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一声闷响。
  林砚生看向自己手上的铜镇纸。
  这样不锋利的东西,竟然把秦舜的眉骨砸出一道口子,淌下鲜血。
  一切戛然而止。
  秦舜没动。
  血流进眼睛里也不管。
  他深深地望住他。
  过很久,密长的、沾血的睫毛才缓慢地眨了一下。
  “滚。”
  林砚生说。
  终于,秦舜放开他。
  说,“对不起,叔叔。”
  “滚。”
  他又说一遍。
  秦舜脸色惨白。
  起身,极之安静地离去。
  这场分别相当潦草。
  秦舜从林砚生的生活里杳然地消失了,像死。
  直至五年后。
  作者有话说:
  还是20个红包。
  第12章
  31
  独居生活分外难捱。
  林砚生花了极长一段时间适应孤独,像重活一回。
  最初的两个月,几乎每晚都在无聊空洞地哭泣。
  他才发现,自己身体里原来有这么多泪水,怎么流也流不完。
  他梦见秦舜。
  梦里总还是那个小阿舜,孩子样,眼神温驯依赖。转瞬又变成大阿舜,同一张脸,没有笑了,一双大的、漆黑的眼珠,黑的发疼,一眨不眨地望住自己。
  五年了。
  他一闭上眼,眼前仍是那滴缀在阿舜睫尖的血,在晃啊晃。
  秦舜刚走那会儿,罗耀山来看他,说怕他想不开。
  “不,二十岁才配想不开,年轻时哪怕一事无成,死了也能被人说一句英年早逝。而我,我现在找死已太迟。”他自嘲地笑笑,“你看,我还有幽默感,有得救。”
  “可是,砚生,我担心你。”
  “你记不记得高中时,我爷爷去世,第二天却是大考,我蒙头睡一觉,还不是按时参加?”
  漫无边际地絮叨一会儿。
  罗耀山忍不住,“既然秦舜不回来了,不如你搬去我家住,我可保护你。”
  怔一下,“不要。”
  他说。
  “为什么不?”罗耀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来抓住他的手。
  林砚生极少在外透露自己和罗耀山的交情。
  刚听说的人都很惊讶,仿佛听到什么无比荒谬的笑话。
  这朋友终究是做不下去了。
  他牵牵嘴角,“你也觉得我没人照顾就活不下去吗?不至于的。我是成年男人,有自己一份工作,收入微薄,也足够我自给自足,与世无争。”
  他的声音是冷静的、平淡的,没有一丝激动。
  不欢而散。
  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秦舜的痕迹。无论他看到什么,都会引起回忆,最后实在住不下去,出去租房。旧房又舍不得被人糟蹋,空放着。
  隔年春。
  又到世贞的忌日。
  上午九点至下午四点半,是灰灵安置所对外开放,供人祭拜的时间。
  林砚生四点才到。
  结果找了个空。
  他明确记得龛位,绝不会错。
  询问后,管理员告知他,死者的儿子已将骨灰移走,半年前的事。
  也是。
  没钱的时候只好将就,但凡有点钱,合该正经八百地买块风水宝地,才算孝顺。
  “……新址在何处?”林砚生木了很久,问。
  “?”管理员困惑,“我怎么知道?”
  “哦,是的,”他说,“谢谢您,谢谢。”
  那,明年就不用再来了吧?
  他想。
  植着树的天际线上是似远似近的都市钢铁丛林,霓虹灯网张开。
  林砚生握着一球细碎的紫阳花,没搭车,沿着马路,慢慢地、无声地自夕阳步入夜幕中。
  32
  雨停了。
  无风,一玻璃珠光。
  林砚生带着廉价的宿醉苏醒。
  近来,他每晚睡前喝酒——大抵不够格算酗酒,他不海量,一杯就够他住醉乡。
  先洗个澡。
  浇醒灵魂。
  然后他先去楼下档口买一点熟食,再到书摊。
  最上层报纸的新闻头版印着张英俊面孔。英俊的简直让人吓一跳,即便像素模糊也能看出眼神锐利。
  ——是秦舜。
  他仿佛已全然褪去年少青涩,锋芒毕露。
  大约是三年前,他开始逐渐频繁地出现在媒体上。很快,人人都知道秦家的继承之战,半路杀出个厉害的私生子。
  现款、股票、黄金、珠宝、房产、商铺、工厂、种植园……钱再多也没人嫌更多,又要多割一份,谁乐意?
  外人无从得知秦家到底发生了什么。
  总之,一切尘埃落定。
  此期间,秦舜在校创办公司,而后休学,专心经营。
  他个人的资产增长,与他的性格之怪戾一般的引人瞩目。
  曾经的少年秦舜似不复存在了。
  有人骂他,说他黑心黑肺,视人作工具,不讲情面,一无用就抛弃;也有人说他好,起码工钱给足,唯才是用,肱骨都是贫家子弟。
  但林砚生手上并非正经新闻,而是秦舜的花边消息。
  每月都在传,每次换主角。
  林砚生没细看。
  只一眼,万分烧心。
  这几年他没故意单着,相亲过两三回,都没成,他年轻时就不算受女人青睐,随着年纪渐长,愈发乏人问津。
  尽管他知道世上有许多比他优秀的男人,但是,由他亲手抚养长大、曾经依靠他生存的孩子,变得让他望尘莫及,这完全是另一码事。
  “林老师,买报纸?”老板问。
  “不。”林砚生回过神,佯装不是故意,把纸面翻反地放回。
  他去出版社送稿子。
  上月老编辑和他唉声叹气,说他们每况愈下,老板打算将整块业务连楼打包出售,敲定本月是最后一期。
  天灰暗,像他的前程。
  正怏怏不乐着。
  一抹红色从眼角蹦过,林砚生随意地一瞥,看见一个三四岁大的小女童从步道蹿出,蹲在车屁股后的盲区捡球。
  司机无察觉,继续在倒车。
  刹那间,他寒毛直竖,不知哪来的勇气,扑到车上。
  “停下!!!”
  “吱——嘎——!”
  小女童哇哇大哭。
  林砚生自己还跌坐在一汪泥水里,先去看孩子有没有出事。
  幸好幸好,有惊无险。
  开车的年轻人满头冷汗地道歉,孩子的母亲后怕莫及地感谢,还有路人在围观,有人问是否要叫警察,等等,汇作一片吵嚷。
  “没事就好。”林砚生说,“不,不,我不过是做应该事。我还有工作要办,快赶不及。”
  这时,他才注意到自己的文件袋从手上不翼而飞。
  四下一看,发现在车轮下。
  林砚生:“……”
  土豆色文件袋被碾破,稿纸散落一地。
  又开始下雨。
  一阵阵废气,泥腥,水霉味包围过来。
  他想,该带把伞的。
  有人在他附近站定脚步,快速地捡齐剩下几张稿纸,递到他面前。
  “谢谢。”林砚生没看便先说。
  他把手在裤子上还干净的地方擦了一把,才去接。
  他猛地发觉这只手眼熟。
  宽大的手掌,粗长的指骨,无名指的骨结的旁边有一道疤痕,与秦舜小时候在糕饼厂打工受伤留下的一模一样。
  一、二、三。
  他定住。
  连缝针数都相同。
  他仍蹲在地上,脖子死僵,抬头看去。
  看清了。
  脸涨得通红。
  “叔叔,你脚崴了,该去医院诊断一下。”
  秦舜伸手扶他,温和地说。
  作者有话说:
  还是20个红包。
  第13章 (改)
  33
  一直到抵出版社,林砚生仍在簌簌发抖。
  “怎么回事?”
  编辑老远看见他,走近来,“老林,你像只落汤鸡,一身泥。”嘲笑过后又关心,“赶紧擦干,换衣服。最近春寒料峭,莫要着凉。”
  林砚生苦笑,拿出同样惨不忍睹的稿纸。他大致讲清前因后果。又问,“有没有干净的纸张?我赶紧誊写一遍,将将赶得及。”
  前阵子愁眉不展的编辑,此时的神情却显得过于松弛。
  同他说:“不急,不急。我先送你去医院检查才是要紧事。没有大碍是最好。”
  “我没事。”林砚生说,他迷茫,“昨天不是你催我?现在你说‘不急’。”
  编辑一副死里逃生的口吻:“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今天我社已没有倒闭之虞。老林,放轻松。饭碗保住了。”
  “啊?”
  “就在你的前脚,有人以优厚价格把我们买下,一切不变。”
  林砚生呆住。
  不知怎的,他即刻想起秦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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