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忠顺王只觉得后槽牙里痒痒的。
喀什噶尔汗国的国主是他亲哥又怎样?
同是嫡出,他哥怕他这个弟弟抢夺皇权,早早就给他发配到了离汗国最远的哈密城。
作为一个发配边疆的亲王,他随身带来的亲卫都不允许超过五千户。
这么一点兵力,平日也就够与本地异族们小打小闹的。
好在,他也是个有成算的。
这些年私底下养的奴隶军,也有四千多人。
满打满算,如今哈密城的亲卫军接近一万人!
忠顺王一想到他的这点好不容易才攒出来的家底,现在居然要用来为汗国的那一场圣战兜底,就很是心气不顺。
心腹将军看王爷的脸色不好,安慰道:
“王爷,下官看对面汗军的马鞍上没带什么辎重,我们的王城可是耗费了数代工匠修造的,坚守十天半月的,拖也能拖死对面那些人!”
忠顺王脸色稍霁,随后咬牙切齿的下令:
“给本王十二时辰不间断的守着城,汉军只要进入射程内尽管射杀,每杀死对方一人,本王战后就奖励羊五只!射杀满五十人的勇士,本王奖励女奴一人,官升三级!”
守城亲卫军无不欢呼雀跃:
“嗷嗷嗷,誓死捍卫王城!”
“杀敌五十,官升三级!”
显然,王府的这些亲卫军仗着高耸的城墙和护城河,压根没有把对面风尘仆仆赶来的汉军看在眼里。
自古以来都是守城容易攻城难!
且对方一点攻城的利器都没有带。
他们哪里知道,这就不是一支常规的先锋营!
人家怎么可能会傻傻的冲进他们的射程范围内,用那血肉之躯筑起一条新的长城。
是夜。
哈密城那用粘土分层夯筑的土墙城门根底下,先锋营的先锋战鼠阿土大王,正在辛苦作业。
作为国都,城墙根下面的地基埋的可全是巨大且坚硬的鹅卵石。
也只有鼠大王那一双钢筋铁爪,才能干下来这等苦力活儿。
离哈密城五里之外大漠里。
先锋营内却是一派轻松。
甘明兰下令:
“把你们身上带着的肉干、饼子和水全都吃掉喝光,再轮班歇息几个时辰,天亮之前本将军带你们进哈密城零文购!”
先锋营的人乐了。
甘将军说出口的事,就没有办不到的!
听到“零文购”三个字,他们浑身上下都有使不完的力气。
经过甘将军沿路科普,大伙儿对这个明抢的指令已经再明了不过了。
啧啧,听上去还怪文雅的呢。
反正他们是听一回,激动一回!
都说他们将军是带财运的玉面罗刹,跟着她做任务的都能发财。
这回,零文购的对象可是一个亲王!
他们今夜注定要发大财咯!
还有那性子活泼的骑兵,舔着脸问:
“将军,哈密卫的甜瓜特别甜,昂们打完仗能不能敞开肚子把甜瓜吃到饱啊?这玩意儿可金贵了,听说以往有胡商把哈密卫甜瓜贩到西京城,一个瓜最少也要卖二两银子呢!”
现在是夏历六月下旬,还真是到了吃早熟甜瓜的时令。
甘明兰记得,哈密的甜瓜貌似能从夏季吃到深秋。
痛快的大手一挥:“吃!到时候让你们一日三餐把甜瓜当饭吃!吃到发腻为止!”
“啊!甜瓜还有会吃腻的时候么?昂一餐可以吃两个!”
“两个瓜算什么?昂最少能吃三个!”
“......”
都说古代的车马慢,路途远。
现在的甜瓜没有后世的保鲜手段,就是西北边城上到总兵大人都很难在时令季节经常吃到的。
好在,他们来了关西!
来到了这个甜瓜产地!
一想到传说中甜瓜的滋味,嘴里咀嚼的咸肉干都不香了!
等着吧!
实际上也没有让他们等太久。
阿土大王活儿为了新领地,活儿干得特别利索。
子时三刻刚过。
先锋营就听见了震耳欲聋的声响。
“嘭嘭嘭......”
“嘭嘭嘭......”
“嘭嘭嘭......”
那是他们非常熟悉的震天雷爆炸声。
有人高喊:
“快看对面的哈密城!”
“鼠大王这是得手了么?”
“动静闹得这般大,肯定是得手了!”
“别吵,别吵!待昂仔细听一听,这是引爆了多少个震天雷呐!”
“......”
先锋营的人心里门清,他们带来的震天雷总数都没有超过两百枚。
两百枚震天雷的威力有这般惊人么?
所有人都竖着耳朵仔细的听着,细数爆炸的次数。
不怪众人满脑子的问号,是甘明兰在一堆土地雷里夹杂了一些私货(晶核微型炸弹)。
借用了阿土大王的爪子。
她不仅把人家哈密城的四个城门门楼,全给炸成了一堆灰烬,还把人家护城河的河堤毁了一大截。
守城的王府亲卫,一刻钟之内死伤已经超过了一千人!
谁家好人上来就给对方一个王炸?
第257章 一面倒
四个大门,连门带门楼都被炸成了灰。
护城河堤坝被毁,河里的水全都涌进了城外。
也不知甘将军用了什么手段,竟在南大门的护城河上搭了一座结实的木桥。
千军万马才能破开的城门,此时为先锋大军敞开。
此时不杀,更待何时?
吃饱喝足缓过劲儿来的先锋营骑兵,迅速翻身上马。
跑到护城河前只能看到他们的将军,已经骑着那匹野马马王冲进了哈密城。
马王奔驰的速度快如闪电。
四只矫健的铁蹄,加上马背主人手里的木枪。
所过之处,留下一片血雨腥风。
紧随马王身后的野马群,更是有样学样。
野马的夜视能力,非比寻常。
不管不顾朝着迎面而来的王府亲卫撞击、踩踏。
不愧是野马,野性十足!
闻讯赶来的忠顺王的亲卫们,丢下手里不适合短距离攻击的长弓,举刀迎敌。
只可惜,迎接他们的是大杀器——玉面罗刹。
她身上穿的是末世基地打造的战衣,刀枪不入。
戴着夜视镜,她在黑夜里如白昼一般自如。
一柄神木木枪在手,几乎没有一个多余的假动作。
一枪杀一人!
枪枪不虚发!
在轻松杀到第二十几人时,内城迎面跑来了一匹高头大马。
对方那马的个头,几乎是野马马王的一倍大。
夜视镜里看不出马的毛色,凭着其强壮的身躯也能看出是一匹上等宝马。
宝马配英雄!
所以,这是来了一个能打的?
甘明兰眼里精光大亮。
她的牙口好得很,就喜欢啃这样的硬骨头。
“驾!”
胯下的野马马王感受到了主人的兴奋,对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西域宝马,它是一点都不带怯的。
冲,冲,冲!
近了,近了!
弯刀与木枪的碰撞声沉闷的响起。
短暂的较量。
力气,居然不相上下!
双方都有些吃惊。
生平所遇第一人!
拿刀的却不知道对面那个拿木棍的,除了力气大,花样何其多。
当他把全身心的注意力都放在刀口时,一根如婴儿手臂粗的葡萄藤,悄悄的缠住了他的脖子。
等他发现的时候,葡萄藤开始紧缩用力。
只听到了几声颈骨被勒断的声响后。
英雄落马!
英雄身后的跟班们想掉头跑路。
可他们,又如何能跑得过甘将军手里的木枪?
甘将军带头在先锋营的前面,做平推。
身后的先锋兵也纷纷举起了手里的火铳。
“嘭......”
见者有份。
人均两枪!
战事就是这般一边倒的进行着。
胜负毫无悬念。
打得忠顺王府的亲卫军,没有一丝招架之力。
杀完视野里最后一个站着的敌军后。
甘将军振臂高呼:
“全体都有,目标忠顺王王府,活捉忠顺王!”
“活捉忠顺王!”
“活捉忠顺王!”
“......”
王府内。
不断有亲卫把战况消息传回来。
初闻城门楼被炸毁、护城河堤毁后,忠顺王面如土色。
火雷!
汉军用上了火雷!
他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
还不到一天一夜时间,对方是如何瞒住守城卫兵的视线,在城门楼底下埋入并引燃火雷的?!
坏消息接踵而来:
“不好了,王爷!汉军杀进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