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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臣号废了,我重开[重生] 第374节

  乐无涯望向天边缺月,神色凝凝。
  其余一切,他都盘算好了。
  只有一点,他心中有疑,不得不虑:
  ……他这枚棋子,实在不算太安分,甚至有反噬棋手的风险。
  小六他会不会……
  想到此处,乐无涯忽然止了心思,蓦然回过头去。
  灯火阑珊处,只有过客,更无半个可疑身影。
  乐无涯挑起了眉来。
  ……
  五十尺开外,乐珩乐珏兄弟两个躲在暗巷之中,大眼瞪小眼。
  乐珩的肠子都快悔青了。
  今日散衙后,乐珏便按捺不住,跑来国子监门口蹲着乐珩,死活要拉上他去看望闻人明恪。
  乐珩一早就知道闻人明恪入职都察院一事,只是自知晦气,不愿轻易招惹。
  他本想说服乐珏,莫要给恩人徒增麻烦,谁想乐珏自有一番大道理等着他:“我们只是去打个招呼!再说,谁不知道闻人大人他上次入京,在长街上给兄长解围一事?如今那元子晋都全须全尾地回了京来,听说竟是改头换面,与过去大不一样了!咱们心怀坦荡,在大街上见个面,怕什么?要是避而不见,岂不是显得狼心狗肺、不识礼数了?”
  乐珩沉吟。
  乐珏虽是冲动,但这番话却是颇有道理。
  而且,他比乐珏想得要更深一层。
  闻人大人的面相生得与阿狸极为相似,难免要惹来非议。
  他们作为乐家人,太过亲近于他,自是不对;可要是刻意规避,更显得心虚。
  可以说,怎么做,都不对。
  那还不如遵从本心,堂堂正正地见他一面。
  只需在公共场合会面、而非私下拜谒宅邸,任谁也挑不出大错来。
  谁想,他们去了一趟都察院,方知乐无涯今日去了大理寺公干。
  乐珏是个急切性子,不甘心扑了个空,想去大理寺看上一看。
  乐珩拗不过他,被他硬生生拽去了大理寺。
  然而,行至半道,他们就看到了一路溜溜达达而来的乐无涯。
  乐珩本想寻个有人的地方与他相见,可总寻不着合适的搭话机会。
  ……不知不觉的,就变成了这么个尾行的尴尬状态。
  在兄弟二人潜行在一处小巷、乐珏探头探脑地向外张望时,前方的闻人约似有所感,猛然回头。
  乐珏躲闪不及,眼看要败露行迹,亏得乐珩眼疾手快,把他扯回了暗处。
  兄弟二人藏身巷中,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乐珩长吁一口气,道:“……不该来。”
  乐珏掏了掏耳朵:“哥,你都说第八遍了。”
  乐珩一板一眼道:“说第九遍,那也是不该来的。”
  乐珏刚要回嘴,视线一偏转,整个人僵愣在了原地。
  乐珩与他兄弟同心,见他神色如此,心中便隐约猜到发生了什么。
  不及转身,他的心就慌乱大跳起来。
  而另一边,乐无涯的脑袋从巷边探出,帽翅颤颤,眼角弯弯:“果然是你们呀。”
  第261章 人情(二)
  乐珩:“……”
  他还想替二人失礼尾随的行为辩解几句,可目光一触及那张熟悉的面孔,便不自觉咽了下去。
  说是偶遇?
  他敢说,他自己都不敢信。
  既然无从解释,乐珩反倒平静下来:“闻人佥宪,真是失礼了。”
  乐无涯轻巧地闪身进了小巷,闻言笑道:“不爱听这个。”
  乐珩顿了顿,低声道:“许久不见了。”
  “这才对嘛。”乐无涯眉眼舒展,一击掌,从袖中掏出三个被热气熏得微微发软的油纸包,“两位乐大人用过晚饭了吗?”
  他伸手递去,语气轻快:“皇上今早赏了我些银子,可惜还没到手。眼下囊中羞涩,不过三只烤红薯,还是请得起的。”
  乐珩接过纸包,一时怔忡。
  乐无涯仗着身段灵活,已钻进了巷子深处,蹲在了最里面,冲他们扬起一抹没心没肺的笑。
  ……即便在街上光明正大地相见,纵有旁人见证,竟也不如这样偷偷摸摸地见上一面,来得隐秘又自在。
  乐珩垂眸沉思时,乐珏却早就看直了眼,连递到眼前的红薯都忘了接,只呆愣愣地望着乐无涯,被那蒸腾的热气熏得眼皮发酸。
  自从阿狸去了趟边关回来,他与家中的联系便日渐疏淡。
  后来高中状元,皇上赐府,阿狸干脆是彻底搬离了乐家。
  起初,逢年过节时,阿狸还会回来探望一二。
  可后来,他的官越做越大,回家的次数却越来越少。
  渐渐地,两座乐府竟是有了老死不相往来之势。
  乐珏最受不得这不明不白的冷遇,一度想冲到乐无涯的新居去讨个说法,问个缘由,却被乐珩阻住了。
  乐珩说,阿狸不是不知分寸、不念旧情的孩子,他如此行事,定有隐情。
  当时的乐珏牢骚满腹,愤愤道:“是什么了不得的隐情,能让他连家都不回了?!”
  后来,乐珏终于知道那隐情是什么了。
  但已经太晚了。
  在他生前,乐无涯悄无声息地与乐家切割了个干干净净。
  甚至在那仅有的几次家庭团聚里,他临走前都要带上好几口箱子。
  他就这么蚂蚁搬家似的,陆陆续续地抹去了自己在乐家留下的一切痕迹。
  直到他死后,乐珏才惊觉,乐无涯连幼年时的衣服、临摹的大字、使过的小弓都带走了。
  乐家甚至连给他立一座衣冠冢都做不到。
  乐珏不甘心。
  每年柿子成熟时,乐珏都会攀上京郊的那棵野柿子树,仗着身手矫健,摘下最红最饱满的那颗,放在家里凉亭的石桌上。
  他只盼着阿狸的魂魄哪天突然想回来看看时,还能有一口好柿子吃。
  直到乐珩拿胳膊肘轻轻撞了他一下,乐珏才猛然回神,撇过脸看去,发现乐无涯不知将那红薯举了多久,正好奇地歪着脑袋,似乎是在以目相询,问他有何心事。
  乐珏不好意思地用肩头蹭了下眼角,道了声谢,接过红薯,猛咬了一大口。
  甘甜的热气混合着上泛的酸气,在喉头汇聚。
  ……然后他便被红薯噎住了。
  还是乐珩和乐无涯联手,合力拍背,才叫他缓过一口气来。
  有了这么段小插曲,倒是冲淡了方才无端蔓延开来的伤感。
  “太快了。”乐珩端庄矜持地咬了一口手中的红薯,挑了挑眉。
  乐无涯:“乐博士说什么‘太快了’?”
  乐珩对乐珏招了招手,示意他把他的红薯给自己咬一口:“你升官的速度,太快了,容易惹人忌恨。”
  说着,他把自己的红薯和乐珏交换了:“……我的更甜些。吃我的。”
  乐无涯言笑晏晏:“不惹人忌恨,活着多没意思啊。”
  乐珩颇不赞成:“孩子话。”
  话一出口,他方觉失言。
  以他的身份,哪里能对堂堂四品佥都御史摆出兄长的架子说教?
  可还未等他的自责弥漫开来,就见乐无涯动作流畅地把刚到乐珏手里的红薯换到了他自己手里,美滋滋地咬了一口:“是甜诶。”
  乐珩:“……”
  他的目光不自觉地柔和了下来。
  相较于兄长的敏感,乐珏的思绪要简单得多。
  他只笼统地觉得,闻人明恪这人能处,升了官,也没那许多虚架子,最要紧的是没把他们当外人,连他们咬过的红薯都能乐呵呵地往嘴里送。
  阿狸这个年岁的时候,早同他们生分了。
  这是乐珏第一次和长大后的“阿狸”这般亲密地相处。
  爱屋及乌,乐珏自然而然拿出了护犊子的架势,回击了乐珩一肘:“有你这么说话的吗?”
  乐珩正色道:“我是在提醒他。他不曾在上京为官,不知这里的水有多深,可他不知,你也不晓吗?单说你在关山营的处境,难道就好过吗?”
  乐珏摸摸耳朵,忸怩道:“提这个干什么?”
  乐无涯眨眨眼睛:“怎么?乐二哥在关山营里很受欺负吗?”
  乐珏挠挠脑袋:“倒也谈不上啦。就是总派我去督办冷兵器,调·教刀盾手,看管粮库火·药库什么的……”
  关山营是火器营,乐珏却要从事这等闲职,摸不着火器,便是彻底绝了他的晋身之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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