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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与神明[破鏡重圓] 第22节

  心里感到很意外,葛洁竟然会对一个陌生男生有这样的反应,挺精彩的。
  葛洁,原来也是有弱点的。
  而叶语莺,第一次,模模糊糊有了什么猜测。
  只是那一刻,她开始意识到:葛洁也不是无懈可击,她也有软肋——比如眼前的这个人。
  他穿着深色校服,单肩背包,眉眼干净,神情散漫,带着有些超乎年龄的沉静而睿智的目光。
  后来叶语莺才知道,这是是蓉城一高的风云人物——林知砚。
  兼葛洁的暗恋对象。
  于是,叶语莺把这个信息悄悄收进心底。
  *
  那晚,蓉城的大风偶尔停歇,叶语莺躺在床上复盘今天的情形,思索着如何应对明天的对策。
  她头顶的天花板上是一个斜顶阁楼,有一个旧的木梯可以上去,但是上面的灯已经坏了,打开挡板一看是一片漆黑。
  她暂时放弃了探索阁楼的想法,之时时常听见阁楼附近传来鸽子偶尔歇脚的声音,带着指甲的鸟足在坚硬的瓦片上发出吱吱的摩擦声。
  但是今天,阁楼上却出现了脚步声,她惊得瞬间坐了起来。
  想到阁楼的无尽漆黑,恐怖的猜想笼罩着她。
  她登时坐起身,走到门边,将门打开了一条缝,往木梯的方向看去,发现上方的挡板被人打开了,有人带着手电筒从阁楼上下来。
  她屏住呼吸,隔着门缝看得清清楚楚——
  那个人影是程明笃。
  他穿着深色家居服,一只手提着手电筒,另一只手抱着个旧纸箱,垂着眼,眼尾的轮廓总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有想给这张脸建模的冲动。
  叶语莺一动不动地站着,手还握在门把上,保持着一道门缝的屏障。
  如同掩耳盗铃一样大着胆子去观察他的眉眼。
  谁知,程明笃像是感知到什么似的,微微抬眼,精准地注意到门缝后的那只漆黑的眼眸。
  “我只是过来
  拿点东西。”程明笃的声音不高,却清清楚楚地落进她耳里,有点像教堂整点时分的钟声。
  叶语莺愣了一下,本能地想关上门,因为她对程明笃原本有些本能的恐惧的,她知道他不喜欢姜新雪,大概也是不喜欢她的。
  但是此刻,她却像是看见曙光一样,转而将门敞开,赤着脚,站在门内,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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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50个红包![三花猫头]
  第19章
  她和他不熟。
  甚至连真正意义上的一句交谈都没有过。
  可在这个偌大又不近人情的宅子里,程明笃虽然游离在是非之外,一副事不关己的冷淡模样。
  但是他会在冰箱最角落的位置,留给她两个饭团。
  也许有人喂流浪猫也是类似的心态,顺便的喂养,没有放在心上,更谈不上多高尚的心态。
  但是饥肠辘辘是最清晰的感受,尤其面对黑色的夜晚,肚子里那仿佛被拧毛巾一样散发出来的难受,半夜里一个人抱着冰冷饭团时,她的胃和心脏却一起软了……
  他对她,不是关心,更不是温情。
  但是,是什么,她不知道,可能是一种无关痛痒的同情。
  只是像风吹过枝桠,轻得没有任何刻意的痕迹。
  反倒是她,被这份无声的施舍困住了情绪。
  她本以为自己早就习惯了孤立,可当真正有人哪怕只是随手留下一点温度时,那种被动而脆弱的感激,却像潮水一样,慢慢涌了上来。
  叶语莺自己也说不清。
  她明明懂得,这种东西不牢靠,不应该过于当真。
  所以此刻,她站在门内,目光盯着他。
  少女曾被泪水涤荡过的双眼,带着深重的茫然和迷惘,像是透过看他而去看渺远的希望,恍若冬日里最后一团火苗,随时湮灭。
  也许有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一瞬,她险些将程明笃当做她在蓉城的一点希望。
  但是那些注定应该被掩埋在底层的尘埃中——暴力、欺压、嫉妒、服从……和眼前这个清风朗月般的人,从来无关。
  于是她还是决定什么都不说,只是用那双眼睛静静注视着他——
  目光复杂,带着些许隐秘的感激,又夹杂着一点点倔强,还有……还有浓得化不开的自卑。
  她是那只午夜被投喂的流浪猫,除了食物之外,不敢发出任何请求,唯恐招致反感。
  程明笃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侧头与她对视了一秒。
  他没有回避这个目光,只是极淡地问道:“他们没给你准备拖鞋吗?”
  轻飘飘的几个字,把这段沉默剪断,让她好一阵才反应过来,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那一瞬有些羞赧地想要把双脚藏起来。
  “准备了……忘记穿。”她低声解释。
  其实不是忘了穿。
  她只是习惯了光脚踩在冰冷地板上的感觉——
  在外婆家的那些年,她早就习惯了不穿拖鞋的冬天。
  正当她在思索不穿拖鞋这件事是否可能违背了程家的规矩,刚准备逃回房间的时候,却见他将纸箱抱着下楼,扔下一句话。
  “小孩子不穿拖鞋,容易得风湿。”
  那一瞬的嗓音,如同从窗缝钻进来的凉风一样,不经意来访,却令珠帘叮当响个不停,撞得她心弦微颤。
  叶语莺动了动脚,终于回过神,点点头,悄无声息地退回门内。
  门关上的一瞬,她依然站在门后,手指紧紧攥着衣角,久久没有动。
  窗外的风吹过阁楼顶的瓦片,发出一声轻响,像是谁替她叹了口气。
  叶语莺终于慢慢松开了攥紧的衣角,走到角落,从那只纸箱里翻找出一双崭新的拖鞋。
  浅灰色,简单到几乎不起眼。
  她蹲下身,把脚小心翼翼地塞进去。
  然后,她就那么坐在床边,抱着膝盖,安静地发呆。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微弱的尘土味,混着木头的潮气,夹杂着一种若有若无的孤独感。
  她蜷缩在床角,拖鞋安静地裹着她的双脚,带来细微却确实的温暖。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穿上的拖鞋,忽然有种很奇异的感觉——
  好像自己,终于也像个被允许留下的人了。
  因为不被允许留下的人,讨论的应该是去留,而不是拖鞋。
  那天之后,她对那个漆黑的阁楼储藏室充满了更多好奇,因为那里似乎藏着程明笃的旧物。
  某种程度上,也许藏着程明笃如何成长得如此清朗的奥秘。
  *
  接连过去几天都是风平浪静,叶语莺原本以为自己会因为得罪葛洁而不会有好果子吃。
  但是不仅是叶语莺,班上很多人的日子都变好了,原因是葛洁陷入了一场浪漫的暗恋,每天都让人帮她想想如何追男生。
  叶语莺了然,原来这“好日子”,是有几分皇帝心情好,大赦天下的意思。
  但是这样风平浪静没有持续几天,那天恰好是数学单元测试出成绩的时候。
  叶语莺垂眸扫了眼试卷上的分数,的确又是毫无悬念的倒数第一。
  她在老家青城的时候,在县城小学勉强能算中上,谁知到了教育更发达的蓉城,直接连中游都达不到。
  班上有个不成为的规矩,考倒数第一的人要坐在第一排讲桌下,这样方便老师监督,但是这却给每个人无形的压力,大家都知道那里是个耻辱的位置。
  会被老师特殊“关照”的位置。
  之前的倒数第一是个高度近视的短发女生,她每次拿到试卷都怨声载道,挫败地将头埋在桌子上。
  自从叶语莺来了之后,没经历几场单元测试,那个“特殊位置”就易主了。
  短发女生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开开心心如释重负般收拾了书本搬离了“特殊位置”,如同交接仪式般激动地握着叶语莺的手。
  “救世主啊,叶同学,以后你的小零食我都包了,你爸妈会因为你做‘特殊位置’回家罚跪吗?我这一年跪得膝盖都长茧子了……”
  叶语莺对此不是很在意,似乎很接受当倒数第一这件事,宽慰道:“放心,有我在,你不会再回到这里的。”
  其实她对于这个“特殊位置”没那么排斥,甚至有些期待,因为在老师眼皮子底下,葛洁上课那些写着破事的小纸条就传不到这里。
  因为目标太大,“暗度陈仓”的事情容易败露。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叶语莺抱着书本,安安静静地搬去了第一排讲桌下。
  新位置有一种说不上来的荒凉感。
  周围是老师批改作业堆得高高的卷子、泡到发黄的茶杯,和偶尔被随手扔到桌角的教鞭。
  还有一股淡淡的粉笔灰味儿,混着旧木头的味道,像是学校独有的陈年气息。
  但也正因为这份冷清,反而让叶语莺觉得有种诡异的安全感。
  她规规矩矩坐好,从书包里拿出数学练习册,慢慢地开始写。虽然速度很慢,出错很多,但至少,她在写。
  冬日里最后的阳光,斜斜地洒进来,映在她单薄的侧脸上,柔软而又白皙。
  有时候,当生活足够凌乱的时候,成为“倒数第一”反而还成救赎的了。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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