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其实大部分东西都能在镇上买到,但沅令舟还是决定去一趟县里。
家里捡回来的小鹿不仅伤养好了,还跟着狗子一起训出些名堂来。
不仅会听口令起立趴下和握手,把丢出去的东西叼回来,定点上厕所这类最基础的,还会绕圈跑跳、跟随行走,以及发出咩咩的叫声。
这个好啊,呦呦鹿鸣,且想让它叫它就能叫,牵去书院门口叫两声,恐怕能被手头宽裕点的书生抢着要!
只是这价格……沅令舒还是和沅宁很是商量了一会儿。
沅宁觉得能叫价十二两,然后以小鹿和买主有缘为由,自降二两,有个讨价还价的空间。
但沅令舒觉得这个价格怕是很少有人能接受,一头成年的公鹿才卖六两呢,这肉都没多少的幼鹿喊价是成鹿的两倍,就算有钱人也不会这么糟蹋钱。
沅宁摆摆手指,这就是他哥不理解的地方了。
他这招,叫做噱头。
如果价格便宜了,哪里会成为人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尤其是会花大价钱买这头小鹿的人,沅宁一开始就瞄准的有钱人家公子哥儿,拿去当独一无二的宠物养的。
不说县城里没人养鹿的,就算有,能有这头这样听话么?
人家花了钱,不仅是有一条这般机敏的小鹿值得炫耀,花了多少钱也是某种意义上的有面子,花的钱越多,越是能抬高自己的身价,越是会显得小鹿的宝贵。
沅令舟有些说不过沅宁,两三倍的价格,就是他都会觉得良心不太安稳。
方衍年倒是觉得沅宁的说法很好,这个时代其实已经有奢侈品了,只是他们这个阶层的人接触不到一样。
上流贵族买用的那些,哪样不是溢价几倍几十倍,也没见那些黑心商家良心过不去呀?花了钱还显摆自己的东西多贵重呢。
这价格挺好的,也就因为是在县城,只卖得起十二两,若是去府城,甚至是京城,直接叫价就亏了,完全能够拍卖,这种独一无二的宠物,就算卖出百两的价格都不稀奇。
当然,那些地方太远了,方衍年估计在这个时代,恐怕是一辈子都没办法去逛逛,除非赶考,一般人离开本地都得去开路引,注明去哪里,去做什么,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离开当地的,否则会变成黑户。
即使是富商,京城也不是想进就能进的,就算千辛万苦进去了,也只能在限定的范围进行活动,哪能想现代那般自由,紫禁城都能买门票进去看看。
算了,也不用想那么远的事,过好自己眼前的小日子就行了。
方衍年也不是当了一回古人就非得去京城看看,帝王再怎么稀罕,也没多长眼睛鼻子的,他小时候一到寒暑假就满世界跑,旅游对他来说吸引力不大。
再说平头老百姓也看不到,就算是去皇城脚下也就只能远远看一眼,普通人靠近都是不允许的。
还不如把重心放在怎么说服二舅哥把小鹿卖个高价。
沅令舒为了给宝儿治病,把自己吃饭的家伙都当了,赎回来就要五两银子。
沅宁是他方衍年娶的夫郎,方衍年这人还挺有担当的,虽然赚钱的人不是他,他也觉得自己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在方衍年和沅宁两个人的游说下,沅令舒才捂着自己的良心表示同意,但沅宁还是想跟着去。
一来快过节了,想要去城里看看,另一方面,则还是担心他哥没那个底气叫价。
他二哥心思活泛善于结交,也时常能把东西卖个好价格,但就是太有良心了。
倒不是沅宁没良心,这不是大家都受益嘛!他们获得了银子,而买家获得了炫耀的资本,用他夫君的话来说,这叫双赢!
清晨,天还没亮,沅宁就跟着方衍年和他哥一起,将小鹿背在背篓里,坐上了去县城的牛车。
虽然多了个背篓,但沅宁一个哥儿,一行又是三个人,车主并没有额外收他们货物占地方的费用,也没有因为人多减免一两文的价格,只收三个人的原价。
天亮时分,牛车赶到了县城门外,三人找了个茶水歇脚,顺带将早饭给吃了。
原本是可以在车上解决的,但牛车上的味道实在有些倒胃口,沅宁吃不下,方衍年和沅令舟也就陪着他一起饿,直到下了车才吃,顺便灌些热水,毕竟县城比镇上远,回去都快晚上了。
吃饱喝足,沅宁也没急着去卖小鹿,而是先去集市逛了一圈,把需要采买的东西都买上。
等集市都快散了,街上也变得干净宽敞起来时,沅宁才让他哥把小鹿给放出来,找了个地方喂了些东西,解决好吃喝拉撒。
总要收拾得干净漂亮些,才能卖个好价钱。
休整好的小鹿重新恢复了精神。
沅家的人多,小家伙天天看着人,也没那么怕生,出了一开始有些怯生生地四处打量,吃饱喝足之后,就摇着尾巴跟在沅宁身后散步去了。
多亏沅宁这段时间习惯出门散步把小鹿带上,竟然意外让小家伙学会了跟着人走。
只需要对小鹿说一声“来”,它就会乖乖跟在人的侧方,如果路窄了,还会走到身后去,等路宽了再跟到旁边,特别聪明。
沅宁让他哥自己找个地方,把带来的东西卖掉。
其实也没带多少能卖的,这段时间沅令舟都在家里帮忙搭房子,没去打猎,也就没有野物卖。
拿出来卖的,都是一些草编、络子、绣片之类,阿娘和大嫂平日里存下来的女红。
这些放在集市里散卖的价格更高些,不过因为量少,这次来的目的也不是这个,沅宁就没让他哥早早拿出来,而是用在这时候“挂羊头”。
沅宁的长相本就引人注目,光是走在街上都能引来不少人频频回头,要不是他身边还伴着个书生模样的方衍年,轻易摸不透读书人的底,大部分都不会得罪,谁知道这人今后会不会考中做官。
往日里沅宁都不习惯这般大摇大摆走在街上的,但今天不行,他得把小鹿给“推销”出去。
这也是沅宁听方衍年无意间说的词儿,觉得很精妙。
被打扮得干净漂亮,皮毛油光水滑的小鹿只到沅宁的胸口,还是头幼鹿,模样却生得乖巧,不用人牵着,就知道跟着那小哥儿走。
若是周围的人多了,路窄了挤不过去,小鹿还会落到后面去,等路宽敞了再跟上来。
光是这平日里只会出现在餐桌上的鹿,走在街道上这件事,就足够令人好奇了。更何况是这样一只通人性的小家伙,沅宁都还没从街头走到街尾,就已经感觉到了周围的人越来越多。
一旁,县城里最贵也是最高的酒楼上,几个公子哥儿听到楼下的嘈杂,用折扇拨开了帘子一探究竟。
感叹道。
“可真是好机灵的小鹿。”
第47章 卖鹿
“这位小哥儿, 你身旁的鹿子,可是你自家养的?”
不出沅宁所料,他和方衍年带着小鹿在最繁华的街道散步不出半刻钟, 就已经有人忍不住好奇过来询问。
问话的人对沅宁的态度还算礼貌,毕竟沅宁身上那股气质看上去并不像农家的哥儿, 即使衣服的布料并不昂贵,但上面一个补丁都没有,看着不是会劳作的人,反倒像城里人家的孩子。
不, 即便是城里的小哥儿, 大多数也都会帮衬家里做些家务、女红,那双手白嫩得看不见半点茧子, 皮肤也细腻得吹弹可破,简直像是大户人家的哥儿。
但大户人家的哥儿, 似乎又不会穿这般便宜布料的衣服。且小哥儿身边还有个书生郎, 依旧是那种普通人家供养不出来的气质, 同样穿着没有补丁, 却布料有些便宜的长衫, 让人看不出是何家境。
虽说人靠衣装, 衣服上没有补丁已经超过很多普通人家了, 再加上二人的形象气质, 只让人忍不住态度恭敬一些。
“是呢, 我二哥是猎户,这小鹿就是我二哥从地笼里救出来的, 在家养好了伤,倒也不怕人,还亲人得紧。”沅宁说着, 便伸出手,小鹿十分乖顺地把头往他脑袋下塞,倒不像是人在摸动物,而是小鹿在“吸”人,蹭得那叫一个忘我。
周围的人看得啧啧称奇,竟然有这般亲人的小鹿,简直不像是只鹿子,更像家里养的小狗。
只有小狗才会这般黏糊糊的撒娇,大狗因为需要看家护院,大多都不会像小时候那样动不动就发嗲。
沅宁见有越来越多的视线看过来,不紧不慢地介绍起小鹿:“小家伙不仅亲人,还听得懂人话呢。”他摸了摸小鹿的脑袋,“来,转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