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顽 第9节
内府参官掖着手征询:“请女郎过目,不知是否合心意。若有不足之处,请女郎指正,卑下即刻命人更换。”
隐隐地,她仿佛看见了自己曾经的卧房,也是这样精致辉煌。
参官出声,她才回过神来,应了声“很好”。
内寝看过了,别处也得过目,走到外面的天井里仰头四顾,随口问,“这座楼里,还有旁人居住吗?”
内府参官道:“北向的两间屋舍是侍女居住的,便于女郎随时召唤。这里离太师的寝房很近,穿过廊道就是。”
其实把住处定在这里,也是听从罗诘的指示。事情虽办妥了,但参官弄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一个来历并未公布的女郎,安排在太师附近。
仔细看两眼,女郎貌美,难道入九章府是给太师收房?
内府参官欲言又止,想打听又不知从何问起,犹豫了半天,只剩干笑。
识迷看出来了,直截了当告诉他:“我和太师有婚约,这两天同行,过两天成亲。”
内府参官惊住了,本以为是以色侍人,没想到人家是来一步登天的。
识迷见他呆滞,大方地笑了笑,“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我家不是守旧俗的人家,就图太师人好——人好就行了。”
参官愈发晕头转向了,人好……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评价太师人好。当然,当政的手段不能放到儿女私情上评断,所处的位置不同,看见的自然是不一样的面孔。也许在女郎眼里,太师就是个为人和善的好丈夫人选。
赶紧堆起赞同的笑吧,还等什么!参官满脸满眼的欣喜,“女郎所言极是。太师巡狩中都时起,卑下就在九章府任职,太师为燕朝殚精竭虑,以致至今未娶,卑下暗里也很为太师着急。如今女郎来了,一看女郎就是有大智慧者,与太师相得益彰,真是可喜可贺。”
识迷看得出,这老家伙为了奉承,把牛黄狗宝都掏出来了。自己也没有多余的耐心和他周旋,只是打量四处,摆出挑剔的语气道:“我与太师一样,不喜欢有人打搅。这楼里还有别人住着,于我来说很多余,若是把这些人迁到别处去,不知是否太过麻烦参官了?”
“哪里哪里。”内府参官忙道,“不过一句话的事,女郎吩咐就是了。卑下即刻承办,把人调出去,不过这样一来,夜里服侍不太方便……”
识迷说:“我天黑就睡觉,用不着人服侍。”
内府参官一迭声说好,“那卑下这就去办,女郎且回房,歇歇脚。”
所以这座楼,就这么正大光明地占为己有了。她从上到下查看了一遍,地方大且深,十分合她的心意。再看各处的装饰,不知这排场是先虞留下的,还是燕朝占领后重新布置。奢靡程度着实让人叹服,就说那串碎银帘子,撸下来少说也有一二十两。
那厢陆悯回到议事堂,处
椿日
置公务的雷霆手段依旧,但在底下人看来,说不清道不明地,总觉得和之前大不相同了。
六卫呈报工务,虎夔卫将军不时呆看两眼,他察觉了,翻阅着文书随口问:“程将军,你的卫所有变故?有军情要回禀?”
虎夔卫将军顿时讪讪,“军中一切如常,并没有军情要向太师禀报。”
上首的人笑了笑,“那是我办事欠妥,以至于将军总看我,认不得我了?”
这下卫将军更慌了,忙道:“不不不,卑职绝无此意。只是觉得今日太师气色好了许多,看来还是要多多颐养,保重身子。”
陆悯方才合上手里的文书,淡声道:“诸位也共勉,公务要紧,自己的身体也要紧。偶尔歇上两日无伤大雅,若是要告假,我这里没有二话。”
太师今日心情似乎不错,众人见状也松了口气。议事堂里的气氛难得这样轻松,参机岑屹楼把手牌送了回去,“三日后面圣,最迟明日中晌就得动身。”
陆悯颔首,几时走,怎么走,并不用向底下人交代。只说神道的工期要抓紧,“我与诸位盘桓在这陪都,已经一年多了,早些完工,也好早些回白玉京。”
众人说是,到底要升迁,还得在天子脚下。这重安城的工程虽然事关重大,对比上都六卫,却等同流放。太师当初是为了避锋芒,免于功高盖主的嫌疑,才退居到重安城,现如今两年过去了,朝政早已稳固,君王驾前总不露面,终究不是好事。
议事堂的琐事全都处理完,天已经擦黑了。陆悯从厅堂走出来,因地势高,放眼便见满城灯火。他缓缓踱步,行动仍如从前,回到内府盥手用饭,吃到一半才想起来,询问近侍:“今日一起回来的女郎呢?”
他身边的近侍每隔一段时间便要调换,这是第几个,数不清了,也不用记得名字。
而侍奉的人,言行须得格外谨慎,俯首道:“回主君,陆娘子用过饭,已经睡下了。”
他听后一哂,“陆娘子?她是这样介绍自己的?”
侍者道是,“女郎说她姓陆,随主君姓。”
他很想更正,但却发现根本不了解她的根底。至今只听说她叫阿迷,至于姓什么,哪里人,一概不知。且她也没有和他深交的意思,到了新环境倒头就睡,这种从容自若,倒是很值得人学习。
“可要请女郎来见主君?”侍者问,“卑下这就去传话。”
陆悯说不必,搁下筷子起身,淡声吩咐:“预备好车辇,明早入京。”
侍者俯身道是,再直起身时,见太师宽袍缓袖,往后寝去了。
第13章
一大早要出发,负责传话的侍女四更天的时候,就来敲了识迷的房门。
昨晚高床软枕,睡得很好,谁对着白花花的银子都能做个好梦。识迷听到有人在外面喊话,睡眼惺忪地勾头看,天还未亮,窗户纸上浸泡着浓重的深蓝。
她头昏脑涨坐起身,扶着额头回应:“知道了,别喊了。”
搬动两条腿,下床找软鞋,昨晚蹦上床太用力,鞋被甩飞了八丈远,她眯着眼睛找了半天,才在梳妆台前寻见。
跌跌撞撞把脚穿进去,她还在嘟囔:“这么早就动身,太师也太拼命了。”
好在她出门的准备并不繁复,洗把脸擦个牙,从那仅有的两套衣裳里选出一套披挂上。叼着发簪在镜前扭身照,顺手再绾个发,很快一切准备妥当了,便挂上了她的小荷包,往陆悯的住处去了。
两栋楼之间,相隔也有十来丈远,清早的风好凉,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所幸有风雨桥连通,两侧放着竹帘,挡住了些许罡风。她走进陆悯的住处时,他已经穿戴好,站在门前等候了。
昨天她光顾着熟悉自己的屋子,也没机会上他这里来看看。男子的住处果然和女郎的不一样,同是紫檀的用具,他的寝室内高低错落摆放了很多书架,一套套的典籍整齐地收纳着,小榻旁的墙上挂了一张条幅,三两支修竹加一块顽石,简明扼要地凸显了读书人的审美与风范。
“你这屋子寒凉得很。”她挑剔地说,“没有帐幔也没有垂帘,不及我的屋子好看。”
陆悯神色淡然,“实用就行了,用不着好看。”
识迷庆幸不已,“还好我不打算与你同住,那么多的书,看着就觉得头疼。”
所以她是个不爱读书的女郎,也罢,人各有志,不能强求。
侍者上来替他披好了斗篷,他自己抬手系带,边系边道:“别耽搁了,出发吧。”
他在前面走,识迷在后面跟随,风吹动他斗篷的下摆,时不时拂在她脚背上。
从高台上下来,太师的座驾停放在台阶前。随行的护卫得有二十来人,一色苍黑的袍服,戴油毡的盔帽,胸口老大一个夔面护甲,腰间还别着又长又宽的重剑。
至于那台座驾,外面华美,里面锦绣堆砌。车围一圈铺着厚垫,中间还能摆上一张嵌有暖炉的茶几……识迷决定收回之前的评价了,谁说太师的用度寒凉,人家分明过得简奢有度,浓淡得宜。
提袍登上脚踏,不用弯腰就能入内,可见其宽绰。识迷坐定后拍了拍锦垫,松软得很,散发出淡淡的香气。
她转头看他,太师斜靠着引枕,正查验预备递交御览的城池构图。不同于在九章府务政,出门在外不用端着,他的头发半束,随金银编织的发带垂落在胸前。白狐的领围衬托那张恢复了风采的脸,仔细打量,早前替小五更换的面具虽然酷似,但细节神韵不是这样的。果真气血运行起来,皮囊就活生生改变了,现在的陆悯,应当是四年前没有毒发时的样子,思维敏捷,气血充盈。
那双肆无忌惮的眼睛在他身上盘桓,从头到脚一分一分地拆解,让他无所遁形。陆悯自然察觉了,审视太久,让他倍感无奈。
他轻轻叹息,“别像打量物件一样打量我,也没有哪个女郎看男子,一看看上老半天。”
他的不满,并未让识迷觉得有什么不妥,“我有责任看顾你,多看两眼是应该的。”边说边歪过脑袋,盯住了他的耳朵,“还是差了一点……你以前有耳洞,现在不见了,你自己不曾发现吗?”
他没有半分慌张,漠然道:“那两个耳洞,是小时候被迫扮神母留下的,如今没有了,正合我意。”
他说被迫,这个字眼好像不应该出现在他身上。他不是天之骄子吗,少年成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她撑着腿,抿着暖炉里倒出的茶,笑道:“开了灵窍的童子才有机会扮神母,你居然委屈上了,真是不知好歹。”
也许过了太多年,很多愤懑已经淡化了,再提起往事,他的语调稀松平常,像在谈论别人的经历一样。
“所谓的灵童,常年只在世家大族中轮转,今年你家,明年我家。女郎不知道我是庶出吗?身负厚望的兄长不愿意穿裙子,只好我来穿。于是被摁着扎了耳洞,为了防止过两年又轮到陆家,这耳洞不能长满,久而久之便留下了。”
所以对男子来说,扮女人是很屈辱的事吗?
识迷道:“我要是能扮神母,做梦都会笑醒。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女相,却总让男童来扮,无非是那些人觉得男童高人一等罢了。你已经高人一等了,就不要介怀了。我觉得男子戴上耳圈很好看,要是脖子上再来点刺青,威风凛凛拄个方天画戟,像神庙里的大罗护法。”
还是熟悉的宽宏大量,什么都不要紧,什么都别往心里去。
陆悯捏起杯盏,低头也抿了一口,“扮神母没什么,只是从来没人问过,我愿不愿意穿裙子。”说完一笑,“罢了,陈年旧事,提他作甚。”
识迷问:“那万一有人盯上了你的耳朵,到时候怎么办?”
他抬手摸了摸耳垂,“遍寻名医,治好了骨毒也长好了耳洞,谁有疑议,到我跟前来说。”
看来这人很有魄力,为了弥补小时候的遗憾,冒点风险也愿意。
识迷转过身,挑起窗帘朝外张望,走了这一程,天边方才露出一点晨曦。不过
椿日
天气很不好,阴沉沉像个烤糊的锅盔,没准要下雨。车辇朝西进发,官道用细石铺就,一路平坦,扬不起黄沙。
陆悯不是个多事的主,所以她这个婢女也派不上什么用场。车摇了一路,她开始昏昏欲睡,干脆拽过他的斗篷,盖在了自己身上。
好梦香甜,耳边偶尔传来书页翻动的声音,睡得很安稳。可惜风大,吹得棂子呜呜作响,她盖住耳朵抱怨:“这恼人的倒春寒,到底要寒到什么时候……”
隔了很久,陆悯蹦出来一句,“下雪了。”
下雪了?惊蛰的时节下雪,她勉强撑起眼皮看了眼,“怕不是有什么冤情吧!”
但冤情好像不够大,稀稀拉拉的雪沫子,下了一会儿就停了。
中都距离上都两百多里,走得急些,后半夜能入城。时间还算宽裕,中途他们路过一个叫烟渚的小镇,停下吃了顿便饭,下半晌继续赶路,识迷的要务仍旧是睡觉。
陆悯有时暼她一眼,不明白她怎么这么能睡。是之前缺觉,还是她有什么诀窍,比如睡觉能延长自持的时间之类的。
她呢,切切实实睡到擦黑才睡醒,探头往外一看,不远处出现一座城,临水而建……不不,是建在水上。这个时辰整座城燃起了灯,灯火蓬勃绵延,城的轮廓完整地倒映在水面上,一漾一漾,时而扭曲,时而拉伸。
识迷很惊喜,“不夜天到了?”
陆悯闻言方才抬眼,启唇朝外吩咐:“再往前赶一程。”
“别别别。”识迷忙央求他,“已经到了,莫如住一晚?蜷在车里一整天,我的骨头都要散架了。我们下车走动走动,顺便看看不夜天的夜景吧。”
耽误行程,实在麻烦,他蹙眉道:“我有要事在身,得尽早赶往白玉京。”
识迷指了指天,“天都黑了,要连夜赶路吗?再说不夜天离上都不远了,以今天的脚程,停留一晚上,最迟明日傍晚就能到,有什么可着急的?”
她极力游说,他沉默了下,最终还是妥协了。
车辇从城门驶入,这不夜天有很严苛的关隘,没有过所进不去。好在太师的身份是最好的通行证,一路可说畅通无阻。识迷坐在车内,迫不及待探出身子,五光十色的人间烟火,顿时轰轰烈烈扑面而来。
华美的画楼林立,衣着鲜亮的商女招摇过市,满街香车宝马伴着奇楠的烟气穿梭,果真是富贵迷人眼啊。
他们一行人的目的很明确,寻个酒楼吃饭,吃饭是第一要务。
识迷问陆悯:“你有钱吗?太师的俸禄应该不少吧?反正不用养家糊口,你请我上雀楼见识一下,就当是你送我的聘礼。”
据说雀楼是不夜天最有名的销金窟,横跨过鹿海,像一道绚丽的虹,串联起这纸醉金迷的去处。陆悯不太赞同,“那地方鱼龙混杂,你一个女郎去那里做什么?”
“开眼界嘛。”她龇牙笑了笑,“我一直想去,但花费太高,我囊中羞涩去不得,今日有太师在,过门不入岂不可惜了?”
也许是身份让他举棋不定吧,位高权重的人,进了那种地方名声不好。识迷当即又发挥起了她的好口才,“人活于世,非得有些弱点不可。一个人不贪财不好色,余下只有谋权了,你说是吧?”
这下说动了他,他没有再犹豫,示意白鹤梁先行进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