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更何况还有教会背书,宣称此后大教廷使用的经书以及发行的新魔法书都是用新型纸张写成。
以前的纸张, 一张纸的价格是二十枚银币。
对于王公贵族来说, 这钱跟挠痒痒没区别。
但是要知道, 维里斯在阿尔比恩当吟游诗人混日子的时候,一夜表演的酬劳,也才能买两三张纸。
生活, 唉!
难怪边远地区的诗人越来越少,王都内诗人随处可见,诗人也是要吃饭的,吃了饭后,还得保证表演的水平,仅仅依靠背熟的那么些诗,可完全不够用。
诗人会写诗,但又不是过目不忘,他们写下来,还得润色,还得印入脑中,背诵下来,才开始谱曲。
当着大家伙的面,拿一张誊抄了新诗的纸一边看一边唱?
你要用哪只手去弹奏乐器?
现在不一样了,原价二十银币的纸,现在通通只要十五银币!
这只降了五银币,算什么?
倘若说降价了四分之一呢?
诗人们头脑灵活,不会算不清账,而且在王都内表演的酬劳,又不能和边远地区相比拟。维里斯在阿尔比恩的那些微薄酬劳,而王都诗人表演一次,就是维里斯的千倍不止。
如果是被王公贵族请去府上,为宴会而表演,这个酬劳还要翻倍。
王都人民的购买力很强。
定价为五百银币一本的小说,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日常少吃一顿下午茶的费用。
很早的时候,维里斯就敏锐察觉到,洛瑟兰十一区外的郡,购买力和十一区不一样,这和所治公爵的决策有关。
但是,货币是通行的。
这必然埋藏着巨大的隐患,借助两个地方不一样的购买力,从而获取巨大的利润。
唯一的好消息是,这个也仅仅发生在个别的郡中。
这个暂且不提,就说日前王都人民的娱乐方式。
“树叶”先生开小说之先河,虽然有传言说,第一本小说是出自教会的大主教格兰瓦和一位陌生年轻人之手,不过民间更加认可这位署名为“树叶”的先生,为他笔下缠绵悱恻的故事所动容。
据说“树叶”先生的第一本小说《马特里斯小姐》就卖出了数万本。
也就是说,那单薄的一本书,竟然得到了五百万银币的利益!
而代理“树叶”先生售卖《马特里斯小姐》的,一开始只是些杂货店,随着《马特里斯小姐》越来越风靡,各种商店的货架上也摆上了那花里胡哨封面的书本,马上吸引了一大批客户。
早上刚摆上的《马特里斯小姐》,不到两个小时就卖光了所有的存货!
那个商店可是足足进购了500本!
那些贵族公子小姐,一买就是几十本,说是珍藏的,或者是送人的,总之带着仆从来,抱着一大堆花里胡哨的书本离开。
还不坐马车,就走在路上,大摇大摆,路上行人瞧见他们仆从抱着的,一叠叠眼熟封面的《马特里斯小姐》,嫉妒的话语源源不断传来。
大大满足了贵族们的虚荣心。
这一场热闹正是高潮,“树叶”先生发布了第二部小说《奎修斯情书》,趁热打铁,彻底引发了全民小说热潮。
如此缠绵悱恻娓娓道来的文字,他们从未见过啊!
后面哪怕再出现的什么亨利,杰里之辈,都不能和“树叶”相提并论!
尤其是王都人民意识到,“树叶”不但写得好,他还写得快!写得多!
美妙啊,欣慰啊,开怀啊——
年轻的神父拿着区属的教会公务,站在书房前,欲言又止,举起的想要敲门的手又放下,从那并没关上的门往里看,能看见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伏在桌子上奋笔疾书。
时而哭,时而笑,满脸潮红,额头的白发都被汗水浸湿。
自从和维里斯合作写出了第一部小说后,格兰瓦好似打通了什么关窍,过去那些疑惑不解的事情一泻千里似的,捏起笔就恨不得化身章鱼,一齐写着,一笔写出十行文字。
饭不爱吃了,公务全交给下面的人了,社交也不怎么爱去了,要不是苦于某个情节,他连门都不会出!
出门对于他来说,就是采风。
教皇大人谆谆教导,灵感枯竭时候得出去走走,每日采风,多听一些八卦……咳咳,故事来源于生活不是吗?
格兰瓦很快就顿悟了这个道理。
从去年冬天到现在不过三个多月,他已经在写自己的第五本小说了。
这次一改此前缠绵悱恻爱情故事的走向,格兰瓦要写一些无关爱情的故事。
全新的题材对于他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他有预感,这一本要是写好了,他的名字将会世世代代被人们记住歌唱。
虽然现在也已经差不多。
“第五区的事情你要是不乐意管了,我就换个人管,那第五区是风平浪静省心省事,可也不能不闻不问吧。”
神父最后还是嗫嚅着嘴唇离开了,不愿意打扰已经一大把年纪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格兰瓦主教,可某位教皇大人就不能这么客气了。
他抱着手臂靠在门边,对着格兰瓦说道。
格兰瓦仍然低着头,嘴上应声:“好,好,嗯……嗯,就这么办!你们商讨吧,我觉得好极了!”
维里斯:“……”
等格兰瓦憋着气把一整个情节写完了,才放下笔,那手上的肉都已经扭曲起来,他曲了曲手指,让骨节活动一下,正要回头检查自己有没有错漏之处,面前刚写好的纸却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拿了起来。
老头抬起脑袋,发现教皇大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他书桌旁边。
正拿着他刚写完的小说看呢。
格兰瓦有一瞬间的羞赧,不过很快,他就正襟危坐,等待着教皇的评价了。
片刻后,维里斯把那纸放下,轻笑道:“你这是在动摇教会的根基呀,格兰瓦。”
老头先是一怔,然后猛地想起来自己都写了什么情节,脸上的潮红散尽,取而代之的是苍白,他成了那徘徊在书房外的神父,嗫嚅着嘴唇,有一万句告罪的话语到了喉咙尖,可是他迟迟不能说出来。
为什么?
他该认错,去把笔下那些大逆不道的情节尽数舍去,或者把这本耗了几天心血的新书扔去火炉里烧掉。
迟迟没有等来格兰瓦的回复,维里斯低头看着那抖着身子,却死死抿唇的白发老头,挑眉。
格兰瓦写的故事名叫《马背上的绸缎扇》,主人公是几个年轻小伙,聚在一起玩闹的情节,这本来无可指摘,但是这几个年轻小伙在交谈中所说起的“趣事”,有几件是暗示不能疯狂迷信宗教的。
但是格兰瓦故事中的宗教,也和奥兰多教很有出入。
真正让维里斯冷下眼眸的是,那些对话里所指的宗教,所作所为,倒是让他想起了曾经的天神教。
竟然让雅尼斯侵蚀到了大教廷吗?
“教皇大人,我……”格兰瓦怯懦道,“我写着的时候,没想咱们教会……”
他已经沉浸在这个自己虚构的世界里了,主人公只是几个年轻小伙,但是他们口中的“趣事”,却包含了一个拥有完整法制,礼仪,等级分明,甚至还具备了教会,且这个教会权力极大的国家。
故事不过几十页,写下的手稿比这还长,准备了许久的格兰瓦,当然觉得这个故事一定能超越此前那些爱情故事。
因为他在这些故事里,是映射了自己内心想法的!
他更多想反映的,只是王都贵族的不良之风,已经其他地方豪绅的不法行为而已。
故事中的教会只是帮助这些坏人的二号坏人,是情节需要所设置的。
但是,这样的故事,只是埋没还好,要是真的如他所愿,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那么肯定会有人来质疑,现实里的教会是不是和书中教会那样,鱼肉乡里,暴虐无道?
哪怕和事实不符,可要是真有这样的蠢货,一传十,十传百呢?
格兰瓦的脑子转过来了,一时间更是面如金纸,站起身要拿着那稿子去烧掉。
维里斯却抬了抬手,问道:“你在书中写,教会的勋章像是太阳一般,图案也是圆形的,跟天空的太阳一样,为什么?”
老头子一愣,挠了挠脑袋,说道:“啊,就是下意识这么写了,可能是看见了窗外的太阳?”他刚说完就想起来自己书房的窗户死死闭着,窗帘也拉上了。
因为害怕像加西亚那种家伙趴在窗户上光明正大地看着他写作。
维里斯指尖一划,一个浅金色的小型魔法阵出现,他在里面拿出来一本破旧的书,扔在了格兰瓦面前,淡淡说道:“真不巧了,格兰瓦,我亲爱的大主教,哪怕我也很想为你找一些理由,可是你写的东西,怎么都和已经销毁的宗教对应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