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好吧,但她的演技是真的很不错。”梁至谦撇撇嘴,重新靠回了椅背上,没再说什么。
  何瑛看着他漫不经心把玩领带的动作,眼里透出满意。
  他足够阴郁,也足够俊美,就像是书里的黎文森走来了她的面前——欧式大双眼、高鼻梁,混血感十足的五官也和书中人如出一辙。
  ——这就是何瑛不顾任何人劝阻选择这么一位纯新人的男演员来饰演男主角的原因。
  要知道,在一个月之前,他还只是港城大学的一名学生,正在为期末考试发愁呢。
  而此时,他却能稳稳地坐在这里,等待着和一位电影新星搭戏。
  电影圈永远不缺才华横溢的新人,缺的只是机会。
  五分钟后,排练室内陷入安静。
  摄像机的镜头内出现了一个穿着瓷青薄绸旗袍的女人,雪白的手,乌黑的发,迈出的步子优雅而矜持。
  “采玲,我们走这边。”梁至谦搂住女人的肩,笑嘻嘻道:“这条路人少,安静。”
  他的容貌显现出一种羸弱的俊美感,近乎病态的白皙肤色,毫无血色、刀锋似的唇瓣,还有一双闪烁着笑意的浅棕色眼睛。
  价值不菲的西装和花哨的领带昭示着他的身份——一个带着女友出门游玩的贵公子,亦或是装模作样的花花公子。
  大概率是后者。
  毕竟他看起来不像是个成熟稳重的男人。
  苏灵溪触到他的目光,勾了勾嘴角,笑得靡丽娇俏,眼里却并没有什么波澜。
  显然,她并没有因为那几杯上好的红酒而失了清醒。
  “今晚的烟花很美,多谢黎少爷。”苏灵溪和他并肩走着,默许那只手轻轻拢在自己肩头。
  “你我之间,无需这么客气。”梁至谦说着绅士的话,另一只手却已然搂上了女人纤细的腰肢,“喊我文森就好。”
  第73章 势均力敌
  男人的手始终搭在苏灵溪腰间,直到一帮醉鬼跌跌撞撞地跑过来。
  “小心!”梁至谦及时抓住了她的手,令她免于被那群人撞倒。
  苏灵溪咬着嘴唇站定,手里紧紧捏着方巾,整个人几乎快被梁至谦抱到怀里,不安和紧张的情绪在她身上蔓延开来。
  在男女之事上,她还只是个没上道的新手,不过照猫画虎跟着姑妈学了个空壳,再加几分姿色,才在这风月场得了男人们的追捧。
  细细一探,是不如那陈太太十之一二厉害的。
  一旁的年轻男人笑道:“那群醉鬼,这是把你当做什么人了?”
  他笑得倜傥昳丽,丝毫不觉得自己这话有多刺人。
  “也许我与她们本就没什么分别。”苏灵溪淡淡一笑,眼神望向街边离他们最近的那对男女。
  女人瞧着年纪比她还轻,却被两个又高又大的男人夹在怀里,眉眼盈盈,算是个小美人,可惜耳朵上的冻疮破坏了和谐的美感。
  梁至谦作势要掩住她的嘴:“别胡说,采玲——”
  苏灵溪脸上勉强的微笑消失了。
  那双清澈妩媚的眼睛里显现出一种奇异梦幻的神情。
  “好了好了,我跟她们当然是有分别的——她们是不得已的,我是自愿的。”她笑着告饶道。
  耀眼的烟花渐渐消散了,只留下暗沉沉的天幕。
  苏灵溪感受到了男人的回避和沉默,但却对此不以为意,反而笑吟吟地挽住他:“文森,你瞧,前面像是姑妈派来的车子。”
  她的脸上笑着,眼底却一片淡漠。
  “cut!”唐婉华及时出声道。
  苏灵溪率先回神,轻笑着松开了梁至谦的手,往后退了两步,将两人之间的距离保持在安全范围内。
  “你演得很好。”梁至谦绅士地同她握了握手,“难怪唐导对你赞不绝口。”
  “谢谢,你也是。”苏灵溪由衷道。
  这不仅仅是一句客气话——刚才她在对戏时几乎快要分不清他到底是他还是黎文森本人,他已然将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角色之中,并让二者融为一体。
  又一个体验派演员。
  苏灵溪面上温柔地笑着,心里却已经燃起了熊熊的胜负欲。
  “说说看,和alex对戏是什么感觉?”唐婉华清了清嗓子,再次问道。
  苏灵溪想了想,“松弛,合拍,但会让人很兴奋。”
  演员在每场戏的表演状态其实也跟对手演员息息相关,就比如苏灵溪,势均力敌的对手反而能激发她的最佳状态。哪怕对戏已经结束了,她整个人仍然停留在刚才酣畅淋漓的情绪里,连心脏都激动得微微颤栗。
  “我的荣幸。”梁至谦脸上露出愉悦的笑容。
  直至此刻,他的血液里依旧残留着方才对戏引发的兴奋因子,就像熬夜开了一场party一样,差点让他嗨过头。
  同为演员,他能察觉到苏灵溪演技的纯熟与精进,比起去年那部电影,她现在明显又进步了不少。
  说实话,梁至谦还挺想在这部戏里跟她合作的。
  他不自觉把目光投向了何瑛——后者依然是一副扑克脸,看不出太多表情。
  “你们之间的化学反应不错。”何瑛注视着苏灵溪那双天生上翘的狐狸眼,沉声道:“我想问苏小姐一个问题。”
  “在你看来,葛采玲算聪明人吗?”
  聪明是一个复杂的概念词,通常用来表示智力发达和理解力强。
  而聪明人却不是个有着标准定义的词。
  纵观《蔷薇刺》这本书,书里的故事情节用世俗眼光来看无疑是一出悲剧:饱读诗书的葛采玲一夕之间父母双亡成了孤女,无奈背井离乡前往港城投奔姑母陈太太,在陈太太和情人黎文森的刻意引诱下,葛采玲渐渐抛却灵魂与本心,以自身为诱饵,在声色犬马的名利场中成长为远近闻名的交际花,利用各色男人维持骄奢淫逸的生活,并最终走向万劫不复的堕落深渊。
  但苏灵溪并不觉得葛采玲像大多数人以为的那样,是个痴情蠢笨的恋爱脑。
  她也许对黎文森有过好感,但在她第一次主动出卖身体之后,这点微不足道的好感就已经烟消云散了。
  她游走在有钱男人们的身边,是为了利;她选择让黎文森来当自己名义上的丈夫,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喘息的空间——越到后期,葛采玲对黎文森的态度就越差,比起深爱之人,更像是对待自己养的宠物,高兴了给他花钱,不高兴就朝着他发脾气。
  黎文森之于她,和那些男学生之于陈太太没什么两样;只不过黎文森更俊美也更风流,家世说出去好听一点,足以当她的挡箭牌。
  从一开始来到港城,葛采玲就没想过回去。
  她渴望财富,渴望出人头地,渴望成为成功人士,所以最终她选择了这条“捷径”,选择清醒地沉沦下去。
  就像陈太太花园里的一丛蔷薇,美艳带刺,足以把其他人扎得鲜血淋漓,却还是阻挡不了自己凋谢的命运。
  “我觉得在时代背景的局限下,她算得上聪明,但是她的聪明用错了方向。”苏灵溪平静地说,“身处低位时她懂得蛰伏隐忍,被人试探时她明白察言观色圆滑处事。哪怕最后成了交际花,她也没有放弃学习这件事,空闲时依旧在家用功读书,还不忘把首饰卖了存钱,为自己早早打算好后路。”
  “无论情商还是智商,她都算是同龄人里的佼佼者。可惜没有人教过她,出售美貌走向的不是捷径,而是深渊。”
  “原生家庭的缺位让她低估了欲望的惯性,高估了自己。而命运的馈赠早已在暗中为她标好了价格,如果不能用正确的心态对待美貌,馈赠就会变成诅咒。”
  “在时代的局限性下,女性想要改变命运必须比男性付出多千倍百倍的努力。比葛采玲生活条件更艰难的女性数不胜数,就比如本书的作者何映珍女士——但她们却没有像她一样把自己的人生过成悲剧,从这一点上看,葛采玲聪明却又不够聪明。”
  第74章 办公室恋情
  苏灵溪不卑不亢地直视着何瑛,神情冷静。
  何瑛听完她的回答,情不自禁想到了母亲。
  母亲出生在一个封建的旧家庭里,在创作这条路上走得比葛采玲要难得多,但她还是坚持下来了。
  她没有选择屈服家庭去找个“长期饭票”,也没有就此封笔退缩。
  她是个有着独立人格的女人。
  何瑛叹了口气,收回思绪。
  也许是苏灵溪的言论太过大胆,直接提到了何映珍,排练室内安静了好一会,才再度有人出声
  何瑛:“这本小说,你看了多少遍?花了多长时间?”
  苏灵溪:“三遍,25天。”
  何瑛:“为什么想演这部戏?”
  “我觉得这部电影会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能够避免更多人成为金钱和欲望的奴隶。”苏灵溪一字一句道,“即使是现在,类似葛采玲的悲剧仍旧在我们身边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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