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江昭知他心中所想,宽慰道:“就点自己喜欢吃的。”
  容笙咬了咬牙一共点了两道菜,清蒸鱼,红烧大猪肘,江昭又添了一道粉蒸肉,足够两个人吃得了。
  “好嘞,您请稍等!”
  正值饭点,薛记酒楼的客源量不少,还分上下两层,楼下是茶馆,只卖茶水点心,唱小曲儿的声音悠悠扬扬地传了上来,楼上才是正经吃饭的地方,雇了得有五六个店小二,规模可见之大。
  薛记贵是贵了点,但味道是真的没话说,鱼肉的口感嫩嫩的,像块嫩豆腐一样一抿就要化开了,肘子肯定是用小锅焖锅的,一拎起来肉就“簌簌“往下掉,炖得烂乎乎的,酱料放得刚刚好,空口吃也不觉得腻得慌,就是粉蒸肉欠缺了一些,口感有点面面的,容笙不爱吃。
  容笙吃得眼睛亮亮的,两腮鼓鼓的,但他不敢吃得太饱了,怕积食肚子疼,没吃完的给打包带走了,还不忘把大骨头也包了起来,回家分给大灰大黑啃。
  饭后,江昭带容笙去了布铺拿上次做的衣服。
  十六七岁的姑娘仔仔细细地核对着名牌,名录确保无误之后才领着他们去取,“小夫郎先试一试,若是不合身了还能改呢。”
  容笙拿着去试衣间换了,先穿了那件鹅黄色的衣裳,分上下两式,圆领敞口的设计,边缘绣着浅青色的小花,是现下最时新的样式,偏黄色的腰封勾勒着纤细的小腰,将纤弱的身材描绘得绘声绘色。
  鲜亮的颜色穿在他身上活像一个矜贵的小公子,阳光笼罩着宛如一个小仙子,美得让人都挪不开眼睛了,连江昭都不由得愣怔了片刻,眼眸满满地都是惊艳之色。
  容笙在江昭面前跟只花蝴蝶一般转悠了一圈,“阿昭阿昭,好看吗?你怎么都不理我了?”
  江昭回过神来,情不自禁地上下打量着,“好看,很漂亮。”
  得了夸赞的容笙喜滋滋地对着镜子又看了好一会儿,兴奋道:“我要穿着这件衣服去参加花神游街会!”
  同色系的鹅黄布鞋也精致漂亮地很,鞋面上绣了浅青色的小花,这时新的样式怕是浮玉村也找不到第二双了。
  江昭蹲下身握着容笙纤细的脚踝套进绵软的鞋子里,稍微大了一指,但是不影响走路,后续还可以垫上鞋垫子。
  鹅黄和水蓝色的衣服大小刚刚合适,就是青绿色的稍大了一些,江昭把那个小姑娘又叫了过来,小姑娘笑眯眯道:“客人有所不知,这料子厚重些,原是用来做秋衣的,所以就大了点,等入了秋里头多穿两件衬衣就合身了,既厚实又保暖。”
  江昭只是看颜色好看,料子也好点,倒是没想到是什么季节穿的。
  “那我等到秋天的时候再穿,这些衣服是不是还有边角料剩下来?”容笙问姑娘。
  “有呢客人,除了裁制完鞋子的,余下的部分都是归你们的。”
  第26章
  除了剩余的布料,容笙还问老板买了不少边角料,红的花的绿的各色颜色都有,五颜六色的好看,因为是边角料有些也不能裁制成帕子之类的小玩意儿,老板就便宜点打包给了他,满满当当的一兜子,江昭帮他拎着。
  他不解道:“你要这些做什么啊?”
  “我听小高说花神游街会那一天会有不少小娘子小哥儿买荷包呢,我想做些去售卖。”
  “你会针线活?”江昭讶然。
  “不会啊,但我可以跟曹婶子学啊,她的针线活可厉害了,我的手应当也不会那么笨吧。”
  “那么多布料也不知需要缝到什么时候,况且有那么多商贩在,大家都会分一杯羹,未必会买你的。”江昭担忧容笙会辛苦,一兜子的布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又怕最后效果不好容笙会伤心。
  容笙微微蹙起了眉头,“阿昭,你怎么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不要不把苍蝇腿当肉啊,就算是一文一枚,只要卖十五枚我就回本了,剩下的都有得赚,就算是卖相不好,生意惨淡,但也才投入了十五文,亏不到哪里去的,大不了我再去山里捡果子好了。”他看开得很呢。
  做小本生意本就是有挣有亏的,虽然他们是靠山吃山,但未必每次都运气这么好可以猎到好东西,得抓住一切可以挣钱的机会,而且山里条件艰苦危险,他不希望江昭那么辛苦了。
  “再买些针线吧,家里没有这些。”江昭不会针线活,他娘在世的时候也不会,衣服破了烂了都是他阿爹补的,阿爹去世之后针线都随意放着,也不知道被塞到哪里去了,他们又在布料店买了彩绳。
  卖糖葫芦的小商贩奋力地吆喝着,引来了不少小朋友和年轻的小娘子哥儿的围着要买,零零碎碎的银钱都在容笙手里握着,想要什么就自己买,江昭从来都不在银钱方面拘着容笙,有时候自己还能到得一两片尝尝鲜,但他不喜欢吃甜食,最后大部分还是好好地给容笙放起来等他下次。
  糖葫芦、甜糕、糖炒栗子买了不少,江昭大包小包地拎着挎着,成了自家小夫郎的拎包小弟,还要腾出一只手让他牵着。
  路过糖铺,江昭停下了脚步把容笙拉了进来,跟店铺老板要了二斤麦芽糖。
  容笙探出了脑袋好奇地问道:“家里还有糖啊,买这个做什么?”
  “你不是想吃龙须糕呢,主材需要麦芽糖的。”
  容笙自己都忘了这一茬了,起初还高兴着有御用的点心吃了,谁知道竟然看着江昭给了一钱银子又数了二十文,银亮亮的银子就这么水灵灵地给出去了,容笙只觉得肉疼,一把攥住了江昭的手,“我不吃了。”
  “没事,就当是为咱们以后的小饭馆学习新菜式。”江昭拍了拍容笙的手让他宽心。
  这样一说容笙的心里好受了一些,但完全没有想到这么高的成本肯定要定高价,高价不是普通百姓能买得起的,到时候还是一笔亏买卖。
  不过江昭才不管这些呢,笙笙想要的就得尽量满足了。
  贩夫走卒之中不乏有不得意而买卖字画的文弱书生,因为家贫没有钱读书又肩不能扛腿不能抬的,只好在桥头帮人写写书信描描字画挣口饭吃,
  江昭见他画得好便心中一动,若是有画像似乎就更容易辨认一二了,府衙那边的人手艺不算精进,连容笙十分之一的神韵都做不到,又如何能够找得到人。
  书生脸色很白两颊瘦削,看起来没什么血色,眉宇之间一团病弱之气,明明是阳春三月却比旁人多穿了一件衣服,弱不禁风的身子骨散发着一股文人气息。
  江昭询问了价钱,觉得合适了就拉着容笙坐下,“让他给你画幅画像。”
  容笙有点儿懵懵地坐在那儿,反应过来又拉着江昭坐下,“我们一起画!”
  江昭无奈地笑了笑,和书生耳语了几句就坐在了容笙的身侧。
  一开始容笙还有股新鲜劲儿,但渐渐地就坐不住了,屁股跟抹了油一样扭来扭去的,一会儿往江昭身边靠靠一会儿又摸摸他的手一会儿又东倒西歪地要昏昏欲睡了,江昭牢牢地揽着他的腰身以防摔倒了。
  书生笑道:“公子和小公子样貌我已经记住了,你们先去逛逛吧,过会儿再过来。”
  江昭轻轻地拍了拍容笙的脸颊把人叫醒了,容笙迷迷蒙蒙地,“好了嘛?”
  “没有呢,”江昭轻声细语着,“我们先去逛逛别的地方,再买点东西。”
  容笙揉了揉眼睛,“好。”
  江昭带着容笙来到了狗市,二泉叔看起来其貌不扬,但从前也是干猎户出身的,只是年纪大了身体不济,就干起来小买卖,卖些杂七杂八的小玩意,还会倒腾小狗,眼光毒辣会看品相,为人正直从不干浑水摸鱼的事情,大灰大黑都是跟他买的。
  二泉叔抱了一只小狗崽子出来,黄不黄粽不粽的颜色,跟玳瑁一样,肉嘟嘟得像只小毛球,“他爹是猎犬,都猎了七八年了,战绩无数,还曾咬伤了一头野猪,威猛得很,他娘是水猎犬,能叼鱼能救人,种子是不会差的,这是她下的最后一窝小崽子了,你说要狗崽,我特意去寻来的。”
  容笙一见小狗崽就喜欢得很,江昭把小崽子抱起来仔细检查着。
  品相是不差,脑袋方方正正,顶骨上隐隐凸起一小块猎骨,乳牙整齐锋利,是正儿八经的小猎犬。
  由着自己是老客户了,二泉叔年轻时还同他爹是旧相识,也就没跟他要价,只要了二两银子,是非常划算的。
  “叔,你可知这哪儿有驴子可卖,市价如何,我想买一头。”
  二泉叔想了想,“镇西那边倒是有个牲口贩夫,到时候我给你打听打听。”
  “好,多谢叔了。”江昭看着那狗崽用小脑袋蹭着容笙的手心,两个人亲昵得不行,笑道:“给它取个名字吧。”
  容笙也不知道该取个什么名字好了,又想到了它两个哥哥名字,忽然道:“他的毛发有好几种颜色呢,就叫‘彩彩’吧!”
  “嗷呜嗷呜——”彩彩应答式的叫唤了两声,从此拥有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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