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何梅姐跟何兰姐说一点都不疼,我嘛,嗯……我觉得有一点疼,但是忍忍就好了,你穿一次就知道了。”
  杏娘好笑的嗔了她一眼,这也是个憨傻的,撒谎都不会。
  擦干手解下围裙搭在晾衣绳上,转过身招呼两个女孩:“走吧,想必你云伯娘也差不多忙完了,趁着眼下不冷不热正好穿耳洞,热天容易红肿发脓,今天竹丫头也要穿呢。”
  这一句提醒了青叶,她郑重其事嘱咐张玉:“穿了耳洞后可千万不能用手摸,何竹就是喜欢用手摸,结果耳朵烂得惨不忍睹。耳朵眼儿还长死了,现下又要遭一回罪,白疼了一回。”
  张玉紧张点头,两只手紧握在身前。
  “你别怕!”杏娘怜惜地揽了她的肩膀。
  “事后只要注意耳朵不沾水,保持干净就没事。你云伯娘的手艺好得很,咱们这条垄上的女孩子都是她穿的耳洞,多少年的老手艺了,再没有出过岔子……”
  温柔的语调娓娓道来,杏娘对这个女孩满是心疼,她的婶婶有自个的孩子要操心,奶奶年岁大了顾忌不到这些方方面面。
  女孩子哪有不爱美的,可无人替她张罗只得求到小姐妹这里,没娘的孩子总是比旁人艰难,尤其是女孩。
  一切准备妥当后,云娘照例警告两个女孩不能乱动,否则破了相一辈子可就毁了。
  张玉郑重点头,何竹耷拉着脑袋看脚下,到底年长了几岁,她也知道不可再任性妄为。若是再烂一次耳朵,这辈子可就真的跟耳环无缘了。
  到时小姐妹们个个戴耳钉、耳坠的,只她的耳朵光秃秃连根银丝都没有,那可真是丢死个人。
  云娘给小女儿揉捏耳垂,一边跟杏娘闲话:“你可听说了镇上的大新闻?”
  “你是说刘记布庄的事?”杏娘坐在一旁给小儿子的裤子穿针引线。
  家里两个大的穿的衣裳都是干净齐整,只小儿子破破烂烂跟个小要饭花子。
  过年才上身的新衣裳,不到两个月竟然磨边短了一截,比他干农活的爹还费布料,也不知道整日里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自打开了年就传扬得沸沸扬扬,我想装作没听见都难,要我说咱们也就听个乐呵,那丝绸锦缎的哪是我们能想的?
  没见镇里的人跟疯了一样,想着法的打听刘家的门路,咱们这隔了十万八千里的,怕是门槛都摸不着。”
  刘记布庄是葫芦镇最大的布店,周遭十里八乡都在这里扯布。卖的最多的是农家人常穿的粗麻布、葛布和少量棉布,绸缎也有,不过只有镇上的老爷们才买。
  据说他家跟县里的绸缎庄还沾着亲呢,要不然也不能开这样大的铺子。
  还在正月里镇上就传出消息,说是刘家县里亲戚的绸缎庄上,有一个上了年岁的织娘要返乡荣养。
  她少时家住葫芦镇,出嫁后跟着夫婿去了外地谋生,却是时运不济青年丧夫,又没留下一儿半女。
  正生活困苦无着落时,因缘际会下成了绸缎庄的一名织娘,这一织就是几十年,一手织绸手艺出神入化,织出的绸子光彩夺目,绚丽非常。
  如今上了年岁眼睛不大中用,起了回乡养老的心思,绸缎庄东家托了镇里刘家看顾。听说刘家当家的请了她坐镇当老师傅,欲招十来个女孩儿当学徒教授织绸技艺。
  这下整个镇子如捅了马蜂窝般闹腾,刘家的门槛都踏薄了三成,稍微有点门路的铺面掌柜、乡绅老爷们一窝蜂挤上来,个个想替自家女儿抢一个名额。
  这也难怪,他们这个犄角旮旯的小地方远离城府,以水田为生,鱼虾管够。
  妇人们只要能做得了农活,女红针织是不大在乎的,能缝补衣裳就成。说亲时只看女方身子是否健壮,手上功夫倒在其次,故而本地女孩们的女红都算不上精湛。
  乡下农户也置织机,不过主要以织麻布为主,棉布都少有,赶集时卖予附近乡邻。价钱也是不高的,只不过聊胜于无,家里妇人多的闲时挣个家用。
  现下既有机会学上织绸的技艺,好比野山雀飞上枝头成了凤凰,别说女孩自家往后的前程,就是爹娘兄弟都能跟着沾光。
  所以但凡家里有女儿的人家,无不想掺和一脚。
  云娘也知晓这个道理,但仍是十分眼热。
  无他,杏娘家只一个女孩,爹娘舅家都是有本事在身的,日后的出路再怎么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她家不一样,姐妹足有三个,且父母只是地道的庄户人家,能帮的有限。
  若是女儿自个有本事学一门谋生手艺,挣一份嫁妆,即便帮衬不了爹娘,到了年纪找人家也能往高了找。不必吃风吹日晒的苦头,在婆家也能抬起头做人。
  可谓是一本万利的好事,只可惜她家正如杏娘所说,连门槛都摸不着,任是想得天花乱坠那也是白想。
  非但云娘如此,她那个偏心眼的婆婆也在想方设法想把小姑子塞进去,要她小儿子送礼都不知道送出去多少。
  结果嘛,云娘冷眼瞧着,只怕是没什么指望。
  两个说一回镇里的秘闻也就罢了,毕竟离得远,纵使有个风吹草动也碍不着她们。有这闲工夫还不如说几嘴晌午饭要配的菜色,亦或是今年打算种什么瓜苗。
  杏娘对镇里的奇闻轶事不感兴趣,她如今只对买她家辣椒酱的老板娘们热情如火。谁家做的什么生意,家有几口人,她们的姻亲故旧等等,两年时间足够她摸得门清。
  家里缺了什么直接去找老熟人买,买的多了还能饶个几文,都是做生意的,你来我往,互通有无才能长久。
  杏娘没把镇里的事放在心上,却总有人在她面前提起这一茬。
  刚收拾完晌午饭的碗筷,她家大姑姐携了小女儿兴头头登门。屁股还没挨着板凳,洪亮的嗓门已传到了河对岸,惊得树上的鸟雀“扑棱棱”展翅高飞。
  “娘,咱家出了天大的喜事,您外孙女要去镇上做工啦!”不用见面,只听着声就能听出她的兴高采烈。
  杏娘向来是不爱搭理她的,这回也忍不住问了一嘴:“你家攀上了刘记布庄?”
  “弟妹也知道这回事?”丛娟笑吟吟反问一句,也不直接回答她的问题,反倒拿乔起来。
  只见她一改方才的心急火燎,坐下来后挺直脊背,慢条斯理端起茶碗小心啜饮。把镇上那些铺子老板娘的神态学了个十成十,猛一见还以为坐了哪家的掌柜娘子。
  这一幅装模作样的德行看得杏娘嘴角直抽搐,本还打算听一耳朵,眼下却是兴致全无。因着生活所迫,她要耐着性子应酬镇上的大主顾们,可没心情在这捧大姑姐的臭脚。
  陈氏心急问道:“这是怎么说的,我外孙女可是要出息了?”
  王荷花斯文的坐在凳子上,脸上挂着浅笑,仿若变了个模样,浑不似少时的泼辣。
  青叶好奇地望着表姐翘起的兰花指,小拇指翘得高高的,只三个指头捏着茶碗,不会把碗摔了吧?
  也不知道表姐摔了碗,她奶奶会不会破口大骂?
  丛娟端着茶碗还想摆一摆姑奶奶的款儿,眼见弟媳身子前倾似要起身的样子,忙急慌慌开口:“想必娘也听说了镇上刘家的事,咱家荷花进的就是刘记布庄。”
  衣锦还乡就得叫娘家人知道她的风光,她丛娟早不是当初的吴下阿蒙,总有她出头的一日。
  现如今可不就灵验了,锦衣夜行可不是她的风格,就得让那些看不起她的人后悔莫及,恨不得挖出先前低三下四看人的那双狗眼。
  “真的?”陈氏喜出望外,急忙转过身拉过外孙女的小手儿。
  “我就知道,当初荷花一落地,打眼一瞧,我就断定她是个不凡的,眼下果真出息了。
  对了,我记得荷花是下晌出生的,我记得真真的,那天的太阳红艳艳挂在半空一直不肯落山,我还奇怪来着,不成想缘由在她身上……”
  陈氏滔滔不绝的谄媚极大的满足了丛娟的虚荣心,想不到她丛娟也有今日,往日拍在别人身上的马屁也有轮到自个享用的时候。
  听着这些发自肺腑的赞美之言,丛娟飘飘然如寒冬腊月泡在温暖舒适的浴桶里。浑身上下,从里到外熨帖满足,不过这些显然是不够的……
  “弟妹,我恍惚记得青叶只比荷花小了一岁,如今也有十岁了吧?要我说弟妹也该早做打算才是,十来岁的丫头片子整日里泡在田间地头能有什么出息?晒得黑梭梭没个小女娘的样,日后也是个嫁土里刨食的命。”
  青叶眉头紧皱满脸黑线,她姑妈大放厥词之前能不能先看看自个女儿?
  她是算不上白皙如雪,可再怎么也比黑瘦的荷花表姐白嫩、圆润,谁见了她不说一句是个有福气的孩子?
  怎么到了她姑妈嘴里就成了没人疼的野孩子,这个野孩子还会嫁一个没本事的男人,有必要这么咒她吗?
  陈氏笑脸一顿,又转过身子对着女儿,急切地问:“你是不是有什么门路?你个死丫头,你可不能藏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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