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那是凡间皇帝的年号。
那人掰着指头想了一会, 说:“这可太久了……那已经是前朝了, 有四百多年了吧。”
四百多年?程颐之恍然。
四百年过去了,人间修仙的人, 不止有他一个了。
面前的海还是一样神秘寂静, 他又问:“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那人啧一声,站起身,伸手指向广阔海域。
“这是明镜海。”
明镜,这个名字很贴切,程颐之在心里想。
“这里是镜海天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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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早在百年前,明镜海所在的陆洲就因充盈的灵气,吸引了许多对修仙有兴趣的人前来, 他们在这里安家,四处寻宝,将这里称作“镜海天域”。
天域,天上的区域,由此可见修仙之人心气不凡,早已不将自己视作凡人,而是天上的仙人。
程颐之听完那年轻修士的讲述,点点头,便准备走了。
年轻修士喊住他,有些羞涩道:“……那个,前辈,您是怎么修炼的?”
他低头看鞋面,窘迫说:“我,我自己修炼了好久,总是不得要领,连引气入体都难做到……”
他开口了,程颐之思索片刻,既然决定要修仙,有些事情……便只能随缘了。
于是他掏出自己钻研百年的典籍,毫无保留地,全都教给了那年轻修士。
这也是,他沾染的第一桩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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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五百年,程颐之游历天域四方,看遍人间百态,玩腻了,便找了个洞府,把自己关起来,将身上的灵脉研究了个透彻。
他将存储灵气的地方称作“灵台”,并且把境界划分为五个阶段。
回级,灵气回体,感悟世间灵气。
生级,灵台打通,其中生金丹,蕴藏大道。
玄级,各种自创的仙法运用自如,邪魔不近。
锻体,舍弃□□,锻身塑骨捏魂,拥有仙躯。
修灵,找到自己的飞升之法,淬炼神魂。
再往上……他不知道了,他只到修灵境,所得飞升之道名为因果。
但那飞升之道所指引的,不是仙途,也不是神道,而是另一种,无法命名的东西。
程颐之看不透,便称它作:“因果道”。
百年红尘,他无师自通,根据天地现象学会了卜算。
一出洞府,外面又是一个崭新的世界。
程颐之四处传教,润物无声,天域修士不得章法的修炼被他带入正途。
如此,待天域无人不知他程颐之大名时,已经又是一个千年了。
如此,一个又一个百年,再是下一个千年,程颐之看着这座天域走向昌盛,看着这里的土地伫立起一座又一座的仙门。
又看着他们一点点衰败。
他看着修士们分出种别,有的擅剑,有的擅阵法,还有许多,如丹药符咒。
按照他们的分类,程颐之想,他兴许算个散修,什么都会。
走得多,看得多了,每当看见自己停在青年的面庞时,程颐之总会恍惚,而后掰着手指头数,数这到底是他的第几个年岁。
一开始还能数得清,两千六百八十七岁。
后来到五六千岁,便数不清了,只任着时光匆匆而过,什么也不留下。
哦……还是留了的。
程颐之抚摸着那棵梅树桩上的年轮。
这处南边的洞府他待了百年,山上一棵红梅,半年前被虫蛀死了。
他却并未着急搬走,盖因这棵枯朽的梅树旁,新长了枝丫。
他识得,那亦是一棵红梅。
世间事大多如此,朽木新芽,红尘更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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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千多个年岁吧,程颐之忽然生了心思,想要成立个仙门。
千年过去,他始终待在天域,看着仙门从数万,到数千数百,最后经历角逐淘汰,只剩三十余个。
修炼功法大都单一,专精一样,他便起了意。
若是能集众家之长,成立一个属于散修的门派,又会有怎样一番造化?
他想着,便做了。
栖息的山头摇身一变,成了“苍陵山派”,年后便在天域颁布了招收弟子的简章。
天域无人不知他程颐之大名,一时竟门庭若市。
程颐之乐见其成,寻了几个私交甚好的修者当长老,大手一挥,成了宗主大人。
一开始的确是极好的,天域还为仙门弟子竞争弄了个叫作试炼的东西,所用法器竟然是一只年岁看上去比他还大的机关塔。
说起这个,程颐之是比较骄傲的,细细数来,天域比他老的东西恐怕没几样,试练塔是其一,还有……便是天域钟。
天域钟,说是钟,但所有人都没见过,只传闻在九霄之上,有一座只有仙人能敲动的钟,响一声则是祥兆,响两声是大凶,响三声是庆贺,响四声是哀悼……
再多的,便没人听到过了。
程颐之记得,天域钟响二声的那一年,一种自称“鬼修”的修士横空出世,植根仙门,大小仙门倒台上千家。
不过他们只猖狂了百年,程颐之那时还在闭关,只一觉醒来,鬼修便是只存在于传闻中的东西了。
再后来,比鬼修更厉害的东西出现了,他们不那么愚蠢,而是在北境的十方冻海扎根千年,闯出名堂了,才在天域崭露头角,生杀予夺,以人命血肉浇筑修炼之道。
那便是以天魔裴律为首的魔修。
一开始他们不叫自己魔修,而是叫自己幽傀……谁的傀儡,无人知晓。
魔族粉墨登场,天域稀散的仙门才晓得团结,好不容易才将天魔一干人打回北境。
天魔退回十方海那天,程颐之鬼使神差,给自己算了一卦。
……算到自己百年后,有一桩师徒缘。
又起几卦,只算到他未来的徒弟是个不得了的人物。
便没有了。
程颐之第一次有了想骂天道的冲动。
天机泄都泄露了,多泄两句怎么了?
心里骂完,他有些晃神。
这八千年他看尽红尘,历经风浪,却第一次,真正参悟红尘。
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
总是不尽人愿,遗憾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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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颐之七千六百岁的某一年某一天,天域出了一桩大事。
龙族在明镜海南岸,掀起了一场风浪。
程颐之那时刚好在明镜海,静待下一次天域试炼。
许多年前,他见过龙族的少主,那是一条性情有些奇怪的玄龙。
玄龙一脉专断妖皇之位千年,他先前沾过龙族的因缘,至于果,不知要什么时候才还。
那少主当着众宗亲的面,跪在妖皇面前要自斩龙角,不惜脱离龙族,只为娶一位人族女子为妻。
妖皇就这么一个孩子,哪能让他真的把龙角斩了,于是在明镜海上设下龙族千年不见的试炼,若是能闯过试炼,他便不再阻挠。
程颐之对那试炼比较有兴趣,藏匿身形溜到了不动山下的海域,谁料恰巧碰上龙族少主在海中得到法宝。
那是一柄古剑,粗看锈迹斑驳,一出海水,便迸发出一阵寒光,致使十里海水封冻。
天下修士以剑唯尊,程颐之从前见过最好的剑,是在临潇剑宗的剑冢当中,被巨石封存,没有剑灵,但足矣见出鞘后的绝世风姿。
传闻说,那把剑叫觅神,寻觅神魂的意思。只因铸剑者以身殉剑,死后魂魄却不成剑灵,指使觅神剑威力大减,阖宗无人能让他认主。
除此之外,便是此刻龙族少主手上的这把了。
这把锈剑蕴含的力量比觅神还要纯粹,肃杀寒冷,不近人情。
龙族少主已经有了自己的本命剑,只能抱憾,将这把剑收了起来。
试炼很难,他几乎将半条命搭了进去,倒是让程颐之另眼相看。
为了一段虚无缥缈的所谓爱情,能甘愿付出这样的代价,程颐之虽不懂,但心中敬佩。
他是一个人独自走过的八千年,从未起过寻找道侣的心思。
他在因果道中学会的第一件事,便是爱恨因果,只会让人万劫不复。
毫无例外,至少,他没见过。
……
好吧,程颐之想,有时候,某种因果,是不得不背的。
他看着面前被仍在树下的襁褓孩童,缓缓皱起了眉。
他没来由得回想起自己一两岁那会,总是梦到的红梅树。
养父养母告诉他,便是在山上的野梅树下捡到他。
程颐之手指微动,终究还是动了恻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