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未来男友的马甲种田 第89节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娘子,东山州那么远的路, 就是那些商队现在启程, 都得一个来月才能回来呢。”旁边立着的侍女温声宽慰道。
“可是沈家的娘子已经有了。”小娘子还是有些不死心。
若是大家都没有也就算了, 偏偏她们一起的几个年岁差不多的小娘子里, 出来一个总是争先的沈家姑娘,事事都压她们一头。
沈家娘子已经穿到脚上的东西, 她还得能一个多月,那她在几个伙伴中还有什么脸面呀?
何况到了她们这个位子的,谁家还没些别人没有的门路了。现在还只是沈家娘子一人有,若是等过些时日,别的姑娘都穿上了那什么杜仲胶底的靴子, 只有她还在傻等从淮陵到东山州贩货的商贩,那她严三娘可就真成了世家娘子中的笑话了。
“不行, 我得找我阿兄去,他肯定有办法的。”严三娘下定决心, 起身出了屋子。
严家的门第虽然比不上沈氏,但在整个南诏也是排得上号的家族。严三娘他们这一支,兄弟姊妹一共五个,严三娘排第三。
比她小的那两个就不说了,她前头的长兄和仲兄,一个在江安府做官,一个照看着家里的生意,都是同龄人中很有出息的,平日里也很宠她这个小妹。
严三娘找到她刚回家的二哥,一番撒娇耍赖,把昨天宴会上的场景和今天侍女从商铺掌柜那听来的话,向他仲兄说了个一干二净。
严二郎一听,心道:那不行啊!沈家郎君娘子有的东西,他们严家怎么能没有呢?况且他们严家也不比沈家差。
而且谁说只有姑娘们害怕雨天在外面湿了鞋袜了?像他这样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又年轻又英俊,风华正茂的小伙子也很需要一双防水保暖的靴子好吗?
严二郎说干就干,跟自己妹妹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让她在一群小娘子中最先穿上杜仲胶靴后,就健步如飞地跑到了正厅去找自己爷娘了。
“什么?你不是昨天才刚回来吗?怎么又要往外面跑?”严家阿耶一听说他家二郎又要往外面跑,当即便皱着眉头拒绝了。
这几年,他这个二儿子接手了一部分家里的生意后,就跟撒缰的野马,飞回林子里的鸟一样,可算给他找到了一个撒欢的地方。一年里有半年都在外面奔忙。
再这么跑下去过几年怕是连家门都不认识了。不过老爷子倒是后悔想让严二郎回家,但是在外面奔波的这几年彻底把严二郎的心给放野了。
见过外面各种新鲜的人和物,严二郎怎么可能乖乖呆在家里。一在家待超过半月,严二郎就觉得自己是这儿也不舒服,那儿也不顺意,搜肠刮肚地找借口,说什么都要出门。
这不刚回来还没两天呢,就又要琢磨着往外跑了。严父胡子一撇,往圈椅上一仰,大佛似的坐在厅堂中央,这回他说什么都得在家待够两个月才行。
况且眼看离入冬没多少日子里,这时候往外面跑,是连年节都不打算和他这个做爹的一起过了?
“不行,你就给我安分待在家里,哪都不许去!”
“哎呀,我这回是真有事儿。求你了阿耶,你就让我去吧。”
严二郎见讲道理不管用,立马拿出他们两兄妹一脉相承的撒娇卖萌来,半蹲在严父身边,又是端茶又是扯袖子的,看起来好不可怜。
根据他的经验,只要用上这个办法,最后他阿爹十次里有八次是要妥协的。
“别跟我来这套,这回说什么都不行。”
显然,这次的严父没那么好说话,果断地把自家儿子撵到了另一边,“这么大的岁数了还来撒娇卖痴这一套,也不害臊。”
严二郎一计不成,眼珠一转,很快又想到了另一个办法。“阿耶,你有没有见过沈公这几天穿的那双褐色的靴子?”
“见过啊,怎么了?”严父一脸警惕地看着严二郎,心道这又是在耍什么花招?
严二郎好声好气地开口:“就是那双鞋子,阿耶你知道跟咱们平常的靴子有什么不同吗?”
严父思索了一下,这几天他是见了沈家家主几面,据说那双靴子是他家二郎不知道从哪弄来的……
这个他倒是不羡慕,严二郎别的不说,在对他爷娘上面是丝毫不含糊的,只要出门,不管去哪都要给家里人大包小包带一堆东西。有用的没用的,反正都要有的。
但那双靴子是怎么个不一样来着,好像是有什么特别的用处……
哎,怎么想不起来了。严父被勾起了好奇心,顺着严二郎的心意问:“有什么不同?”
“我听小妹说了,那靴子是沈二郎从东山州弄回来的。前段时间沈二郎不是不在淮陵吗?我估计就是去了东山州。”
“那跟你有什么关系?”
“诶呀,阿爹你先听我说完嘛。”严二郎晃了晃他阿耶的手臂,又道:“我听说,那靴子的底上是用一种特殊的胶做的。”
“哦?”
严二郎揣摩着他父亲的心思,继续趁热打铁道:“那胶做成鞋子,据说穿上又柔软又防滑。咱们现在穿的木屐和锦靴,完全不能比。”
“真有你说的这么神奇?”严父半信半疑地问。
“我还能骗阿父不成?”严二郎反问。
“那胶叫杜仲胶,是从杜仲树的叶子上提炼出来,又经过许多复杂的步骤,才能做出来的。阿耶你记不记得去岁,大巫到东山州赈灾治理水患……”
这么一说,严父确实有了点印象。当时乌菏在东山州赈灾的事情一出来,朝堂上下一片哗然。
那么一个我行我素、睥睨跋扈的人去了东山州那个穷山僻壤的地方这件事本身就足够离奇了,更不用说他还同当地官员一起去到受灾最严重的一线治理水患。
这简直惊掉了全国人民的下巴。哪怕有天乌菏兴致来了废掉皇帝,自立为王,南诏从此改朝换代,都不会比这件事更让人惊讶。起码后者人们真心觉得是乌菏会做出来的事。
“那会儿大巫不是派人开辟了一个杜仲林场吗?阿耶你还跟我和大哥研究,说种这么多的杜仲树是要干什么。”严二郎提示道。
“我想起来了。”严父捋了捋胡子,“就是这个林场?那什么杜仲胶底,就是从这个林场来的。”
“对啊。”严二郎点了点头,又道:“有大巫在,这杜仲胶的用处肯定是没有假了。”
“阿耶你看,现在整个淮陵就他沈家一家有那杜仲胶底的靴子,风头都让他们给占尽了。咱们家又不比他沈家差,凭什么他沈家占了先。”
这话倒是说到了他心坎里。他和沈家家主自小就认识,从在书院那会儿,两个人就在争第一。后来娶妻生子,各自继承了家族的重担。现在一把年纪了,不能像年轻气盛时候那样争个高低,但暗地里都各自较着劲呢。
别看沈老头一副温文尔雅的和善模样,都是装出来的。不然他前日见了我,怎么明里暗里都是在跟我显摆他那双杜仲胶底的靴子?
严父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心道:我当时只道那老头是在跟我炫耀他家二郎,没想到是在这儿等着我呢?
这他能忍?
严二郎见自己父亲这副模样,就知道事情多半能成。但他没有嘚瑟,依旧摆出那副循循善诱的模样,对严父道:
“三妹刚刚还和我说了,说想要一双和沈家娘子一样的靴子。眼看就要到冬天,一下雪路上又湿又滑。若是有了这么一双靴子,出门都方便许多。”
“就算是我们几个小的不穿,爹您有了这双靴子,冬天里出门也能少受点罪啊。”
严二郎一边说,一边打量着父亲的神色,见严父板着的脸上露出几分松动,他立马趁热打铁地继续说道:
“而且这事宜早不宜迟。阿耶你想啊,杜仲胶底这么好的东西,日后肯定要受到人们追捧的。现在市面上还没得卖,咱们若是抓紧这个机会,说不定能大赚一笔呢!”
“你说的确实有几分道理……”严父不出意外地被说服了。看见自己儿子说得头头是道,连自己都觉得很有见地,严父也很是骄傲。
但一想到他又要在外面忙乱几个月不回家,严父这心里又不畅快起来。
面上还没成形的笑容下一秒就收了回去,严父瞪了一眼还在身边陪着笑的儿子,没好气地道:“我就给你两个月的时间,两个月之内必须回家。你娘还等着跟你一块过年节呢。”
“我晓得了。”严二郎痛痛快快地应下来,“我像阿耶保证,用不了两个月我就回家!”
“这还差不多。”严父哼笑一声,看儿子三步并作两步地窜出了花厅,去自己院收拾行李去了。
“这小子……”
其实不仅是严二郎,沈父在收到谢虞琛派人送过来的几双鞋底后,也生了做生意的心思。到了沈家这般境地,基本就看不上做生意的小打小闹似的收获。
但作为沈家家主,他看得比沈元化这种年轻人要深远得多。虽然他摸不透自己这位义子的心思,但他清楚杜仲胶的用处远不止一双鞋底。
就像对方最开始鼓捣出来的名叫“水泥”的物什一样,听起来不起眼,不过是些石头和砂子的混合物,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能起到的作用却不可估量。他前些日子还收到消息,说是朝廷要重用这水泥,打算从国库拨一笔款,修一条自北向南的商道。
这条商道一旦修起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受益。南北一打通,别说是运送粮食,万一哪天天下不太平了打起仗来,朝廷派兵也要快个十天半个月的。
因此沈父相信,杜仲胶的作用也绝不仅限于此。所以无论如何,沈家都必须和谢虞琛搭上线。哪怕只是作为商贾,把杜仲鞋底从东山州贩卖到别的地方。说不定在未来的某一天,就能起到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作用。
对于沈父的这个决定,沈家里其实有人并不满意。簪缨世胄,高门巨族,怎可自降身份,同那些平民百姓一般,去做贩夫走卒才会做的事情。
这些人私底下的牢骚,沈父也只是置之不理,装作什么都没听到。毕竟这么大的家族,出几个没脑子拎不清的人,简直是再正常不过了。
他从前就常和家里几个小辈说,“不要总觉得你们是沈家人,出身高贵,就自命不凡,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等的人物。”因为沈父清楚,沈家若是只局限于从前的荣耀,恐怕所谓的百年世家,也就只剩下百年了。
这几天,沈父斟酌着字句写了一份极有分量书信,郑重其事地交给沈元化,让他备好礼,带着自己的这份书信再跑一趟东山州。
第95章
沈元化对于自己父亲的要求倒是没有多抗拒, 左右他对于谢虞琛这个人是极为喜爱的。
不仅是因为谢虞琛经常能拿出一些人们闻所未闻的新鲜物件,沈元化有时候自己都想不明白是为什么。可能有些人就是有一种独特的、让人忍不住想要交识的魅力。
唯一让沈元化不满的,就是他好不容易一路辛劳地从东山州赶回家, 结果没过几天, 父亲竟然又要他再去一趟东山州。
“就不能托人捎个消息给我, 我就在东山州待着了,还让我多跑了两趟。”沈元化同小厮抱怨道。况且从东山州到淮陵的路也不是那么好走的。
前几月同谢郎一同去东山州的时候还能走水路, 但现在这个时节贺平镇那一段的水流, 湍急得别说是行船了,就是那些大牲口想靠近喝口水,都得掂量一下会不会被水流卷走。
现在他想去东山州,要么就是绕一段路,过了贺平镇在乘船东行, 要么就只能乖乖地走陆路。
想起东山州那段颠簸崎岖的山路, 沈元化由衷地深深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我阿耶是怎么想的, 偏偏选在这个时候。”
“……算了,阿文, 帮你家郎君我收拾行李吧。”沈元化一脸生无可恋地倒在贵妃榻边的软枕上。
一旁被叫做“阿文”的小厮赶紧应了一声,招手从屏风外叫来两个人,到沈元化的院子里收拾行囊去了。
沈父不是没跟沈元化推心置腹地分析过利弊,奈何沈元化天生就缺了那根弦,也没有他爹那般敏锐的危机意识。在他看来, 他喜欢沈郎这个人,就坦坦荡荡地跟人家做朋友就是了, 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算了,反正我也搞不明白阿父是怎么想的, 照做就是了。”沈元化靠在贵妃榻上,理直气壮地想道。
谢郎那边生产出来的杜仲胶需要卖到别的地方,刚好沈家有钱有门路。如果谢郎愿意的话……应该也算是两全其美的事吧。
对于沈元化心里的想法,谢虞琛难得地与他保持了一致。
沈元化这个人的心思很简单,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弯弯绕绕,沈家家主虽然是个老谋深算,走一步看三步的人,但为人大致算得上坦荡。
现在沈家急切地想要和他合作,自己也看重沈家的名望和人脉,和那些不清楚来路的人相比,沈家算是个不错的合作伙伴,起码谢虞琛能保证他和沈家之间不会互坑。
至于沈父在信中的内容,姿态算是摆得比较低的,没有拿自己所谓的“义父”的身份说事,而是把谢虞琛摆在了一个和自己相同的高度,和他商量合作的具体意向。
以沈父的身份,面对谢虞琛这么一个晚辈,摆出这样的态度,也算是前所未有了。
沈元化到达东山州的速度算不上快,在他之前,早有嗅觉灵敏的商人闻到的商机。只是谢虞琛这个人平日里神龙不见首尾的,普通人找不到门路,有的甚至寻到了关泰初那边。
这些人中,大部分还是想要直接卖杜仲胶的鞋底,一来方便运输,二来成本也低,那些世家郎君娘子买回去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做什么颜色、款式的靴子。
制作成品的靴子谢虞琛现在已经不奢望了,前些日子建成的那个作坊就是最好的证据。
一个单个的作坊生产力实在有限,光是乌菏一个人的订单,作坊里的绣娘工匠们就累了个够呛。若是全部由自家的作坊生产,排队的顾客怕是得等到天荒地老。
这个作坊就只选择性地接一部分主动找上门的单子。赚得钱足够维持作坊运转就行,谢虞琛基本不留着,利润都留给了作坊里的绣娘们。相当于他提供一个工作的地点和原料给里面工作的绣娘而已。
现在整个南诏,就只有他这儿能生产杜仲胶。放眼全国,都是独一份的生意。但单东山州一州的生产力,实在是没办法满足市面上的需求。直接售卖杜仲胶底实属没有办法的选择。
虽然如此,但谢虞琛自己是不太愿意这么做的,他还是希望能给东山州当地的百姓创造更多的赚钱机会。
东山州的偏僻贫瘠在全国都是出了名的,百姓赚钱的门路少得可怜,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杜仲林场,谢虞琛想着尽可能多地让林场为东山州创造些价值。
只是这个价值还不太好创造,若是制造成品靴子,生产量跟不上,而且也不是随便谁都有这门手艺。但只卖胶底,又不符合谢虞琛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