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但半年后,皇后还是病逝了。
随后照料宇文焕长大的宫人也陆续消失。听说他的乳母因在厨房偷食被抓,叫先皇下令活蒸而死,就在他面前。
接着,先皇以忤逆不孝为名,将他剃度送进寺庙。
不过后来他知道了。
其实这是皇后临死前求来的恩典。
他情愿自己的孩儿不要做皇帝,做个微不足道的沙弥也好。
那一年,宇文焕八岁。
从八岁到十五岁,他都在山上做小和尚,每日要挑水、诵经,衣食起居都靠自己一双手。
即使不做皇帝,他也是个神童,读遍儒学和佛法,对大乾律令每一条都信手拈来,满腹兵书,还会栗特语、梵语、波斯语、吐蕃语等五六种语言。
原来,他的老师,这位法名了虚的僧人,在遁入空门前是位世家公子,亦是他母后的故人,但从前寂寂无名,无人知道他的才华。
送宇文焕还俗那天,了虚法师双手合十,于清风朗日之中,赠他一言:“一念心慈起,万般苦自轻。”
宇文焕轻轻一笑,并不应声,转身下了山,一次都没回头。
然后,大开杀戒。
经年的佛法熏陶似乎一点儿没有影响他。
继位短短两年。
他的手下就拔擢、聚拢了一群自以为鸿鹄将至的年轻人,为他肝脑涂地,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要实现他所画的功略图景。
陛下非要亲自去蜀地时,方蕴和与蔡太师都有劝。
天子坐不垂堂呀。
但陛下不听。
从来都不肯听。
让他仁慈,他不仁慈。
让他缓行,他不缓行。
让他成亲,他也不肯成亲。
这是个刚愎自用、一意孤行的小天子,杀个把人就罢了,将经年稳定的策令改弦易撤,一句话断掉无数人的生计,与成千上万的人作对,也只在他的一念之间。
无怪乎民间有人骂他是暴君。
两年前,他说要离宫就离宫。
也是在那时,曾一度信了陛下所说的要改天换地,重纪大乾经纬的方蕴和突然感到一阵怵然。
他想,他可能被骗了。
……宇文焕真的是个纯粹的暴君。
他似乎连自己死也无所谓。
他只是想看天下大乱,洪水滔天,然后满意地拍手大笑。
但,再相逢时,他发现陛下变了。
那尘芥般的小哥儿是怎么长进陛下心里的呢?
34
原本还有力气,但见到丁小粥后,阿焕便觉得四肢百骸逐渐空掉,累极了呢,可脑子异常兴奋。
舍不得睡。
想要再看看丁小粥,还要亲亲。
前些天,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
着了魔似的。
又批了一夜奏章到天亮,凭栏吹风,忽然觉得仿佛闻到丁小粥给他煮的栗子粥。
那一瞬间,突然疯病大犯。
让人牵了匹马来,不打一声招呼,翻身就策马出宫。
要不是护卫眼疾身快都跟不上他。
于是,就这样马不停蹄地跑回来了。
其实他一天也睡一个时辰都没有,至今没闭眼,只是中间到驿站要换马,不然会把马给跑死,不得不歇。
脑子早就不灵清了。
“怎么不写信就回来了?”
“我太想你了。”
翻来覆去地说。
吃过饭,他们在床上相携坐下。
丁小粥问:“要不要听宝宝的声音?”
阿焕迫不及待。
他这才认真打量丁小粥的肚皮,已高高隆起。
丁小粥连在他面前裸露肌肤都仍是害羞的,问:“奇不奇怪?”
阿焕摇摇头,心底莫名涌出一股没名堂的温柔。
他试图贴到丁小粥的肚子上,调整姿势,最终几乎是跪着,有种参拜神明般的虔诚,轻缓地俯身,把脸贴过去。
多么不可思议。
他们的爱真的变作了个小小生命。
这个高大的男人枕在自己的腿上听肚皮,这样专注,一动不动,丁小粥摸摸阿焕的额头。
像小猫蹭小狗,只是若即若离的肌肤相亲就让彼此感到恬适。
再一看。
丁小粥一怔,“睡着了呀。”又摸摸,看到阿焕放松的睡脸,微笑起来,“真是累坏了。”
他低下头,在阿焕的脸颊上亲一下。
35
这之后。
阿焕每两个月回来一次,待的时间不长,每次只能两三天。
他生孩子的时候多待些。
前后待足了十五天。
被人催了再催,方叔叔表示要一头撞死,丁小粥也劝,他才肯走。
丁小粥生宝宝时,他陪在产室外,第一时间听到婴孩呱呱坠地的啼哭声。
接生婆说:“生了个小公子呢。”
阿焕正坐在床头陪丁小粥,两头顾不过来。
接生婆把孩子递给他。
他很有把式地接过孩子,红红粉粉的一团小肉捧在掌里,软弱无骨,他从没摸过这样的手感,实在是心惊胆战。
丁小粥气若游丝:“给我看看,给我看看。”
阿焕伸手扶,他慢吞吞欠起上身。
两人头挨着头,一起看宝宝。
丁小粥伸手戳了戳宝宝的脸蛋:“真是从我肚子里生出来的小东西吗?”
大家都笑了起来。
小宝宝吧唧吧唧小嘴巴,嘴角微微弧度,仿佛也在笑。
每次阿焕跑来,方叔叔就很生气,连体面都保持不住,问他:“家业怎么办?”
阿焕耍无赖地回:“完了就完了。我带丁小粥和毛毛跑到山里,一辈子眼睛一睁一闭就过去了。”
气得方叔叔要当场厥过去。
还是丁小粥说:“啊?我不要一辈子住山里!”
阿焕:“……”说好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呢?
方蕴和只好捏着鼻子,与他劝说:“那您赶紧把家里事弄清静,就可以把人接到身边,不用纵横半个国地奔走了。”
说得在理。
到毛毛——还没取大名,先浑叫作毛毛——三个月时,阿焕写信来,开心地说家里总算大致安稳了。
但孩子还太小,不宜随处跑。
于是又等了一段时日,等到毛毛快九个月大,满地爬,都会开口叫娘了。
大夫说孩子养得身体很健壮,没问题。
阿焕便启程过来,亲自带了一支队伍,把丁小粥和毛毛装进马车,一道儿摇摇晃晃地上京城去。
丁小粥还年轻,虽然如今做了母亲,玩心还是重,一路上游山玩水。
阿焕由着他怎么玩。
方蕴和已经没了脾气,冷笑:“你们就玩罢!”
丁小粥不明白:“多玩两天怎么了?还会天下大乱不成?”他说,“他们说最近皇帝改了性子,仁爱宽厚,也不动荡了,十分太平。方叔,你不要紧张。”
“就是嘛。”阿焕附和,袖手淡然。
但就算这样玩,他们走了四十天,也抵达京城。
没作停歇。
径直进皇宫。
丁小粥迷迷糊糊,也不知道被送哪去了。
直到他看见,在长如无尽头的巍峨红墙脚下,士兵们具装铠甲,手持长矛,头戴羽盔,刁斗森严地守在卫,终于隐约害怕起来。
阿焕前脚刚走,现在他身边只有方蕴和,他问:“方叔叔,这是哪里?”
方蕴和叹气:“皇宫。”
丁小粥捂了捂嘴:“我们怎么到皇宫来了?”
方蕴和深深看他一眼,一言难尽地答:“马上你就知道了。”
丁小粥不安。
他用尽所有胆子,也只敢想:原来,阿焕是在给皇上当差吗?
蓝衣内官佝身为他垫轿:“请贵人安。”
丁小粥低眉顺目,飞快地看了一眼,发现对方的腰间悬的牙牌,是象牙材质的。
他最近才在书里读到过,记得很清楚,在皇宫中,只有伺候皇帝、皇后的最有头有脸的大裆才能佩戴象牙。
丁小粥坐上轿子,方蕴和却没有,只是侧立一旁,对他行注目礼。
他慌里忙张地往回伸手:“方叔叔!”
方蕴和对他揖了一揖,并不跟来。
这下,丁小粥气儿都不敢出了,他不住地瑟瑟发抖起来,脸上冷热交加。
胖嘟嘟的小毛毛坐在他怀里,初生牛犊,甚也不怕,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瞳溜溜转,又察觉到妈妈在害怕,伸出胖手抱住丁小粥的脖子,拱了拱,“娘~娘~”
丁小粥慌乱地抱紧小毛毛。
被送到一处幽深宏伟的宫殿里。
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跨过高高的门槛,一声不吭地被引到龙椅前。
什么礼仪都忘了。
方叔叔应当是教过的,他也记得。
但他没想到真会用得上。
皇帝?
这个名称对他就是天与地之间的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