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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陶偶在他掌心老实听了片刻,忽地龇牙大笑起来:“老东西,你想教化我?”
  金多宝道:“你小子心思刁猾,悟性却不差。这几个阵眼都是大奸大恶之人,出的必是毒阵,看来你这猢狲肚皮里包着一把毒火,想杀谁?”
  说话间,谶阵金光闪烁,周遭的一切都飞快变化着,化作世间某一处的景象,市井喧闹声冲入耳中。
  有个屠户打扮的男子,正倒提一条人腿,将血肉剁入酱碗里,面目也渐渐清晰了,下巴一颗黑痣在横肉间抖动……
  在参透谶言之前,阵中的一切杀机都毫无规律可言,无法预测,但金多宝已感受到扑面而来的血煞之气。
  与此同时,他掌中砰地一声裂响,陶猴脑袋碎裂,变作匕首,一把贯穿了他的掌心!
  剧痛爆发,金多宝掌心一空,陶偶趁机扭身而出,化作一道褐光。
  陶偶狞笑道:“你就好好尝尝这滋味吧!”
  金多宝却丝毫不理会他,只将掌心鲜血一甩,喝道:“少阳剑,来!”
  尚未成型的秘境一角,一把赤金流火的长剑拔地而起,喷涌出冲天的火光,将陶偶布下的阵眼一举吞噬,那些人连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已化作一缕缕刺鼻的焦烟。
  原先的阵眼一死,谶阵的形成被生生打断了,市井幻象消散,却一刻不停地向着新的景象变幻。
  太初秘境中别无旁人,这一次的阵眼必将出在他和陶猴之间,金多宝瞥见身周陌生场景,暗骂一声晦气。
  他顺遂久了,比不得这猴子怨气深重,作为阵眼的一方固然会陷在往日执念里,却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还想跑?”金多宝道,“少阳火种,破!”
  方才埋在陶偶颅中的少阳火种,立时迸发,黑暗中火光一闪。金多宝凌空抓住猴尾,再一次将它拖了回来。
  它颅顶已碎,冒着一簇金红色的少阳真火,竟有些烛台般的滑稽古怪。只是陶土受不得这般高温,眼眶都滋滋地消融,流下两行泥泪来。
  金多宝道:“小子,你也算有些阵修的禀赋了,让我看看你的真面目!”
  他指上法阵光华闪动,正要强行破除傀儡身,那陶猴却将嘴一瘪,哇哇地哭起来:“我只恨……今日依旧杀不得你!”
  那声音失了掩饰,却教金多宝浑身一震,道:“是你?”
  少阳火种说灭就灭,金多宝语无伦次片刻,忽然一巴掌扇在陶偶头上,大骂道:“谁让你沾的谶阵!那玩意儿是你能沾的?”
  陶偶道:“你能沾,我便不能?”
  金多宝忍着火气道:“你不知我悔青了肠子!”
  陶偶一把扯住他腕上红玛瑙珠:“我第一次见你时,你手上的玛瑙珠有八九十颗之多,长长地触在地上,如今,为什么只剩下了十八颗?”
  金多宝周身一震,向来白胖圆满如婴孩的脸孔,仿佛一瞬间衰老下去,沟壑横生。
  “荒唐事做得多了,回过头来,总有良心发痒的时候,可大错已铸成,只能想尽法子去弥补万一……”
  陶偶像听了个天大的笑话似的,大笑起来:“是么,弥补?你那么爱收弟子,连发齿尽脱、毫无根基的凡人都敢往座下塞,不论什么天缺天残,都拿天材地宝供养着,真是羡煞旁人啊。可你座下弟子却越来越少,如今只剩下了十八人,到底是弥补,还是恨不能物尽其用?他们都是怎么死的?”
  金多宝脸颊抽动了两下,却是痛快地认了:“原来你还记得。不错,我是拿他们试过阵!百年前,舫主给我演过一卦,说我作恶太多,正儿八经的道途是别指望了,哪天死了,还得做上百八十世的猪狗,哈哈,我会怕做猪狗?”
  他向自个儿肚皮拍了一巴掌,忽而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后来确是乏了,也悟了。只是他们被我折腾得不浅,我便把他们搜罗到剑庐里,做我的弟子,富贵太平地过罢残生,每送走一个,我腕上的孽珠便少一颗,最后这十八子送尽,我也好赤条条无牵挂地做我的猪狗去。”
  “那你为什么还不去死!”陶偶忽而厉声道,猴爪一拍,金多宝腕上十七枚玛瑙珠同时化为齑粉,最后一颗透出凄厉的红光。
  金多宝面色大变,道:“你把他们……”
  陶偶道:“难得你离了羲和,我怎能不送他们一程?你口口声声要解怨,我偏要把他们困在炼魂珠里,把你当年试过的阵,让他们在识海里重历上千千万万遍,化成厉鬼也恨不能活活咬死你,来世你为猪狗,他为刀俎!别想解脱,你休想得一刻安宁!”
  它将一大把炼魂珠掷在地上,号哭声冲天而起,金多宝方寸大乱,伸手去抢,埋在炼魂珠中的少阳火种却在一瞬间迸发,在他掌心焚作了飞灰。金多宝抓了个空,呆怔在地,但那熟悉的气息却已让他明白,少阳剑庐一脉,自此便断绝了。
  他嘴唇蠕动,道:“他们都是你的师兄弟。”
  “我何曾有过师父?”陶偶阴冷道,“同病相怜,我送他们上路,好过你哪日再以他们试阵!”
  金多宝双目赤红,陶偶捕捉到他目光中的杀意,忽而嘴角一提,歪斜的五官齐齐耸动,透出深不见底的恶意来:“金多宝,你想杀我?来,最后一颗珠子了,你好解脱了。”
  金多宝如被抽去了背后的脊骨一般,猛地佝偻下去了,大手却牢牢掌着陶偶,以它为杖拄在地上。
  “这些年我是如何待你的,你一直是这么想的?”
  陶偶只是冷笑。
  金多宝疲惫道:“百年前,我入羲和时便立了誓,再不拿任何人试阵。”
  陶偶眉目耸动:“你放屁!”
  金多宝道:“我金少阳没心肝惯了,但有一个人,我是愧怍到如今的。不错,二十多年前,在点沧州,我破了戒,拿一个年轻人试了阵。”
  说话间,周遭的景物已经全然变幻,千里阜盛地,金柳夹岸堤,点点飞絮如金粉,台阁玲珑汇于城心,垒起一座足可接天的高台,孤镜高悬,四望九境数点烟。这地方在雪害之后,已荡然无存了,但却曾号称人世繁盛之最——
  中境点沧州。
  九境正中,天下通衢,也是凡人聚集之处。
  得道成仙的神异之事因此颇为遥远,对大多数凡人而言,不过或富贵、或庸碌、或潦倒地过尽一生。
  偶尔出几个天赋不凡的,灵根将醒,得了某个宗门的招揽,便设一场名为断尘礼的酒宴,与四邻亲族畅饮一番,在众人庆贺与羡妒中,断去尘缘,悄然而去,再无人记得。
  金多宝心中一颤,所见的果然是那一幕。
  点沧州,城中某处金碧辉煌的贵族宅邸。白日宴饮正盛。
  辉阳郡主的独子灵根觉醒,引得满城权贵争相庆贺,断尘宴足足设了十日十夜,酒肉成筐成篓地泼在路边,路皆浮腻,方圆十里的乞丐便赴起了小宴。
  金多宝一顶斗笠遮面,在墙角坦着肚皮大睡,头一天还摸进府里,看了一眼明艳泼辣如昔的老情人,心满意足了,在门外一躺,任人踩踏而不醒,直到第十日才睁开双目。
  府邸门户大开,酒气与阿谀声齐齐涌出。
  “辉阳郡主福泽深厚,难怪王孙有这等机缘。”
  “不知醒的是哪种灵根……前些天满城雷动你们还记得么?说不定便是仙长远来。”
  “不论哪种,都是天大的福气,从此便是神仙中人了……薛公子,等等我们!”
  金多宝将斗笠一推,他们口中的王孙公子当先而出,氅衣大敞着,一身甜赤金色掺珠光丝的箭衣,把积雪都照亮了,牛皮小靴上镶着一足圈雪雁羽,有些女孩儿气的打扮,步子却极大,不论是身量还是步幅,都已逼近于青年了。
  别人奉承,他不说话,但以下巴回答。有时候也笑笑,薄而红的嘴唇,眉毛也黑得凌人,点到即止地扬一下,刻薄得不像个笑,显然全天下的赞誉他都听惯了。
  “火灵根,”薛公子拣了一句答道,“我要去,便去羲和舫。”
  旁人一愣,连羲和舫的厉害都不见得清楚,已高声道贺起来。
  金多宝翻了个身,从屁股底下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卦相看了一眼,在他走到身边时,忽而将足一伸,将这大步当先的公子绊了一跤。
  薛公子眼疾手快地拿胳膊撑着地,却也吃了一嘴的雪,那笑立刻凝固在了脸上。
  “薛公子,你没事吧?”
  “不长眼的东西,别是成心的,还不来人叉出去!”
  薛公子一把挥开那些来搀扶的手,二话不说,便朝金多宝踹了一脚。那是足够踹烂肠子的力道,金多宝哎呦哎呦地痛叫两声,一个白花花的肥肚皮却跟鼓似的乱晃,反令薛公子又趔趄了一步。
  “好个酒囊肚子。”薛公子道,脸上怒色一闪,已有人争先恐后扭住金多宝两条胳膊,替他去踹。
  “敢绊我们薛公子,踹破这酒囊。”
  “嗬,这肚子,十日来吃了多少薛家的脂膏,剖开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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