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直到心脏淌出血,或许才能让那些执迷不悟的时刻释怀于当下。
  “凌哥把你留给我,我却没好好养。”陈思凌笑着揉弄傅渊逸的脸,“下次我去你凌爹坟前跪着道歉,你在旁边数秒,怎么样?”
  傅渊逸哑声问他,“跪多久?”
  陈思凌“——嘶”了一声,“念在你二爹快五十了,要不然就跪个五分钟?”
  “五分钟怎么够?是不是啊,奶奶。”傅渊逸吸着鼻子,把老太太当靠山。
  “是,不够诚心。”
  “我都快年过半百了,能不能别虐待老人?”
  “陈思凌,你含沙射影奶奶年纪大?”
  “……傅渊逸,你今天药吃了没?”
  “吃了。”
  “吃了怎么还这么活络?”
  大概是因为,陈思凌爱他。老太太爱他。
  他也很快能够再见到盛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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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收一下跟二爹的线。
  之后就开始收盛恪和宝的。
  然后收拾收拾就可以完结了(
  第84章 不装了
  “叩叩——“
  “还没走?”蒋路不知道是打哪儿来的,西装革履,头发用定型水喷了个大背头,“今天不是说要回别墅吃饭。”
  盛恪敲着键盘,不明白怎么这个人比他自己还关心他的行踪。
  “我提醒你一下,现在已经将近六点半了。团圆的日子让家里人等,可不应该。”蒋路说完,潇洒走了。
  来去一阵风,仿佛是专程来提个醒。
  盛恪看了一眼时间——六点零七分,这就是蒋路口中说的,“将近六点半。”
  手头的工作其实并不急,犹豫磨蹭的不过是他自己。
  但终归是答应了的,他不会食言,哪怕知道那是一场“鸿门宴”。
  还在路上时,老太太来了电话,“小盛,到哪儿了?”
  “有些堵车。”前方尾灯一片飘红,“不用等我,你们先吃。”
  “哪儿能不等?”老太太笑说,“有个小傻子在外面等你半天了。行了,路上好好开车,注意安全。”
  挂掉电话,不禁一笑,这种傻事也只能傅渊逸能做得出来。
  天空开始飘起小雨,雨滴一滴一滴落在车窗,将前方的红色尾灯晕开。
  这条路平时在这个点没那么堵,想来今天是团圆的日子,都着急归家去。
  但,“家”之一字,对盛恪而言,已经很遥远了。
  傅渊逸走之后,他就再没有过家。创业时睡过公司,好起来之后,搬过三四次家,到了现在的房子。如今又因那边装修,住进了酒店。
  赚到第一个千万的时候,蒋路问他为什么不买一套房子。
  “你不是没有钱,兄弟。总这么居无定所的,不难受?”
  而他回答:“习惯了。”
  小的时候在各家亲戚辗转,这里几个月,那里几个月,住的最长的是盛梅绢家的阳台。
  十七岁那年,陈思凌将他带回家,但大部分的时间,他都住校。高中一年,大学四年。研究生期间和蒋路一同租去了外面。
  如果家是对于某一个地方的定义,那么,他确实没有家。也不需要。
  如果家是指某一种归属,那么,他曾经有过,却又失去。
  抵达别墅已过七点,雨也下得大了一些。
  车子拐过弯,遥遥便能望见那个等着他的人。那人坐在台阶,枕在自己的膝盖上,脑袋偏向他来的方向。
  看见车灯,知是他来了,脸上就有了笑。
  傅渊逸走下台阶的步态有一点瘸,显然过去的那一个小时,他都等在这里。
  看着这样的傅渊逸,盛恪总会恍然。
  恍然觉得似乎时间并没有过去七年之久,傅渊逸还是二十岁时的傅渊逸,看上去好像是成年人了,其实幼稚得很。
  会热烈地迎接他,会前前后后黏着他。
  会执拗地喜欢着他,一遍遍不嫌烦地说“盛恪,我好爱你呀”,“盛恪,我真的好喜欢你呀”。
  不曾离开。
  “哥,路上很堵吗?”
  对上傅渊逸的眼睛,盛恪便知道,那天的对话,他应是忘记了。
  “小盛来啦,过来,坐奶奶边上。”老太太笑着拍拍身边的桌面。
  一桌四个人,唯余一个空位,在老太太的身边,也在傅渊逸的身侧。
  陈思凌开了一瓶珍藏的红酒,“盛恪,能喝吗?”
  盛恪颔首,傅渊逸却捂住了他的杯口,“哥胃不好,别给他喝。”
  陈思凌挑挑眉,“我胃也不行,你怎么不拦我?”
  “你那是自己喝酒喝的,哥不一样。”后半句,却没法往下说了。
  “没事。”盛恪将傅渊逸的手掸开,倒上半杯。
  傅渊逸也跟着倒了半杯。
  陈思凌:“你吃药呢,能不能喝?”回头喝出问题,周渡又要来问责。
  被一个小辈批评,陈老板还是多少想要给自己留点面子的。
  “能喝!”傅渊逸其实自己也不太确定,但一桌连老太太都有小半杯酒,总不能排挤他一个!?
  陈思凌犹豫的时候,盛恪已经伸手拿走了傅渊逸的杯子,将大部分倒给了自己,留了一口给他。
  傅渊逸:“……”
  要是他二爹这么干,他可能还要挣上一挣。换做盛恪,他就没办法了。
  老老实实举着酒杯,跟大家碰杯。
  一口酒还没尝出味顺着喉咙滑下去了,却在口腔里留下了葡萄带来的回甘,勾得他还想再喝。
  以前也是这样,盛恪和陈思凌可以喝,他每次都被盛恪管控着。
  “哥,能不能再给我倒一口……”
  彼时讨酒,撒个娇,磨一磨,或许还能讨来一口。
  如今却只能讨来盛恪的无视,最后安安分分地不再作妖。
  酒过三巡,陈思凌先送老太太回房休息,又将傅渊逸赶去洗澡。
  桌上,剩他与盛恪。
  酒已空瓶,陈思凌问:“要不要再来一点?”
  盛恪说随意。
  陈思凌放下酒杯,“那就算了。还是直接说吧。”
  他看向盛恪,不得不承认,盛恪变了很多。
  十七岁领回来那会儿,瘦弱、沉闷,眼神总是低垂。虽也能看出帅气的底子,却怎么都少了几分气质。
  如今的盛恪,早已不似当年。
  眉眼锋利,气质冷沉,喜怒不显。唯一和从前相像的,大抵就只剩话少。
  “当年我送你弟走后,我一直在等你。”陈思凌低低开口,嗓音里存着一点醉意,他拨弄着手边的酒杯,提及往事,千言万语到最后不过寥寥数语。
  “你始终没来。”连问责,都不愿意来。
  “我选择了帮你弟。送走的是你的爱人。对你不公平。”
  “你怨我,实属应该。”陈思凌苦笑道。
  家散了,他也难辞其咎。
  盛恪摇头,“没有。”
  陈思凌略显诧异,“实话?”
  “实话。”盛恪道。
  陈思凌一笑,“这大概就是你和傅渊逸最大的差异。”
  盛恪却说,“没有人能拒绝得了傅渊逸。您不能,我也不能。”
  陈思凌闻言怔愣,拧眉问他,“那如果当年崽跟你说他要走……”
  盛恪终于看向他。
  头顶的灯光在他的眼下投出一小片的阴影,将他的眸色勾勒得越发深,教人看不清他的所思所想。
  唯有他自己承认,“我会放他走。”
  陈思凌这才惊觉,盛恪和他、和傅渊逸都是不同的。
  他对凌遇,傅渊逸对盛恪,他们的爱意似烈酒。是巴不得昭告天下的热烈。
  是一但察觉要失去,会用尽一切办法抓住。
  可盛恪的爱意是静默深潭,在无人知晓的平静水面下,翻涌着、掩藏着足以让人粉身碎骨的漩涡。
  他从很久之前开始,便将自己埋在了漩涡之下。
  自始至终,不曾改变。
  所以他可以无数次的放下自己,也可以从不考虑自己。只要傅渊逸想要,他都会给。
  可陈思凌又不明白了,既然如此……
  “盛恪,那你究竟恨不恨傅渊逸?”
  -
  傅渊逸洗完澡出来,发现其他三位都在他房间门口的走廊。
  “这是……怎么了?”他问。
  陈思凌抱着手站在一边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倒是老太太先开口,“小逸啊,你哥今天去你那睡。”
  老太太坐在轮椅上,身后站着盛恪,“你哥喝了酒,没法开车回去。客房里的床铺都脏,睡不了。让你哥去你那儿睡。”
  傅渊逸被热气熏得有些过速的心脏,又开始猛地撞击胸腔。
  他小心翼翼看向盛恪,“真……真的?哥,你真的……肯跟我一个房、房间?”
  激动到有些不太会说话了,带了点结巴。
  老太太把盛恪推过去,“有什么真的假的,就这样定了。回去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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