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王娘子急了:“好姐姐,你今天可不能跟我抢,我先买两斤酱,我买还不成么?我这是救命用的,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急得快火烧眉毛了,明儿立等着要用呢。还有酱菜也是,我先买一坛,若是好吃的话,我再过来买干菜。”
  其余几个妇人无奈对视几眼,她们本打算一条心铁板一块来着,逼着商家给让价。
  眼下有一个人松了口露出破绽,就不好拧成一股绳跟老板僵持了,否则就不是买东西,纯粹过来找茬的。
  几个人或多或少买了一样,有的是一坛酱菜,打算先尝尝味道。像王娘子说的那样,若是味道不错,下次再过来买酱和干菜,回家自个腌制。
  有的买一斤酱,下个月自家也要摆酒,先拿回去炒菜试试。要真跟郑家的席面那般出彩,下个月少不得过来买几斤。
  每个人买的倒不算多,架不住人多啊,人人不空手,杏娘的小摊卖个干净。喜得她抓住郑娘子的手握了又握,这就是她的福星啊!
  不单自个是她最大的客户,连她介绍过来的朋友都是未来的潜在大客户。她做的酱用料多,价格偏贵,本就不是乡里人吃得起的。
  一般农户都是自个做酱吃,绝不会花钱买。
  今天一下子结实了好几个老板娘,只要她们觉得好吃,日后肯定会经常光顾。说不定还能把口碑传扬出去,到时镇上的富贵人家都吃她做的酱……
  杏娘越想越乐,若不是顾忌人多不好猖狂,简直想叉腰疯狂大笑,她要发财啦!
  尽管抿紧嘴巴没有笑出声,嘴角的笑意却是怎么压都压不下去。
  下个赶集日……不,就明天,明天带一坛酱菜送给郑娘子,以感激她的关照之情。杏娘决定,她们家往后的猪肉就给郑家肉铺包圆了,做生意有来有往方能长久嘛!
  回到家的杏娘迫不及待钻进房里数铜板,共二百七十文,比上次郑娘子的大单还多了二十文。
  果然,守摊子是个再正确不过的决定,虽说经常一守一个空,但只要一个月里来上这么两出,那还有什么好愁的。
  一个月就能挣半两纹银呢,跟她当家的是没法比。可七哥要背井离乡,她却是在家里呆得好好的,半点不愁吃穿住行,只每五日费一个上午的时间。
  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种地都不行。
  她们这种水乡人家水田多,一年到头比伺候祖宗还精心地照料田亩,年底一算结余。劳累一年全家上下倒是不愁吃穿,还能剩下四、五两银子,精打细算的人家兴许能有七、八两。
  可家里开销大啊,一旦有人生病或是有红白喜事,几年的积蓄一朝就打了水漂。这还是年成好的时候,老天爷不是年年都这般好说话的。
  怪道那些做买卖的都富得流油,日日都有进账,想不富都难呀!
  杏娘心下感慨不已,喜滋滋把铜板装入荷包,压到箱底。
  攒钱是会上瘾的,她现在就是能不花银子的地方尽量不花,能自个动手的绝不假手于他人欠人情。必须要花出去的铜板也要一文钱当两文使,能省则省。
  这个方法还是颇见成效的,没见她箱底的铜板多起来了么。
  她娘说得对,银子花用出去就是别家的了,跟自个没一点干系。攒在箱子底下心里才踏实,钱财壮人胆,日子才会越过越有奔头。
  杏娘哼着小调走出房间,碰到从外头跑进来的青叶,“娘,我要吃鱼冻,我今年还没吃过呢,何竹家已经吃过几次了。”
  杏娘满口答应,想吃鱼冻还不简单。
  她脚步一转走出大门,周邻家今天的渔网收获颇丰,小鲫鱼和刁子鱼都卖完了,还剩下两条半大的大白刁。靠水人家吃鱼嘴刁,大鱼的肉虽多,口感却没小杂鱼鲜嫩,腥味也重。
  这样冷的天气,煎一碗炸胡椒糊小杂鱼,热乎乎又辣,吃得浑身冒汗,身子都轻了两斤。
  故而周邻家的小杂鱼卖的最好,一大早就要过来抢,迟了只能捡剩下的大鱼。
  既是做鱼冻,鱼大鱼小就无所谓,有那个味就行,大鱼处理起来还更简单。杏娘提回家两条大白刁,晌午用油煎的两面焦黄,舀一勺酱,多多的加水和萝卜丝一起炖。
  萝卜丝炖熟后起锅,一条装盘当天吃,另一条舀入大海碗,萝卜丝和汤汁都舀进去放到橱柜。这样冷的天冻一个晚上,明天就成了鱼冻。
  因放了酱,鱼冻呈现出一种淡红色,冰凉爽口的鱼冻舀到热气腾腾的米饭上。
  一口闷下去,软嫩十足,入口即化,凉滑中裹挟着热意和辣,冷与热的碰撞,在寒冷冬日里显得格外刺激。
  萝卜丝也很下饭,酸辣中浸满了鱼肉香,比刚出锅时味道更好。至于鱼就不那么受孩童待见,冷冰冰肉质紧绷,正适合大人吃,他们不怕凉。
  饭后杏娘注意到小儿子耳朵红通通的,拉进了细看,耳朵外轮廓有些肿胀,像是要长冻疮的样子。
  “这还没到下雪的天呢,你怎么就长冻疮了?”杏娘心疼地捏捏他的胖耳朵,想是觉得痒,青果伸出爪子就要抓挠。
  杏娘一把握住他的手:“不能抓,挠破了给风一吹,冻疮长得更快。白天就不要出去撒野了,跟哥哥姐姐在家里玩好不好?也不知道你个小不点怎么这么喜欢往外头跑,天生的不着家。”
  青果敷衍点头,他就长了颗玩耍的心窍,娘亲说的什么根本不在意。耳朵痒抓一把就是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杏娘不放心叮嘱:“千万不能挠耳朵,实在痒的话就用衣服蹭蹭,等晚上娘给你用热巾子敷。”
  小儿子早跑得不见人影,两只大耳朵迎风招展。
  第92章
  果如杏娘所料,没过两天冷峭的寒风一呼啸,天空淅淅沥沥下起小雨。屋里阴冷潮湿得人呆不住,寒气往人的骨头缝隙里钻。
  丛三老爷率先坐不住,他老人家年岁大了,下雪都不怕,就怕这种阴雨连绵的冬天。那下的哪里是雨水,下的就是老家伙们的热乎气,吸一口气胸腔里凉飕飕地疼。
  在灶膛旁边架起两根粗树干,折断树枝引燃,灶房里顿时明亮闪烁,过了一会儿传来一阵阵热意。大人、孩子围着火堆聚拢,伸出双手在火边上晃悠,脚冷的脱了棉鞋踩在鞋面上,竖起脚掌烤火。
  “青皮,把棉鞋往边上挪挪,火星子溅到鞋面上就烧没了。”杏娘提醒大儿子。
  往常不觉得如何,镇上买的鞋子坏了就坏了,再买一双就是了。
  今年的新鞋可都是她一针一线纳出来的,手都快勒成青紫色,牙龈差点咬碎。要是被火撩了,她能心疼得滴血,撩的不是鞋子,是她的心尖尖。
  杏娘有时候自暴自弃地想,这活应该男人做才对啊,左右他们力气大,怎地非得逼着女人咬牙穿针呢?
  奈何现实摆在眼前,从没见过哪家男人穿针引线的。
  哦,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那些死了婆娘的鳏夫不算在内。但凡家里有个女的,针线活就都是她的,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定的规矩,肯定是个男疯子。
  杏娘心里嘀咕个没完,手上倒是没闲着。拽了鞋底子使劲穿过去,线收紧了歇口气,纳鞋底也是个力气活啊!
  一旁的青叶把棉鞋往外挪了挪,看了眼火堆的距离,仍是不放心。转过身把鞋子放到背后才舒口气,这下总不会有火星子迸上去了吧。
  不怪她如此小心翼翼,实在是吃过大亏。
  去年她娘给她买了一双新棉鞋,还是桃红色的鞋面。青叶极其爱惜,走路都不敢踩用力了,就怕踩坏了鞋子。
  结果烤火时被火星子撩到了,等注意到的时候,一只鞋面烧没了一大半,露出里面白花花的棉絮,棉花也烧焦了一些。
  要不是发现得早,整只鞋能悄无声息给阴燃没了。
  杏娘气急骂了她几句,要不是碍于丛孝在一旁劝解,早巴掌拍上了身。鞋子烧坏了,青叶本就心疼得很,又被娘亲骂,委屈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丛孝一把抱了女儿在怀里安慰,青叶趴在她爹的脖子上哇哇大哭。
  事后杏娘给那只鞋子打了一个黑色的大补丁,别提多难看,活像癞蛤蟆头上的丑疙瘩。青叶原先最爱这双棉鞋,可自从有了这个黑色的补丁,她就格外讨厌它们。
  这个补丁好像打在了她的心底里,尤其不能忍受。
  穿在脚上好像也没那么珍惜了,灰里土里一通乱踩,左右已经这么丑了,再小心都显得多余。
  青叶的年纪虽小,却一直记着那双桃红色的棉鞋。多么漂亮的鞋子,却被火烧坏成那个丑样子,她一直感到心疼、可惜,于是便越发厌恶它打了补丁的样子。
  总觉得它们是两双鞋,不是她喜欢的那双。
  今年的新鞋是娘亲手做的,可不能再烧坏了,青叶时不时瞄一眼鞋面,就怕一个不小心迸出火星子。
  一家子温馨舒适围着火堆烤火,三个孩子玩笑打闹,灶房外的凄凄冷雨好像隔绝在了火光之外。身子骨从头到脚暖融融,比在被窝里还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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