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宋铮走到的门口,果然被守卫拦了。
  不过一点儿不怕。
  他不是敌军,更不是人,还在自家军营,作为宝贵的战略资产,不会有士兵上来欺负他。
  见是“乌云”,守卫表情十分松懈,懒洋洋打了个哈欠,牵起宋铮要回马厩,宋铮不肯,坚持要往外走。
  守卫看看同伴:“将军的宝马是几个意思?要出去溜达?”
  “我看像,”另一守卫说,“要不就让它出去吧,它灵性得很,溜达溜达就回来了。”
  “也是,驯服了的好马那是想丢都丢不了,上回我中箭昏迷,还是我那好“豆子”驮着我回来的,否则我这命就真交代了,”守卫也是爱马之人,旋即松开了手对宋铮道,“去把,溜达完就回来。”
  宋铮迈出马蹄,甩了下尾巴,走出马厩的大门。
  军营有望楼、岗哨、巡逻兵、各个营帐外还有士兵把守,任何风吹草动的都会被捕捉到。
  一匹马在军营里闲逛,士兵们自然都看到了,马厩守卫都不管,他们也不管,只多打量两眼,好奇了会儿“乌云”怎么这么有闲心。
  宋铮不知不觉走到一处草皮茂盛的地方,作为马的本能,他低头想去吃草,但灵魂作为人类,看到青草上蠕动的小虫,实在是下不了口。
  马蹄踢踏了几下。
  坚决不吃!
  他扭头走开,经过一队巡逻士兵,凑巧来到了营地最中心,也就是被各级军官营帐层层围护的中军帐旁。中军帐外驻守着两名士兵,一名持着长枪,一名按着腰间的配刀,两名士兵站得毕恭毕敬、脸上表情严肃至极。
  一有动静,凌厉的眼神嗖地射向宋铮,一看是马,收回视线。
  经历过白天亲眼见过霍霁风杀人的场面,这点眼神,宋铮已经不惧了。
  他来到中军帐是嗅着气味来的。
  眼前的士兵,胸口的衣服里藏着胡萝卜。
  马儿嗅觉强大,又恰好他有点饿了,嗅着气味走着走着就来了,嘴巴不由自主蠕动了几下。
  士兵刚才扫过他一眼后,已目不斜视,站得和雕像没什么两样。
  中军帐内有要事商议,上司头头都在里面,他们哪里敢懈怠。
  宋铮打了两个响鼻,踏着蹄子在士兵面前徘徊,他等来等去没有等待士兵掏出胡萝卜喂他,倒是等到霍霁风出了营帐。
  霍霁风穿了一身墨色劲装,说白了就是夜行衣,以他的身量这么一穿更是体魄凛然。
  跟随他出来的还有副将夏戎、陆十九、先锋魏常、参军王秀兰以及高崇山,除了高崇山与王秀兰,其余人与霍霁风着装相同。
  摆明着要偷袭去。
  太危险了。
  宋铮扭头就走,缰绳却被霍霁拉住了,霍大将军的锐利鹰眸里划过一丝诧异与感动。
  前些天他就计划偷袭北梁军营,烧了他们粮仓,断他们的后路,说这些时没有避讳他的马,而他们日日都有相处,定是感受到了他的情绪,这才来了。
  霍霁风抚摸着宋铮鬃毛:“好兄弟,不愧是本将军挑中的良驹,心有灵犀,知道今夜要去偷袭,势要与我同去。”
  宋铮:“........”
  可拉倒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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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马匹是战争中的重要资产,但也划分等级,就以汉代为例,汉代因对抗匈奴,极度重视战马的质量,他们按照 “血统纯度” 划分三级。
  一级马是来自西域的纯血良马,如大宛马、乌孙马,爆发力强,短途冲刺远超草原马,并且对骑手的身体信号极为敏感,适合精细的战术动作,所以它们被专供重骑兵冲锋或将军坐骑,数量也相对少。
  二级马是朝廷官苑培育的混血马,是西域马和本地马的混血,速度与耐力平衡,常作为侦察马或轻骑兵坐骑。
  再说三级马,是地方征收的杂马,体型小但温顺,用于后勤运输,配备给步兵部队或辎重营。
  但不管怎么划分,按照功能来定,就是冲锋陷阵、轻骑、后勤这么三大类。
  宋铮用马蹄子想也知道。
  他妥妥属于第一类。
  他被霍霁风牵住,犹如被死神掐住了脖子,想演个“中度虚弱”回马厩去,但躲得过一时躲不过一世,如果长期“虚弱”下去,哪怕他是纯血统的西域宝马也得沦落为三级后勤马去运送物资。
  到时候和80年代码头扛麻袋有什么区别?
  他吃不了这个苦。
  高崇山吩咐士兵又牵来几匹马,其中就有聒噪的枣红马和白马。
  “老大!”白马很是兴奋,“原来你早知道将军们要出门,怪不得先跑出来了。”
  果然,来老大还是老大,智慧超群、英明神武,”枣红马甩着尾巴,嘴巴齁甜齁甜,“我还以为你变了呢。”
  马儿们自身之间也有等级意识,强悍的马会被称为“头马”,宋铮初听它们喊老大就明白了。
  “你们俩叫什么?”先前还没问过。
  白马:“我叫阿白。”
  枣红马:“我叫阿红。”
  两匹马脑子都很简单,丝毫没有疑惑为什么老大要问他们名字。
  宋铮心说还挺好记。
  阿红:“当初老大你也不叫乌云,大将军想了好久,给你取名乌鸦。”
  宋铮:“.......”
  取名这么废吗?
  阿红:“后来高军师坚决不不同意,说乌鸦这名字不吉利才改成了乌云,老大,乌鸦为什么不吉利?”
  宋铮简单解释,这时霍霁风已给他套上了马鞍。
  已是骑虎难下,不得不去了。
  霍霁风一声令下:“出发!”
  一行共五人,霍霁风、夏戎、陆十九,还专门挑选了两名身材精瘦、动作敏捷的士兵,出了自家军营,所有人齐齐翻身上马。
  霍霁风轻喝:“恰!”
  四匹马一同冲出去。
  为什么只有四匹?因为还有一匹马站在原地没有动,那就是宋铮。
  他第一次被人骑,灵魂上觉得有羞耻,而抛开耻辱感不谈,在霍霁风坐上他马背的一刹那,好像一座山陡然从天空中压了下来,他差点就一个踉跄跪下去。
  外表的健硕壮美和力量不一定成正比,前年宋铮就亲眼见识过,他与表姐,表姐的男朋友一起在饭店里吃饭,有小混混找事,要他们让出靠窗座位,小混混一米七左右,身材精瘦,表姐的男朋友是健身教练,一米八,浑身腱子肉,结果被小混混揍了,肌肉就是蛋白粉堆出来的,中看不中用。
  他现在与表姐的男友差不离,外表看着强,实际体力草包。
  要不是身体换成了马,又该进icu了。
  宋铮低着头喘气:“霍霁风....你太沉了。”
  战场上杀出来的男人,真刀真枪干出来的体魄,肌肉那叫一个邦邦硬,又是一米九,分量是绝轻不了的。
  霍霁风再次轻喝:“恰!”
  宋铮深吸气,渐渐适应霍霁风的重量,迈开蹄子。
  哒哒哒.....
  “恰!”霍霁风用小腿轻夹马腹,示意马儿加速,同时手里的缰绳往前送出,以免马在伸展脖子和身体时被死死勒住而感到痛苦,他也身形前倾做冲刺状。
  哒哒哒....
  宋铮很匀速。
  “恰!”
  哒哒哒.....
  “恰!”
  哒哒哒....
  跑了一阵,霍霁风是个瞎子都看出来了,他的乌云没有听指挥。
  往常它跑起来都是风驰电掣,爆发出了自身西域马的强悍和矫健,这会儿倒像个文弱公子在月色下闲庭信步。
  用霍霁风的话说,娘们儿兮兮的。
  但细一想,马儿反常不是没有理由,霍霁风俯身抚摸着宋铮:“好乌云,难道你是担心我今夜会出师不利,不愿我去才跑得如此慢?”
  宋铮不搭理他。
  说他想和他一起去的是霍霁风,说他不愿意他去的还是霍霁风。
  什么都让你说了,我还说什么?
  说了你也听不懂。
  自顾自,哒哒哒....
  霍霁风视“乌云”是出生入死的兄弟,是伙伴是战友,当即安抚他:“今夜行动前,我早派斥候营校尉带着三个老兵探清楚了北梁的军营布防,计划也布置得周密,保准万无一失,你尽放心。”
  还是哒哒哒...
  这番话没什么作用。
  霍霁风:“.......”
  .....
  夏戎、陆十九等人早就一骑绝尘,没入了浓浓黑色之中。
  跑了好一阵他们才发现,将军不见了。
  “吁——”陆十九拉住缰绳停下,往身后的密林中观望,没有任何动静。
  夏戎也刹住马,驱着马儿往回跑了几步:“怎么了?怎么都停了?”
  陆十九沉着脸:“将军不见了。”
  “什么?!”夏戎这个马大哈才惊觉,数了数人数,一脸懵逼:“是啊,将军人呢?不是说好了去偷袭,怎么将军还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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