜在同伙为缘由,将她打了二十板子后,与周兰、周成关在了一道,刑期一月。且他告诫周秀英,若是日后再在青云县境地见到她的身影,见一次抓一次,抓一次打一次,打一次关一次。
  三个姓周的碰到了一起,大眼瞪小眼。
  只不过据热心狱吏赵大哥所述,夜间偶会传来厮打尖叫声。
  至于孙引章,也叫她父亲给领了回去,走时抛媚眼无数,未果。
  他父亲骂骂咧咧地赔了牡丹钱,数两白银。此钱正好用来给沈锦书置办了笔墨纸砚,箱笼臂搁。
  “这鳜鱼做的砂锅鱼倒是好滋味,不过我在汴梁时,这个时节也好吃河豚。”
  一行商尝了一口砂锅鱼,大为赞叹,但快又叹了一口气,“我见馆内的菜牌上未见河豚,想想也对,河豚贵价,对于小饭馆来说,一般并不会售卖。还记得以前与阿兄在汴梁的日子,俩兄弟最好点河豚来吃酒,如今阿兄去了漠北做生意,已是多年未见了。”
  鳜鱼肥美,却不是当年滋味。
  “蒌蒿炖河豚,客官要尝尝吗?”
  沈雁回给其他客人上菜,见行商神色恹恹,“今早恰巧买了两条,本是想着给妹妹做。见客官这般想念河豚,我倒是可以试试。”
  “当真?”
  行商脸上泛起惊喜之色,但很快他的眸子又黯淡下去,“这东西得细细处理好,若是不当,便......”
  河豚有剧毒,需小心处理。但由于其滋味鲜美,依旧大受追捧。东坡居士就好吃河豚,曾有吃了河豚,“也直一死”之传闻。
  “做河豚,自然要厨子先尝,再给客人尝。”
  沈雁回浅浅一笑,“我这样说,客官可放心?”
  “可值一试。”
  行商点了点头。
  河豚最鲜美的尝法是做鱼脍,嚼之鲜甜爽滑,十分弹牙。
  这毕竟是含毒的鱼,沈雁回虽对自己的刀工自信,还是选择将它炖煮透彻,不必去捧着命吃它。
  她将桶中的河豚捞起,熟练去刺剥皮,剖腹取脏。尤其是含毒之处,要剔除干净,丝毫不可留。
  切成块状的河豚需换水数次,反覆清洗,不留粘液,洗净余腥。
  鲜美的河豚不用浓油赤酱,只需用葱段姜片炖煮。待鱼肉微微卷起,再放切段蒌蒿同煮至熟透调味即可。
  “好漂亮的刀法。”
  行商见锅里的河豚被切成几乎一模一样的大小,雪白的鱼肉与翠绿的蒌蒿互相映衬,刺激着他的食欲。
  沈雁回取了一双干净的筷子,夹起一筷鱼肉,尝了一口。她微微一笑,“请用。”
  河豚肉嫩,轻轻一抿便在嘴中化开,滑嫩细腻。蒌蒿清甜,放得恰到好处,脆嫩又不至于烂熟,散发丝丝独特香气。
  汤汁雨大浓郁鲜美,喝上一口,唇舌间有淡淡甘甜。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