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随着符纸与青香燃尽,两个身穿紫衣的人影渐渐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拎着长长的拘魂链,正是地府的拘魂鬼夜清和夜白。
一见是顾宁初与赢周,夜清和夜白立即露出了灿烂的笑脸,两条长长的血红的舌头,配上一模一样两张白森森的脸皮,在这黑夜中格外显眼。
夜清笑道:“顾公子,无常大人在岩城忙着呢,抽不开身。我们哥俩本来正在去岩城的路上,收到你的信号,无常大人就让我俩立马改道过来了。”
夜白也笑:“立马的,一刻都没耽误。”
两张大脸凑得略尽,顾宁初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了两步,拱了拱手,说:“二位官差尽心了。”
“岩城可是出了什么事?”
“好说,好说。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拘魂呗。如今这乱世,孤魂野鬼多得没边儿,听说岩城前两天打了一仗,新死的鬼少说也有上万个,所以有些忙。”
“还好有顾公子这样有本事的能人帮忙,那些惹麻烦的鬼魂才好引回地府。”
战乱四起,妖鬼横行。顾宁初已经习惯了,点了点头,笑着说:“客气了。”
夜清一边跟顾宁初寒暄着,一边把一双浓墨似的眼珠盯在他手中的锁灵匣上。那匣子里有一股若有似无的香味儿,不知道是什么好东西,勾得他直犯馋,好像连肚子都在“咕噜咕噜”地叫起来了。
夜白也是一样,嘴角已经咧到了耳朵下,留下了口水。
见夜清夜白二鬼这模样,顾宁初知道,灵香的魂魄,对鬼来说也是一个极大的诱惑,故而他一开始想要召唤的是黑白无常,谁知应召而来的却是拘魂鬼。这些拘魂鬼,在地府时,有阎王、无常的威压镇着还好,若是没有……只怕是会将魂魄一口吞了。
略一思索,顾宁初对二鬼说道:“二位差哥辛苦一趟,我这新收了一个滞留人间的魂魄。这魂魄有些特殊,不便细说。二位哥哥只受累带回去交给判官大人即可。”
说罢,他将锁灵匣交给夜清,故意压低了声音,一字一句强调道:“只需交给判官大人,他自然就知道了。”
“这……”
那锁灵匣内的魂魄,真是香极了,夜清忍不住又咽了咽口水。
他方才想着,无非就是接个魂去地府,待顾宁初交给自己之后,偷偷与夜白分吃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惜,竟然是指明要交给判官大人的。听顾宁初话里的意思,这魂魄怕是跟判官大人……
夜白还在流口水,夜清已经一拍脑袋清醒过来,笑着接过了锁灵匣:“我们哥俩办事,顾公子放心。”
“我自然是放心的。”顾宁初嘴上这么说着,心里仍是不太放心。鬼性贪婪,这些拘魂小鬼不在正位,野性难驯……
于是,顾宁初悄悄地拉了一下身旁赢周的袖子。
顾宁初为地府办事,这么多年赢周早就习惯了,可是他仍是讨厌跟鬼打交道。他真身是九尾赤狐,最厌恶冰冷又阴恻的东西。
虽然……他现在也已经是鬼魂了。
赢周不想理顾宁初。他知道,顾宁初是让他给两个拘魂小鬼再施施压。顾宁初也知道赢周讨厌小鬼,可是既然收了钱的生意……他又用力拉了拉赢周的袖子,还轻轻地晃了晃。
“九哥,一百两银子呢~”
“咳。”赢周瞪他一眼,用力收回自己的袖子,随即冷着脸对二鬼说道:“劳驾。”
只有两个字,甚至略有些咬牙切齿,冷冰冰的脸上也看不出任何与“劳驾”有关的客气,但已经足够了。
“放心,放心……”
一直傻傻盯着锁灵匣流口水的夜白一下子清醒了,他看了看一旁已经在瑟瑟发抖的夜清,哆哆嗦嗦地跟着夜清一起答应着。
顾宁初身边这只九尾狐妖鬼他们是知道的,虽不认识来历,但是妖力强盛,鬼力更是深不可测,每次只要被他那冷冰冰的金瞳看着,就有无形的威压压下来,比跟判官大人,不不,比被阎王瞪一眼还难受!
顾宁初倒是一向好说话,这只九尾狐妖鬼可说不准!他是顾宁初的傀鬼,但是看起来连顾宁初的话都不怎么听,还对他很凶!
可怕可怕。二鬼急忙向顾宁初与赢周行了个礼,捧着锁灵匣飞速地消失了。
拘魂鬼走了,天空这时也泛起了鱼肚白,远处一声嘹亮的鸡啼响起。顾宁初大大地伸了个懒腰:“终于要天亮了~赢周,我们回去睡觉吧,等睡醒了就去要钱。”
赢周冷哼一声:“现在又是赢周了,没心没肺的东西。这么多年,总是求我的时候才会叫一声九哥。”
“惯的你。”
折腾了一晚上,顾宁初确实是累了。他像个小兽一样软软地挂在赢周身上,嘟囔着:“你就是惯我……”
赢周拉扯了几下,顾宁初仍是好好地圈着他的腰,他只能无奈地抱起顾宁初,回去客栈。
第3章
顾宁初足足睡了一天,待到晚饭时分才美美地醒来,饱餐了一顿之后,才去找张老爷兑换了酬金。再回到客栈已是傍晚。
他们的房间在三楼,是客栈最高的一层,推开窗,外面就是城里最繁华的一条大路。虽然已是傍晚,街上仍有一些店铺和小摊贩在营业,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赢周收敛了自己那双明艳的金瞳,化作普通人的墨色,像一个人一样,拎着一个瓷白的酒壶,大咧咧地坐在窗子上,就着夕阳,一口一口地小酌。
顾宁初坐在桌子旁,手里拿着一块约莫一个指节大小,青黄的,石头一样的东西,正放在鼻子下嗅。
一边嗅,一边笑道:“不愧是二十年的女儿红,闻着就比一般的酒香。”
“也就二十年而已。”赢周饮了口酒,并没有一句赞赏的话。
顾宁初偏过头看他,嗔道:“你懂什么,这是张老爷嫁女儿的酒,二十年已经够长了。要不是想着你爱喝,我才不会厚脸脸皮求人家给这一壶。这女儿红啊,要等女儿出嫁的时候才能开呢。”
说到这里,顾宁初没忍住又叹了口气:“唉,张小姐被那蛇妖祸害了,这少说得一年半载才能养回来,她那缕灵香,不知道又会被多少人、妖觊觎。”
“所以你就把震坤绫绞了,留给她防身。”
“额……你,你发现了呀。”
顾宁初有些心虚,下意识地去摸脑后的布结。原本整整齐齐的尾端,不知什么时候增添了几处裂痕,像是被利器割破的一样。
“我又不是……”
“瞎子”两个字差点脱口而出,赢周咬着唇,“哼”了一声,仰头喝了一大口酒。
“好啦,我知道你是担心我。”顾宁初摸了摸眼睛,触手丝滑,是震坤红绫的触感。
顾宁初眼上缠绕的这块暗红色的红绫名叫震坤,看上去只是一条普通的红绸,其实是一件可以隔绝超凡气息的封印法器。有了它,寻常的灵香气息几乎不会被发现,而顾宁初又在它之上加持了自己的封印,方能把自己身上的气息隐匿掉。正因为它,顾宁初与赢周这些年才能过上相对安生的日子。
否则,就像赢周说的,闻到他身上的香味儿,妖和鬼、还有那些说不清的人类修士,都会对他虎视眈眈。
顾宁初冲赢周笑笑:“张小姐的灵香体质跟她哥哥差不多,只是一丝而已。震坤能够封印灵香气息,我给她一点点,只要她随身佩戴,定能保她后半生不再因此遭难。”
“救人一命嘛……再说了,震坤是块绫,只要我封印的咒印还在……再加固一下,对我来说就不会有问题的。”
见赢周还是不理他,顾宁初只好摊开手,给赢周看那块小“石头”,说:“九哥,虽然一百两银子只能换这么小小的一块白生犀,但是加固震坤的封印已经是没问题啦。我刚刚仔细闻过了,是顶级的白生犀,千宝阁没有骗人。”
又来……赢周气闷,真是,什么时候都能笑得出来。
太阳已经完全落山,街市上亮起了无数的灯笼。赢周饮下最后一口女儿红,眸中金光一闪而过,双手结印,一个金红的结界光圈在顾宁初身边出现,眨眼后就消失了。
赢周:“加固封印吧。”
顾宁初欣喜地点点头,盘膝而坐,双手郑重地,将缠绕在眼上的震坤绫解了下来,放在桌上。
他仍是闭着眼,眉间朱砂红痣鲜艳欲滴,眼睫微颤,长长的眼尾几乎要划入鬓中。若他不曾目盲,若他能睁开双眼,不知是一双多么动人的眼眸。
一缕白烟从那块白生犀上燃起,顾宁初伸出右手食指,缠绕着那缕白烟,鲜红的指尖血渗出,与白烟快速地融合。
他以指做笔,点在震坤绫上。
“天地玄宗,万炁本根,广修浩劫,证吾神通。生犀有灵,覆映吾身;赤血无光,蔽护吾心;视之不见,听之不闻……”
随着咒语,封印咒在顾宁初的鲜血与生犀的白烟混合下,一笔一笔,慢慢地划出,赤金色的咒印在暗红的震坤绫上发出浅浅的,细碎的光,随后隐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