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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来了个卖蛋糕的军属小姐姐[年代] 第124节

  李红云没理他们,抿唇快步地往厂里而去。
  其实她也非常忐忑。
  不
  ,非要说的话,她这几个月来时不时地就会涌起这种忐忑的情绪。
  她真的想死了要去厂里工作,可她知道这对她来说,还是比较难的。
  也就是靠着明香说的那句“我觉得你很聪明”她才能相对安稳地过这么久,甚至还把自己养胖了点。
  不然她一定已经瘦得跟骨架子一样了。
  李红云深深地喘/息着,一颗心突突跳。
  她不敢想象,如果她这次没有被选上,回来的时候,将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
  她的指甲深深地扎入手心,不停地想象着明香的笑脸,回想着她的声音。
  “你很聪明。”
  “你学得很快。”
  “没事儿,你在我这儿帮帮忙,考罐头厂就是根本不是什么难事儿。”
  只有想着这些,她才能喘得过气来。
  李红云就在这种煎熬和拉扯中来到了罐头厂。
  这次因为没什么限制,来的人很多,黑压压的一片,这里面还有很多人她认识,都是有一定的文化基础的。
  于是她更紧张了。
  正排队写着自己的名字,忽然,几个穿着厂里蓝色工装的女工走了出来,一个人管十个,要把她们带进厂里。
  有个领头的背着手说:“哎,你们都不要这么紧张嘛,放松点,我们是招女工,又不是要把你们拐走。”
  大家就都笑了笑,发出稀疏的笑声。
  毕竟紧张的情绪不是她说个笑话就会消失不见的。
  李红云捏了捏手心,定了定神。
  她是明香的徒弟,明香教过她的,明香说她可以她就可以。
  她有些松快地笑了出来。
  那领头的大姐听到她的笑声,也乐开了。
  “就是嘛,像这位妹子一样,别那么绷着。”
  “这样,你们每十个人一组,让我们的人带着进来。”
  “我们这的机器可先进了,在全国都排得上名次的,让你们好好见识见识。”
  她话音刚落,其他人就利落地过来给她们分了组。
  李红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她一听说要进去参观,在明香那儿养成的洁癖就泛上来了。
  进去里面肯定是做着罐头的呀,罐头不能被细菌污染的呀。
  可她们这些人都是外来的人,身上都穿着自己的衣服,穿这些衣服做了那么多活嗯的,能不脏吗,那就是会把细菌带进去的呀。
  于是李红云木讷地从带来的布包里掏出来在明香家里做点心那套白罩褂,又一并把白色的头巾给戴上了。
  恍惚间又鬼使神差想起明香说的,做点心的时候最好不要说太多话,防止唾沫星子溅进去。
  她又拿出来一个洗得干干净净的手帕,对角折了,把嘴给绑了起来。
  在场的人看见她这样,先是愣着,过了会儿一个个指着她笑了起来。
  “啊哟!你看这大妹子,这是什么打扮啊!”
  “笑死个人,这一身白看着多晦气呐!”
  “这不是林团长家的媳妇儿红云妹子吗?妹子啊,你最近是怎么了,到处都听人说你疯疯癫癫的,要不要去赵医生那儿看看啊?”
  李红云手指一动,瑟缩了一下。
  她的理智告诉她,自己这样是奇怪的,大家说她说得对。
  可她的习惯又告诉她,不行,她不能把细菌带到做罐头的地方去。
  一想到自己身上的细菌进到那些菠萝肉里,她就仿佛看到自己在明香的厨房乱来,把明香做好的那些点心全给弄脏了。
  那些个什么奶冻、千层糕、团子,全都烂了,黑乎乎的一团,又臭又恶心。
  而明香不忍心苛责她,只用那种失望至极的眼神看着她。
  不,不行。
  李红云只能把脑袋低了又低,鼻子酸酸的,眼睛都憋得红了,却还是没有伸手做出任何改变。
  她就那样穿着白色围裙、戴着白色头巾站在众人揶揄的目光下。
  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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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来了来了!
  带个预收:《七零美人随军北疆跑山日常》期待支持!
  江飞叶从寸草不生的末世归来,回到了花红柳绿的七零年代。
  正准备好好享受退休的日子,却已被继母替继妹嫁给了一位边防军人。
  江飞叶走前那晚,继母喝着小酒偷着乐。
  北疆天寒地冻,那林海雪原一年里有半年大雪封山,物资进不来,人出不去,连草根都没得吃,冻得面颊裂出一里地!
  江飞叶命都不见得保得住,就有命回来,那张水灵灵的脸蛋可就毁了!再比不上她的亲女儿!
  *
  江飞叶来到丈夫戍边的地儿。
  一抬头就是广袤的深山野林,层峦叠嶂,光是树叶的色儿都红橙黄绿特养眼。
  一下了银装素裹又很仙。
  这让看惯了末世荒凉的她很是高兴,就这么住了下来。
  广袤林海神秘非凡,甚至有人说哪里埋藏了金矿。
  她采菌子、挖灵芝、种人参`种木耳……
  养鸡养鸭养猫狗,逮兔子战野猪,棒打狍子瓢舀鱼……
  她做一手香喷喷的青椒野生菌、铁锅炖大鹅、烤兔肉烤山羊……
  有了娃后她更是多了几个小跟班,成了军属院里备受尊敬的孩子王!
  关键那便宜丈夫也好,长得好看还是个军官,家里三代从军,身体好力气大,工资上交不作妖,只要在家家务就全包。
  江飞叶满意极了,跟着升了职的丈夫调出来时居然更水润了,气死继妈那一家!
  *
  程林海的婚姻是战友介绍的,说实话就见了见照片,无所谓喜不喜欢。
  可那姑娘嫌他戍边辛苦,不嫁了,要把自己的继姐嫁过来替她。
  被这样嫌弃,是个男人都会发火。
  所以等那位叫江飞叶的继妹嫁了过来,程林海并不热情。
  他非常感激江飞叶愿意替嫁,可这么细胳膊细腿的漂亮小姑娘,又能在这里撑多久?
  虽说如此,程林海还是把她当孩子宠,给足了尊重和自由。
  直到有一天,熊瞎子袭击家属院,他那漂亮媳妇一巴掌把那畜生打趴下,程林海懵了。
  哦,原来他媳妇儿并不娇滴滴。
  原来他媳妇儿适应得很好,会带着大家进山捡菌子、逮兔子、打渔,还替国家探到了金矿!
  她甚至有一身好功夫,带领当地村民自发站岗巡逻,抓住了好几个敌特,被上头嘉奖表扬,破格提拔进了机关当骨干。
  程林海安心下来,不再压抑自己的热情。
  可他媳妇儿红着脸推开他:“林海哥,你最近是不是太粘人了,不是说我们的婚姻走个过场,互不干涉吗?”
  程林海:“……”
  媳妇儿我错了!
  第49章
  李红云就这样在众人揶揄的目光和小声的议论中和大家进到了厂里。
  厂房很大, 分为休息区和工作区。
  工作区由一扇老大的铁门隔着,从这扇大门里,李红云看到了里面的景象。
  流水线上很多大大小小的设备, 基本都是钢铁铸成的, 看上去冷光荧荧的,干净但让人觉得震撼。
  设备之间有传送带, 工人们就分布在设备与设备之间,有的站着有的坐着, 也有人穿行在其中,拿着本子记着什么。
  景象颇为壮观,但却又意外的井井有条。
  李红云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切, 仿佛自己就坐在她们身边,专心致志地低头工作。
  她那时候还不知道什
  么叫事业,她只知道, 她要在这里有一个位置。
  要每天早上过来,都有自己的事可以做,而不是为了别人累死累活。
  她要到了休息的时候可以光明正大地休息, 而不是连做饭稍微没赶上趟都要被阴阳怪气。
  她要等发工资的时候可以名正言顺地领一笔靠自己的努力挣来的钱,而不是天天被人说“你都是我养着,没资格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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