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
  勾肩搭背,公职英雄们簇拥着往外走,红彤彤,醉醺醺,叙旧拉呱,自成一方境界。
  后头锦毛鼠急了,实打实地用了狠招,也顾不得婚宴的喜庆气氛了,两个精锐被他砰地按在酒桌上,拧折了双臂,
  追了上来。
  带着蒋福、蒋安两个练家子伴当一起拦截。
  “这是陷空岛的家眷,不能与你们外男宴饮,有违礼法!”
  众官差停下脚步,齐刷刷地看向他,皮笑肉不笑,也不说话。丛林里蛰伏狩猎的灰狼群般,冷幽幽、黑沉沉地盯着,明明什么都没做,却已经让人头皮紧凛、背脊发毛,僵硬得不敢动弹。
  “她刚服下了管失心疯的药物,不能喝酒。”迅速改口,堆起商人式的和气假笑,“嫂子体弱不能宴饮,叔叔自当代替。白某陪她一起,随你们诸位去划拳喝酒,绝对尽兴,如何?”
  “……”
  “……”
  没有官差应。
  此间里,酒菜的香气与脂粉香翻涌纠缠在一起,灯火辉煌迷离,沉凝得可怕。
  纱帘隔断重重,远处另外几桌察觉到不对劲了,投壶作乐与丝竹靡靡皆渐渐停了下来。有客人悄悄地喊仆人,赶紧去通知管家。
  “哟,这不是白老板么?什么时候带着咱们一起发财,大富大贵啊!——”赶在撕破脸,砸了主家场子之前,京衙硕果仅存的大捕头出现了。
  丁刚举着酒盏,把绿林商贾揽进了肩膀底下,不容分说,自来熟地往他嘴里灌了一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一起来玩啊!”
  退役多年的鹰子也来了,站在旁边,拍拍我的手臂,微停滞,又拍了拍,仿佛安抚被对峙吓到的妇人般。
  侧脸看向我,灿烂地咧牙笑开,眼角皱纹深深。黄浊疲惫、血丝微微的眼睛里,倒映出不男不女、两不像的怪物影像。
  “白大老板,您看上去是个体面人,能行么?别着打肿脸充胖子,二两下去便趴了,那可就露丑于人了!……”
  “灌醉你们几个没问题!来啊,谁怕谁!……”
  合群地随大流,骰子摇动,划拳起哄,热闹鼎沸。
  “五魁首啊!……”
  “六六六啊!……”
  “哥俩好啊!……”
  “一口闷呐!……”
  “给他灌!喝不下去裤衩子给他扒了,扔外头湖里洑水去!……”
  第338章
  她该与我一起走才对。
  与我一起,手拉着手,冲出去。
  几杯香醇酒液下肚,辛辣刺激,烧得脑子发起了热,思维变得像深秋阳光下的飞絮一样,漫无边际地发散,缥缈虚无。
  弄不清楚关于周卫国的短暂一生是否真实存在了,还是真像南乡说得那样,严重的精神疾病,疯子的臆想。
  精神病患者思维很广的,又细致又广袤,天马行空。
  包拯、展昭、蒋四、王朝、马汉、公孙策、秋露、秋霜、蒋福、蒋安、白玉堂、杜鹰、马泽云、丁刚……所有人都说,这具身体得了疯病。
  很多很多名医圣手来确诊过,间歇性发作的失心疯,发作时的症状,幻听、幻视、狂躁、攻击倾向。
  丁,南,乡。
  三个字的名字,圆圆脸、弯弯眉的美好姑娘,中国北方人士,就读师范,生物教师,宅女。
  我也是宅女,两广人士。一北一南,地理距离太过遥远,所以在理论上,在现代中国,我们一辈子都不可能认识。
  而在这里,她成了我的爱人。只是因为“他乡故知”这四个字。
  我可以为她去死,只要她开口。
  这情感超越了友情、亲情,浓烈到畸形,明明理智上知道人应该仅为自己而活,不应该迷失自我,为其它而活。可我就是可以为她去死。
  想起了很多年前,刚遇到对方时,小心翼翼试探的过程。
  穿越到封建社会的男人无法识别,他们会迅速融入、同化,穿越到封建社会的女人很容易识别,再怎么伪装,她们身上的棱角也犹如尖刺般显眼。
  试探的过程,先长期密切观察,确定是否为老乡。再多次试探,多方调查,检验这个人的品德,毕竟老乡也可能是坏人,严防“老乡见老乡,背后捅一刀”。
  受教育经历类似,念得书大约相同,信仰皆马列毛,成长环境都算温和,没遇到过什么黑暗事物。红旗底下,温室花朵,性情相仿,善良但不愚善,更不软弱,是非黑白分明。
  我的爱人,我的妻子,相濡以沫、依偎在一起取暖的灵魂,她怎么可以抛下我走了呢?
  她应该与我厮守到永远才对。
  她应该与我紧紧地手牵着手,一起往外冲,哪怕鲜血淋漓,哪怕跃下悬崖,摔得粉身碎骨,我们稀碎的血肉也要融在一起。
  丁,南,乡。
  丁,南,乡。
  丁,南,乡。
  漂泊异乡,唯一的感情支点。
  我真是个自私自利的畜生,人家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跟着我一起往外冲,她有自己的安稳生活,她喜欢看早上光辉明媚的日出,她有自己憧憬的爱情,她喜欢烹饪做好吃的,她想和深爱的男人拥有自己的孩子,拥有幸福的婚姻、美满的家庭,平安到老,长命百岁。
  他妈的。
  她为什么要为了我这个已经被毁掉的废人,搭上自己蓬勃美好的生命。
  阴暗的嫉妒情绪,推杯换盏的酒精刺激中,无法抑制地激烈澎湃,来回冲刷着理智。
  锦毛鼠为什么没有对她下手!
  锦毛鼠如果对她下手,她就会变得跟我一样,永永远远陪着我,沉在地狱里,跑不掉!
  锦毛鼠为什么没有对她下手?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千刀万剐,万蚁噬心。
  眼眶酸胀到极致,因为她长得漂亮,我长得丑么?人们不会忍心伤害漂亮美好的女人,但对于不漂亮不美好的女人下拳头,就不会存在心理负担,就不会内疚了?
  还是因为她脾气温柔,我脾气糟糕?……对的,南乡说过,我的性情太烈了,太尖锐了,得改,改了就不会受伤害了。
  是我的过错,如果我温温柔柔,老老实实,安安静静的,怎么会挨打呢?历来只有咬人的狗才会挨打的呀。
  全都是我的过错,如果我当年没有色迷心窍,精虫上脑,勾引不明底细的强者发生一夜情就好了,如果我不和蒋四发生露水姻缘,他后来怎么会打我?
  他打我都是对的,都是报应。
  如果我不背信弃义,不逃婚,他怎么会拿狗链子拴我?
  他拴我是对的,都是我自招的。
  如果我更高尚些,善良到极致,舍己为人,大公无私,勇于牺牲,和领导同生共死,一起硬扛几十个精锐杀手,和他一起被砍死,后来就不会被他扒了衣服强暴了,都是我的错,我做错了那么多,丧尽天良,活该遭报应。
  我得改,得改,改得像南乡那样,就不会受伤害了。
  南乡除了被我连累倒霉,剁掉的那根大拇指以外,从未受过任何伤害。她才是对的,应该向对的榜样学习,知错就改。
  可是脸没法改啊,我天生就长这样啊,普普通通,封建王朝不具备整容成美人的医疗条件啊?……
  那就多涂抹些脂粉吧,描眉画眼,妆饰得漂漂亮亮的,蒋相公、展相公看到我好看的模样,就不忍心下手伤害了。
  脾气要改成柔顺温驯,贤德淑良,小娘子,体贴小意,……好复杂,好恶心,好反胃,呕!……
  “你不会又怀孕了吧?”锦毛鼠惊诧地问,变了神色,一把夺下酒盏,“别喝了,四嫂,孕妇不能饮酒!”
  道了声抱歉,拂开喧嚷划拳的众人,扶持着往僻静的帘幕后走,招仆人搬来盛装了草木灰的木桶。
  “吐出来,抱着桶,中指扣扣嗓子眼,一下子就全吐出来了。”有节奏地轻拍着后背帮助催吐,絮絮地埋怨,“你说我都替你挡酒了,你还喝什么,个妇人家的,本分点不成么?身子都弱成什么样了,还拿自己当当年呢,净给别人添累赘。”
  呕得昏天暗地,酸腐气弥漫,连安神汤,带喜宴上的饭菜,带烈酒,全部吐了出来。
  眼角生理泪水直流,大片模糊。
  “别&%x#*……”
  “你说什么?没听清楚。”
  “别跟四郎说,小叔子,别说……”双臂支撑着桶沿,抬起头来,狼藉地喘息,满嘴苦涩。
  “这点事说了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喝了点酒,反胃难受了么?”看管着,不明所以,难以理解。
  “你说了我会挨打的啊!……”哀求,崩溃地嘶声,“他们会生气的!……”
  “他们不会生气,只会心疼。”眉头紧皱,强调地纠正,“你身体难受,四哥会很心疼你,猫儿也会很心疼你。”
  顾不得侍者递过来的漱口茶盏、擦嘴丝帕,爬起来以后踉踉跄跄,晕眩里努力保持平衡,扑向同样醉蒙蒙的锦毛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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