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他揉了揉眉心道,“赵如意原先说,只要能找出杀害她丈夫的凶手,就全交给本官做主。所以,你剖吧。”
“行......谢大人,刀。”
剖尸。
原先仵作验尸,验得大多都是刀具所致的外伤,并不需要剖尸,张伟当县令的时间并不久,他是不曾见过的。
“呕......”
一旁的书吏忍不住捂嘴作呕吐状。
他毕竟见过不少尸体,死状惨烈的也见过,面对尸体时,能做到面不改色,已经不错了。
可眼下生生剖尸,那当真没见过。
沈雁回的刀被她磨得很锋利,只轻轻一滑,就能很快见到里面的肠子。
“呕......”
莫说那几个衙役,连张伟都不敢正眼去瞧,忍不住呕吐。
他说来说去,也只是一介书生。
鸡都没杀过,如何能见人硬生生剖开人的肚子?
本来这鸡舍里就臭,叫人忍不住犯恶心。
眼下的场景,铜锣县众人更是无人能忍受。
张伟靠在墙角根处,将一早吃的馒头配炙鸡皮,吐了个精光。
“易达兄若是实在难受,就出去透透风吧,本官与沈仵作在这里就行。届时,你可直接查看本官的记录。”
谢婴面不改色,站在沈雁回一旁,瞥了张伟一眼。
“嗯,谢大人说得对。”
沈雁回连头都不曾抬一下,“张大人您不舒服就先出去吧,这般场景,确实非常人能忍受。”
张伟扶着墙根,大口喘着气。这一大口,就又将鸡舍里的恶臭味给吸了个遍。
“呕......”
哗啦哗啦。
“本官,本官......”
张伟接过手巾擦了一把嘴,又抹了一把被逼出的生理性眼泪,“本官可以忍受......呕。”
哗啦哗啦。
张伟站直了身子,大吸了一口气,努力告诫自己区区臭味,无视即可。
心中无臭,便是不臭。
他身为一县父母官,将邻县的县太爷与仵作请过来帮忙,本就是在求人。
眼下死的是他们铜锣县的人,旁人都能做到面不改色,他如何能退缩!
无碍,一点都无碍。
不臭,一点都不臭。
呕......
张伟涨红了眼,“沈姑娘,请继续吧。”
“好,银针。”
“记,银针刺喉管、胃肠处并无发黑......肺大,且与胃剖开后,有积水。”
“针线。”
“给。”
沈雁回将尸体的肚子一针一阵缝上,随后站起身来,摘掉手衣。
她叹了一口气。
“谢大人、张大人,胡峰应是死于,溺毙。”
“溺毙?”
别说是谢婴,在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人在鸡舍,如何能溺毙?
他们四处检查了一番,能装水的,也只有喂鸡的食槽。
那条两个手掌宽的食槽,也淹不死人吧?
“很明显,这儿不是他的死亡地点。”
沈雁回用衙役打来的清水洗手,“胡峰是被人抛尸在此处......还有,民女方才验了那三只黄鼠狼的死因,是死于中毒。”
“这......”
张伟一时间哪能摸得着头脑。
人莫名其妙地死在了自家鸡舍里,却说是溺毙。
身旁有三只死了的黄鼠狼,还是中毒死?
这这这,这如何查起?
“将胡峰的尸身抬出来吧,里面不是个安息的好地方。”
待众人走出鸡舍,已是正午时分。
“张大人,这个给您。”
沈雁回将包成一团的手巾,递给了张伟。
“这是什么?”
怎么忽然要赠他手巾了?女子赠他手巾,莫不是......
沈姑娘,确实厉害,相貌也好,值得他欣赏。
张伟的耳尖红了。
“里头有胡峰头发里夹着的东西。”
张伟差点没把手巾给丢飞出去!
“咳......”
张伟大声咳嗽,遏制自己将丢掉手巾的欲望,颤颤巍巍地一层又一层地翻开手巾,“是,是什么啊。”
“是扁豆花瓣。”
白色手巾包裹住的,是一片紫色的扁豆花瓣。
“李毛,收好,许是怎么关键证物。”
张伟立刻将手巾包好,扔给了一旁的衙役。
“是!”
几人在鸡舍门口谈话间,赵如意回来了。
她将装了巨大鸡笼的板车拉倒一边,用衣袖抹了一把额间渗出的汗。
“敢问张大人,民妇丈夫的死因查到了吗?”
赵如意穿了藕色交领袄子,盘了同色包髻,簪蚌珠簪两支,胳膊上束了攀膊,朝着张伟行了个礼。
她长得比较丰满,往张伟身边一站,块头竟是比他还要壮上三分。
脸大圆眼,挺鼻薄唇,眉心处长了一颗棕痣,眉骨与鼻梁的交际处有几道横纹。
岁月并不败美人,她很漂亮。
“沈仵作说,应是溺毙。”
“溺毙。”
听到这话,赵如意抿了抿唇,缓缓道,“那民妇眼下,能将我们家胡峰,接出来了吗?”
“请便。”
丈夫死了,倒是察觉不到赵如意的悲伤。
“恰逢秋日,扁豆花绽开之际,我家小妹要我给她带几串扁豆花把玩。”
待赵如意走过沈雁回的身边,她浅浅一笑,“小妹顽皮,请问赵姨家种扁豆了嘛,我斗胆为小妹讨要几串,实在愧疚。”
“没有。”
赵如意怔了怔,转身看她,“我与我们家胡峰,都不喜欢吃扁豆......姑娘去别家瞧瞧吧。”
阳光正好,铜锣县的几位却是面色个个惨白。
吐了一地,已是胃里空空。
“谢大人,我们去吃饭吧,好饿。”
沈雁回洗干净她的剪子刀具,用布擦干后重新放回竹箱。只是这竹箱倒是一直在谢婴的身上背着,没有要还给她的意思。
有人帮着背竹箱,那不要白不要。
“想吃什么?”
“那自然是,黄金鸡,又香又流汁的黄金鸡。”
沈雁回在谢婴的面前比划着鸡的大小,引得包上坠着的银铃叮当作响。
“好。”
“‘黄金鸡’确实为本县的名菜,不如由本官带怀风兄与沈姑娘去吧,也算是本官为你们接风洗尘。”
张伟非常热情好客。
“黄金鸡”作为铜锣县的特色菜,自然是需要拿出来好好招待一番来客。更何况方才二人,一人验尸,一人记录,实在是帮了他大忙。
“易达兄不必客气,一会我们用完饭便回青云县了。”
谢婴抱着双臂,淡淡道。
“不多留一会儿吗?铜锣县青山绿水,景色宜人,适合采风。且此案诡异,还未......”
“破案,是易达兄的事。”
谢婴说得也极有道理,他们俩只是被邀请来验尸,并不用参与整件案子的侦破。眼下尸体已验,也是时候回去了。
“谢大人,我们帮帮张大人吧,反正眼下青云县也没案子。”
沈雁回的同理心又犯了。
作为一名法医,无法做到对死者置之不理。何况她方才验尸所得,这胡峰很明显是死于他杀。
“不去摆你的小食摊了?”
谢婴挑了挑眉。
“试试吧,这两天实在破不了这案子,我们就回去,好不好?”
“好。”
谢婴挎着竹箱跟在沈雁回一边。
“那本官就为怀风兄与沈姑娘带路,且随我来吧,本官带你们去本县做黄金鸡最有名的酒楼吃鸡!”
张伟抖了抖衣袖,将头一昂,也是时候轮到他来表现了。
鸡舍离街上有些远,方才他们也未驾车前来,眼下只能步行前去。
“你方才说.....就与本官去的。”
“哎呀,张大人客气嘛,肯定是免费的。谢大人,我这不是替你省钱嘛。”
沈雁回眼睛一眨,怎么从这语气中听出了几分怪味。
什么味呢。
“本官并不缺那几只‘黄金鸡’的钱。”
“那晚些,我们俩去吃宵夜,听说铜锣县的夜市非常好玩,到时候我们肯定不与张大人同去。”
“好。”
走在前面的张伟就听着耳畔处传来嘀嘀咕咕的窃窃私语。
什么“不与张大人同去”?
他张伟不好吗!
仙鸡楼。
这是铜锣县最好的酒楼。
自从张伟任职铜锣县县令,就爱上了吃鸡。县里的每一家做/鸡的铺子,他都吃了个遍。
直到他吃到了这家。
那时候的仙鸡楼还不叫这个名字,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食肆。
可张大人一去,一吃,认为这简直就是他吃鸡以来,吃到过最好吃的鸡!
紧接着他提了一幅字——此乃仙鸡也。
县太爷前来吃鸡,又给提字,这不是活生生的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