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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着未来男友的马甲种田 第71节

  听到谢虞琛拒绝的话后,他一脸恼羞成怒的样子。临走前更是不忘放话,让谢虞琛日后小心着点,得罪了他们榆林吕氏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
  将田福迎进门,谢虞琛给他倒了杯茶水,顺便问起了他这回过来的目的。
  “我这回来倒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田福接过茶碗放到桌上,拱了拱手解释道:“之前谢郎不是让我留意适合建香水作坊的地方?我便一直让人四处打听着,刚有点头绪,便过来找谢郎了。”
  “那可太好了,我正头疼这件事呢。”谢虞琛忙道。田福这人做事谨慎,说话也是滴水不漏。他虽然说只是有点头绪,但这事十有八九是稳了。
  田福轻抿一口茶水,不疾不徐地开口:“谢郎可知道南边的榆林州?”
  听到这个地名,谢虞琛愣了一下。
  他穿越到这个地方不过两年,去过的地方非常有限。再加上这个年代的信息又极为闭塞,即使是阅读了不少游记和地方志,又听商贩讲了不少他们曾经去过的地方。他对这个世界的地方依然了解不多。
  榆林这个地名,谢虞琛确定他是从来没有在书里见过,也不曾听商贩讲过的。但为什么会觉得耳熟呢?
  谢虞琛回忆了半天,才一拍大腿想起:这不就是前段时间那个一开口就要把香皂制作的方子买过来的缺心眼说过的地方嘛!
  他说他是什么……榆林吕家的人,还说得罪了他们家没有好下场。
  想起当初那人信誓旦旦的模样,谢虞琛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后才对田福道:“只是略有耳闻。”
  “榆林一带一年四季如春,土壤多是红色和黄色的,土质虽然疏松,但粮食产量并不高。当地倒是有很多专门以培育花卉为生的人家。”
  田福顿了顿,又接着补充道:“榆林一带的花因为颜色鲜艳,种类也多,在全国上下都很有名。”
  谢虞琛点了点头,根据田福描述的类型,榆林这个地方的土壤倒像是酸性土壤。
  酸性的土壤不太适合大部分粮食作物生长。但像是马铃薯、甘薯一类的薯类作物,还有草莓一类的的浆果类植物,以及大部分花木植物,却很适合种植在酸性的土壤当中。
  薯类什么的起码要再等几百年才会在这片大陆上出现。受制于交通,浆果类的植物比较容易磕碰变质,经不起长途运输,所以也不适合大面积种植。
  想必当地的百姓也是经过许多年的实践,最后才开始大规模地种植花卉。而这个年代的富贵人家确实有养花的喜好,当地种花的百姓应该也能得个不错的收入。
  这样看来,榆林的条件倒很是适合种点茉莉什么的。而且这个年代主要的收入还是来源于粮食,当地的土壤条件就决定了这个地方不会太富裕。
  即使靠种花能有不错的收入,但因为要卖往其他地方,当地应该会有许多靠打工而不是种田维持生计的人。如此说来,作坊也不用担心招工的事情。
  这样一看,榆林确实算得上一个合适的地方。谢虞琛心道。
  田福自说完话后就一直在默默观察着谢虞琛的反应。见对方露出满意的表情,他便知道自己的提议被谢虞琛给采纳了。
  像是完成一件大事一样,田福暗自舒了口气,面上的表情也轻松不少。满足谢虞琛提出的几个条件的地方可不好找。
  能选出榆林这个地方,他也是费了好一番功夫,托关系打听了好多回才得到的。好在他精挑细选出来的地方最后确实入了谢虞琛的眼,他这一番辛苦也算是没有白费。
  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问题,那就是之前被谢虞琛撵出去的那个缺心眼。
  如果只是胡吹乱嗙、信口开河还好。但若是他真记恨上了自己,又在榆林有几分权势的话,自己把厂房选在那里,少不了要被找上几回麻烦。即使造不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一来二去的也能给他添不少乱子。
  谢虞琛斟酌了会儿,最后还是打算先向田福了解一下这个所谓的榆林吕家到底是什么情况,便问道:“不知田郎可曾听说过榆林吕家?”
  “榆林吕家?”田福重复了一遍。
  “怎么了?是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没有。”田福赶紧摇头,解释道:“是某刚从一个友人口中听过这个吕家的事,谢郎又提起。一时有点惊讶,如此而已。”
  “原来是这样。”谢虞琛点了点头。
  而后,田福便把他了解到的关于这个吕家的事情和盘托出。
  最开始的他自然是没有听过什么榆林吕家的名声。毕竟榆林不是什么富庶地方,吕家也并非那种簪缨世胄的名门望族。大部分人并不知道有这么一家人。
  而田福了解到这个所谓的吕家,也是因为帮谢虞琛打听榆林的情况时,托关系认识了一位在榆林一带经营花卉生意的商贾。
  毕竟他只是听过有榆林这个地方,具体的情况并不清楚,只能从熟悉这个地方的人口中了解。
  而他托人在中间牵线认识到的商贾,名叫包虎,早些年在京城中一位有权有势的人门下做事,专门替对方收购那些名贵稀有的花卉。因为榆林的花卉最为知名,他那几年没少往榆林跑。
  也就是从他口中,田福才听到了一些关于吕家的消息。
  这个吕家早年间靠种植花卉发家,后来也积攒下不少财富。前几年更是用钱疏通关系,给自己家的儿郎谋了个什么县令的官职。
  但据包虎所说,这个吕家人的人品并不怎么样,在当地也没什么好名声。这话的真实性暂且放过不提,但给他和吕家确实有一些陈年旧怨。
  他当时看上了吕家培育的一种芍药。芍药主要有赤白两色,赤芍和白芍都很常见。但吕家培育出来的芍药,颜色却是粉色的,在当时算是独一无二的品种。
  毫不意外,包虎当即便准备向吕家买下粉芍药。但当时对方只培育出了极少量的几株,而且都已开花。包虎便与对方签订合约,准备等来年粉芍药成熟的时候再来购买。
  吕家也答应得好好的,说是等来年培育的粉芍药一到时候,便传信给他云云。二人签订好合约后,包虎便启程回了京城。为了和吕家打好关系,包虎甚至多付给了对方两成的定金。
  没想到正是这一举动,让吕家吃准了他心仪粉芍药的心思。第二年约定的取货时间到了后,对方直接狮子大开口,要原来约定好的三倍的价钱,才能拿走这批粉芍药。
  哪有这么做生意的?吕家这事未免做得太不厚道。直到五六年过去,在说起这件事时,包虎依旧是一种忿忿不平的神态。
  倒不是说他付不起这三倍的价格。包虎在人家手底下做事,说白了只要主家喜欢,这钱就花得值当。
  如果在合作最开始的时候,吕家报的就是这个价格,他也不会说什么。
  但撕毁合约,坐地起价这种事,却是很没有道德底线的。稍微讲究一点的商贩,都不屑做这种事。
  包虎气不过和吕家争辩,对方却说,如果不愿意付钱,外面有大把大把的人抢着要买。他们也不是非要把粉芍药卖给自己。毕竟这粉芍药只有他们吕家能培育出来,市面上愿意付这三倍价格的人比比皆是。
  包虎没办法,他已经和主家说好了送粉芍药回来,不能违约。最后只好捏着鼻子付了三倍的价钱。
  但这口恶气他一直都没咽下。之后的数年都没和吕家人有过来往,梁子也就此结下。
  若是从前听到这各这个故事,谢虞琛或许还要判断一下它的真实性。但经历过前几天的事情之后,他几乎想也没有想就相信了田福说的话。
  毕竟能开口就要买下自己的方子,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自己不给还要出言威胁的人,确实像会做出像撕毁合约、坐地起价这种没道德的事。
  有句话叫“宁与君子结怨,不与小人相为友”,很明显,吕家就是那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而自己先前对待吕家人的态度,肯定是会被对方记恨上的。这样一来,他要想在榆林一带建厂,有很大的概率吕家会从中作梗。
  他可不想被这种人缠上。谢虞琛忍不住轻啧一声。
  见他的表情似乎不太对劲,田福赶忙开口询问。谢虞琛也没瞒着对方,直接便将之前吕家上门要买香皂的方子,被他拒绝了的事情告诉了对方。
  “招惹上这种人可不是什么好事啊。”田福也跟着叹了口气。
  他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打过交道,自然最清楚被什么样的人纠缠上最为麻烦。不外乎吕家这种唯利是图、恃强凌弱的小人。
  “不过这种人对付起来倒也最简单。”谢虞琛轻笑一声。
  这一笑,反而让对面的田福愣住了。谢虞琛在待人接物上,向来都是一副温润如玉、和和气气的模样。田福何曾见过他露出这种张狂肆意的姿态。一时间便有些晃神,许久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询问道:“谢郎可是有了对付吕家的办法?”
  谢虞琛一点头,整个人靠在身后毛毯叠成的靠背上,十分随意地开口:“一般来说,爱倚势凌人的人,往往也都欺软怕硬。”
  田福想了想自己从前遇到过的、和吕家人比较相像的那种人,似乎十个里有九个都如同谢虞琛说的那样。
  只会欺负势力比他弱小的,遇上比自己强大的人时,他们比谁都巴结得勤快。于是便点了点头道:“好像确实是这样。”
  谢虞琛瞥了田福一眼,又道:“这不就很简单了。”
  “话虽然是这么说……”田福面上露出几分迟疑的神色。吕家虽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家,但也在榆林经营了许多多年。
  从对方横行数年都没有受到惩罚,就可以看出在当地是有一定的势力的。他们贸然与对方对上,又是人生地不熟,恐怕讨不到好啊。
  田福忍不住提醒了几句。但他话还没说完,便被谢虞琛摆了摆手,打断道:“这件事不用担心,交给我处理就行。”
  乌菏当初给自己准备的身份不能白准备。如今也该是它发挥作用的时间了。
  “可是……”田福本想再劝,但思索片刻,最后还是咽下了要说的话。
  万一谢郎真的有应对的办法,只是自己不知道呢?毕竟如此年轻就做出这样一番成就的人实属罕见,有什么不为外人所知的能力也是有可能的。
  这样一想,田福便放心了不少,定了定神开始说起其它的事情来。譬如榆林一带各种新鲜花瓣和干花的价格、市面上能轻易雇到的工匠都有哪些,价钱又是几何。
  把这些事都说了个七七八八后,田福便起身准备告辞离去。
  临走前,谢虞琛还不忘吩咐田福,让他若是没什么别的事情要做,这几天就住在食肆里,等自己把这边的事情都安顿好,就和他一起启程前往榆林。
  田福这一行来到蓬柳村,自然是做好了准备的。点头应下来后,他便住在了食肆中。只等谢虞琛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好,就和他一道启程离开。
  蓬柳村的事情虽多,但大部分都是许大郎等人在管着,需要谢虞琛安排的,除了香水作坊一事外,就只剩下余小郎那个小萝卜头。
  对于余小郎,谢虞琛本来的计划是让他在自己身边待一个冬天,等到开春天气暖和之后就送去凤双村的夫子家上蒙学。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余小郎的天资算是出众,又勤奋肯学。单这一个冬天,在谢虞琛的教导下便认识了许多字,书法也算是能使上手了。
  这种情况下,再送去凤双村显然就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凤双村虽然是个大村,比起从前的蓬柳村来也是要富裕得多。但饶是如此,送去上蒙学的孩子也大多是像许大郎这样的人家,在去先生家念书前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那种。
  先生肯定是要从识字开始教起。余小郎到了那边,跟着这些孩子一起念书,第一年怕是学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而且根据余小郎的描述和谢虞琛打听到的消息来看,那位吴姓的先生教书水平也算不上有多好。
  余小郎说自己在门外偷听他讲课,说先生都是让下面的学生一遍又一遍照本宣科的念课文。这件事应该不假。
  虽然念书也有念书的道理,古人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什么的。但谢虞琛还是认为这样做的效率比较低,而且余小郎又是比较聪颖的孩子,这样读就更是浪费时日。
  谢虞琛有些犹豫要不要像之前说好的那样,把余小郎送去凤双村上蒙学。但毕竟他不是这孩子的家长,许多决定不好直接做主。还是要问了余娘子和许大郎的意见再做决定。谢虞琛心道。
  因为吩咐了不用给他单独做饭,所以这几天谢虞琛都是和许大郎夫妻两个一起吃。晚饭的时候,他便在饭桌上提起了这件事。
  “谢郎是如何打算的呢?”
  爷娘亡故后,余娘子这个阿姊便是最有资格替余小郎做决定的人。听谢虞琛问起此事,余娘子连忙放下筷子,认真看向对方。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谢虞琛的目光扫过桌上的众人,不疾不徐地道出了自己的看法。
  “小郎天资不错,肯定是要念书的。但这段时间他跟着我学了不少,比起其他去蒙学的孩子,他的知识已经超出了他们一大截。如果就这样跟着先生念书,多少有些浪费时日。”
  “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继续跟着我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这也有一个问题。”说到这儿,谢虞琛稍微顿了一下。
  “那就是我不日之后就要离开蓬柳村到榆林去。之后说不定还要去东山州,去京城。如果余小郎跟着我,一来是要经历旅途奔波之苦。二来我归期未定,你姊弟二人相隔千里之遥,要忍受很长时间的分离之苦。”
  谢虞琛叹了一口气,看向桌上坐着的几人。在后世,通讯工具如此发达的时候,出门求学或是务工,与家人分离都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很多人都会选离家近的地方读书或是工作。
  更别提在这个只有书信的年代,一旦余小郎跟着自己,怕是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他和余娘子都要处于一种没办法互相联络的情况。
  其中的伤感与思念,即使他一个外人都能想象得到。更别提余小郎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即使是在这个十七八岁就成家立业的年代,他也还稚嫩得很。
  不出所料,在听到要分开将近一年的时间后,桌上的众人都沉默了下来。
  即使是之后余小郎考上官学,和他们相隔的距离也不过是湾水县到蓬柳村之间,不到一个时辰的车程。但若是跟在谢郎身边……
  榆林、东山州、京城,每一个都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地方。
  这里面即使是距离最近的京城,快马加鞭、日夜兼程、不眠不休也要十来天才能到达。更不用说比京城还遥远的榆林和东山。
  犹豫半晌,余娘子还是没能做得了这个决定。见状,谢虞琛安抚道:“我今天只是提一句,离启程离开蓬柳村还有好几日的时间呢,别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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