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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臣号废了,我重开[重生] 第143节

  赫连彻有如此胆色,大出大虞上下官员的预料。
  兵部本已做好了万全准备,结果倒是礼部先忙碌了起来。
  君臣们面面相觑之时,赫连彻已经大摇大摆地往上京而来。
  乐无涯饮茶之余,旁边的几座人讨论得甚是热烈:
  “听说了没,那景族的头儿,一路走,一路宣扬,此行是为虞、景两地的百年和平而来,这不是扯犊子呢么?几年前还打生打死,现在就要和平永驻了?”
  “要我说,人家这才叫一机灵呢!这不把咱们给架起来了?要是人家真在咱们这儿有了个三长两短,咱们泱泱大国,礼仪之地,岂不是要被番邦瞧不起?”
  “番邦瞧不瞧得起咱们那有什么打紧?大虞国力强盛,不怯他们,打就是了!”
  “可别,可千万别打起来,哪怕是装出来的和气也好。真要起了战端,受苦遭罪的,不还是咱们?旁的不说,那税便是第一个要涨起来的!”
  这话说得颇得乐无涯之心。
  他的南亭就在边地,核雕生意刚见起色,茶花还没完全收获,县衙后园子里种的小白菜刚起来一茬……
  然而,“赫连彻”这三字,还是不可避免地让他微微悸动失神了片刻。
  一日之内,他听到了两个哥哥的名字。
  他低头缓缓抚摸着胸口,琉璃珠子似的紫色眼睛里翻过层层暗涌。
  旧日的疼痛已经逝去,可那些往事还停驻不走,总像是蜂子似的盘踞在他的胸口,时不时地蛰他一下,扰他情思。
  趁着日色尚好,乐无涯提着那半包桂花糕,向驿馆方向而去。
  京郊驿馆,颇有堂皇之象,确实是边陲小地比不得的。
  乐无涯伸手比划了一下,觉得南亭驿馆若是往京郊驿馆旁边一放,简直成了一处厕所。
  他的房间在二楼,是一间至普通不过的小房间,四四方方,称不上精美,好在物件俱全、布置规整。
  乐无涯并不挑剔,放下桂花糕后,便想着要传几样客饭来吃。
  他被闻人约逼着一日三餐,规律饮食,这半年光景下来,倒是知道饥饱了。
  下午他只喝了一肚子水,兼听了一耳朵的情报,只用桂花糕垫了几口,现下也觉出了饥肠辘辘来。
  外面方才还吵嚷得很,不知怎的,自从乐无涯进了房间后不久,便陡然静了下来。
  乐无涯打开门,打算去唤驿丞。
  ——他毫无觉察,一步撞入了一个高大的怀抱。
  经过一日的阳光炙晒,赫连彻的身上散发着温暖的肉·体气息。
  他大概是打理过自己的,能嗅到皂角的淡淡芬芳。
  赫连彻目不斜视,大跨步踏入了乐无涯的房门,仿佛是一堵会移动的墙,生生把乐无涯挤回了房间。
  赫连彻环视了房屋,看遍了陈设,就是不看他。
  末了,他发表意见道:“走错了。”
  说罢,他放下手中两方金、银匣子,干净利落地转身踏出了他的房门。
  临走前还不忘把门带上。
  乐无涯愣在原地。
  半晌后,他试探着打开了那两方匣子:
  金匣子,盛着满满的藏红花。
  银匣子,盛着一扎牦牛肉干。
  乐无涯舔了舔嘴唇,抽了一根肉干,先吃为敬。
  鉴于赫连彻来得毫无道理,去得匆匆如流,乐无涯一面吃着这送上门来的白食,一面胡思乱想:
  到底是自己在发梦,还是他在发癫?
  第90章 上京(四)
  在乐无涯离了春秋门,独自一人开始闲逛时,赫连彻就发现了落单的他。
  ……
  赫连彻一行人刚到上京不久,在礼部安排的四方馆下榻。
  金吾卫们如同群蚁一样,盯着四方馆,严密监视,任务是不许景族使团轻离四方馆片刻。
  但那些上京暗卫的手艺,落在赫连彻眼里,就像是自以为是的小鸟儿,在他面前炫耀未丰的羽毛。
  礼部并不知晓,赫连彻在一口礼箱里,藏了一个和他身高、年龄、体量皆相仿佛的替身。
  自从鸦鸦丢失后,舅舅达木奇便为他寻了这么个玩伴,好填补他的心灵空缺。
  而这个人,便成为了赫连彻第一个死心塌地的下属,畏他、敬他,甘愿把自己的全身心都奉献给他。
  舅舅还是打错了主意。
  世上没有第二个鸦鸦。
  因而,没有人能填补赫连彻心里的那个空洞。
  赫连彻叫此人穿着自己的衣裳去院中练了一会儿剑,自己则趁着午前送水、肉、柴的挑工鱼贯而入时,在一片乱纷纷中,装作一名挑柴人,摊着两手,大大方方地从正门出了四方馆。
  他做过冲锋陷阵的小兵,做过刺探军情的探子,做过横刀四方的“叛逆”,自可以威仪秩秩,也可以藏形匿神,变成一个沉默寡言的傻大个儿。
  赫连彻漫步在上京的大街上。
  周遭的袨服华妆、欢声笑语,他从中穿行而过,只作过客,毫不动心,仅用一双眼睛认真地看,认真地记。
  他想知道,到底是上京的什么捆住了那人的心,叫他宁做乐无涯,不做赫连鸦。
  忽的,赫连彻的眼神闪了一下。
  ……他仿佛看见了那位南亭小县令。
  这些时日,景族铜矿之事牵绊着他的心,叫他无暇再去关注此人。
  谁想会在他乡再相逢?
  乐无涯怀里抱着一个匣子,偶尔拂过的热风吹起他帽上半透明的帷帘。
  额上滚动着的细碎汗珠,愈发显得他面如冠玉。
  而他丝毫不觉疲累,满眼放着清炯炯的精光,挨家挨户地钻古玩阁。
  赫连彻这回私自出行,主要是探一探路,再摸一摸上京的布局。
  这是他初到一地的习惯。
  左右没有什么要事要做,他索性尾随起乐无涯来,看看这个小县令到底要做些什么。
  乐无涯在马背上的机灵劲儿,赫连彻曾领教过,知道他不能低估,因此跟得不远不近,只保证他在自己的余光中即可。
  他一钻进铺子里,少则一盏茶,多则两炷香。
  在等候乐无涯的时候,赫连彻闲来无事,在一家古玩阁里购入了一对花纹精巧的金银双匣。
  自从有了弟弟,他就喜欢保留成双成对的好东西,好留一份给鸦鸦。
  后来,鸦鸦拍拍翅膀飞走了,他这一习惯也延续了下来。
  在一家名唤“描情”的店中,乐无涯呆了最久。
  这段时间里,赫连彻看见一名景族人售卖的藏红花甚是正宗,便和他用景族话交谈起来。
  赫连彻装扮起来后,相貌更近似于大虞人。
  行商乍一眼看去,还以为他是虞、景两境的混血,听他讲一口纯正流利的景族话,还吓了一跳。
  等反应过来后,他大喜过望,颇不认生地向他兜售起自己正宗的藏红花,并雄心勃勃地放出目光来,打量着他看似普通的装束和腰间鼓鼓囊囊的钱袋,满心盘算着要仗着这老乡的关系,狠狠宰他一刀。
  可惜,赫连彻并不好宰。
  几番交谈下来,行商出了一身大汗,知道眼前人懂得行市,不是个好哄骗的,落花流水地认了怂。
  此时,乐无涯终于从“描情”里出来了。
  他手里的匣子已然不见。
  他似乎办成了什么大事,落了个一身轻便后,步态都变得快活了起来。
  这一眼看去,赫连彻注意到,和上次相见时相比,他又瘦了不少,腰身成了细条条的一捻,只要稍微走快些,就颇有扶风之态。
  赫连彻皱了皱眉,将掌心的金盒子塞给了行商:“装满。”
  他该好好补一补才是。
  赫连彻本以为乐无涯如此积极地东奔西走了这大半晌,总该去吃些正经饭菜。
  谁想他挑嘴得很,只逮着甜食和清茶吃个没完。
  见此情状,赫连彻越发不赞成,眉头越拧越紧,又买了一扎能正经填饱肚子的肉干,拎在了手里。
  从茶馆出来后,乐无涯便转投京郊驿馆而去。
  离开了上京主城街后,周遭人烟渐归稀少。
  这样一来,赫连彻的跟踪便变得明显了起来。
  可自从离开茶馆,乐无涯便似是添了几分心事,只一味低着头往前走,竟没能觉察到他的存在。
  ……
  掌心里提着的匣子沉甸甸的。
  而赫连彻的目光,慢慢变得凉阴阴、湿漉漉的。
  一旦开始思索自己的心事,赫连彻便是这样一副阎王面孔,翡翠色的眼珠子木在眼眶里,带着几分动物的野性和麻木,像是一只无情又狠戾的鹰隼。
  他开始想念自己收藏的,关于赫连鸦的那些画作。
  那些画,是在鸦鸦离开后的无数个春秋、日夜里画成的,积少成多,就这么慢慢地积攒了一屋子。
  赫连彻笨拙地想象着他长大后的模样,在画纸上描摹他的形影,想象着他还陪在自己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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