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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年卖女儿?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 第444节

  奔走于漆黑夜间的身形矫健灵敏,它嗅到了那熟悉的气息,它站在山峰之上,碧绿的幽瞳紧盯着山峰下缓缓前行的马车队伍。
  幽光在闪烁着,狼王的身后,从来不缺追随者。
  毛茸茸的尾巴低垂,只余那一双幽绿的双眼泛着如同绿宝石一样漂亮的光泽。
  陆晚似有所感,抬头朝着山峰望去。
  可除了一片黑什么都没有。
  她真是魔怔了,竟然会觉得旺财就在她身边。
  每回深陷梦魇时,她都总能感觉到身边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似旺财的尾巴,要么是她的大脑袋。
  她很喜欢旺财,旺财也总是很喜欢在她身上蹭来蹭去,或是弄得她一身脏兮兮的口水。
  但陆晚希望它这辈子都不要再回来了,也不要来见她。
  她知道庆王不是那么容易就善罢甘休的人,那日那场戏并未能骗到庆王,她当然也没想过能骗得过他的眼睛。
  都不过是逢场作戏,做给外人看的罢了。
  庆王肯定派了人时时刻刻盯着她,只要旺财一出现,他们一定会不惜一切手段捕捉旺财。
  所以…
  旺财,既然离开了,那就永远都不要回来了。
  去当自由的王,而不是困在她身边,永远只当一条忠犬。
  陆晚放下了帘子,隔绝了外头的夜色,靠在马车内壁休憩。
  “我好像听到狼嚎了,你们听到了吗?”
  赶车的马夫小声询问着,这大晚上的赶路,还怪害怕的。
  “好像是有…”
  “他们说这一带总会有野狼出没,咱们多点一些灯,那些畜牲怕火,看到光亮就不敢过来了。”
  马夫们在马车周身多点了好几盏烛灯,烛火在乡野间摇曳着。
  “嗷呜——”
  随着一声略带苍凉的狼嚎落下,群狼撤退,彻底没入了山林之中。
  陆晚陡然惊醒,她本来睡得就不深,方才又隐约听见了旺财的声音,向外看去才发现他们点了许多烛灯,手里的火把也多了许多,将这一方照得亮堂堂的。
  “你们怎么点了这么多火?”
  陆晚问。
  “夫人,这夜路不好走,我们怕有野狼出没,就多点了些。”
  “…”
  原来如此。
  旺财看到了吗?
  是不是以为,她又在驱逐它了?
  对于自己从小养到大的旺财,自是有着不一样的感情。
  再过几日便是中秋了,大石村的命案似乎也有了结果。
  结果就是如小宝珠那日所哭的那般,严昌精虫上脑,闯入赵家意图强暴庄氏,而赵刘氏为保儿媳清白,不惜与他缠斗。
  双方打了起来,各自失守伤了对方性命。
  至于庄氏,被关进大牢里,整日疯疯癫癫也审问不出个什么来。
  程县令今日特意让陆晚去大牢里看看她,约莫是想着,她们曾经也是妯娌的关系。
  案子已经结了,这就是一桩互殴致死的案件,没什么好判的。
  陆晚带了些吃食过去,县衙大牢的环境并不好,里面关押了很多死囚,通常都是十几个囚犯关在一起睡大通铺。
  夏日炎炎,大牢里臭烘烘的,那味道实在是让人难受。
  庄氏被关在最里头的一间单独小牢房里,很狭窄,但好歹是个单间,总好过跟别人去挤大通铺。
  她抱着一捆枯草在怀里,双眼无神,轻轻拍打着,脸上却是慈爱的表情。
  “雁儿…娘的雁儿…”
  “娘的雁儿什么时候能回来呢,雁儿。”
  她一声又一声地唤着雁儿,陆晚站在外头盯了她许久,这才开口:“别装了,我知道你没疯。”
  从一开始她就没疯,不过是借着疯的名义,去宣泄自己这些年挤压的愤怒与怨恨罢了。
  这个时代的女人就是悲剧之下的产物,谁都无法逃脱。
  不论嫁人与否,她们最终的下场都不会好到哪儿去。
  “我也知道严昌和刘婆子都是你杀的,但你既然从一开始就在装疯卖傻,那最好一直这么装下去。”
  陆晚说。
  “杀了人,是要偿命的。”
  庄氏依旧疯癫,仿佛听不到陆晚说话一样。
  直到陆晚说:“雁儿我已经找到了。”
  “但你不会见到她。”
  她骤然停下手里的动作,连滚带爬过去,抓住了陆晚的裙摆:“雁儿,雁儿!”
  “你把我的雁儿还给我!”
  “都是你,都是你害的,如果不是你,我的雁儿不会被卖,她是我的女儿,是我的孩子!”
  陆晚面无表情地盯着终于恢复正常的庄氏。
  原来事到如今,她都不认为自己是有错的。
  “你确定要接回雁儿吗?”陆晚盯着她问。
  “她是我的女儿,我当然要把她接回来养在我的身边,陆晚,你别想抢走我的女儿!”庄氏凶恶地盯着陆晚。
  哪怕在杀人这件事情上,她不可否认是陆晚帮她,但一码归一码,雁儿是她的女儿,她必须要找回自己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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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4章 结案,互殴致死
  “她如今已然面目全非了。”
  庄氏顿时愣住:“你什么意思?”
  面目全非?
  面目全非是什么意思?
  陆晚面色复杂地盯着庄氏:“你以为她被卖去当盲妓,能有什么好下场?”
  “戳瞎双眼,却又因为卖不出好价格,而被折断双腿,割掉耳朵。”
  “再过些日子她就要抵达云县了,我托了人把她带回来,等你出去了,你把她接走便是。”
  庄氏踉跄着后退,似是受了极大的打击一样。
  “你说什么…”
  庄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好好的女儿,怎么就会变成这个样子?
  “外面的世界,是吃人的世界,你以为她被卖了下场能好到哪儿去?如今能留得一条性命在便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陆晚缓缓说着,一边观察庄氏的神色。
  庄氏浑身不可抑制地颤抖着。
  “你虽是洗脱了杀人的罪名,可也需得在牢里关上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你且好好想想,待雁儿回来后,你们母女二人该寻个怎样的出路,至少要有生存下去的手段。”
  “不、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她又一次着急忙慌地抓住了陆晚,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
  “陆晚,不、宣义夫人,你现在是宣义夫人了,那孩子我不要了,她都废了我养不活她的。”
  “宣义夫人大恩大德,我会记一辈子的,但是这孩子…这孩子我真的养不了。”
  庄氏流着泪说。
  她怎么也没想到,雁儿会变成那个样子。
  没了双腿,没了眼睛,她以后都没办法嫁人的。
  就算嫁,也只能嫁没啥本事没啥出息的家庭罢了,而她现在唯一的作用,也就只能是生孩子了。
  嫁到别人家去生孩子,连基本的劳动力都没有,她能有人要都已经很不错了。
  “你不要雁儿了?”
  “你不是口口声声说,让我把雁儿还给你吗?我现在找到她了,要把她还给你了,你怎么又不要了?”
  “我…”庄氏无法言说。
  陆晚却看穿了她:“是因为在听说雁儿残了双腿没了双眼后,担心她以后嫁人卖不出好价格吗?”
  “也对,没有哪个正常人家会要一个瘸子和瞎子,她除了能生孩子以外,似乎什么都做不了,对吗?”
  “不,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庄氏尖声嘶吼着,在被陆晚戳破了最后一层遮羞布后,她恼羞成怒,眼睛里跳动着怒火。
  那面目狰狞的样子,着实可怖。
  可随后她又掩面痛哭了起来:“我还有个儿子要养。”
  “你就当行行好,就当雁儿就从来没有过我这个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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