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成天逛吃,买买买的好日子,终于结束啦。
走前,还能见上一面甘将军,就算是再无遗憾了。
说到遗憾,也不是没有。
某人的身影出现在了心头。
那就是个木头。
似乎看不懂她的示好。
要是对方表现出强烈的爱慕之意,说不定她真的会与爹娘抗争到底。
说到爹娘。
自打知道她来了哈密城后,娘在一个月送了五封信。
把她在游击将军府做客的事,问得事无巨细。
最近一封信里,告知了她。
在她爹自立为王前,已经派人将商都的祖父母和外祖全族带到了边城去。
少阳表哥自然也在其中。
娘的信中,字里行间都透出对少阳表哥的赞赏。
想到这里,赵染的笑比哭还要难看。
身边的肥仔忽然激动的张开
双手,高呼:“娘,娘!”
定睛一看,甘将军正打马奔来。
她的马速如风。
肩膀上还横背着一根木枪。
木枪左右两端,各站着一只大鸟。
大鸟双翼迎风展开,忽闪忽闪的。
为其主人的英姿又添了几分狂野。
近了,近了。
有那眼神好的,高呼出声:
“是金雕,金雕啊!两只大金雕。”
“娘哎!甘将军这是又得了一对猛禽呀!”
“不服不行,都说飞禽猛兽都是有灵性的,它们只会认强者为主。”
“那是!论强者还得是甘将军!熊总兵亲口说的,这回杀胡人就是甘将军所在的先锋营杀得最多,功劳最大。”
“......”
旁人只有艳羡的份。
亲儿子待遇就不一样了。
甘明兰早在人群里认出了她家好大儿,跑马到跟前俯身一把肥仔捞起来坐在马上。
马速并没停下来。
马背上。
甘明兰道:
“崽,骑马痛快不痛快?娘给你们又带了两只金雕回来哟!它们会打猎,抓兔子、狍子厉害着呢。”
“哇哇哇,娘!窝会骑马啦,窝也是将军哩!金雕和大哥比,谁更厉害呀?”
“在天上当然是金雕厉害!地上嘛,就是鼠大王的天下!今后咱家天上地上的飞禽神兽都齐活啦!高不高兴?”
“嘻嘻嘻!娘,你回来了可真好......”
肥仔乖乖窝在他娘的怀里,眼窝子里哪儿还有眼泪?
嘎嘎笑得灌了一肚子的风。
他,肥仔。
骑着最野的马,有最厉害的娘,娘又带回来两只不输于他大哥厉害的金雕。
哈哈哈!
他今日是全城最靓的崽。
恨不得她娘就这么带着她,全城跑个几圈。
左文康和甘明福请了半天假。
两人紧赶慢赶去城外迎接媳妇儿/大姐,只远远的看见了母子俩留下的背影。
得!
又得调头往总兵府去。
以为甘将军要先去述职呢,不想又扑了一个空。
人家母子俩亲香完,高高兴兴的回了游击将军府。
罗氏抱着小孙女,满脸笑容等在大门口。
“娘,我回来啦!”甘明兰回之以笑。
“诶,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圆圆,快看!你娘回来啦,想不想娘呀?”
圆圆正在啃一颗葡萄干,听到祖母的示意,疑惑的看着马上的母子二人。
哥哥她知道。
抱哥哥的人?
不认识!
当闺女的能忘了娘。
当娘的却是忘不了闺女。
甘明兰抖了抖肩膀木枪上的两只金雕,让它们站在马背上。
一个翻身抱着肥仔下马。
扔下刚亲香过的肥仔,几步上前从婆婆手中接过闺女。
圆圆瞪着和她娘一模一样的猫儿眼,眼里满满的疑惑:
你是谁呀?我们不熟好不好,上来就抱宝宝!是不是要抢宝宝的甜果子?
孩子一下不乐意了。
沾满口水的双手推她娘。
小屁股扭呀扭,扭成了胖麻花。
还别说,力气不小呢。
用力的时候,小脸蛋憋得通红。
以甘明兰的力气,还能抱不住一个二十来斤的奶娃娃?
当下就把小家伙牢牢的抱住,并在怀里揉啊揉。
揉她的卷卷毛。
揉她的脖子和后背。
揉着揉着,就用了异能给她走了一圈。
咦?
小家伙体内的异能似乎又粗了一些。
很是欢快的和她的木系异能衔接、融合。
甘明兰身上那股子木香味,也蹿进了小家伙的鼻尖。
咦?
有点熟悉的哟!
她曾经吃过这个味道的饭饭!
麻花娃娃马上停止了扭动。
对上甘明兰的脸,看了又看。
看着,看着。
她小嘴一瘪,“汪”的一声哭了出来。
哇哇哇,这是她失而复得的奶娘呀。
你可终于回来了!
罗氏在一旁看得直抹泪。
夭寿哦!
要不是为了这个家,要不是为了守住这关西七卫,谁家当娘会丢下几个月的奶娃娃上战场的?
人人都说奶娃娃没记性,有奶就是娘。
但她家这个小孙女真不是一般人,人家打小就知道谁是亲娘呢。
第312章 送礼,就要送到心趴上!
“娘子!你回来了!”
“姐!你回来了!”
推门而入,看着院子里那一抹熟悉的身影,左文康和甘明福异口同声高喊。
甘明兰抱着闺女转身。
看着俩人,笑了。
她这一笑,整个世界仿佛都明亮了起来。
左文康满心满眼全是媳妇儿。
不见面时,思念被他装进了心里。
刚刚一瞬间,心中情愫全都溢了出来。
他目不转睛的看着。
炙热的眼神,让甘明兰双颊微微泛红。
其余人:得,就当咱们不存在吧!
亲人相逢。
整个游击将军府都喧闹了起来。
有围着金雕夫妻看稀奇的。
也有和阿土大王哥俩好,搂抱在一块再不撒手的。
罗氏急慌慌要去张罗饭菜,却被赵染阻止了。
在听说甘将军回来后,莽丫已经去了那家,她家小姐和肥仔最喜欢的馕坑烤肉店,订购了一整只烤羊肉。
就这个做法,百吃不腻。
当下包括赵染主仆在内,六个大人,就着肉喝起了西域美酒。
所有人都想听甘将军讲讲,这一个月来发生在战场的事。
关于活埋胡人五万精锐,俘虏其总指挥官的小事件,甘明兰挑着简单的说了说。
就这些,足够所有人心潮澎湃了。
甘明福:天老爷,我姐的威名这回能响彻喀什葛尔汗国的王城了!这是我姐,亲的!
左文康:这就是他媳妇儿,亲媳妇!
赵染和莽丫:罗刹将军,yyds!
阿土大王:“吱吱吱......还有我,还有我!”
甘明兰被吵得慌,回屋一通翻腾。
“来!鼠大王给你们带的伴手礼,这是胡人放在天上的千里眼,他们都是用这些猎隼来勘察敌情的!不想全都被我们鼠大王给抓到了。”
空间没有保鲜功能,要是就那么带回来,铁定得臭。
她索性用了一些未来高科技的药水和手段,把所有猎隼全都做成了标本。
古人可没有这等手段。
别说左文康、甘明福、肥仔等大小男人对猎隼标本多喜欢。
就连上了年纪的罗氏和赵染,都对这份伴手礼相当惊喜。
众人齐齐冲阿土大王道谢:
“大王,谢谢啦!这是我收到过最有意思的礼物了!”
“大王,你果然是天下第一神兽!”
肥仔美滋滋的许愿:
“大哥,大哥,听说雪山上有大猫猫,你下回再给窝带一只大猫回来好不好?”
阿土大王:“......”
刚刚填完旧窟窿,又添了一个新窟窿!
赵染捧着送给自己的那一只猎隼。
仔细摸着它的双翅、利爪。
它的肉身变得硬邦邦。
它的眼睛却还神采奕奕。
据甘将军介绍,用的是胡人干尸的处理方式,可保存一百年不烂!
她实在是太喜欢了。
鼠大王这是把自己当做家里人了呢。
荣幸至极!
夜里。
醉酒了的甘将军,可不是左文康那书生小身板能降服的。
她闹着闹着就翻身骑上了马。
带着她的爱马,差点没溺死在欲河里......
三日后。
赵染主仆与甘明兰和肥仔等人在哈密城南门惜别。
田玖亲自带队一千精锐,护送西北王嫡女回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