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这难道不悲哀吗?
  都是曾经不可一世的天神啊,如今也都死去了。
  赫尔淮斯和奥林匹斯神系的关系一直很浅淡,他虽然是冥王哈迪斯之子,但他也是死亡的继承人,连宙斯也很少在他面前自称长辈。唯一能和他称得上关系好的,只有太阳神阿波罗和命运三女神了。
  命运三女神就在银色死灵深渊下,日复一日地纺织、连结、剪断命运。她们也受到了诸神黄昏的影响,在那一天一起陷入了死一般的沉睡,代表着命运的纺织器、金线和金剪刀都蒙上了一层灰。
  太阳神阿波罗和他交好,大概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爱好——
  他们都喜欢文学,喜欢诗歌,喜欢那些写在纸上的文字。
  那会让赫尔淮斯得到难得的安宁与平静。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赫尔淮斯的耳边一直都充斥着各种濒死的哀嚎,无数死亡的声音在他耳边不断徘徊,这让他特别心烦气躁,提着死灵镰刀就想砍人。
  后来死亡告诉他,那是因为他还没有适应和接受死亡概念。
  等他适应和接受了,诸神黄昏也到了。
  他失去了一个朋友,阿波罗陷入了沉睡,只来得及留给他一个新的月桂花环。
  ——就是他头上戴的这个。
  赫尔淮斯是第四代天神中年纪最小的,他刚刚成年的时候就是他沉睡的时候,待他终于醒了,冥界又有一大摊子事情要他处理,忙来忙去一直到现在才勉强忙完。
  然后他又要亲自去人间收割灵魂,以及寻找合适的发展对象,哪怕能找到一两个符合他要求的死神人选都是好的,他当前最需要的就是能够在人间行走收割灵魂的死神。
  ……哦,对了,走之前他还得去见见死亡。
  赫尔淮斯:我真是太难了。
  这世上还有比他更难的冥王吗?
  没有。
  他父亲做冥王的时候简直不要太逍遥,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赫尔淮斯再度叹气,这一次还是为了自己。
  他很快就来到了死亡的垂死领域,这里雾蒙蒙的,看不真切,无数的灵魂排着队走到死亡面前,长长的队伍根本看不到尽头。
  “殿下。”
  赫尔淮斯从幽深的黑色传送通道中走出,停在了首座下方,他微低下头,银色的长发从他肩上滑落,他的右手轻轻按在胸前,左手背在身后。
  穿着灰色哥特式半身裙的黑发少女并不惊讶于他的到来,她抬起右手做了一个下压的动作,有序前进的灵魂瞬间静止不动了。
  她平静地看向赫尔淮斯,看了一会儿后,她朝赫尔淮斯招招手:“过来坐吧”
  赫尔淮斯很自然地坐到了她身旁。
  垂死领域算是他的半个家,他曾经在这里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领域很大,他一直没能探索到垂死领域的边缘在何方。
  死亡曾说:死亡是没有边际的。
  如她所言,的确无边无际。
  赫尔淮斯长长的银发顺着他的衣袍垂落到了他的脚边,落在了层层叠叠的衣袍后摆上,像黑色花瓣上的脉络,看起来还挺好看的。
  死亡伸手捻起他的一缕银发,漆黑的眼睛里露出一丝淡淡的怀念:“你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还是一个小孩子。”
  赫尔淮斯轻轻地笑了:“我那时还没有您的王座高。”
  死亡的王座只有一米三,墨蓝色的,什么装饰都没有,中规中矩的模样,乍一看不是很符合她的风格。
  第一次来到垂死领域的赫尔淮斯还是个奶乎乎的团子,虽然一脸严肃,颇有现在的威严风范,但在死亡的眼中,他仍然是一个奶团子。那时的他经常被死亡抱在怀里,一个又一个空洞茫然的灵魂从他眼前走过,他开始有了模糊的死亡概念。
  “时间过得真快啊。”死亡随意地感慨了一句,将手中的一缕银发拢进了更多的银发中,她端坐着,视线从面前的灵魂一直扫到那一边可以看见的队伍尽头,“我把哥谭交给了你,你看见了吧。”
  赫尔淮斯点头:“是。”
  死亡重新看向他,眼底浮现出笑意:“是不是很不解?”
  赫尔淮斯接着点头:“是。”
  死亡短促地笑了一声,说:“哥谭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他隔壁的大都会也同样神奇。”
  大都会?赫尔淮斯目露不解。
  “哥谭充满绝望和黑暗,地狱却不想要她;大都会散发着光芒和希望,天堂却一点儿也插不进去手。”死亡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不神奇吗?”
  赫尔淮斯在死亡伸手过来的时候就低下了头,好让她能顺利地摸到,他问:“为什么?哥谭有蝙蝠侠,大都会也有什么吗?”
  死亡收回手:“大都会有一个超人。”
  她摸了摸手套上的黑色蕾丝团花,说:“赫尔啊,诸神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你也没有兴趣去复兴所谓的神明时代——现在是超级英雄的时代了,人类可了不起了。曾经万里挑一的金色灵魂,那里有很多哦,每一个都让我很想收藏。”
  说到这儿,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可惜了,他们没有从前那些人那样容易受到诱惑,尤其是……唉,真是的,不死难道不好吗?”
  最后一句,也不知道是在问谁。
  赫尔淮斯微微偏头,躲开了一朵飘过来的黑色花朵,无奈地说:“不死是诅咒,您也不是没有试过,上当的蠢货比聪明人多太多了。这么多年了,您还没有玩腻吗?”
  死亡笑了,她这会儿倒是很像一个少女了:“我偶尔也会感到无聊嘛。”
  笑了一会儿后,她咳了一声,收起短暂的笑容:“赫尔,天堂与地狱的圣战又要来临了。”
  赫尔淮斯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心想:又来?你们不累吗?
  “这次圣战一旦展开,短时间内是不会结束的。他们的战场不会波及到主纬度的地球,这期间的亡灵都会前往冥界,你要做好准备。还有,你要小心他们把战场扩张到冥界附近,介时……你可能不得不参战了。”死亡嫌弃地撇撇嘴,“天堂是越来越迷了,好好一个大天使,还上帝的左右手呢,说疯就疯了。你千万要离那个加百列远一点,谁知道他又会干什么,指不定哪天就把你也拖下水了。”
  加百列?
  赫尔淮斯回想当初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加百列的时候……哦,那个时候他的注意力都在拉斐尔身上,倒是没怎么注意到他,只记得对方似乎是一个很沉稳的天使。
  时间真是可怕啊,好好一个大天使……啧。
  赫尔淮斯乖乖地点头:“您放心,我会小心的。”
  死亡满意地拍拍他的手背:“你新创造的低位死神还不适合离开冥界,这次去地球,你可以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赫尔淮斯颔首称是:“我正有此意。”
  第4章 初到哥谭
  哥谭的深秋很冷,每年都是这么冷,这座城市很少有晴天,和她隔壁常年晴天的大都会简直是完美又心酸的对比。这里的建筑是典型的哥特式风格,你可以说她酷炫,可以说她复古,也可以说她黑暗。哥谭就是这样的,百面千面,都离不开“黑暗”两个字。
  她是全美犯罪率榜首,是纸醉金迷,也是群魔乱舞。
  这里有臭名昭著的超级反派,有视法律为无物的黑.帮组织,也有游走在官方外围的法外之徒,更有从天空中滑翔而过的黑色魅影。
  但奇怪的是,即使是这样危险的生活环境,也没有多少人试图离开这座城市,这座城市的人还格外地排外。
  话说……
  蝙蝠侠揍起人来是越来越狠了。
  ……小丑杀死了他的罗宾。
  彩色的罗宾鸟变成黑白色了,不杀人的蝙蝠险些拧断罪犯的脖子。
  那只蓝色的小鸟回来了!
  ……哦,可怜的蝙蝠。
  有谁看见那只彩色的罗宾鸟了?
  ——他已经变成黑白色了。
  死了……
  小丑杀死了罗宾。
  ……
  接受部下建议,伪装成普通人的赫尔淮斯抱着一只黑白的小奶狗,漫无目的地走在哥谭的大街上。他在自己的真实面貌上套上了一层伪装,棕色的短发,黑色的眼睛,杏色毛衣,蓝色牛仔裤,黑色帆布鞋,是那种扔进人群中就找不出来的普通人模样。
  一进哥谭,他就听见了这里低声的细语,喃喃不可闻,轻微得仿佛是风从耳边拂过。
  ——这是这座城市的声音。
  魁梧威严还有点狰狞的刻耳柏洛斯为了和主人一起来人间,它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它变成了一只哈士奇小幼崽。
  并不知道哈士奇拆家和二属性的刻耳柏洛斯指着一只成年哈士奇亡灵,说:“只有这样的配色和样貌才勉强能做我的伪装!”
  知道了什么却不敢说话的低位死神们:“……哦。”
  赫尔淮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是错觉吗?
  死亡建议赫尔淮斯先体验一下人类的生活,虽然她的原句不是这个,但意思差不多。赫尔淮斯也挺好奇哥谭的蝙蝠侠布鲁斯·韦恩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这个人会让天堂和地狱都束手无策,还有那个被死亡称赞的正义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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