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当巴黎已经步入文明社会。”
“呵!文明的社会里还有战争,还有奴隶(法国在1848年才彻底告别奴隶制)。”老板对此嗤之以鼻:“穷苦的白人只不过是有公民身份的奴隶。小姐,你可是个英格兰佬,应该明白澳大利亚的女犯人是怎么来,有多少是真的该被流放千里。”
老板的心思是坏的,但是这话确实没有说错。
珍妮的脸上果然闪过一丝犹豫,但还是把老板的律师带回餐桌。
“蠢货!无可救药的蠢货。”老板气得好像忘了他姐姐也没安好心。
爱德蒙也不是白痴,更不是没眼睛去观察柜台的一举一动。
珍妮把律师带回暂时充作谈判桌的柜台时,爱德蒙还提醒他别忘了谁付生丁让他草拟合同。
“你看起来不像个被女人迷得神魂颠倒的大龄处|男。”律师见过耍花招把一起打工的同乡、女伴、表亲、甚至是亲生女儿卖给妓|院的无耻之徒,但是像爱德蒙般完全是做冤大头的生平罕见……
更离谱的是作为乙方的珍妮。博林并不是这马赛商人的亲眷挚友,而是一个昨天见面的陌生人。
能给酒馆打长工的律师自然不是好货:“博林?这个姓可真是奇怪。”
酒馆的律师把珍妮的咖啡一饮而尽:“这好像是女巫的姓氏。”
他还想在珍妮面前显摆一下个人见识:“亨利八世的第二任王后安妮。博林的罪名之一就是用巫术蛊惑国王抛弃阿拉贡的凯瑟琳。”
“可是国王接着娶了叫珍妮的姑娘。”对方的笑容戛然而止,“说得好像安妮。博林被处决后,亨利八世恢复了他可怜女儿的公主身份。”
律师把杯子放下的动静多少带了一丝个人恩怨:“女人还是愚蠢的好。”
“然后教出一堆蠢货?”珍妮可没被他吓道:“先生,您觉得有多少男人不抽烟,不喝酒,更不会去疯狂迷恋高价烟土?”
律师的回答是一记狠瞪。
爱德蒙检查无误后才将其交给珍妮确认,也是这时,他又来了让人“无语”的一记操作:“去了巴黎再考虑签字。”
没喝酒的律师怀疑自己到了幻听的年纪:“你真是被下诅咒了。”
他把自己的工具收好,骂骂咧咧地回去地睡觉。
有了两张乙方没签的正式合同,珍妮准备告别与她同行几日的康利夫人。
得知这个她看好的“未来之星”找了“下家”,康利夫人也没灰心,留下一句:“有空就去克利什街的沙龙坐坐。”便上了停在酒馆门口的公共马车。
珍妮则与爱德蒙一起坐上运货车。
老实说,隔夜的运货车味道堪比生鲜市场的下水道。
珍妮本想靠着车门眯上一会儿,结果被这味道熏得开始头晕,索性拿出笔纸开始转移注意。
“在写日记?”宾客的车厢只有两人,爱德蒙在珍妮之前已经找到自己的事做。
“不,是小说。”
“小说?”爱德蒙也好奇这个还未褪去婴儿肥的姑娘能写什么小说:“我能看吗?”
“你要看哪本?”珍妮从小皮箱的外层掏出绑好的书稿:“一本奇幻,一本推理。”
“……听着就想翻上几页。”话虽如此,可他表现得像哄孩子。
…………
一小时后。
“就算是给未来老板的特殊福利。”爱德蒙忍无可忍道:“亲爱的小姐,求您可怜我那已经七上八下的好奇心。”
“黑水港的埃拉斯特伦家族在维尔利特城里会发生什么?他们的封君沃尔福特公爵能否躲过金色皇后和狐狸们的陷害?”
第6章 第 6 章 珍妮的考量,爱德蒙的小建……
作为一个没啥技能又“博览群书”的普通人,珍妮所能想到的赚钱方法只有两条——要么是给有钱人家的小姐做家教,要么是当简。奥斯汀。
进厂打工是迫不得己的下下之选,和这时的工厂相比,现代的那些不交保险的黑心老板都能称作良心未泯。
当然,珍妮要是舍得下脸,克利什大街上也有一条上升之道,而且作为小老板的康利夫人已经发来入职申请,就看珍妮愿不愿接。
思来想去,珍妮只好选择“前人”的创业之道——写小说吧!写的好像大仲马般每年的稿费就够中产混吃等死。只要珍妮学到这位“爱德蒙之父”的三成功力,不说做到一本小说吃一生,但是达到开工三个月,三月吃三年是不成问题。
所以在决定未来的发展之路后,珍妮的问题只剩两个——把书写好,找个可靠的后台帮忙联系出版。
前者自不必赘述,后者是现代人对当下环境的深深恶意——抛开珍妮的孤女身份,就是现代,抢人作品的事也屡见不鲜。珍妮坚信自己若是冒冒失失地亲自投稿,最好的情况是报社的门卫不让她进或老板抢了她的作品,最坏的情况是自己被人关起来写一辈子的书。
简。奥斯汀能无忧无虑地写书是因她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副主教,母亲是富商之女;《飘》的作者玛格丽特也出生名门,丈夫约翰是大公司的广告经理兼妻子的编辑;《弗兰肯斯坦》的作者玛丽。雪莱就更不提了,听夫姓就明白她想出书不难,更别提她母亲还是《女权辩护》的作者,父亲更是无政府主义的哲学家。
虽说在这识字率仅三成上下的十九世纪上叶,能读写就很说明经济实力,但是为了自身安全,珍妮表示能不吃亏又何必重蹈勃朗特三姐妹的覆辙?
“小姐,富有才华的博林小姐。”爱德蒙见对方一直没啥反应,语气立刻又柔几分:“您至少把沃尔福特公爵的下场告诉我吧!”不然他的教养,他的思想,他的一些美好的品性都会消失在抓心挠肝的追更中。
“……”老实说在对方拿起未润色的初稿前,珍妮还很担心自己的文笔或是点子会有水土不服,因为她在高中时写过名著的短篇同人,结果被试毒的好友批评里头的中式味太浓了,割裂到读了一半就读不下去。
除了笔力略显不足,珍妮还很担心自己的竞争对手。网上有句笑话叫“美术生到文艺复兴时只能去给大师们打打下手”,同理,十八世纪的文坛也是群英荟萃,巨佬频出。索性老天还不至于将可怜的珍妮赶尽杀绝,让她直面“现代法国小说之父”和“通俗小说之王”的可怕压力,但是未免土著学了珍妮的套路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她这几日除了是与想拐她的康利夫人斗智斗勇,就是思考写啥才能一鸣惊人,同时也让学她的同行只能等她完结把套路复刻。
想想三成的识字率,珍妮不免压力山大。
僧多肉少,供需不平。
so……
加大药量!
下猛药!
“沃尔福特公爵在公开审判里被疯王下令择日斩首,但是他在行刑前被发现死于皇后塔的秘密地牢,长子也是不知所踪。沃尔福特公爵的次子在深思熟虑后决定迎娶与他发生亲密关系的骑士遗孀,导致曾与北境联盟的埃拉斯特伦家族愤而离去,曾与公爵的长子定亲的瑞维尔家族也开始怀疑北境的信誉。”
“……理查最后还是选了伊丽莎白?”爱德蒙虽做好理查会违约的心理准备,也知道这选择符合理查的人设,但是站在男主的角度与上帝视角,此时违约无异于是将沃尔福特家族与追随理查的北境封臣拖入深渊——毕竟这埃拉斯特伦的阿尔弗雷德是珍妮钦定的龙傲天,身兼“穿越者“,”中部大财主”,“造王者之孙”等多重buff。
别说是珍妮看好的韭菜群体,就连眼前的龙傲天之祖,大仲马的“亲儿子”都自动带入男主身份:“虽然我对沃尔福特公爵的高尚品格赞不绝口,也很欣赏理查没有放弃可怜的伊丽莎白,但……”
爱德蒙的眉毛因主人的纠结拧在一起,千言万语都化作一句:“您可真是才华横溢。”
塑造一个恶人不难,但塑造一个可怜的恶人真的需要一定技术。
伊丽莎白讨人厌吗?
从立场上看,敌方女眷的伊丽莎白天生该被读者厌弃,而且她的出身也很不光彩——父亲是商人,母亲是为爱私奔的贵族寡妇。先夫去后与一双儿女回家讨活,同时为了弟弟的性命而委身皇后的堂叔并被皇后的情夫派去勾引订婚的理查。
这样的女人无疑是被主流唾弃的无耻之徒。
可是从母亲、妻子、姐姐、女儿,乃至纯粹的女人甚至是人的角度来看,她又是有可怜之处——作为家中的长女,她被父亲许给大她十五岁的贵族做续弦,未守寡前不仅要忍丈夫的粗鲁,还要忍受丈夫的亲眷嘲讽她的尴尬出身。好不容易等丈夫去了,继子又是心狠手辣的吝啬鬼,逼得她带孩子回到娘家生活。值得庆幸的是,娘家还算有点良心,对待她和外孙也是十分亲善。但也是这娘家人的亲善导致她在父亲、弟弟被征召入伍后无法做到置身事外,选择委身皇后的堂叔以换取他们不必冲在双王之战的最前线上,然后还被情人当作棋子埋在理查身边,伤害这个对她好的正直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