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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年卖女儿?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 第534节

  好像是…男人的胸肌?!
  “…”
  陆晚猛然惊醒。
  男人!
  胸肌!
  她这是又魔怔开始做梦了?
  而且还是春梦…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这是第几次做这样的梦了,每回梦里都有赵元烈,她那带兵在外的夫君…
  即便是在梦里,他也很会折腾人,要不是每回醒来她都还在自己床上,衣衫整齐,她都要怀疑这到底是不是梦了。
  猛然睁开眼的那一瞬,便是赵元烈那张憋红了的脸。
  她的手正好抓在他的胸膛上。
  吓得陆晚迅速缩回了自己的爪子:“夫、夫君?”
  掌心人体的温度和触感是那样的真实,真实的不像是梦境,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一样。
  一夜劳累,等到第二天晨光亮起时,陆晚已经开始怀疑人生了。
  她抬起手看向从指缝中漏下来的光亮。
  好真实…
  “陆娘子,有您的信,是从彭州城来的!”
  一年快要过去了,货郎也已经穿上了自己那打满了一层又一层补丁的棉衣。
  那是他们家唯一的一件棉衣,货郎什么活儿都干,但一年到头来挣的钱,未必就买得起一件棉衣。
  他家中好几口人,但只有他一个人出来干活儿,所以这件棉衣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谁出门谁穿,其余人待在家中抱团取暖。
  “今日棉花铺子有新棉卖,你怎么不去买一些?”
  陆晚同货郎已经很熟悉了,货郎挠了挠头:“家中女儿要出嫁了,买了棉花做了新衣裳给她。”
  货郎有两个女儿,已经到了嫁人的年岁了。
  听说等来年开春就要出嫁,所以他得多攒些钱,争取给女儿做一件棉衣,日后到了婆家也有底气。
  陆晚闻言,轻轻一笑,有人用女儿换钱,有人拼命为自己女儿谋取幸福。
  这世上的人,总是这般的千奇百怪,姿态万千。
  “货郎要是不嫌弃,我家里库房还有今年采收的杂棉。”
  陆晚招呼家里的婆子,去库房里拿了棉花来,那棉花都是陆晚挑拣的一些不好的黄染棉。
  至于一些灰棉,陆晚直接不使用,当成垃圾处理了。
  而能被陆晚留下来的黄染棉,大多都是一些自然病变而非霉变的棉花,有明显发黄,除了颜色不好看,用来当做衣物填充御寒也是足够的。
  只是纤维强度和纺织性能比不上白棉长绒棉,价格也相对较低。
  只是原先云县大多数棉商会用黄染棉以次充好,卖的还贵。
  眼看着冬天就要来了,百姓们缺少御寒的东西,也就只有咬着牙买了。
  棉花在边城属于稀罕物,今年也就收成了下半年的棉花,是远远不够的。
  陆晚打算,等边城天气暖和之后,加大棉花的种植面积。
  “这、这怎么使得?”
  货郎看着那一袋子的黄染棉,他们云县以前卖的就是黄染棉。
  “不是什么好棉花,你不嫌弃就行。”
  “不、不嫌弃,多谢陆娘子,多谢陆娘子!”
  货郎高兴地接过了那些黄染棉,有了这些棉花,至少能给家里的孩子们做好几身衣裳了。
  对于生活本就不怎么好的百姓来说,即便是黄染棉,那也是奢侈品一样的存在。
  货郎到家后才发现,那黄染棉里掺杂了很多品质较好的长绒棉。
  黄染棉只占了小部分,除了一部分棉花外,里面还塞了一些布料,是苗翠花平日从绣坊拿回来的碎料。
  绣坊用不上,可要是拿来做鞋子做裤子,是完全够用的,所以也就没舍得扔。
  货郎捧着那白云似得棉花泪流不止。
  这世上,终究还是好人多的。
  “快,把这些棉花和棉布都拿进去,让你们娘给你们做几身衣裳出来,咱们今年呀,肯定能过个好年的!”
  货郎家里穷,住在离城区最为偏远的地方,外头就是一片荒林,而荒林的后面,是一片坟地。
  一家子七八口人,都挤在这低矮土房子里。
  “哎哟,这么好的棉花,宣义夫人就送给咱们了?”
  “是啊娘,宣义夫人是个好人呢!”
  他们得了棉花和棉花,心里自然是高兴的,粗粝的一双老手布满了岁月风霜留下来的痕迹,满是褶皱。
  轻轻抚摸着那棉花,可他们的手太苍老太粗糙了,生怕将那棉布摸坏了。
  便又局促地收回了手。
  “这么好的料子…给孩子们做吧,不用给咱们老两口做了。”
  “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好的棉花呢,原来棉花这么软,这么白啊。”
  货郎心里一酸,重重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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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78章 满篇都写着吃人
  “嗯,这就是棉花,是咱们云县种出来的棉花,其他地方可种不出这么好的棉花呢!”
  “宣义夫人说,等明年她还要种上好多好多棉花,到时候我也去种,宣义夫人还在城里发放了棉种。”
  “明年、明年咱们云县一定能种满棉花!”
  边城太冷太冷了,每年都能冻死好多人。
  冻死饿死横死的人,都扔在了荒林后面的坟地里,他们就住在这里。
  孩子们心里都害怕,不敢往那片地走,可货郎没有更多的钱搬去城区住。
  只能在这个地方窝着,对他们来说,一家人能有个住的地方就已经很不错了。
  “棉花!我们家也要种棉花!”
  “可是爹,我们家没有地…”
  “可以租,宣义夫人说,可以租她的地。”货郎笑着。
  像是忽然从那昏暗生活中看到了一丝光亮。
  为他指明了方向。
  从陆晚手里租地,以种出来的农作物作为租金,七三分,陆晚要七。
  她不是慈善家,她知道自己的地和粮种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收益。
  那些地是她花钱买来的,还有一百亩地是圣上御赐的,她要在那御赐之地上种满粮食,她要让这片土地都是金灿灿的一片。
  即便是租给农民的地,他们只能得到三分收益,那也是他们以前从未到达过的高度。
  “太好了,有了地就有了粮食,有了粮食咱们全家就都不愁没有吃的了!”
  货郎一家高兴极了,一家人挤在阴暗寒冷的土房子里,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想象着一家人将来住上大房子,想象着他们今年,人人都能穿上棉衣。
  这世上有穷人,有富人。
  穷人们深知,哪怕是从富人们手指缝里溜出来一点儿渣渣,都足够他们这些穷人吃上好久好久了。
  他们的财富,更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
  但这世界向来如此,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所以陆晚不会去做一个慈善家,也不会开善堂。
  因为她明白,人心是永远都无法满足的,自以为在得到了一些之后,就会满足于此,就此收手。
  实际上却是得到后就想要更多一些,再多一些。
  她宁愿去当一个资本家,也不愿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慈善家。
  宁愿冷漠些,也不愿付出真心。
  自古都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她自然是能轻轻松松就帮货郎一家都过上好日子,可只要有了货郎一家,就会有第二家,第三家。
  她帮不过来的。
  规则如此,在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当遵循规则。
  到了第三天,果真如陆晚所说的那般,林老太精神抖擞,已然能下床行走了。
  林督头很是高兴,在府里设了宴,广邀宾客前来祝贺。
  因为他老娘喜欢热闹,喜欢人多。
  一桌子的美味佳肴,数不尽的金银瓷器,她有时候远远望着,觉得自己大概是永远都无法融入这个世界的。
  倒不如当一个看客。
  站在时代的洪流中,去看荣华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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