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到时候她就把全部经历如数描写出来,而且她被打了,也有些占理吧。
  :
  一路加速,朱红茱在心中忐忑了一路,等再次平安回到车水马龙的日料店,好像做了一场梦。
  好在原来的世界没有变,这里的人们依旧正常,看到她时的态度依旧。
  司姐一整天没有来店里,她那辆新入的帕梅也不在。
  徐姐靠在前台门脸旁打电话,表情有些暧昧和调情,根本没发现她消失了快一个小时。
  文姨责怪她回来的太慢,送个外卖都干不好,她肯定是要给司姐打报告的。
  小文在旁边装聋作哑的刷视频,把自己的活都扔给母亲。
  而霞霞还在因为要跟人分享二人间挂脸,自从朱红茱被司姐女儿从保姆间赶来这里,霞霞就一直冷嘲热讽,说她小姐身子丫鬟命,想攀高枝又没本事。
  朱红茱从没有这样愿意听见大家的声音,甚至觉得温暖。
  她沉默在后厨帮忙刷了碗,还头一次主动整理了明天食材。
  挑了临期柜里几样剩下的寿司,夹在胳膊肘里。
  这才回宿舍,带上耳机,坐到书桌前准备学习。
  她拿出手机,准备播放之前拷贝的英语听力,这才发现手机屏幕已经被摔裂了,早就破破烂烂的触屏,彻底失灵。
  朱红茱喉咙有些梗住,说不出话来。
  要不是这倒霉的一夜,本来今天打算再给父亲去一个电话的。
  不光是汇报成绩,还需要要下个月生活费。
  吃住在司姐家都免费,但书本午餐练习册,都需要花自己的,司姐不会提供。
  另外,现在大家都在看网络课程,班级群里分享过很多资源,可是她的手机看视频一会儿就会发烫变卡,电池也不太行了,如今彻底报废,也无需小心翼翼。
  同学都用ipad学习,朱红茱不敢想,但她也没有一个正儿八经的电脑,只有前台那台苹果,以前司姐家也有一台在书房,但她又不敢摸,甚至不敢靠近书房。
  得自己再攒攒钱了,朱红茱心想。最好以后能有一个自己的住处。
  第3章 赌徒
  蒋澄焕长得很俏丽,高瘦,丰富胶原蛋白的脸颊,柔顺带着香水的长发,外貌是很典型的富家少女,性格活泼,爱好丰富。
  例如,喜欢的电视剧是近期热播的偶像剧。
  喜欢的明星是韩国多人男团的酒窝门面。
  喜欢的服装品牌是miumiu和balmain。
  有好感的男生一般不会说,但大家都看得出她倾慕于本班的小校草——高冷面瘫脸学霸李唐。
  因为家底殷实所以能自由爱憎分明,蒋澄焕喜欢谁,就能大大方方的讲出“好喜欢你的性格吖,我可以和你做朋友吧?”
  “好想要好可爱,我一定要买这个包包,得跪着求母上大人了5555!”
  “我一个小女孩轻轻的碎了,昨晚上整夜把宝宝你推荐的耽美剧刷完了,我的黑眼圈好大,可恶,又要为狗男人花钱啦。”
  “这个世界上不能没有女孩子吧,前天去逛skp差点把香奈儿钥匙扣丢了,那可是小姨送我的第一个生日礼物啊,都用了好几年了,多亏一个推着婴儿车的美女姐姐帮我找到了,女孩子真的都是香香软软的小蛋糕啊。”
  同样的,蒋澄焕不喜欢朱红茱,自然不吝展示厌恶与反感。
  甚至理由,也相当具体。
  “不喜欢有的乡下人啦,听说她们会随地小便啊。”
  “不喜欢说话有口音的人,很烦,听到耳膜要烂掉了。”
  “她身上有那种味道,生牛羊肉的臭味儿……真的难以形容……你们都没闻出来?钝感力好强啊,救命sos我可都要中毒了。”
  所以当朱红茱第一次住进她家别墅时,蒋澄焕几乎要以绝食抗议,甚至拒绝了信用卡。
  而当朱红茱把东西都搬走后,蒋澄焕依然对她们同校同班耿耿于怀。
  可惜转学很难办,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是她家,都有她妈。
  所以大小姐喜欢有事没事,都要轻飘飘的嘲讽两句。
  今天她开始细数朱红茱的老家,甚至忘记了母亲和自己也是出自同一根源。
  富家千金是这样奇妙幻想素未谋面的故乡:
  “她家那种地方我听过,到处都很脏乱吧,你看她穿的用的,那双丑的要命的帆布鞋,书包的图案居然是一起来看流星雨,真是土的要命,边角都开线了,像从垃圾站捡来的,住在我家的时候,我还总能听到那块碎屏老人机震起来嗡嗡响,头都疼死了,那地图上都找不着的穷山沟,卖的肯定都是这些廉价货,身上总飘着股腥味,她平时应该都喂猪喂牛吧。不知道是不是还有那种——种茶叶的农民?哎呀,每天都要辛苦劳作,没有我爸妈,她这辈子都进不来这个学校,可惜像块泥巴一样摊上我家了。”
  说这番长篇大论,蒋澄焕缺氧似的倒在旁边的男生肩膀上,夸张的展示呼吸困难,嘴角扬起夸张苦笑。
  ——
  这当然不是真的。
  朱红茱在课桌上沉默做题,今天上午,有点被电磁学卡住。
  只可惜她的老家在广袤平原上,没有山没有水,更不可能生长出茶叶这样水土要求的作物,至于养猪这样的高成本投入,更是天方夜谭。
  就像穷人幻想皇帝的金锄头一样,大小姐杜撰的穷人生活,居然都那么美妙。
  分明那个物质和精神一样干涸的地方,只有一望无际的田亩和杨树林,还有缓慢旋转的风车,它们那几年被造出来,体型巨大,远看像玩具,走近了是遮天蔽日的高山。
  抬头看上去像是直直插进了天际,顺着芝麻粒一样大的阶梯向上爬能够得到乌黑色沉重的云,靠近它们的方向走过去,潮湿的野草扎着脚踝,又疼又痒。排水沟处于郊区厂房下游水质很差,到处弥漫着浓郁腐烂青苔的潮湿气味,距离村中新路途遥远,即便如此,有很多人在风车刚建成之初过来瞻仰。没人想过风车在这里生根,寓意十年内这片土地默认不被发展。
  运输建筑材料的车比十辆收割机还大,建造工程师有的年轻有的年长,都带口罩又沉默寡言,不愿与操持方言的村民交谈。
  但毕竟是第一次外面的新东西来到这种闭塞的环境,大家都好奇,因为科技和生产力在这里太陌生了,找不到落脚点,谁都没想到它能为世界做出一点贡献。
  风车们数量繁多,弥补了村庄里没有寺庙无法供奉神像的缺憾。
  幼时的朱红茱常常抬头,她不屑于跟他们为伍,却也暗中求过这位“电风扇”样子的神,希望能走出这里,希望能离开现在的命运。
  而它们,却永远像是厦港怪物睥睨着她。
  蒋澄焕说完了,又跟别人嬉戏打闹。
  整个大课间她都在做这件事,只是眼神却一直悄悄的往同个方向瞟,带着一丝期待和探究。
  因为在西南角的位置,是班级第一名李唐。
  文静俊秀的男生,近期获得过不知是哪里的群投票,获得了非正式校草评选前十名。
  父母都是都是全班第一名毕业,海外在伯克利大学也都以斐陶斐荣誉学会会员的身份毕业。两人身材高挑,外形出众,在全是优渥家庭父母中的班级中也是佼佼者。
  此刻,李唐没有在听大家的讨论,也没有做题,他拿着一本书在看,样子很专注。
  周围穿梭着同学,朱红茱穿过人群瞥了一眼,看到那书名上写着:要命还是要灵魂。
  她托着腮,却莫名想起自己之前看过这本。
  朱红茱在心烦时会看小说,学校的图书馆大到令人咋舌,借阅者却寥寥无几。
  她看中了这地方的空旷与孤独,有时会去图书馆自习,并顺手借两本书,打发不想学习的时间。
  要命还是灵魂,她记得是本纪实文学,平铺直叙讲述了难民在美国遭遇的就医困境,由于书名翻译的过于玄乎,第一次看到它的读者会陷入误区,猜测是志怪故事。
  书很普通,她没读完就还回去了。
  之后一个月,第二次见到它时,书籍封面被人扯掉,内页以夸张手法撕坏数页,像被洗烂掉的旧衣服般光裸着身体,悲惨的躺在书架角落里。
  朱红茱疑惑打开,看到裸露的书页上,赫然写着几个字:
  本人窜稀,没带手纸,江湖救急,诸位见谅。
  并非排斥书中繁琐残忍的内容,也不是讨厌稍显骇人的封面,仅仅是这样诡异又普通的借口。
  毫无顾忌完成坏事后,破坏者以搞笑的姿态征求大家的原谅。
  朱红茱当时把它放回书架,没想到会这样的面目再次和熟人碰见。
  因为,李唐手里这本残页已经被胶带贴起来,整体完好,再无残破的旧貌。
  书本四角细心的被包住,经过体恤的照顾后,像是迎来第二世生命。
  握着书页的男生认真阅读着,充耳不闻周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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