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以野马群的脚力,追上这些蒙古人不过是分分钟的事。
但十几骑的目标还是太大了些。
当即,甘明兰就做了个决定:“我一个人骑着马王回去报信,报完信再返回来找你们!”
十二个小伙子这些天与野马们磨合得还不错。
基本下达的指令,野马们也能听明白。
把他们留在敌军后方,倒也不怕遇到紧急情况跑不掉。
大戈壁离骏马山,直线距离都有一千多里。
以鞑靼的行军速度,快则七八日,慢则十日左右准能杀到边境线。
时间紧、任务急。
给边城守军多几天的准备,就多几分胜算。
甘明兰只简单交待完。
把肥仔的私房马肉干一股脑偷渡到了双背包里,连包一块儿丢给甘明福,让他看着给众人分一分。
然后自己就骑着马王一溜烟跑没了影。
甘明福:双肩包好沉,就如大姐的对他的关爱一般重!
“啪......啪......啪......”
甘明兰手里的桑树枝条,抽在马屁股上的力度有些大。
马王已经很能明白,这个两脚兽抽马的不同的部位是什么意思。
抽它的马屁,就是在赞美它的脚力了得。
它跑得越快,对方就越高兴。
一高兴,不就有好东西吃了么?
“哒哒哒......”
“哒哒哒......”
马王气场大开。
二次发育后速度再次突破了瓶颈,犹如一阵旋风从漠北大军身后刮过。
所有的弓骑兵都被它的速度惊艳到了。
“哇,马王!野马马王!”
“太快了,它跑得也太快了吧!”
“怎么马背上还有人?这是有主的马!”有主的就不能称之为野马了!
“哎呀,有主又如何?他也是从漠北跑来的,整个漠北都是我们陵丹汗的!如此骏马,唯有我们陵丹汗才配骑它!”
“......”
套马的汉子们跃跃欲试。
数百骑兵争先恐后主动请缨,誓要为陵丹汗连马带人都给套回来。
陵丹汗自然是不能拂了众人的好意。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三百多个骑兵们用尽全力追了两刻钟,就再也看不到那匹野马的踪迹了。
还差点没把他们的坐骑累趴下。
同样是来自大草原,马和马之间差了一个大沙漠!
越得不到,越觉得可惜!
还在狂奔的马王偶尔回头:咦,咦,咦,来追我啊,怎么不追啦?
人,有人来疯。
马也有马来疯。
刚才被那三百多匹蒙古马一撵,差点没把它激得飞起来。
要不是甘明兰手和脚上的力气足够大,她就会成为被甩飞的那一个。
一千多里直线距离。
沙漠与草原交织其间。
时不时还要绕道,跑出个一千五六百里路来也很正常。
两天一夜。
马王就驮着它认主的两脚兽,到达了甘明兰当时催生狗米草的草场上。
哪怕那片草场已经彻底被黄沙掩盖,马王还是精准的找了回来。
甘明兰:就这货的记忆力,今后要是搞牧场还真不怕它跑丢了!
甘明兰给熊副总兵带回来,鞑靼大军即将杀到边境的消息。
整个边城大营的中高层将士们都炸锅了。
派去驰援榆林卫的那一万人,暂时是回不到的。
边城五大卫所,满打满算也就只剩下了三万人,里面还包括了几千老兵。
要不是得了甘队长的马跑得快,边城搞不好就要成为第二个榆林卫了。
甘队长继玉面罗刹财神女附体后,又多了个及时雨的称号!
第186章 谁主张,谁张罗!
鞑子来了!
数十万鞑子骑兵打漠北来了!
这消息似一阵老黄风,不足半日就刮遍了整个边城的犄角旮旯。
最忧心的是军属大娘们。
以往鞑靼扰边不过是几百上千的来。
也是年年互有伤亡的。
数十万大军是个啥概念?
整个边城所有军户加起来都没有那么多!
一命填一命,都填不过来呀!
忧心家里的男丁在战场上有个好歹,同时也在打听她们这些老婆子能为军营里做点啥。
她们可不能被榆林卫的婆姨们比下去了。
边城一级战事准备,正式启动!
甘家如今也算是军属,自然也是积极备战。
正在装修的羊肉馆子都被叫停了。
甘洪真盯着铁匠将他的宰羊三件套,连夜打了出来。
父子俩白日就在家里磨刀。
家里现在用的菜刀、砍菜刀、加上宰羊三件套,轮番上磨刀石。
持续的磨刀声飘荡在院子里。
把这些日子刚长出了一点肉的滩羊,吓得再也不敢偷吃墙根下的狗米草了。
滩羊们:就偷吃了几根草,不至于吧?羊倌们,你们是不是养不起羊?!
报完信的甘明兰连家都没有回,又打马从赤木口出了关。
边军接下来会如何安排,自有熊真等人操心。
论守城,他们才是专业的。
甘明兰走之前,还把在草原上浪到飞起的阿土大王召唤到跟前。
给它下达了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事业鼠.阿土大王:“唧唧唧......主人,主人你放心,本大王手下可不养白吃草的鼠!”
有活儿干才好呢!
指甲不磨,它老爱长!
甘明兰:很好!鼠鼠们吃进去的是草籽,干的活儿却能顶一个营!
与此同时,大草原上。
十二个小伙子远远的坠在,漠北蒙古大军的身后。
盯着他们行军的路线,一刻都不敢放松心神。
甘明福观察了好几日,有些不解的问副队长:“鞑靼大军怎么一直都绕着沙地走?”
他一个从
来没打过仗的普通人,都知道兵贵神速的道理。
立马有人给他解释:
“鞑靼和昂们邶军不同,他们的军粮一般是肉干和奶制品,同时还会带一些母马和牛羊跟着走。母马产奶当水饮,牛是拉车用的,肉干吃完了就杀羊!”
牛、马、羊,都得吃草。
所以,他们宁愿绕道走,也要逐草南下。
如此一来,对比邶军作战之前有多出一倍以上运粮的民夫,他们的辎重要轻松得多。
长途奔袭的话,优势很大!
甘明福默默的将这些发现都装在了脑子里。
他姐离开的这几天,哨兵们与他相处轻松自在了许多。
他不得不承认。
大字不识的哨兵们生活常识和军事技能,比他这个读书人会的东西有用得多。
而且,这些是在青山书院永远也接触不到的一面。
接触得越多,他越想为这些人做点什么。
可能是黄金家族后裔已经很多年没有亲自督战过。
反正陵丹汗本人就是个不能吃苦的。
漠北大军的行军速度,保持在每日一百二十里左右。
有野马在,哨兵们追得很轻松。
私下却没少分析局势:
“照他们的行军路径和速度,最快估计也要半个月才能到骏马山!熊总兵他们又能多准备几日了!巴不得他们走得越慢越好!”
“昂这几日也没闲着,算把鞑靼的人数摸清了!他们一个万户领了五千兵,一共四十个万户,就有二十万大军!”
“二十万大军!还真是看得上昂们边城啊!鞑靼这些年可从没有这么大规模的南下过!”
“肯定和西域那帮胡人一样,想趁着流民作乱浑水摸鱼呗!”
“看着他们就这么边放着羊边打仗,昂真是恨得牙痒痒!就是没有甘队长的好身手,若有甘队长三成的五成的本事,昂就敢冲进大营杀了那个狗日的陵丹汗!”
“你是铜墙还是铁壁啊?独身一人闯二十万人的军营!鞑靼一人一泡尿都能把你给淹死!”
“就是,你杀了他有甚用?说白了他就是吉祥物!”
“吉祥物都死了,还怎么吉祥?”
“......”
从这个角度来看,也确实有几分歪理。
出征路上,陵丹汗被不明势力刺杀。
对二十万鞑靼大军来说,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想得美,是一回事。
实力不允许,也只能空想。
小伙子们翘首以盼的甘队长,又策马狂奔了一天一夜,离他们还有两百多里远。
他们的心情竟然与甘队长同频。
但不同的是。
甘明兰自从知道陵丹汗是个样子货后,可没有夜闯大营擒王的想法。
她主张,钝刀子割肉,在暗地里使坏。
至于节操什么的,她可没有那玩意儿。
在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关系,使出什么手段都不为过。