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段鸣霄知道丛春的不自在,男生开口道,语气是罕见的安抚和温柔。
  “没关系,死老头脾气很好,别怕他。”
  “有什么想问的直接问,他要是不耐烦了,本少爷替你收拾他。”
  丛春乖巧的点了点头,许大师一看人就很好。
  一进前厅,许宾州在上头泡茶,递了一杯在丛春手侧。
  丛春有些受宠若惊,连声道谢,许宾州反倒是让段鸣霄去写几个字看看,许久不练,最近有没有退步。
  许宾州原本想着男生会拒绝,没想到这位混世魔王,罕见的答应了。
  段鸣霄来到前厅的书桌上执起毛笔写了几个字,笔墨落在白色的宣纸上,苍劲有力。
  虽然大少爷许久未练,行笔间有些生疏,不过依旧是一气呵成。
  丛春不动声色上前,站在一旁看得入迷。
  下一秒,段鸣霄却转过头看向他,猝不及防。两人离得很近,鼻尖都快要碰到一处。
  丛春的睫毛微微翕动了一下,像是一只受惊的蝴蝶,往后退了一步。
  “你来试一试。”
  段鸣霄轻声问道。
  丛春摇了摇头,他们镇上的学校并没有书法课,丛春平时的字看起来清秀整洁,但是他看到段鸣霄的字之后,心里多少是有些崇拜的。
  少爷的字,就像是字帖上那些书法大家一样。
  段鸣霄勾唇轻笑,有些撩人。
  “我教你。”
  【早知道来之前应该提前练几张,这样还能发挥得更完美。】
  丛春原以为,只是拿几张字帖让他临摹,没想到大少爷直接将丛春圈在怀里,伸出手握着的丛春的手写字。
  微凉的掌心包裹着他,丛春有些紧张,他没用过毛笔,段鸣霄带着他使巧劲。
  一开始丛春写得不好,有些歪歪扭扭的,片刻后,男生被段鸣霄带了几回很快上手了。
  许宾州逗着笼里的鹦鹉没说话,这小子,之前死活让他平时多练点字,带给他看看,顺便还能修养身心,这臭小子死活不听他的话。
  还放言要把他池里新进的一批锦鲤给炸了,没想到这会儿,带着对象过来,倒是开始卖弄起他的学问。
  丛春写的高兴,甚至有些上瘾,要不是到了饭点,段鸣霄将人制止了去吃饭,这孩子还能继续写。
  一旁的许宾州见状都有些痛心疾首,多么好的苗子,早些遇到的是丛春不是这臭小子该有多好。
  不知道为什么,在饭桌上,丛春的心情突然有些低落。
  老人家虽然对少爷句句都是数落和不满,实际上脸上藏着笑意,让丛春想起了爷爷。
  少爷有爱他的家人,这么多人喜欢他,而自己像是稻田旁边的小草,不受喜欢,还会被人随手除去。
  之前在上学的时候。
  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大致的内容是,我眼中的家人。
  丛春写了自己的爷爷和奶奶,他记下了点滴小事情,比如奶奶见他夏天热,给他做炒瓜,爷爷知道他冬天怕冷,特地将这段时间卖蔬菜剩下的钱,专门去镇上打了一床棉被。
  虽然丛春对父母的记忆很模糊了,不过已然过了很久,除了几个片段,丛春已经记不太清了。
  那篇作文丛春写得很真情实感,被老师当作范文表扬,还让丛春上台来和大家分享。
  丛春说着说着眼眶都不自觉地红了,可是台下的同学,或许是天然就对他心生芥蒂,只觉得丛春很虚伪,写得作文虚情假意,指不定哪里抄的。
  丛春念到一些地方,心里还有些难受。
  下一秒,男生抬眸看了一眼台下的大家,对上几人嘲讽的眼神,原本心尖处的温情瞬间凉了大半截。
  丛春他有些难过,说话的声音也逐渐小了。
  确实,在镇上读书的孩子,大部分家境都很普通甚至清贫,虽然丛春更穷,是村里有名的贫困户。
  正因如此生活已经够苦了大家都不想听一些悲伤的故事,所以那段时间,镇上的露天电影,播放的都是一些新港喜剧,无厘头毫无规章,但笑料多,足以让人在无望麻木的生活中得到几分安慰。
  在离京海市很远的地方,那里有个位于南方边缘处的小山村,不甚起眼。
  那里夏季雨水多,山脉绵延不绝,一重叠着一重,跟本望不到边。
  还经常闹山洪,湍流的洪水是凶狠的猛兽,时常会将人无情的吞没。
  丛春曾经的家就被山洪冲垮过,后来建起的房子也是借钱贷款建起来的。
  休学的那一年,因为家中突生变故,看着班主任失望的神色,丛春决定什么也不说,这是他自己的事情,自己承担。
  班主任人很好,他清楚的明白乡镇老师的工资并不高,而班主任还有家人要养,丛春不愿意麻烦他。
  虽然丛春的学习成绩很好,但是几乎没有人觉得他会考上顶级学府燕京,那个远在繁华首都的顶级名校。
  于是高三那年,丛春毅然决然的休学了,他瞒着一些人。
  他进了砖窑里,那里的窗户小小的,墙壁又高又厚,建着巨大的烟囱,浓烟滚滚,上方一片的天空都是灰蒙蒙的。
  里面所有人的脸上都是灰蒙蒙的,他们没有文化,只能通过出卖劳动力,来换取金钱。
  丛春自制口罩遮住了口鼻,那里灰尘滚滚,只要一进去,整个人都会被染成黑色。
  一整天下来,原本白色的自制口罩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土。
  所以丛春才希望自己变黑,或许这样他就不会显得像是异类。
  丛春在里面胆战心惊的,害怕自己生病了,自己生病了要怎么办,家里没有钱给他治病。
  整日里怀着那样的心情,他在砖窑场待了快要一年。
  压榨之下,土壤里像是浸了褐色的血,是所有人的血泪,垒砌起了这一座座砖墙。
  无数个日日夜夜,他靠在冰冷的木板床上,不争气地掉下泪水,肩膀很疼像是被麻绳鞭打过。
  丛春想着如果这样永远睡着就好了。
  那段时间,连梦里都只有黑白色。
  第94章 都怪少爷
  下午的时候,两人就在前厅的书桌前写字。
  一旁的许宾州穿着一件棉麻的深色上衣,男人的眼角有细纹,闲适地品着茶,幽深的目光落在两人身上,心里却有些欣慰。
  本来还想着臭小子带对象来他这里,会不会太过无聊,许宾州原定准备一些符合当下年轻人潮流的电子设备,现在倒是派不上用场。
  练练字也好,练字修养身心。
  而现在都说书画一家,前厅宽大的檀木桌前,正墙壁上方都挂着许宾州的作品,山水,花鸟人物都有,许多都是未公开的画作,画展上也见不到。
  段鸣霄见丛春看得入迷,男生的唇角微抿,果然还是猜对了。
  【来这里看,不比去画展人挤人看得舒服。】
  太子爷是欣赏不了这些画,也不能上天飞,更不能下地跑,还要精心保护着,一点水都沾不得,之前圈子里就有传闻,许大师光是一年保养这些画的费用就要几百万。
  而这些,对于大少爷来说,只不过是一张废纸,没有任何用处。
  还不如烧了,还能够取暖。
  檀木书桌上已然躺着一叠宣纸,都是丛春下午练的,现在都干透了。
  段鸣霄原本还想趁机牵着人的手,再多练几回字,不过被丛春给“嫌弃”了。
  其实是被丛春给婉拒了,少爷已经牵着他的手练过好几回了,再继续牵着只会妨碍他练字。
  而且练字讲究的是要静心,而少爷总是喜欢动手动脚。
  一下午的练习,倒让丛春觉得写毛笔字还挺有意思的,前厅挂在墙上的字,虽然看起来字形飘逸,不过却很有章法,细细品来有些字的形状像是某种动物。
  餐桌上,段鸣霄埋头扒饭,还时不时用公筷给丛春夹几筷子菜肴。
  似乎是担心丛春拘谨,不敢自己动手,于是大少爷手上动作不停,简直要快出残影,不一会儿丛春面前的饭碗就变成了一座小山。
  大少爷现在恨不得许老头识趣点,赶紧吃完,去陶冶情操。
  留给自己和丛春两人独处的空间。
  于是,吃完饭后,两人一起到后院消食,没有其他人打扰。
  柔静的月色下,天际被拉上了一块深色的幕布,温度没有再像白天的时候那样炎热,这里植被茂密,透着丝丝的凉意,四周传来微弱的蝉鸣声。
  但是夜蝉仿佛有无穷的动力,一直鸣叫不停。
  这处是许宾州的私宅,因为他好“苏式园林”中的造景,因此中庭的景致都是由他亲自把关设计。
  丛春下午走进这曲折的回廊便发现这里一步一换景,到了晚上的时候,更是可以在窗中窥月。
  这里一定耗费了主人家巨大的心血,设计建造而成,丛春的专业是建筑学,自然对一些设计造型,风格独特的建筑更加敏感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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